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前言
前些日子和老友ZS兄討論時,他賜教說:
「你對政治下定義時卻不太符合你諸多文章對政治所作的分析論述」。
我相信本部落格其他網友很可能也有同樣的感覺。本文試圖說明:我不同文章中何以有「矛盾」,或讓讀者感到「有矛盾」的原因。
這幾年來我腦子不大好使;下筆不復當年嚴謹,廢話也就隨之增多。如果看官們嫌此文有點像裹腳布,不妨只讀各自感到有興趣的段落。
1. 求知歷程回顧
為了把主題相通的報導、評論、和自己讀過它們之後的心得集中在一起,以便搜尋和引用,我這兩年來在此部落格開了一些學科的專欄。在它們的「開欄文」中,我通常會簡單敘述自己對該學科有興趣的原由,不在此贅述。
這裏只回顧我讀書求知的三個階段。
1.1 求學
這個階段從1950到1972。也就是從小學一年級到我進入職場前。這段時間除了教科書以外,讀了一些課外書。它們都是隨機性質,沒什麼目的,更談不上系統性;細節略過(1)。
值得一提的是:家父藏書既豐且廣,加上每個月各雜誌社贈送的期刊至少20本以上 -- 包括印有「機密」二字的「匪情資料」和「匪情分析」。雖說「隨機」,但我的「機會」比起其他同學可說多得多的多。這是我日後對讀書有濃厚和廣泛興趣的原因之一(2);這是家父對我一生最大的影響。
我在1970 – 1971年間參加系裏兩次博士資格考試,都因學力不夠而被當掉。系方依慣例送了我一張碩士文聘請我走路。當時年輕氣盛,出於虛驕,寧可落荒而逃,也不願意回家啃老;我跑到賭城打混了一年多。這段時間,我在拉斯維加市立圖書館看了30本上下以西部牧場、牛仔、槍手為主題的美式武俠小說;沒學到什麼人生哲理,但培養出閱讀英文的習慣,以及增加些許了解英文句型和結構的能力。在這裏讀了卡夫卡的《城堡》;讓我迷上他的作品。我還到過內華達州大拉斯維加分校五、六次;在圖書館讀了幾本心理學和介紹政治行為主義學派理論的書(該文第3節)。
1.2 工作
這個階段從1972到2001;它可以分成三個不同的時期。
1) 成家前:我41歲才結婚,並非因為我花心或生性風流;而是因為我知道保持自由之身,才能完全支配自己的時間。上班中餐和下班後,睡眠之外大概2/3的時間我都用在讀書上(3)。例如,我到1980前後才買第一部電視機。我的許多看法、意見、和主張都是在這段時期開始醞釀。這段時間閱讀範圍主要是倫理學、社會學、和心理學;也涉獵一些文學作品與文學批評。我對馬克斯、弗洛伊德、以及存在主義等思想的粗淺了解,大概從這時開始。1982左右以後,我閱讀對象轉到介紹認知科學和大腦神經學兩個領域的書籍(該欄開欄文)。我也在此時開始接觸到「『後現代』思潮」諸大師的著作。
2) 成家後:我1985結婚,次年得子。從1985到2001之間,我每天平均花兩個鐘頭看書(含週末)。在認知科學外,旁及康德、尼切、和唯識學派的著作。
3) 回國後:我1993回台。讀書時間沒怎麼改變,只是接觸中文書和雜誌的機會大幅增加。不過,我仍然很少看它們;原因是:我讀中文書或論文時,通常要把50%左右的術語/概念推敲成英文,才看得懂作者到底在說些什麼;真的很累。
1.3 退休
這個階段從2002到2015前後。自己的時間頓時增加不少。我的部落格在2002上線,開始大量寫文章;一些看法、意見、和主張逐漸成形(4)。
可惜2015前後,大概年齡到了,我不但變懶,注意力也難以集中。70歲或更早,我就沒有完整的讀過一本書;只能看看網路上的報導、分析、和評論,混吃等死。
