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同意承渝兄認為:馬克思的「是否促進生產力」,是一個評判「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兩者中,那一個對人類社會更有利的「客觀標準」。我也非常同意他說的:「… 但他(馬克思)以此標準來預測資本主義的沒落,卻失準了。」
《關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討論》以及《公有制和社會主義的缺乏競爭力》兩篇拙作中,對上述馬克思這個「失準」的原因,先後提出我的淺見。對這個議題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走訪它們。
1958年政府在立法院提出「出版法修正案」,家父極力反對;後將他在立法院就該案所提質詢擴充後成為《言論自由在中國歷史上》一書出版。兩年後發生雷震案。
該書將中國歷史分為「黃帝、三代、先秦」、「秦漢六朝」(1)、「隋唐兩宋」、「元明清」和「近時」(以孫中山先生為代表) 等5個階段,闡述各時期關於「言論自由」的思想及實務;正文部份57頁。家父的序文則另有14頁,標題為:《論中國歷史上自由傳統問題》;對「『自由思想』在中國歷史上」做了詮釋。
我簡介該書在支持承渝兄所說:「言論自由和法治都是兩千年前中國固有的觀念!」這個判斷。
附註:
1. 「六朝」指在建康(建業,今南京市)建都的中國南方六王朝的統稱,包括:孫吳、東晉、劉宋、南朝齊、南朝梁、南朝陳。源於唐代許嵩在《建康實錄》中的記載。江左六朝與漢、魏合稱「漢魏六朝」,或與秦、漢合稱「秦漢六朝」。此附註摘錄自《維基百科》,原文有多個相關超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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