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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為什麼選擇「反分裂國家法」,不選「統一法」?
2005/03/14 10:54 瀏覽8,635|回應5推薦6

YST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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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6)

龍公主 卡門歌劇的另一種面貌
亞瑟士
KGB
egjc888
Rebec
Xuser

大陸的「反分裂國家法」正在人大會議上審核,在內容稍做修改下必定獲得通過。一個值得關切的問題就是:大陸為什麼選擇「反分裂國家法」不選「統一法」?我們今天就來分析這個問題。

中共不搞「統一法」,而搞「反分裂國家法」,不是怕得罪老美,而是要給自己留更多運作的空間。中共選擇制定「反分裂國家法」是看中它的靈活性。

美國一向支持台獨,台獨就是分裂中國,台灣不敢搞「分裂法」更不是怕得罪老美。環顧整個世界,幾乎每個國家都希望本國團結和外國分裂並因此從中取利。尤其是帝國主義的國家更是以「分裂對手國家」作為最主要的打擊手段。如果台灣真能從中國分裂出去,美國高興都來不及。台灣之所以不敢搞「分裂法」,一方面是怕給中共武力統一有了藉口,一方面更是為自己留餘地,怕澎湖和原住民鬧獨立,弄得偷雞不成蝕把米。

在「台獨問題」上,中台日都把話說白了,沒有任何人怕得罪老美,只是動機不同。目前反而是老美害怕。老美怕什麼呢?老美害怕台灣和大陸和談成功。是的,老美就怕台灣不要獨立了,就如同擔心西藏和新疆都不鬧獨立了。如果有一天台灣豁然貫通,落實承認「一中」,停止所有台獨活動,和大陸展開真誠的和平談判,老美就真的緊張了。到那時候,老美所有最新式的武器都肯拿出來了,不但降價,甚至可能半賣半送。美國甚至在經濟上會施以小惠,除了關稅優待、限額放寬,什麼「301條款」之類的制裁也不會提了。如果這些還不靈光,最後迫不得已,老美會幹掉真心想和大陸談和平統一的台灣領導人,再找一個聽話的代理人。世界就是這麼回事。

可惜呀,台獨份子看不出來,泛藍的國民黨也看不出來,親民黨(至少宋楚瑜)也許看出來了但不敢說破。經過十幾年的台灣的「本土化」運動,台灣的人民中毒已深,政客們又都需要選票。唉,作法自斃,還能說什麼呢?

大陸一直強調爭取和平統一是優先,但是絕不放棄武力統一。半個世紀以來都是如此,而且一直公開宣稱美國是大陸和台灣統一最大的障礙。話都已經說道這份上了,還會有什麼顧忌?因此中共不搞「統一法」,而制定「反分裂法」,沒有「怕不怕得罪老美」的考慮在內。

軍事上,中國大陸的陸軍強大,從陸軍的戰鬥力來看,目前全世界應該沒有對手。解放軍陸戰最大的缺點在戰略性機動能力不足,沒有全球投送武力的能力。但是解放軍在國內機動是沒有問題的,因此不怕外敵入侵。由於不怕外敵入侵,也沒有任何外國軍隊敢入侵,所以對解決台灣問題解放軍握有絕對的主動權。這一點非常重要,是兩岸問題大陸手中的王牌。

解放軍作戰一向是「料敵從寬」,如果發動台海戰爭,作戰計畫一定把美國和日本還有澳洲和紐西蘭所有可能的軍事行動和應對之策都計畫在裏面。台海之戰一旦展開,中共軍事上的對手大概就是台、美、日、澳、紐,韓國會站在一邊嚇得要命,其他國家都是看熱鬧和發戰爭財的。韓戰一對十六都打了,大陸還在乎一對五嗎?兵戎相見既然都在計畫中了,哪裏還有什麼害怕得不得罪老美的問題。大陸只有「何時下手」和「如何下手」的考慮,台灣人民必須明白這一點。

