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日雙方簽署漁業協議,宜蘭蘇澳區漁會總幹事林月英說,「這是台灣漁權很大的突破」,因為過去雙方都言明釣魚台十二海里內不得進入,但日方巡邏艇經常在十二海里外驅趕台灣漁船,如今簽下白紙黑字,十二海里外不得干擾作業,確保漁民權益,對漁民是一大利多。
基隆區漁會理事長游日興、金山區漁會理事長簡銀柱皆表示「樂觀其成」、「很不錯」,漁民的作業範圍擴大,對大家都是好事。不過游日興也擔憂在海上作業,會有模糊地帶。他說,若漁民在可作業的區域放流漁網,但漁網順潮流漂過界線,那該如何是好?他希望這方面的認定從寬。
簡銀柱說,過去漁船靠近釣魚台海域作業,日方都會「嚴格把關」,一旦越過界線,日方要趕就趕、要噴水就噴水,嚴重的還會被罰錢。曾有船隻出海一趟,被罰一百五十萬元,賺的都不夠賠。如今漁民能夠安全捕魚,都感欣慰。
「不滿意,但可接受。」去年九二五保釣護漁權行動擔任海上總指揮的船長林日成表示,這次台日雙方簽署漁業協議,讓漁民到釣魚台海域作業不再提心吊膽,但是新增的作業範圍,頂多增加十艘漁船同時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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