進建中以後,隨著年齡的增長和所讀書籍的數量增加,我自然有著俗稱的「成長」。或者說,我大腦內的神經網路連接無形中變得比以往複雜,乃至於某一個類型的概念神經細胞被形成/被激活(該欄2025/03/28)。因此,在不同時間點的經驗、知識、思考邏輯、思考模式、自我定位/個人認同、以及了解/掌握現實的程度等等,都會改變。個人「成長」因素以外,現實環境變動也導致人們判斷與因應策略的更易。我的某些看法在時間上「前後不一」,是自然現象(5)。
總之,同一個人兩種不同看法之間「矛盾」與否,是時間、外在環境、和個人「三觀」等的函數(6)。
2. (基本)前提和(判斷)立場
我常說:「凡論述必有『前提』;凡判斷必有『立場』」(7)。
「前提」一詞在這裏指:論述時展開推理過程所根據的觀點、說法、和理論等等。「立場」一詞在這裏指:「選擇那一個『角色』來給自己定位;選擇那一個『群體』做為個人認同的對象」。
上面這兩句話並不是我的獨門見解,它們來自我六十年閱讀各方評論的經驗,以及我對以下兩個理論的解讀:
1) 黑格爾的「內部一致性」理論(8)。
2) 伯格和拉克曼的「社會建構論」。
在比較正式或理論性的文章中,通常我會交代自己的「基本前提」和「判斷立場」(該文-3的「附錄」)。「『基本』前提」中的「基本」一詞指的是:這些觀點無法被「證明」或「反證」;一個人只能「接受」或「拒絕接受」它們。
以下借用傳統哲學三個主要領域來說明我的「基本前提」(請參考上一段中「交代」一詞的「超連結」):
a. 本體論:我接受「現實論」和「唯物論」。我認為:「外在世界為虛幻」或「外在世界為模擬」的說法皆屬「戲論」。
b. 認識論:我接受「經驗論」;目前認知科學和大腦神經學的研究幾乎取代了傳統經驗論的論述。我認為:我們可以建立對外在世界的「了解」,來幫助我們繼續生存下去和提高生活品質;但目前所有的「了解」都可能被「修正」或「否定」。此外,我接受「社會建構論」和「局部相對觀」。
c. 倫理學:我接受「效益論」、「道德情境論」、和「道德工具論」。另一方面,我認為:「一個社會要穩定發展『必須』要有一套多數成員願意遵守的規範」;這個觀點一部分來自(我所了解的)霍布士《政府論》,以及我對霍布士版「社會契約論」的理解(9)。
以上是我的哲學「三論」。它們以及根據它們所推論出來的說法,可以說是我目前所有觀點和文章的「所本」;或者說,它們是我建構自己所有「想法」、「意見」、和「主張」的基礎。我相信:不論在以上三個觀點本身之內,或在它們彼此之間,都不「衝突」。是否如此,當然並非我說了算;有待各位看官自行判斷。
最後做個補充:我是物理系畢業,之後靠擔任工程師和從事第一線管理工作來混飯吃。這兩個經歷造成我「務實」、強調「規則」、與使用「行動理性」這些思考模式和行為習慣。它們自然而然的會流露在我文風中。
3. 「實然」和「應然」
以下我具體討論「前言」中ZS兄提出的觀察。
首先要說明,我不是學者,也沒有功力或時間寫一本系統性的書。拙作90%以上大概是在不同時間和情境下,針對特定事件、議題、或外在現實有感而發。個別文章之間可能有彼此「不符合」的印象,除了以上第1節討論的「時間點」因素外,第二個原因來自它們個別「主旨」可能有著不同的性質。以下細細道來。
3.1 拙作的方方面面
就我所知,倫理學中「實然」和「應然」兩者關係的問題,目前仍然無解。大多數哲學家認為:「實然」和「應然」之間並沒有實質或邏輯上的關係。換言之,當兩篇文章從這兩個不同層面討論同一個議題的時候,它們各自所根據的基本前提很可能不一樣。在這個情況下,論述的依據、風格、主張、和結論等也就隨之而異。由於所根據的「前提」不同,兩者結論之間並不存在彼此「矛盾」的問題。
