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時事論壇
市長:胡卜凱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政治時事【時事論壇】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政治和社會 字體: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台藉日本兵可真被逼從軍的嗎?
2025/02/11 03:24 瀏覽61|回應0推薦1

newvview
等級:5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胡卜凱

    坊間有關台藉日本兵的論述, 几為台派作者包辦. 反向將台藉兵定義成”也是受害者”的角色. 說甚麼被逼的啦, 騙去的啦, 強徵的啦, 戰場上都奉命行事, 是被軍閥們驅使啦, 不能苛責. 真是這樣嗎?

    戰爭動員期間台灣人應召入伍作戰或隨軍者超十萬人. 有正規軍, 有軍屬軍伕. 無論何一等級, 戰鬥或非戰鬥人員, 皆一律需效忠天皇, 為日本服務. 且在戰場, 戰鬥與非戰鬥人員任務實難區別. 日據時代, 台民國藉是日本人. 認同日本, 為日本奉公, 無可苛責. 這是個人選擇. 至於是否被逼?說實在, 自願強徵皆有, 估計自願為數更多. 1942年殖民政府召募陸軍特別志願兵, 應徵者四十多萬, 錄取千餘人. 1944年再次召募, 應徵者達七十多萬, 錄取僅二千多人. 台民如此踴躍自願從軍, 難道是假新聞? 所謂強徵, 應指1945年後, 廢募為徵. 然徵兵僅等同義務兵役制度, 非必然為”強逼”. 應徵入伍同強逼從軍是兩個不同概念. 雖同為強制性, 若應徵者欣然接受, 未視征程為畏途. 則強徵就不等於強逼. 若應徵者都不樂意, 必有反抗及逃跑情事. 這是人性. 強逼比例越高, 反抗逃跑事件必也越多. 然各類文獻紀錄中, 零星事件不敢講. 大規模抗徵逃跑事件卻從未有過紀錄. WHY?

    有人說日據時代年輕人都被奴化了, 被洗腦了. 以致成了日本帝國主義的幫凶, 不能苛責. YES. 情感上不能苛責, 與其定義為可惡之人, 更應視為可憐之人, 給予更大包容. 但情感不能凌駕是非. 殺人犯也可以為自身辯護, 因自小家暴中長大, 養成暴戾之氣. 或者與不良少年群居, 跟著學壞等等…芭拉芭拉一大堆理由, 能說那些不是理由嗎?是理由啊. 能否因為這些理由而免刑?噢, 不能! 法官量刑時, 會詳審當事人特殊情況. 確有”其情可憫”者,頂多酌減其刑, 但絕不會據此而判予無罪.

    納粹士兵也都強制徵兵去打仗的, 所以也不能責怪? 唉呀納粹是不義之戰, 無人可憐. 那皇軍是正義之師嗎? 二戰在東南亞戰場, 惡名昭彰的褔爾摩沙警衛隊, 以凶殘的手法虐待戰俘. 戰後被人告上遠東軍事法庭, 不少人被判刑坐牢. 有興趣可以網上搜尋FORMOSA GUARDS, 資料一大堆. 要是被逼, 身不由己, 都在執行命令, 就不應咎責, 判刑就沒正當性了不是嗎?可不, 法庭的認定, 即使被逼從軍的人, 仍未喪失個人意志, 所以罪名成立. 如認判決不公, 台派作者們應聯名抗議, 要求平反不是嗎?

    被逼之說, 恐係眼見日本戰敗, 為規避清算, 反口為自身洗脫. 這是人性. 聯手做案的從犯在主謀落網後, 也會立即切割唉我跟它不是一伙的, 別抓我. 甚至稱我是被它劫持的, 我也是受害人! 當然以犯案來類比日本對外作戰並不完全妥貼, 唯皇軍自始即被定義為不義之師, 同做壞事無差別矣. 1975年印尼叢林發現一名殘留日本兵, 是高砂義勇隊員, 原藉台東原住民, 叫SUNNIO. 很快國民政府就安排接載回台. 電台訪問時, 卻咬死當時被強徵從軍. 但同一時期日本媒體所作報導, 講法又不太一樣. 日本都投降了, 難道要說自願嗎? 說自願非但無光彩可言, 還會被清算. 說被逼或有人信以為真, 免被追究. 要是日本勝利, 會不會又高呼日本第一天皇萬歲?

    戰後活著回來的人, 發現改朝換代. 自身也”被強逼”改藉回中國藉. 就開始喊悲情, 討撫慰, 搏同情. 被逼從軍的人, 遇到日本投降, 不就脫離火海了嗎?台藉日本兵千辛萬苦重回故鄉, 應罵罵咧咧日本的不是才對啊. 然當時報章, 無論本地外省, 均無”台藉日兵返台, 痛陳日本不義”之類的報導?難道根本就是甘願上戰場, 碰到日本輸了, 回到台灣, 當過日本兵這事, 說來丟人, 寧可假裝啥都沒發生, 越少人知道越好. 說實在, 揀回一命己算大幸. 國民政府沒追究台藉日本兵的前科, 應當惦惦重新做人. 不光彩的過去, 帶進墳墓就好. 認同悲情說的人, 怎不看看, 日本皇軍蹂躝過的地方, 平民百姓家破人亡, 流離失所. 台藉日本兵不是參與者, 親手下場. 就是支援者, 提供協助. 要說悲情, 那些人要悲情十倍. 它們的公道, 又跟誰討去?

    戰後幾十年中, 這些人也是隱姓埋名自生自滅. 直至李上位, 話題才解禁. 台派學者靠筆吃飯, 甚麼議題都挖一下. 於是又把少數碩存年近過百的老人請出來, 分別做了口述訪談. 然而各則訪談中, 受訪者對所指強逼之說, 不是隻字未提, 就是輕輕帶過. 若真被逼, 提及此事, 不應更咬牙切齒嗎?怎就輕描淡寫呢?唉呀它們都看開了, 放下了. 所有人都放下了?

    由於日本政府欠支薪資及保險等報酬, 台藉日本兵又變成”受害者”, 連年向日本追討. 凡事有因就有果. 當初做了選擇, 就得面對後果. 應召從軍有豐厚薪餉, 難道不知也有高風險? 只能說這些人運氣欠佳, 碰到日本戰敗, 海外戰場非日藉人員就放生了. 一大堆朝鮮軍伕也同時被放生. 不知有無朝藉日本兵還有在跟日本討欠薪的?台藉日本兵有理由向日本追討欠薪, 但不能要求政府出面幫討. 畢竟是替敵人打仗. 民間也好, 官方也好, 應只限人道範圍的扶助. 例如傷病就醫, 貧危救助等等. 戰歿的, 建議牌位供進萬善堂, 不立碑不立傳. 畢竟在這種地方, 只問生死, 不問是非. 至於同情, 應先更同情那些戰火中受害的無辜百姓.

    講到底, 以德報怨, 又何以報德?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2976&aid=7246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