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總統上午在法務部人權種子培訓營致詞中指出,選舉不等於民主,台灣的選舉形式、投票制度雖然已相當好,但民主程度夠不夠?司法夠不夠獨立超然?人權保障夠不夠完備?法制夠不夠成熟,都還有檢討餘地。這些都是第二次民主改革中,應該被充實的民主內涵。
馬總統表示,對於目前國內法律有哪些仍有侵害人權之虞,他已經要求法務部在今年底前,完成全面的檢討,目標在兩年之內,能完成所有的修法。
法務部上午舉行第一屆的「人權大步走,種子培訓營」,馬總統出席致詞時引述美國學者的意見,選舉與民主並非完全對等的觀念,應回歸自由主義的民主,重要不是只有民主的形式,而應有民主的內涵,包括人權保障、法治主義等。台灣的選舉形式雖然已相當好,但在民主程度、司法超然獨立、人權保障,都還有待檢討。
馬總統說,去年322總統大選後,前美國總統布希來函道賀祝福台灣總統選舉順利成功,並稱台灣已是亞洲與世界的民主燈塔。他看了非常感動,但也百感交集、陷入沉思,「我們是不是真的有這樣的資格被稱為民主燈塔?」
總統馬英九(中)一早在法務部長王清峰(右)的陪同下,出席「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種籽培訓營。
記者潘俊宏/攝影
【2009/09/17 聯合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