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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中肅貪/美允軍售收佣 助長貪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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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c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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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一期美國「國防新聞」周刊十三日報導,台灣最近軍中肅貪查弊,查出有軍官涉嫌收取軍購回扣。而美國聯邦法令允許軍火商支付對台軍售回扣,有間接鼓勵貪瀆之嫌。

這篇發自台北的報導指出,台灣國防部最近交出一份查弊報告,查出一百四十二名軍人牽涉四十八件貪瀆弊案,其中一百一十四名是將官。在這四十八件弊案中,十九件涉及軍購弊端。

中央社報導,「國防新聞」引述一位曾派駐台灣的美國軍火承包商的話說,台灣國防部早該肅貪了。台灣軍中有許多優秀軍官,但也有一些害群之馬,破壞了大家辛苦建立的成果。但願台灣政府這次是玩真的,不要又是一場政治秀,或只為了清除非國民黨軍官。

報導另外引述一位前美國政府官員的話說,美國國防承包商付出的回扣有時高達數百萬美元。這些承包商為美國軍火商工作,他們的背景複雜,有些與組織犯罪集團有關,有些與政黨和國防官員有關。他們設法促成官員採購對他們直接有利的項目,排擠一些台灣真正需要的武器。

這位前官員說,台灣軍購之所以會發生弊端,原因之一是美國鼓勵台灣保持軍購機密,包括每年送到立法院審議的軍購預算,這等於是為貪汙製造有利環境。

另一個原因是,台灣對軍火承包商的身分保密。公家紀錄上看不到他們的資料,姓名只有在出事被捕後才會曝光。

這位前官員也指出,美國聯邦法令原則上禁止軍火商支付軍售回扣,但有少數國家被列入「例外」,當做政府協助國防工業軍火外銷的補貼,而台灣就在這份例外名單上,這等於間接助長對台軍售弊案。

這位前官員說,美國應將台灣從例外名單中取消,因為中國在全球各地封鎖台灣的武器採購,美國是台灣唯一的武器供應國,美國對台軍售並沒有競爭,沒有理由讓台灣代理人坐享回扣,變相鼓勵貪瀆。

【2009/07/1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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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中肅貪/肥!拉艦回扣一給十幾億

拉法葉、幻象機弊案,讓台灣對法軍購佣金支付系統曝光殆盡;但美國對台軍售,佣金如何進出、由誰代理,始終蒙一層神秘面紗,若隱若現。

美軍對台軍售,依制度分成「軍售」和「商售」兩種形態,前者操作上是軍火商賣給美軍,美軍再轉售台灣,美國政府依比例收取作業費,理論上不存在佣金問題。但「商售」裝備,美國政府只核准裝備出口,台灣軍方直接和廠商洽談採購,此時就可能出現中間人抽佣的機會。

台灣對美軍火代理商,除了因為樹大招風,致使在媒體曝光的「來福」等公司外,大部分公司都行事低調。這些公司的成員極少,絕大多數是退役軍官轉任,他們主要是研究軍中採購法令,準備投標資訊,當然,運用軍中人脈,替國外廠商「打通關節」,也是代理商重要工作之一。

代理商的利潤有多高,以一紙在拉法葉案中曝光的合約為例:法國湯姆笙公司曾經同意付給中間人「艾德蒙.關」折合百分之一造艦款的佣金,成數看來不高,但金額卻高達一億六千萬法郎,折合兩千四百四十萬歐元(約十一億三千萬台幣),這還只是多筆佣金中的一筆。代理商向來有「三年不開張,開張吃三年」說法,利潤之豐厚可見一斑。

【2009/07/1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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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中肅貪/排佣條款 難防商購塞錢

美國「國防新聞」報導美國聯邦法令允許軍火商支付對台軍售回扣,有間接鼓勵貪瀆之嫌。立委林郁方說,他從未聽過相關說法,據他了解,美國對外軍售行為,絕不容許以賄賂方式進行,若有任何經費流入對方政府雇用人員手中,都是違法行為。

林郁方表示,目前美台間針對主要武器系統的軍售案,都是以「政府對政府」方式進行,雙方訂有排佣條款,不可能存有回扣情況;比較可能出現弊端的是在軍購案合約保固年限過後,針對包括性能提升,或零配件後勤補給的採購案,因為改採「商購管道」,來源多元化,可能會出現廠商與承辦人員「上下其手」。

國防委員會召委帥化民指出,美台軍售若是政府對政府,從郝柏村擔任國防部長時就已明定「排佣條款」。他認為,應是美國民間軍火或軍需零件廠商,為爭取商機,才會出現檯面下支付回扣給在台仲介商或軍方承辦人員。

帥化民說,一旦出現兩家以上美國廠商要爭取對台訂單時,的確可能有廠商用付回扣的方式,要求我方軍方承辦人員以「綁規格標」的手法,確保其能取得採購合約,但如果被查到,我方涉案人員就只有送軍法審判一條路。

【2009/07/1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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