大陸真正在乎的考量是如何收拾統一後的殘局,這才是真正的難題。老美打下伊拉克可以什麼都不在乎,只在乎如何吸她的油。可是,台灣是中國的領土,打爛的東西都要重建;台灣人都是中國人民的同胞,傷殘和死亡的人都需要照顧;經濟必須恢復,活下來的台灣人要重新工作;戰後就是一國一制,戰爭的傷痕必須儘快撫平。這些都是非常艱鉅的工作,而且是達成政治目標不可少的工作(記住戰爭是為政治服務的),必須控制在最小的可能範圍。那裏能夠像美國在伊拉克那麼簡單,搞一個魁儡政權就設法抽身。「內戰」和「對外戰爭」的考慮是完全不同的。大陸如果不想好台灣怎麼善後,就不能開打。台海戰爭即使有美國和日本的軍隊參加,內戰的份量還是最重,因為台灣是主戰場,關島、琉球、橫濱、佐世保這些都是次戰場。

如果中共搞「統一法」,就免不了訂下統一各階段進程的時間表。這種時間表一旦公開,就給自己立下了的種種限制。統一的過程不論是「文統」還是「武統」,都非常複雜多變,不可能一切都在預料中。中國是個大國,必須言而有信,令出必行。如果中共不能達到每個階段統一時間表的要求,就會失去威信,對中國大陸未來的外交工作造成傷害,這是非常不智的。想想看,美國在越南打了十年戰爭,始終不敢越過北緯十七度線,這就是中共在韓戰立下的威信。這種有理有節的威信會令任何列強畏懼不敢小覤,也會贏得所有小國的尊敬,對尋求和平崛起的中國尤其重要。

「反分裂法」不需要有時間表,看似被動,其實是被動中含有主動,威懾的成分很大。為什麼?因為「武力統一」的決定和發動的時機其實都操在大陸手中,強調「統一法」根本沒有必要,反而自縛手腳。「時間表」是一個很敏感的東西,大陸可以自己心裏有數,不必說出口,而且可以隨著局勢的發展自行調整。可以調快,增加對手的壓力;也可以調慢,給對手喘一口氣(是的,給台灣喘一口氣)。這其中變幻無窮,好處很多。

只要「反分裂法」壓制台灣無法走向獨立,統一的進程快一點或慢一點其實並不那麼重要(除非釣魚台出狀況),重要的是要完全掌握進程,更可以給對手莫測高深令對手恐懼(比如經濟上的撒手劍和隨時可以發動武力統一)。這是「反分裂法」遠優於「統一法」的地方。簡單的說,大陸可以在台灣不能獨立的情形下,令台灣的日子越來越難過除非更聽話。台灣會漸漸輸掉手中所有的籌碼,然後束手就擒。

兩岸和談是大陸以大事小,談判的藝術在於「恩威並濟」(依國際情勢和對手反應,一鬆一緊,時鬆時緊),而不是一味的以強凌弱和耀武揚威。如果能夠和平解決,只要滿足政治要求,大陸在經濟上吃點虧都值得。萬一不行,至少在動武以前可以做到仁至義盡,出師有名。不要笑,YST跟你擔保大陸會有一篇文情並茂的「討台檄文」。

看看美國在伊拉克的焦頭爛額,胡錦濤比布希有智慧多了。軍事上的勝利如果不能達成政治上的目標,是完全沒有意義的。大陸不動武則已,如果動武一定是驚天動地,以雷霆萬鈞之勢,在沒有預警下拿下台灣。至於是國防部長李傑所說的兩個星期,還是李敖說的五天半,就不在本文討論範圍之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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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台獨基本教義派才會反”反分裂法”
2005/03/19 00:09 推薦4


chan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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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4)

mchi12
egjc888
YST
愛台也愛中

只有台獨基本教義派才會大力主張反”反分裂法”

中華民國憲法第四條: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所謂"固有之疆域"當然及於大陸!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開宗眀義也說: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依照憲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增修本憲法條文如下: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當然未來的目標是要統一的!

而現在的民進黨政府及主張台獨的政黨的主張,嚴格說來是違憲的!

大陸的中共政權的憲法,在前言中也說:
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份。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

從兩岸的憲法來看,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版本!

中共在12億人民的民意壓力下,製訂了一個反分裂法,而民進黨的政府在獨派的民意壓力之下,也要發起一項"反反分裂法"大遊行,
說穿了都是在"順應民意"討好百姓而已!

但不同的是:大陸反台獨是上下一心,12億人一口同聲,若真搞台獨不惜一戰!而台灣是統獨二分,藍綠各半(藍的還較多一點)!在
這樣的狀況之下,若真的因為搞台獨發生戰爭,因反台獨而團結一致的12億大陸人,對付1200萬一分為二的台灣藍綠群眾,勝負可知了!

