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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的「反分裂國家法」和台獨人士的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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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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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公主 歌劇卡門演出之二
likolalo
egjc888
愛台也愛中
Xuser
慕亞
蒙成真
zgr
齋貓

去年12月中旬傳出消息,中國大陸正在起草「反分裂國家法」,消息傳到台灣立刻引起台獨人士極大的恐慌。上自陳水扁叫囂要研訂“反併吞法”,下到一群小嘍囉展開行動,有飛往美國打探消息的陸委會主委、有發表各種反對言論的各級官員,口誅筆伐,亂成一團,卻又說不出個所以然來。一看就知道這批搞台獨的人全都慌了手腳。這是非常有趣的一件事,我們今天就來分析一下。

這批平時口沫橫飛、慷慨激昂、聲勢洶洶的台獨份子為什麼一風聞大陸要訂定「反分裂國家法」就顯露驚慌?原因很簡單,「台灣獨立」等同「分裂中國」屬於「叛國行為」。所有從事台灣獨立的人都是「叛國者」,可以用「叛國罪」論處。這個道理清清楚楚,不容詭辯。只要法律通過,就可以嚴格執行。

關於上面一段陳述的論點【天下】的棧友應該心裏已經有數。還記得嗎?YST曾經寫過一篇文章【從「內戰」的角度看「兩岸問題」】(2004/11/09)。在這篇文章裏 YST談論的主題有兩個:
(一)為什麼只有一個中國?
(二)台獨份子在台灣獨立失敗後會被赦免嗎?

在第二個主題裏面,YST就非常清楚地論証了「台灣獨立運動」在法理上屬於叛國行為。只要台灣獨立運動失敗,所有台獨份子都會遭到法律審判,從事台灣獨立運動的人不可能得到赦免,因為叛國的罪實在太大。大陸今天祭出「反分裂國家法」,完全在我意料之中。這一點YST 可以說是有先見之明。

【從「內戰」的角度看「兩岸問題」】曾經在去年11月底被冒名轉載在中時網站,對此我一點也不以為意,因為這篇文章是YST對「兩岸問題」寫得最清楚,也是自認寫得最好的一篇論述,能夠讓越多人讀到越好。太多台灣人贊成台獨是因為糊塗受騙,不求名利的網棧有這份心和力告訴台灣人民事實真相。凡是贊成台灣獨立的人最好把這篇文章看一遍,就知道自己必須承受的法律後果了。從事台灣獨立是可以被判死刑的叛國行為,它一點都不時髦,不好玩,也不羅曼蒂克。我把這篇文章上升到首頁, 方便棧友閱讀。

中國大陸已經知會美國有關「反分裂國家法」的決定,這個舉動一方面固然是要對抗美國的「台灣關係法」,但更重要的是表達懲處台獨份子的決心。根據陸委會主委從美國打探回來的消息,大陸的「反分裂國家法」有下面幾個重點:
1.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任何導致台灣獨立和台海戰爭的行為都將科以罪責;
2.明定「反分裂國土罪」,以及相關處罰條款;
3.成立特別法庭,懲處分裂國土者;
4.明定,如果因為官員的不作為或作為不力導致台灣獨立者,將處以瀆職罪;
5.台灣行政與軍事部門,若導致兩岸戰爭,則於戰後論罪 。

你們看,台獨頭頭們全都慌了。陳水扁說要研訂“反併吞法”、呂秀蓮說要延聘最好的國際法專家和中共打一場“國際公法的聖戰”、蔡同榮要兩千三百萬台灣人以公投決定“反併吞法”,全是驚慌失措下的鬼扯蛋。中華民國不但有憲法,而且還有「四不一沒有」再三保証不會廢除的「國統會」,即使根據中華民國的法律,「台灣獨立」的合法性在哪裏?中國的內戰還沒有結束,“反併吞法”的立足點在哪裏?台獨份子可以靠著人多強姦「中華民國憲法」和「國統會」,但是逃得出中國大陸的審判嗎?

