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昨天審查檢察總長陳聰明彈劾案,六比六未能過關,提案監委表示,依法將在十天內重新提案。由於此案提早曝光,審查過程爆出「陰謀論」,監委質疑「陳聰明的手伸進監院」。
此案由監委李復甸申請自動調查,錢林慧君輪派協查,經過長達一年的調查,監委認為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涉及扁家弊案,特偵組卻沒有限制其出境,顯有疏失;而陳聰明在扁案偵察期間,和關係人喝春酒、吃魚翅,甚至進出關係人公司,行為明顯不妥。
監委指出,陳聰明對於自己的不當言行交代不清,說法前後矛盾,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和「檢察官守則」,因此提案彈劾。
監委還罕見依照監察法附帶提「急速處分」,也就是彈劾案過關後,就應通知陳聰明的主管長官「急速救濟處理」;陳聰明的長官若不「急速救濟處理」,一旦陳聰明因被彈劾而受懲戒,主管長官也應負失職責任。
監委在審查會上討論非常踴躍。對陳聰明「失職」部分,監委有高度共識,但有監委認為「失職」不代表「違法」,且是否「故意疏失」也有待商榷;也有監委質疑為何不直接提糾舉,但主查監委表示陳聰明是特任官,有任期保障,糾舉恐怕不宜。
最後表決結果為六比六,未達「彈劾案過半成立」的要件;由於彈劾案未過關,附帶的「急速處分案」也就沒有討論。
據了解,主查監委李復甸特別交代「資料越晚發越好」,原本應在上周五發給審查監委的資料,周一中午才交到監委手上;結果審查會訊息仍提前曝光,提案監委在審查會上措辭強硬,指外洩者別有用心,也有監委會後感嘆說:「陳聰明真的很厲害。」
【2010/01/06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