要遊行反"反分裂"反併吞"倒不如問一問自己:不搞台獨兩岸會不會
有戰爭?若真搞台獨,遊行之後是不是中共就不打了,就沒事了!
如果不是,那不願受戰禍柔躏的台灣人民,直接反台獨還更有效的多!
只有台獨基本教義派才會大力主張反”反分裂法",台灣人民根本不必隨着台獨基本教義派的音樂起舞!
看看中華民國憲法,再看一看民進黨政府及李登輝先生領導之下台聯黨的所作所為,到底是誰亂了章法?是誰不顧台灣人民死活,攪亂兩岸關係,大家不難心知肚明了!哪些人要大力主張反”反分裂法”搞示威遊行!不問可知矣!
反台獨的人也反分裂,反"反分裂法”幹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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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感情?
2005/03/17 22:22 推薦2


芥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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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YST
egjc888

反分裂法很明顯的就是反台獨法。「反對」的目的就是因為它有可能。

所有法律的制定,基本上都是【防患未然】,當然,台灣有很多的法律是在「亡羊補牢」。不管是未然還是補牢,基本精神就是矯正。

反拖拉師法是防止一支獨秀壟斷市場,為何就沒有傷害到有野心、旺盛企圖心的商家心理??

學校裡的法規,只要學生不故意違反,就能夠安穩不被記過處份,為何就沒有傷害學生的心理?沒有傷害民族幼苗的感情?

所有的法律,只要你不去故意犯罪,一般來說,有它無它並沒有差異。當然,如果你把台灣獨立當成唯一選項時,那得反反到底!但是到三二六才遊行抗議,TMD,還真的慢了幾百拍!世界都沒有人再關注,算是曲終人散的時候,台灣才端出這盤冷盤熱炒的台菜,靠,這個遊行是作哪門子的秀?根本就是誤導老百姓的感情,搞民粹!

台灣政府應該務實些,就與三一九合併舉行,趁著還有國際行情時,揀籃帶洗褲,一舉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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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命運由你我來決定
2005/03/15 00:28 推薦7


egjc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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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公主 卡門歌劇的另一種面貌
愛台也愛中
Rebec
YST
齋貓
Xuser
☆Princess蕾蕾☆

大陸這次訂定「反分裂法」非常的小心謹慎,字斟句酌,就怕傷害了台灣人民的感情。如果純就字面上看,「反分裂法」比「統一法」給台灣民眾的觀感衝擊應該較小,而且更能彰顯它是一部「反台獨法」,說「統一」總給人有一方吃掉另一方的感覺。

誠如YST棧長所說,「「反分裂法」不需要有時間表,看似被動,其實是被動中含有主動,威懾的成分很大」。台灣走到今天這一步,不知是該怪台獨讓國家處於戰爭的陰影下,還是該感謝台獨讓和平統一的進程又加快了腳步。

時耶?命耶?台灣的命運是否操之在領導人的一念之間?柯林頓說要由兩岸人民來決定;胡錦濤說台灣同胞是發展兩岸關係的重要力量,也是遏制台獨分裂活動的重要力量;我們偉大的陳水扁也說過要由兩千三百萬的台灣人民來決定。那麼就由你、我來決定,請不要參加三二六百萬人大遊行,助長台獨勢力,只有反台獨才能救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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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觀點
2005/03/14 15:34 推薦0


Rockw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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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所謂反分裂法的條文,條條針對台獨所設,如果是廣義的反分裂,現今新疆,西藏都有獨立勢力。為何不將範圍擴大到這些地方只針對台灣?如果是針對台獨,就該這個法名定為"反台獨法",跟美國的台灣關係法對峙,如此台灣內部的台獨勢力若一躁動,馬上陷人口實。美國也無從反對,因為她必須遵守一個中國。今天定這個反分裂法,被民進黨台聯拿來曲解作文章煽動民粹,而且擴及到國際上一致惡評,私以為大陸方面立這個法實在很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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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感想
2005/03/14 11:10 推薦1


Xu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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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YST

我在此提出一點粗淺的「讀後感」:

從條文內容看來,《反分裂法》不僅「反分裂」,而且「反『不統一』」--如果「已無和平統一的希望」,也是要動手的。

這個空間、彈性、自主權、選擇權蠻大,比《統一法》大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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