寄望美國嗎?美國官員已經說了,「反分裂國家法」是國內法,美國即使反對也不會有什麼成效。這就像「台灣關係法」是美國的國內法,中國大陸一直反對,但是也沒用。國際強權最後比的,是實力決定一切。再說白一點,「台灣問題」是交由武力解決。這沒什麼好奇怪的,也不要心存幻想,凡是核心利益一向總是回歸到叢林法則。

台獨份子唯一能夠逃出中國大陸的審判的方法,就是在獨立戰爭中打敗大陸。沒有第二條路。

隨著大陸力量的日益強大,大陸必定和世界主要國家達成引渡法,台獨份子即使逃到國外也極有可能被引渡回來受審。這一點,台獨份子也不要心存幻想。

此情此景,台獨頭頭們,焉能不慌?台獨人士不是都很會說話嗎?有什麼鳥話和歪理,到時候中共特別法庭上說去。YST真想看台獨理論大師林濁水和「兩國論」的製造者蔡英文在法庭上對「叛國罪」所做的辯詞。

至於逃不出台灣的台獨小嘍囉就不必說了,這些人是待宰的羔羊,他們連做樣板被特赦的機會都沒有,因為他們沒有宣傳的價值。

好了,YST已經把台灣獨立的前景和可能的遭遇分析清楚了。任何贊成台灣獨立的人,如果你有犧牲的決心,或者在獨立失敗後受審,你已經想好辯詞而且有勝訴的信心,那你就去參加台獨運動好了,因為你知道你在做什麼。祝你好運。

大陸第十屆人大會議3月5號開始,「反分裂國家法」3月8號審理。這齣好戲是五年來陳水扁和呂秀蓮等台獨激進份子逼出來的,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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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 反分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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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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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亞

1. 決定國際關係的結構性因素

當在公共領域討論「兩岸議題」時,我建議參與討論的人,先說明自己思考或發言的脈絡,例如對國際現勢的研判、影響兩岸關係或互動的結構性因素等等。經過這樣的步驟,各人的發言內容才有被檢查或驗證的基準。討論才是理性的或智性的,而不是「盍各言爾志」式的各自表述、立場宣示、或情緒發佈。

我認為:

美國是世界唯一的「超強」,大概在5 – 10年內,都會保持這一優勢。而中國在第二梯次各大國中,名列第一。並積極的向美國「迎頭趕上」中。
中、美的執政階層,生活在經濟掛帥的世界。其施政方針都是「將本求利」的理性計算。
中、美雙方都有可以「保證相互毀滅」的核子武器及洲際飛彈。
如果接受這個分析,我可以說,中、美雙方的整體利益,其實是糾纏在一起的。美國如果放棄「中國市場」,其國內經濟會逐漸走向蕭條和崩盤。以中國「發展中」國家的地位,它也沒有放棄「美國市場」的能力。更嚴重的是:如果中、美雙方放棄對方的市場,除了影響國內經濟外,立刻會讓另一貿易圈坐大。

如果中、美雙方有所謂的「矛盾」,那也是局部性、暫時性的。因此,如果有影響對方權益的舉動,雙方都會事先照會對方。以避免不必要的衝突,降低誤會發生的或然率。

另一方面,中、美的執政階層,都有內部的挑戰者,或者說,任何社會的內部,都有想競逐權力的其他團體,都有競逐不同利益的個別階層。因此,不論是民主或威權制度的「國家」,其政策或輿論,從來不是一致或沒有不同意見的。為了調和內部「矛盾」,執政階層的政策論述,往往也不得不表現出「多元性」或「模稜兩可性」。此外,這種國家政策的「多元性」或「兩可性」,也是對外交涉時的籌碼或說辭。

自從蘇聯解體,美國獨霸以來,許多人忘了「核子武器」的存在。實際上,自從1960年代以後,「核子武器」一直是主導美、蘇,美、俄,和美、中全球戰略或政略的一個「限制性」因素。我們必須體認其「相互毀滅」性的嚴重。因此,「戰爭」不是一個可以輕易掛在嘴邊的語詞。

