有意思的是,1935年中華民國政府教育部頒佈了「第一批簡體字表」後,就有很多人極力反對。其中,戴季陶“為漢字請命”,向蔣介石當場下跪,要求蔣介石廢除漢字的簡體字。
1936年2月,蔣介石簽署命令,廢除簡體字。國民政府的簡體字實施不到半年,草草收場。
但是,中國這麼大,很多事情並不是蔣介石說了就算的,尤其是文化方面。就在這一年,上海文化界組織「手頭字推行會」,發起推行“手頭字(即簡體字)”運動。
1936年10月,容庚出版了【簡體字典】,收字達到4450個,基本上來自草書。
1936年11月,陳光堯出版了【常用簡字表】,收字3150個,大約一半來自草書,一半來自俗體字。
1937年,北平研究所字體研究會發表【簡體字表】第一表,收字1700個。
抗日戰爭爆發後,簡體字運動被迫停頓,但是在共產黨的統治區仍然繼續發展。共產黨奪取政權後,立即著手繼續推行簡化漢字。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社會教育司編制【常用簡體字登記表】。
1951年,在【常用簡體字登記表】的基礎上,根據“述而不作”的原則,擬出【第一批簡體字表】,收字555個。
1952年2月5日,「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成立。
1955年2月2日,【漢字簡化方案(草案)】發表,把其中的261個字分三批在全國50多種報刊上試用。
1955年7月13日,國務院成立「漢字簡化方案審定委員會」。
1956年1月28日,【漢字簡化方案】經過國務院的審定和會議通過。
1956年1月31日,國務院在【人民日報】正式公佈【漢字簡化方案】,在全國推行。
【漢字簡化方案】後來根據使用情況又略有改變。1964年5月,「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出版了【簡化字總表】,共收字2236個。這就是今天中國大陸的用字標準。
註一:
1977年12月20日,國務院發表【第二次的漢字簡化方案(草案)】,實施效果不好。1986年6月 24 日,國務院明令廢止使用。
註二 :
新加坡政府在一九六九年和1974年都公佈採用的「簡體字表」,與大陸公佈的簡體字絕大部分相同。最近一次的修訂是在1976年5月,新加坡政府頒佈【簡體字總表】修訂本,與中國的【簡化字總表】完全一致。
註三:
馬來西亞政府一九七二年成立「馬來西亞簡化漢字委員會」,1981年出版【簡化漢字總表】,與中國的【簡化字總表】完全一致。
註四:
泰國本來規定華文學校一律不准用簡體字教學,在聯合國以簡體字為漢字標準後,宣佈取消原來的限制,於1983年底同意所有的華文學校都可教學簡體字,發行簡繁對照手冊,並在小學課本上附加簡繁對照表。
註五 :
日本使用漢字有將近兩千年的歷史,在民間也長期流行一些簡體字。1946年日本內閣公布【當用漢字表】,收字1850個,其中有131個是簡體字,與中國簡體字相同的有53個,差不多相同的有9個。
註六:
韓國於1983年在【朝鮮日報】公佈第一批簡體字90個,在【朝鮮日報】上使用,與中國相同的有29個,差不多相同的有4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