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處理林毅夫案遭監察院糾正,國防部今天表示,國防部尊重軍法單位職權,並強調「國防部絕對不會因為一個叛徒,衝擊國軍核心價值」。
監察院調查發現,國防部對林毅夫案多年來採淡化消極處理態度,且對「叛逃人員」的法律適用問題,迄今仍未定論,斲傷國軍威信並影響當事人權益,均有違失,通過糾正。
國防部軍事發言人虞思祖上午回應,國防部尊重監察院的糾正案,等收到糾正函文後,國防部會依據糾正內容陳覆。
虞思祖表示,軍法單位針對此案,曾依據司法院相關解釋函,也召開多次研討會,大部分法學專業學者專家都支持國防部的立場。
他說,國防部尊重相關軍法單位本於法律確信,依職權行使公務,尊重軍法單位的起訴原則。
虞思祖並強調,「國防部絕對不會因為一個叛徒,衝擊國軍核心價值」,「我們忠於國家、忠於中華民國」,這件事情國防部非常堅持。
監察院糾正案文指出,國防部金門防衛司令部連長林正誼(後改名林毅夫),民國 68年5月16日叛逃。軍法司民國91年研處意見指出林毅夫叛逃事件均已過追訴權時效,無法再對其追訴,但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卻以「繼續犯」偵辦,而未「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