以上三點,是任何討論討論國際議題的人,不能不知道的背景因素或「結構性」因素。

2. 反分裂法的法律意義

如果大家大致同意上一節對國際關係結構性因素所做的分析,以下從實務觀點來看看「反分裂法」的意義。

A. 宣示中國對台灣的管轄權

我不是法學或政治學學者,以下的用語不會很嚴格,意思到了就可以。

雖然我們不知道「反分裂法」的實際內容,如果它包括對「分裂」言論或行為的起訴、審判、處分、及在此之前的逮捕和引渡等行動的規範,中國實際上已透過此「管轄權」,來落實它對台灣所宣稱的「主權」。

理論上,這和美國一向的立場(「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並無直接衝突。但在實際上,它違反了美國另一個一向的立場(「台灣人民自主」)。在民主社會,鼓吹「分裂」或「獨立」的言論,仍受法律保障。是否「分裂」或「獨立」,則由投票決定。

如果中國可以「管轄」台灣人民在台灣的言論或行為,我認為它在法律上已超過「一國兩制」的觀念。

根據報導,美國事先已受到「照會」。顯然它並沒有阻止的意圖或力量。也就是說,這是中國在伊拉克戰爭和北韓事務上,和美國合作的結果。

我們可以從日後美國政府在中國正式公佈「反分裂法」內容後的反應來判斷。如果美國政府由國務院發言人,或國務卿發表制式評論,如:

「美國反對單方面改變現狀;美國希望雙方和平談判」等等。

表示中、美早就達成協議;美國政府默認這一個中國擁有對台灣管轄權的宣示。

如果美國由總統發表制式評論,或召回美國駐華大使,我們可以認為雙方並未達成協商細節。也就是說,美國政府還想向中國政府多敲詐一些「甜頭」。

B. 執行「反分裂法」 = 宣示中國對台灣的統治權

無論中、美是否就後續行動達成協議,在「反分裂法」公佈一年之內,中國很可能執行「反分裂法」。換句話說,中國政府在台灣以外地區,逮捕、引渡、起訴、審判、和處分一位倒楣的台獨「樣板」人物。

公佈「反分裂法」和執行「反分裂法」有實質上的不同。當中國落實「管轄權」時,它就宣示了它對台灣的「統治權」。這對「台獨」的氣勢,當然會有近於撲滅性的打擊。

我們也可以從美國政府在中國執行「反分裂法」後的反應來判斷。如果美國由國務卿或總統發表上述制式評論,甚至召回美國駐華大使,這表示中、美早就達成協議;美國政府默認中國擁有對台灣「統治權」的宣示。我們也可相信,中國付出了極大的代價。

如果美國逮捕一位中國駐美官員,以間諜罪起訴,我們可以認為雙方並未達成協商細節。我們也可以預估,中、美雙方將會進入一段外交風暴期。

3. 反分裂法的實質意義

「反分裂法」的觀念據說已有十年。根據第一、二節的分析,中國在這時候提出「反分裂法」,表示美國實際上已接受中國是它的「戰略伙伴」。

所謂「戰略伙伴」,並不是說兩國打得火熱或上了床,而是指:

中國也許沒有跟美國平起平坐的實力,但美國接受中國跟它討價還價的地位。 中、美雙方在世界任何一個地區的行動,必須事先知會對方。

4. 台灣政客的盲點

台灣政客最大的一個錯誤或盲點,是自我膨脹或自我中心:

獨派以為美國會為了台灣打仗;統派以為中國會為了台灣打仗。

我上面說過:

中、美的執政階層,其施政方針都是「將本求利」的理性計算。

大家在看氣象預報時,仔細看看台灣在地圖的位置和大小。你/妳以為任何有大腦的執政者,會為了台灣而得罪中國或美國?套句俗話,真的是:「門兒都沒有」。

在美國執政階層的優先次序上,台灣不會在前20或30順位,在中國執政階層的優先次序上,台灣大概在第5或第10順位以後。如果說中、美雙方會為台灣引起任何實際上的軍事行動,或然率大概在1%以下。