我部落格中貼文目前超過12,000篇;它們包含拙作、網友高見、和我(擅自)轉貼國內、外人士大作三類。我沒有統計過自己到底寫了多少文章。如果以每個月平均發表5到10篇估計;23年來拙作大概在1,400到3,000篇之間。以「主旨」分類,大概30%左右在談「實然」(10);10%左右在談「應然」(11);20%左右則「實然」和「應然」並談(12) ;其餘40%和兩者無關。
3.2 倫理議題
「實然」和「應然」的對比在倫理議題上尤其明顯。例如,6歲以後大概每個人都學會撒謊;就我所知,沒有一個社會接受「說謊」是被容許的行為。它們兩者之間的衝突,引起我對倫理議題的興趣(13)。
倫理學上討論「實然」的基本「前提」,通常是我們觀察到的種種人際行為。倫理學上討論「應然」的基本「前提」,則依據各人的性向、師承、關切的群體、推崇的理想等等而有所不同(請參考附註7)。
1) 「實然」層面
在從「實然」層面討論道德或倫理學議題時,我常常引用下面這兩句話:
「法律是強者限制弱者的工具;道德是弱者限制強者的工具」(見上面第2節-c「道德工具論」超連結)。
我也常常引用尼切下面這句話:
「有些人僅僅因為沒有尖牙利爪,就自以為是個好人」(同上一個超連結)。
在「實然」層面我接受以上兩個對道德「性質」的描述或定義;因為它們符合我所觀察到人際活動的實際狀況。
但是,接受這兩個描述或定義並不蘊含我「接受」這種「實際狀況」。例如,孫中山先生接受「腐敗」是一個對20世紀初年滿清政府的描述;但他拒絕「接受」一個「腐敗」的滿清政府;這才立志從事推翻滿清政府的革命運動。
同理,一個人接受「道德工具論」,並不蘊含她/他是個道德虛無主義者;她/他在倫理相關議題的「應然」層面上,可能是一位義務論者、荒謬論者、或存在主義者。
2) 「應然」層面
我的「人生觀」是:
對大多數人來說,人活在世界上只有兩個「目的」或努力方向 (該文第0.1小節):
a. 活下去;
b. 活得越來越舒適。
以這個「人生觀」為基礎,我的「價值觀」是:
生命、生存、和生存權是「最高價值」。
這個「價值觀」的現實基礎則是生物學中的「演化論」;「個人主義」可以視為由它衍生而來的「意識型態」。
在我看來,凡是傾向貶低個人生命、生存、或生存權的「價值觀」,例如各種形式的「群體主義」,都是「意識型態」。如果有人把它們當做「行為指導綱領」,我會認為她/他非傻即騙。
我認同霍布士:「任何人可以殺掉任何另一個人」的思考邏輯(我的詮釋);也就接受他:
「一個『社會』穩定運作的前提是:它必須有一套『規範』來維持秩序」這類「政治學基礎論」(14)。
在現代社會中,所謂「規範」就是「法律」和「道德」。
後來我又了解到:
「離開『社會』,『道德』並無意義。」(15)
於是,我把「道德」視為「社會規範」。也就是說,「道德」規範的是「人際行為」或人與人互動時的行為。在我看來,「手淫」和「做白日夢」這類行為,如果不涉及他人,就無所謂「道德」或「不道德」。同理,「同性戀」如果不涉及第三者,也無所謂「道德」或「不道德」。
綜上所述,我雖然對世俗的「道德」沒有什麼敬意,但是很重視「價值」和「價值觀」(16)。在「倫理議題」的「應然」層面,我堅持:
a) 每個時代和每個社會可能訂定各自不同的「社會規範」(17);但是:
b) 任何時代的任何社會需要訂定一套「社會規範」;
c) 一旦該社會有一套「約定俗成」的「社會規範」,該社會的成員有遵守該規範的義務;
d) 不願意遵守該規範的社會成員有權利:
d)1. 離開該社會;
d)2. 設法更改該規範。
e) 社會成員違反該社會「規範」的情節超過一定程度後,該社會有權力對該員採取暫時性或永久性的「隔離」措施。
3.3 政治議題
1) 「實然」層面
「政治是爭奪資源分配權的活動」。
從而,解決「政治」爭端的方法將是:
各種鬥爭方式,而且實力大者有較高的機率取得優勢。
2) 「應然」層面
