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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送報生 英商林克穎求刑2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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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c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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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黨網工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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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商林克穎上月酒後開車撞死騎機車的送報生案,涉案人林克穎雖一再表示,開車的不是他,是酒店泊車小弟,他只有道義責任,無法律責任;不過,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認定林克穎即是肇事者,上午並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肇事逃逸三罪將他起訴,並具體求刑2年6月。
英商林克穎上月酒後開車撞死騎機車的送報生案,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認定林克穎即是肇事者,上午並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肇事逃逸三罪將他起訴,並具體求刑2年6月。
報系資料照
英商林克穎上月酒後開車撞死騎機車的送報生案,涉案人林克穎雖一再表示,開車的不是他,是酒店泊車小弟,他只有道義責任,無法律責任;不過,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認定林克穎即是肇事者,上午並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肇事逃逸三罪將他起訴,並具體求刑2年6月。

辯稱是酒店泊車小弟開車

林克穎開庭時仍辯稱,當天是由酒店泊車小弟駕車。林說,他坐在副駕駛座,泊車小弟撞到人時,他完全沒有印象,檢察官認為,車禍發生時汽車的右前方撞及機車的車尾,林克穎如坐在右前方應首當其衝,卻稱毫不知情,不合常理。

此外,車禍後,林克穎的車輛受損,他第二天即委託董姓女友將車子開到台北市松仁路「明裕車廠」報廢,收取現金2萬3000元,檢察官認為他心虛,還有意滅證。

酒店小弟證詞戳破謊言

被林克穎嫁禍的松江路「名亨」酒店泊車卓姓小弟證稱,他本來自酒店內要將林的車子開回林的住所,一開始,林克穎確實坐在副駕駛座上,但沒過多久,林即要求他下車,換自己開車;林克穎的說法則是卓一路幫他開車到信義路、松仁路口住家附近,才自己開車等。

檢察官調閱酒店監視器發現,卓從離開到走路回酒店,前後僅僅6分鐘,對照死亡車禍的地點在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認為卓的說法可信。

有違反著作權法前科的英商恩禧(NCL Media)台灣分公司執行長林克穎(Zain Dean),今年3月25日凌晨5時酒駕,撞到騎車的送報生黃俊德,黃送醫急救後不治,檢察官偵訊後,諭令他以15萬元交保。

偵查中,林以中英文夾雜敘述方式來應訊,檢方請通譯入庭,維護其法律權益,不過,林克穎自始矢口否認肇事逃逸,且庭外喊冤動作不斷,檢方認為,林克穎酒後駕車肇禍,未施以救助,旋即逃逸,迄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犯後飾詞狡辯,起訴並具體求刑。

【2010/04/20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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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跑英商林克穎提「返台3條件」 檢拒絕-只是有本英國護照就敢和台灣政府談判?就能受審期間隨便進入北醫讀碩士?清朝滿大人見洋人點頭哈腰而現在是馬大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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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c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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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ing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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昍昍
山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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朵貓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落跑英商」林克穎今天透過在台灣念書的研究所老師發表聲明,並開出3個條件,只要台灣司法單位能做到,一定會回台接受審理。對此,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謀信表示,「檢察官依法執行國家的確定判決,不可能與準受刑人談條件。」台灣對於確定判決本來就有救濟途徑,但絕對不會影響刑之執行。

對於潛逃一事,林克穎在聲明中解釋,他原本是信任中華民國司法,也深信真相會水落石出,但是審理期間,卻遭受極度「偏見」,才會出此下策,趁著到朋友家時,偷走對方的護照。

林克穎表示,如果以下三個的條件,司法單位能夠接受,他願意回到台灣接受審判。首先必須由國際人權組織擔任審判觀察員;其次在審理期間,還要由台灣合法人權單位一同蒞庭;第三則是事發時的關鍵影帶,應成為法庭證物,因為畫面足以證明自己是「無辜」的。

事實上,林克穎在刑事訴訟的過程中,一再爭執審判不公,並表示台灣的司法機關未對他有利的證據去調查,仍被依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等數罪判處4年有期徒刑確定。

林克穎潛逃出境一案,已震驚高層,馬總統昨天在與媒體茶敘時說,「我非常生氣!」並表示一定會透過各種途徑引渡林克穎返台面對司法,絕不能輕縱這種罪犯,馬總統對個案表態象徵林克穎的逍遙法外之事,已讓國家感覺羞恥。

