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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傅崐萁任命前妻當副手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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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c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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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長傅崐萁上任後,立即任命前妻徐榛蔚擔任副縣長。內政部次長簡太郎表示,傅崐萁已與妻子離婚,現在任命是有效的,簡太郎也語帶保留表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迴避對象,也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屬,內政部將會持續派員查察,是否違反這部份的規定。

簡太郎上午列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會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他曾致電傅崐萁,得知傅、徐兩人已經離婚,因此任命現在是有效的。但依照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三條,關係人四款中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屬,若傅、徐兩人無共同生活沒有問題,如有共同生活,當然還是不可以,內政部會指派單位進一步了解。

媒體追問,如果傅崐萁與徐榛蔚仍然住在一起,是否就算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會不會宣布任命無效?簡太郎未正面回應,僅表示後續假設問題無法回答。簡太郎表示,過去已有前台東縣長吳俊立與妻子鄺麗貞離婚、由妻子接替縣長職務的例子。

簡太郎表示,是真離婚還是假離婚,可以讓社會去公評

【2009/12/21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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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崐萁:力促蘇花高明年底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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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順德、洪肇君/台北、花蓮報導】

花蓮縣長傅崐萁任命「前妻」徐榛蔚擔任副縣長,與中央大鬥法,昨天出現大轉折。內政部邀集跨院際會議,祭出民法第八十七條,認定傅、徐的假離婚無效,兩人仍屬配偶關係,徐榛蔚任副縣長的人事令違法,將報請行政院予以撤銷;並移請監察院依法裁處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傅崐萁原本不理內政部,到深夜突然改口,願取消這項任命。他說,執政者對他趕盡殺絕,即使綠色執政時代,都沒有這樣打壓台東縣長鄺麗貞夫婦。

傅崐萁原打算槓到底,頂多讓副縣長懸缺,但晚間與宋楚瑜在內多名政界人士通電話後,深夜改變想法。他說,國民黨高層也曾表示罪不及妻孥,「現在為何要對付我的妻女」。

昨天上午傅崐萁到行政院拜會院長吳敦義,爭取中央對花蓮建設的支持,吳敦義向傅崐萁說,「唉呀,縣長,你才上任就鬧這麼大的新聞,本來是圓滿全新的開始,為什麼搞成這樣?」下午內政部立即做出處置。

傅崐萁二十日就職當天,宣布任命徐榛蔚擔任副縣長,輿論譁然。內政部長江宜樺昨天召集行政院、監察院、法務部、人事行政局開會。江宜樺表示,內政部派人去了解傅、徐兩人是否仍住在一起,發現昨天徐榛蔚才遷戶口到隔壁傅崐萁母親的住所,製造離婚假象。(編按,花蓮縣戶政人員表示,遷戶口的時間是十八日)

江宜樺強調,傅、徐兩人仍有共同養兒育女的事實,兩人也在二十一日對外表示「我們一家人」,將共同為花蓮縣政努力,足以認定兩人的離婚,已符合民法第八十七條「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虛偽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無效」的「假離婚」,並明顯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2009/12/2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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