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也非也, 同意一半和真的同意是不同的.
不用客氣, 你可以明白的表示不同意我的意見, 並不會對我的人格和友誼造成傷害.
我有幾點需要說明更清楚, 希望對民主運動的認同更徹底一點.
1. [ 論該譴責的是誰, 由追究真相的負責態度來判斷 ]
學生運動若有明顯的外國勢力介入的證據, 而且危害了中國的國家存在的安全時,
中國政府哪有可以膽怯的不去向惡意的外國政府抗議的空間!
驅除外侮的重要責任, 難道不是在政府的手上? 竟然得訴求手無寸鐵的學生?
如果真有其事而不去向禍首的外國惡意勢力抗議, 反而止欺壓年輕少不更事的學生,
豈不是更是應該遭受人民唾棄的膿包政府?
人民哪能相信一個會對外國惡意勢力屈服, 卻對年輕學生下毒手的政府呢?
不去追究政府的過失, 反而大加責備年輕學生, 又豈是我等有擔當的人願意輕易為之的.
不論是誰在姑息養奸, 都是不利於中國發展更富強康樂的發展, 是當前政治和經濟前途的障礙.
不對的就馬上改, 而且要徹底的改正態度才是.
2. [ 論事實根據的重要, 專制不得 ]
如果沒有確切的事實根據, 就要憑著猜測向年輕有理想的大學生們定罪,
或是對少數的學生領袖定罪, 哪有一點就事論事的素養?
民主制度如果沒有法制作基礎, 產生的跛腳豈只是一點瑕疵,
不受司法管制的擴權的政府, 難道不是專制的政府?
台灣的民主只走了一半, 當然有披著羊皮的狼在擾亂情勢,
以至於民主和專制共同存在台灣的政體, 不是嗎?
此刻該向左走? 還是向右走呢?
當然, 應該支持司法的獨立, 該光明正大的走出來民主的前途. 不是嗎?
3. [ 論不合理的懷疑, 和合理的檢驗 ]
沒有人應當接受不當的懷疑的. 學生不該, 政治人物也不該.
不過, 通常執政者需要接受較大的檢驗, 因為他們手上握有權力.
提出檢驗執政的人士, 但沒有定罪前, 並不過分.
學生如果當時接受了資助, 把證據攤開在陽光下,
讓他們接受司法的審判, 而不是私密的八卦式的審判.
如果沒有不法事證, 不該口耳相傳的說八卦,
八卦和學生運動改善社會的理想, 差距是不可以道里計的!
政府有無派軍鎮壓? 還是屠殺?
很可以把當時的軍令狀, 警察或軍隊事前事後的報告, 攤開在陽光下, 合理的接受審判.
希特勒的作為就該接受法律的制裁吧?
當然還有人認為日爾曼民族是最優秀的民族, 而猶太人就該死.
但是, 目前這種人不多, 也只敢私下說說, 不敢公開的宣揚.
因為, 社會輿論會加以制裁的.
我們對中共在六四事件裡的暴行呢? 可是寬恕過頭了?
得談談現實面, 說出大家可能心裡的感受和猜測了.
最好當前執政者的手裡並非都是劊子手的罪孽深眾,
不然, 在現實世界的實情發展裡, 並沒有太多改善的空間.
人民也只好半無奈的被迫相信政府, 當然是專制的政府, 暫時不發議論詢問.
等過了數十年後, 時代又向前推了一輪, 當初的劊子手老去不在了時,
歷史還是會還人民一個公道的, 而且是狠狠的咬一大口.
台灣的二二八事變, 就緊咬了台灣政局裡的民心.
咬得人民暫時忘了理智的思索, 而去還亡魂一個公道了.
如果當時鎮壓群眾的參與決定的人很有限, 那麼, 並不會影響國政的進展吧.
4. [ 論負責的態度, 和專制的危險 ]
專制是個好吃的餌, 咬下去後才驚覺不對了, 過頭了.