關於林克穎落跑後還發聲明事件,黃謀信表示,林克穎被通緝原因是發監執行傳喚不到,並非一般審判或偵查中的通緝案件,他的通緝令案號為「執通」。黃謀信說,林克穎如果對於確判決不服氣,可以循救濟程序如聲請再審、聲請非常上訴等,以為自己利益辯護。

黃謀信強調,「檢察官不會跟準受刑人談條件,在確定判決仍維持有罪之前,檢察官對於刑的執行甚至指揮準受刑人發監的法律動作,不會停止。」

林克穎去年8月潛逃出境,今天放話開出3個條件,只要台灣司法單位能做到,一定會回台受審判。
報系資料照片

【2013/02/01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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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跑英商發聲明:若允諾三條件 願回台灣
 

酒駕撞死送報生的英國商人林克穎,去年冒用別人的護照潛逃出境,引起全國譁然,今天林克穎發表聲明,強調自己是無辜的,提出若允諾國際人權組織擔任審判觀察員等三條件,願意回台灣接受審判。

根據TVBS報導,林克穎透過在台灣念書時的研究所老師發表聲明,聲明一開始就強調自己的清白,表示自己一開始是相信中華民國司法,也相信事情會有水落石出的一天,但是法院審理的三年卻備受極度偏見,甚至連替自己辯護的機會都沒有,所以才會趁到朋友家時偷走護照。

林克穎還提出三點條件,表示如果司法單位能夠接受,他願意回台灣接受司法審判。首先要求由國際人權組織擔任審判觀察員,而且審裡時間除了人權組織外,還要由台灣合法人權單位一同到庭聆聽,最後提到事發當時有一份關鍵影帶可以證明自己的清白,但是並沒有成為法院的證物,從林克穎的聲明從頭到尾都堅稱自己的清白。

【2013/02/01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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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明德前妻艾琳達:林克穎逃得好 別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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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c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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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飛~
工农
node
iid8
HIFI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3年前在台灣酒駕撞死送報生黃俊德的英國商人林克穎,發監前夕變裝離境,1日透過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前妻艾琳達發聲明,希望司法單位能答應3個要求才願意回台;讓人訝異的是,對於林的落跑行徑,艾琳達竟說,「逃得好,別回來了!」

「沒犯錯幹嘛跑出國?」「根本不是人,看台灣沒有!」黃俊德的父親聽到林克穎提出之要求,相當不以為然,他說林出庭時有請律師,法官也有給機會發言,「難道他都沒說話嗎?」黃父強調,林的確有撞到他兒子,去法院調閱關鍵影帶就知道了。

黃父很不滿的3個要求,是林克穎1日上午跨海傳真給艾琳達,再由她代為發出。他首先要國際人權組織擔任審判觀察員;其次為審理期間,除了人權組織外,還要由台灣合法人權單位一同蒞庭;最後一點,是事發時的關鍵影帶並沒有成為法庭證物,他要求重新翻案,因為影帶內容可以證明他是「無辜」的。

除了提出3個要求,林克穎信中第一段還寫道,他要向台灣人民以及死者家屬道歉,但原本信任中華民國司法,認為真相會水落石出,可是近3年審理期間,他卻受到極度偏見,甚至連替自己辯護的機會都沒有,在辯護庭上法官還打瞌睡20分鐘。

對於林克穎的「歧視說」,艾琳達也力挺,她指出台灣的確會歧視黑人,甚至偏激表示,「逃得好,不要再回來了!」會這麼幫林克穎,是因為除了廣為人知的施明德前妻身分外,艾琳達還是林在台北醫學大學攻讀碩士時的助理教授。

只不過,本案審理期間,林克穎出庭時始終維持一張撲克臉,對黃俊德的家屬沒有一句道歉,而且覺得未被公平對待也應循求正當法律途徑解決,怎麼會先潛逃出境再回頭對台灣司法談條件呢?對於林克穎的要求,台北地檢署回應,絕對不與他談條件,如果不服判決,應循非常上訴或再審途徑。(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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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英國港九的殖民區巡捕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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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f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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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农
HIFI
朵貓
gancui
台灣淪亡記

真是可恥!