根據以上3.2-2)的分析:「一個社會需要 一套『社會規範』」;則該社會或一個政治實體也就需要一組執行並維持此「社會規範」的機構和機制。國際社會亦然。換句話說,在保障大多數成員人身安全的大前提下,「爭奪資源分配權的活動」需要一套能夠被落實的「遊戲規則」。
當討論政治相關議題的「應然」層面時,我的立論基礎不再僅僅是描述和接受政治的實際運作狀況,我同時會宣揚和主張政治運作的理想狀況:
大多數老百姓能自由自在的安居樂業;發揮自己的潛能,追求各人的幸福。
4. 結論
1) 一個人的思想是時間、外在環境、和她/他所接受「基本前提」等因素的函數。
2) 如果我們接受「實然」和「應然」沒有邏輯和/實質關係,則兩者的論述基礎可以不同。
3) 兩個論述基礎不同的主張之間,沒有「相互矛盾」的議題。
後記:
當我開始回應ZS兄的賜教時,我發現這個問題不是三言兩語說得清楚。要把我寫文章的思路講明白,還非得談談我各種觀點形成的過程,才有脈絡可尋。拉拉雜雜寫下來,回憶錄和預防老人癡呆的作用遠大於分析議題。
附註:
1. 這個階段大致可以分成三個時期:
1) 景美國小
小學二、三年級後,讀的都是童話、故事、和漫畫(如《牛伯伯》系列)。值得一提的是,我大概五、六年級開始看《西遊記》和《三國演義》;而且現賣現賣,每次「自習課」老師都讓我上台講故事;頗受小朋友歡迎。
2) 建國中學
2)a 初、高中時我讀完國防部史政局出版的《國軍八年抗戰實錄》(書名大致如此),這是導致:「我和40後同時代許多朋友一樣,都曾『少有大志,以富國強兵為己任』」這段話的背景之一(該欄2023/11/13「後記」)。
2)b 初二時,「兵書」之外我在家父書架上找到一本社會學入門書,內容不復記憶;一本經濟學入門書,我從它學到「邊際報酬遞減定律」;或許因為這個術語有點詰屈聱牙,一直沒有忘記。那時影響我日後對政治了解最大的一本書是《動物農莊》。
2)c 金庸小說給我最大的啟發是:「農民起義」以及老百姓高於政權這兩個概念。
2)d 初三那年,有幸列名「直升榜」,不用參加高中聯考。家父帶我到立法院圖書館;從該館借了兩本影響我一生的書:《沉思錄》和《(西洋)哲學史話》。前者造成我日後「八風不動」的個性(該文第1.1小節);後者奠定了我求知的興趣,也建立起我目前許多觀點的基礎。
2)e 《戰國策》和《世說新語》也是初三暑假讀的。
2)f 高二前後,劉容生兄借了好幾本屠格涅夫的小說給我;我自己則到建中對面的中央圖書館讀了70-80%的莎士比亞戲劇。前者對我有相當影響;後者大概對我在詞藻和寫作風格上有無形的幫助。
3) 台灣大學/天普大學物理系研究所
3)a 大學時代對我影響很大的兩本書是《地下室手記》和《回到個人主義與自由主義》(兩篇拙作的「後記」)。前者讓我成為達斯妥也夫斯基鐵粉;後者確立我的政治觀。
3)b 大學期間我偶而會被家父抓公差,替《中華雜誌》翻譯一些評論或報導;它們的內容從哲學、天文學、到文學評論不等。以我當時的英文程度,實在難以勝任。很花了些時間查字典和推敲原文在說什麼。回想起來,這些翻譯工作著實提升了我的英文閱讀能力(該文第1節)。
3)c 我到費城後,教科書之外,買的第一本書是《社會變遷》;買的第二本書是《地下室手記、窮人、家庭之友合輯》。在天普大學圖書館讀到《金陵春夢》(該文第1.2小節)。
2. 另一個原因則是:我們這個在前電視、前電動、前動畫成長的一代,小時候只能看報、看漫畫、和讀故事書來打發時間。
3. 讀書之外,婚前下班後我打發時間的另一個方式是泡酒吧(該欄開欄文)。這個經驗讓我接觸到卡車司機和飯店女侍這一層級的小人物,加深我對美國社會的了解。