卻又是個不能回頭的路.... 只能祈求上蒼保佑, 等時過境遷記憶也消退.
所以, 支持專制是危險的, 追求真實才是真的能夠信仰的真理.
我相信, 虛偽假造的理由永遠都得勉強的過活, 呼吸的不順暢的.
Honest is the best policy!
對不起, 該說中文的, 才能夠徹底的不被視為利用外國人的勢力.
子曰: "知之為知之, 不知為不知, 是知也!"
歷史還是會還人民一個公道的.
而且, 負責的判定也該只是罪責相當即可. 不是嗎?
不需要有超越就事論事的舉措, 或是擔心. 不是嗎?
反對六四鎮壓也只是反對當時下命令的人, 認為以該將當時下命令的人繩之以法.
但是受命去做事的軍人並非法庭審判的對象, 審判納粹的判例應當可為參考.
人類社會不斷上演的悲劇, 總該受點節制, 停止張狂的腳步.
只能動動嘴的我們, 網民們, 也只能"勇敢的"向專政的政府說不, 還能接竿而起呀?
政府也該聽到人民的聲音, 從事民心所向的施政努力,
不再踐踏人民的理想和信任的感情就是了.
歷史終會還一個公道的!
5. [ 論運動者的理想動機和成就 ]
對於國父 孫先生能夠引進外國勢力的幫助, 卻又完成了中國民主建設的工作. 對此, 我們是都很贊同的.
至於六四學生運動的追究, 若無真實不法的事證提出, 也應該同意不能向有理想的學生們定罪. 是吧?
國父不是臨死前還說, "和平 奮鬥 就中國"嗎? 學生們的努力, 哪一點讓我們還苛責他們呢?
專制的政權是不會輕易放過任何能夠掌握的事證的, 可是到底還有什麼可以苛責的呢?
難道, 十六年後的今天, 那些學生變好變壞的發展, 可以拿來證明十六年前的動機是錯的?
人呀, 千萬別犯錯!
每個人會不會應該要擔心, 我們的犯錯會證明, 母親不該生下我們,
因為 "母親生下壞人的動機不良吧?!"
糖衣砲彈說 "普通學生和學生領袖不可混為一談", 或是在說 "學生領袖和普通學生不可混為一談".
我以為, 學生領袖也是普通學生, 除非有證據顯示他們有特殊的非學生身分.
沒有看過學生運動沒有領袖的, 當然也不是要去鼓吹大家都別出頭當領袖.
不是當領袖的就一定不對. 對吧?
你可以提說....
誰提出的訴求不對, 引發不當的騷亂;
誰引用的數據不對, 引起不當的推論;
誰的推論不合理, 所以結論不足採信; 或是,
誰的背景有問題, 所以要合理懷疑他的參與動機....
但是, 不能說 "作為學生運動的領袖就有錯".
根據事實來舉發他們的不對, 就可以了. 對吧?
我並沒有看到舉發的充足證據呢!
人都會犯錯, 反了錯也都想被原諒.
可別為了辯論的贏, 就拿放大鏡來看別人的錯.
學生的錯可能只是..... 他們輸了!
哈哈)))))) 空谷留恨! (對他們來說)
大江東去浪濤盡, 多少英雄豪傑, 都赴笑談中!
其實, 英雄很多了很多我也不在乎.
很多辯駁者, 大有英雄主義的姿態在.
我, 只想談制度, 尊重體制!
民主是個求取最大公約數的方式, 在乎寫下的民主制度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為了適合我們的制度能制定的好, 實行的順暢, 該努力的還很多!
不該遲疑不前的!
國父 孫先生等人拋頭顱的建立起的一點成就, 不該就此把權力又還給少數人來決定.
和平 奮鬥 救中國!
6. [ 駁專制制度也有民主制度不可替代的優勢 ]
專制制度也有民主制度不可替代的優勢?