應該下台下跪向人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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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港九的殖民區巡捕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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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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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cui
台灣淪亡記
pafei

次殖民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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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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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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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cui

護照居然會看錯人

馬不知以後會不會用這招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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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商落跑 女友稱不知情-這女的至少犯下湮滅證據,偽證,妨礙司法公正,各種刑罰幫助犯而卻判無罪,台灣女人都跟洋人跑了,台灣哥哥只能娶外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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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c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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昍昍
山大王
朵貓
pafei
Gun
gancui

【中央社╱台北30日電】

撞死送報生的英商林克穎去年發監前持他人護照潛逃出境,檢方曾傳喚林女友說明,但女友證稱「不知道、不知情,沒有聯絡」。

林克穎被控民國99年3月間凌晨酒駕撞死負擔家計的送報生黃俊德,法院去年7月判他4年徒刑定讞,服刑完畢後驅逐出境。

台北地檢署去年8月下旬傳喚林克穎9月21日到案發監,但當天林行蹤不明,檢方指揮警方拘提無著,經向桃園機場調閱監視器比對,發現印度裔的林克穎竟持在英籍白人友人護照,在去年8月14日出境。檢方昨天發布通緝。

檢方表示,檢警傳拘林克穎無著後,隨即清查所有機場與港口,更把所有機場的通關監視畫面都過濾一遍,為確認林克穎潛逃管道,花了不少時間。

為釐清林克穎去向,檢察官去年間曾傳喚為林克穎具保的董姓女友,但董女證稱對林克穎去向「不知道、不清楚」,她與林克穎「沒有聯絡」。

董女在車禍發生後,協助林克穎賣掉肇事賓士車部分,遭檢方依滅證罪起訴。不過,法院審理後判決董女無罪。

【2013/01/30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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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脆廢了海關與司法院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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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戲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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昍昍
朵貓
平議
gancui

反正沒用

廢了省點米錢救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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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英國港九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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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nwha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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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那个光
gancui

令人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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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把台灣搞成了英國新租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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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nwha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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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cui

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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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撞死送報生 英商發監前逃出境--白人照片可以被黑人冒充?檢察官發現逃走四個月才發布通緝?是懼怕英國護照故意放走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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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c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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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一個沒救的總統
hito77
就是那个光
Tenwhaei

【中央社╱台北29日電】
英國商人林克穎在民國99年3月間凌晨,涉嫌酒駕撞死送報生黃俊德,林克穎當時所駕駛的賓士汽車車頭毀損嚴重。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英國商人林克穎,去年8月持英籍白人友人護照潛逃出境,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酒駕撞死送報生的英國商人林克穎遭判刑定讞,台北地檢署先前傳喚發監時,發現他持一名白人友人護照出境,今天發布通緝。

檢方指出,移民署官員可能涉及行政疏失,刑責部分仍要調查,林克穎的友人則涉及偽造文書等罪名。

台北地檢署今天以證人身分傳喚當天查驗護照的移民署官員,並拘提涉嫌出借護照給林克穎的白人友人到案,移民署官員訊後被請回。

由於林克穎是英籍印度人,外表像黑人,竟然能持在台教美語的英籍白人友人護照於去年8月14日從桃園機場出境,飛往泰國曼谷,檢方對移民署竟能放行感到驚訝。

英商林克穎被控民國99年3月間凌晨酒駕經過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撞死負擔家計的送報生黃俊德。林克穎在偵審中都否認犯行,辯稱駕駛是酒店的代客停車人員,他在車上睡著,不知道發生車禍。

法院傳訊相關證人並調閱監視錄影畫面勘驗,認定林克穎酒駕開車撞死送報生。但審理期間,林克穎一下漫指警方蒐證不實,一下影射警員操守,還以自身外國人身分向媒體炒作在台遭打壓,至今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惡性重大。

林克穎去年7月被判刑4年確定後,台北地檢署去年8月傳喚林克穎9月21日到案發監,但當天林克穎未到案,行蹤不明,期間檢方指揮警方拘提無著。檢方今天對他發布通緝,並沒收新台幣15萬元的保金。

檢方表示,經向桃園機場調閱監視器一一比對長相後,發現林克穎持英籍友人護照在去年8月14日出境,並查出林克穎早在8月8日就訂好機票。

【2013/01/29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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