台灣隨時都會被美國政府「搓掉」,把「美日安保」當做是護身符的人,三月以後,千萬不要出國旅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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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的反分裂法,是台獨逼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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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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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碩
愛台也愛中

美國人這麼說:
曾擔任國務院副發言人的東亞問題專家,現任華府智庫史汀生中心東亞研究室主任容安瀾今天表示,據他從北京方面得到的一手消息,陳水扁總統去年(2004)國慶談話內容,是「刺激」中國決定制訂反國家分裂法的主要原因之一。【2005/02/24 中央社】

台灣人也是這麼說:
宋楚瑜說,中華民國也有反分裂法,就是「國家安全法」,其中第二條,明確規定人民集會結社,不得主張共產主義及分裂國土。
宋楚瑜說,中共推動反分裂國家法,是過去台灣某些行動撞擊出來的,「是我們逼別人弄出來的」。【2005/02/25 聯合報】

柯林頓也認為這是台灣逼出來的,他說:「〈反分裂國家法〉的出現是因應台灣一些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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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讀得不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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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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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面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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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席抗議是為了保留最後的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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齋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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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台也愛中
egjc888
badminton
慕亞
齋貓

> 蔣介石不該退出聯合國,至少今天中華民國還在聯合國內!!

許多台灣人, 別說是泛綠支持者, 就像GAIL這樣的大好人都常把退出聯合國的責任怪到老蔣和當時的國民黨政府身上. 這是相當大的誤解.

茲引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文全文如下:

2758 (XXVI). Restoration of the lawful right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United Nations

The General Assembly,

Recalling the principles of the Charter of the United Nations,

Considering the restoration of the lawful right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s essential both for the protection of the Charter of the United Nations and for the cause that the United Nations must serve under the Charter.

Recognizing that the representatives of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re the only lawful representatives of China to the United Nations and that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s one of the five permanent members of the Security Council,

Decides to restore all its rights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o recognize the representatives of its Government as the only legitimate representatives of China to the United Nations, and to expel forthwith the representatives of Chiang Kai-shek from the place which they unlawfully occupy at the United Nations and in all the organizations related to it.

1967th plenary meeting,
25 October 1971.

請注意粗體字的部分. "將蔣介石的代表自他們違法佔有的聯合國席位予以驅逐." 這是我看過用字遣詞最為直接, 但也最為卑劣惡毒的一份外交文件.

不主動退席表示抗議, 難道還賴著不走, 等警衛把你拖出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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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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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dminton
愛台也愛中

有人的高度是大國領袖,有人的高度是小國貧民。

剛剛看電視,李安妮在講話,李安妮何德何能?講一堆廢話!她說:「我也愛中華民國啊!愛了幾十年了!但中華民國就是走不出去!所以才要台灣國!」

我腦袋裡只有一個字--屁!!!!

台獨才走得出去!?聯合國21次封殺我申請入會。蔣介石不該退出聯合國,至少今天中華民國還在聯合國內!!

對台灣最有利的狀態就是「維持國共內戰」,在此之下,交戰雙方彼此獲得國際承認。台獨份子的愚蠢卻是急著打破內戰狀態,把安全閥打開。

為什麼要打開安全閥!?搞台獨是假,藉由種族仇恨奪權是真,2000、2004陳阿扁就是這樣操作,結果,他今天在歐洲視訊會議說:改國號,他辦不到!?

也就是說,這5年,活該你被阿扁騙去!!

安全閥能不能修補,我不知道。

轉台,正好羅文嘉在宴客。

是誰給他們權力的!!!!????

今天天氣很冷,中南部失業人口很多,中共內部貧富差距也很大,內地不好活,但中共領導人卻是站在一個國際霸主的高度。

李登輝,誰讓他站到總統的高度!?又誰讓他利用台獨培養一群莽夫愚婦上台執政,然後這幾天謝長廷「呼籲」對岸「不要不友善」~~~

我們的高度是「小國」,但扁政府腦袋裡從不認為自己是「小國」,而把台灣膨脹到無限大,杜正勝就是最典型笑話。

笑話聽聽就算,這個笑話卻越演越恐怖………

死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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