請問: 為什麼蘇聯的專制體制, 造就了國防的強大, 卻挽不回經濟的衰敗?
最後連國家都四分五裂, 國防軍力都得拿來當垃圾般的換取民生用品了!
專制制度也有民主制度不可替代的優勢?
請問: 為什麼世界最富強的國家是民主先驅的美國?
專制制度也有民主制度不可替代的優勢?
你是指要保留政府的效能吧?
那麼, 請你把所謂的專制制度的優勢, 好好的設計進入民主的制度裡.
台灣的民主制度對經濟有害?
那是民進黨不懂得治理經濟吧?!
如果沒有民主的制度, 台灣就能夠更進步嗎?
誰保證如此? 什麼理論呢?
我以為, 如果國民黨的黨機器更民主一點, 黨內選舉出有民氣的人選參加選舉,
哪就不會輪到不懂經濟的民進黨小白兔群來執政了.
這是你指的"台灣的民主制度對經濟有害"? 拿來當牢騷說說, 可別當真.
認真的說, 台灣的民主只有半套, 另外一半還是不爭氣的專制制度!
繼續等著人民走上街頭來反政府的專制吧!
南韓比台灣的司法要獨立多了.
現在早已經能把卸任總統的不法, 拿來法辦.
好幾個總統都被法辦, 還有的抓起來關了.
只要發現非法, 總統也得坐牢. 這可不是專制的政府能忍受的.
民主的進步南韓走在我們前頭. 你看南韓經濟發展的勢頭如何?
現在教美國老大哥也瞠目結舌!
7. [ 論什麼時候適合實行民主制度 ]
現在不適合實行民主, 什麼時候才適合實行民主制度?
我以為, 等到人民的選擇會被政府充分的尊重, 不會有人主張用武力鎮壓人民時, 就適合了. 不是嗎?
現在不適合, 是擔心執政者裡頭, 有人不放棄既得利益吧. 是吧?
這樣的理由是現實現狀的妥協, 不是理想的抱負吧?
反面來看同一個問題. 難道政府有誠意改成民選制度時, 人民還會拒絕?
如果人民支持的有權有勢的執政人物, 一定會出來參選, 而且一定會選上時,
人民會害怕民選制度的實行?
除非, 人民認為理想的政治人物會被欺壓, 不得出來參選, 所以非要用專制來支持他們.
當然, 人民還得學著放亮眼睛, 清清耳朵, 不要蒙著頭不思索自身的利益, 不分辨是非對錯的客觀行事.
選舉選錯了, 頂多浪費一點資源, 退步了幾年.
但是制度不建立時, 可能遭遇的文化大革命式的浩劫,
到時, 叫誰人能抗拒?
民主制度是也防弊, 也同時興利的.
我想不出來什麼理由, 強大的"中國人民百姓們" 會害怕政府改成民選的.
你幫我想想好嗎?
8. [ 談是鎮壓? 還是屠殺? ]
是包含了殺人的鎮壓吧? 我也只是強調鎮壓而已.
專制政府的鎮壓就是以武力來進行非民主的壓制.
是不是得當? 勇敢的接受檢驗吧!
沒有勇敢的接受檢驗, 哪來得民心的政府呢?
沒有勇敢的接受檢驗, 就能富強康樂嗎? 只是不會令執政者心煩吧.
如果比較 "都不檢驗政府" 和 "會去檢驗政府的情況", 可能產生不同的執政品質呢!
同意接受檢驗而通過檢驗的政府, 能夠"贏民心者得天下".
此道理自古皆然不是嗎? 不用等民主制度上軌道, 就可以有膽識的去做了. 有必要去反對檢驗政府的作為嗎?
多談談你的想法吧? 這裡不會有屠殺的. (開個玩笑別介意!) 並請多多指教, 如有冒犯也請見諒!
泥客
本文於 2005/06/16 11:58 修改第 1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