4. 可能急於一氣呵成,除了在書本頁面空白處做些翻譯、寫下質疑、以及發表讀後感外(該欄2025/03/18),我讀書時沒有做筆記的習慣。1992年初我著手寫《卡夫卡簡介》來紀念《中華雜誌》在次年的創刊30周年(也在當年停刊)。這大概是我整理自己讀書心得,以及把我想法訴諸文字的開始。《淺談唯識論》、《評《另類哲學:現代社會的後現代化》》、和《「意思」和「翻譯」 -- 兼評《哲學辭典》中譯本》等拙作,都是在1992到2002這段時間內完成。
5. 例如,我對道德的看法(該文第1節);我對宗教的看法;我對戰爭的看法;以及我對兩岸關係的看法等等。
6. 例如,由於以上註1-2)a所說經驗,我從小以「民族主義」者/「國家主義」者自居。大學時期接觸到「個人主義」思想後(註1-c),開始思考這方面問題。記得出國後第一、二年,給王曉波兄寫了一封信,仍然宣揚「民族主義」;這封信好像被登在《大學雜誌》上。我已經記不清楚自己什麼時候完全轉向「個人主義」;大概在讀完彌爾的《自由論》,以及讀了和存在主義思想相關著作之後。此外,「虛無主義」也曾困擾了我至少15-20年。
7. 此處請參考我對社會科學「方法論」的觀點(該欄開欄文第0.2小節)。
8. 《黑格爾的辯證性思考及其批評》一書的第1、2兩章對此有詳細的解讀和說明。
9. 我沒有完整的讀霍布士《政府論》。從我看過的章節和其他學者的介紹,我所理解的霍布士版「社會契約論」如下:
1) 「任何人有能力殺掉任何另一個人」。
2) 「為了增加存活機率,『個人』需要『讓渡』某些『權利』」。
3) 「『政府權力』和『社會秩序」超越『個人』之上」。
請參見以下第3.2小節和這篇拙作第2.1小節兩處的討論。
10. 例如,《國際現勢:2025》和《《5個在2025可能引爆第三次世界大戰的地區》小評》兩文討論「實然」(後者為該欄2024/12/06貼文)。
11. 例如,《重新檢視「個人主義」和「自由主義」》和《文學和倫理學之「行為指南」 》兩文討論「應然」。
12. 例如,《探討「民主政治」》和《俄烏戰爭現況》兩欄下各篇文章則兼及「實然」與「應然」。
13. 家父是個有點清譽的立委。記得從小家裏就有人來論政、申冤、告狀等等。在國民黨(也許應該說「蔣家政權」)的貪污、腐敗、無能之外,也包括蔣家人的某些惡形惡狀。在「民族救星」和「偉大領袖」等光環對比下,我當時並不知道「實然」和「應然」的概念;小學五、六年級的我只懂得「表裏不一」的意思。開始質疑的也僅僅是「表」、「裏」兩者之間是否需要「如一」。請參考這篇拙作第1.1小節中,這段經歷對我的另一個影響。
14. 「政治學基礎論」一詞相當於一般學者使用的「政治哲學」。
15. 請參閱:What Is Political Philosophy? And Other Studies,李奧•史特勞斯,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Chicago,40 – 55頁
16. 以上這段文字摘錄自這篇拙作第1.3小節;並請參考《價值判斷和文化 》一文 中,我和幾位大學生討論價值「社會性」的案例。
17. 如何「『訂定』社會規範」的理論、方式、步驟等等,則在倫理學之外,需要參考其它社會科學學門所累積的知識。這是何以「跨領域研究」非常重要的一個實例;同理,要周全的了解和分析一個議題,「地球村視野」也不可或缺。前者是我讀書範圍相當廣、雜的原因。但由於我不是專業學者,這也導致我文章常常給人一知半解、道聽塗說印象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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