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前言
本城市轉貼過許多討論「民主政治」的文章:我也多次表達過自己的淺見。此處再做一個綜合討論。我發言的立場和它們所根據的基本假設已散見發表過的相關拙作,不再贅述於此。
1. 制度的「結構」/「功能」觀
我傾向從「結構」/「功能」的角度來看社會與歷史現象。社會成員的角色、知識、價值觀、生產力、 ... 等等隨著時間的前進而改變;社會結構(成員的角色定位、生產關係、權力運作、知識/技術水準、 ... 等等)也就跟著變遷。這個或那個特定「制度」的原初「功能」,在一段時間以後,很可能由於上述變動而不再存在,或不再具有它當初被設計規劃時的效益。改革、變動、或革命於是隨之而起。這是一個「常識」;也就是俗話所說「窮則變,變則通。」的呈現。了解或掌握這個常識的人,我們才能具體的談政治、社會、或文化之類的議題。
「制度」如此,其他任何的人造事物、概念、觀念、或價值(道德)亦復如是。凡是拿著這個或那個制度、概念、觀念、或價值(道德)當「神主牌」的人,通常有某種「知識幻覺」。
另一方面,一個制度、概念、觀念、或價值(道德)能存在到現在,通常表示它曾經有某種功能,仍然具有某種程度的功能性,和/或在時間(蘊含變化)上經得起一定程度的考驗。當一個制度、概念、觀念、或價值(道德)不再能完全符合當下的需求,或基於當下社會「結構」的新形態或新(結構)關係需要做某些修改時,此即Rodrik教授說的(某個制度需要被)「重新思考與規劃」。一個制度需要被改革、修正、或重新思考與規劃,並不表示它被全盤否定、被整個拋棄、完全沒有「意義」、或不再具有「存在價值」。
2. 政治的「爭奪資源分配權」說
「民主政治」是種種「政治體制」之一。要討論「民主政治」,我們需要一個至少做為溝通基礎或基準的,關於「政治」的「定義」。我認為:
「政治」是「爭奪資源分配權」的活動。
這個定義的前提是,在任何一個地區或社會,當地的「資源」不敷該地區所有成員的需求,和/或:該地區某些成員認為當地「資源」不敷她/他的需求。由於這個實際上或觀感上的「不敷需求」,於是「管理眾人之事」演變成「爭奪資源分配權」的活動。
「資源不敷需求」是一個自然現實;大概沒有多少人會否認它。此處談談觀感或認知上的「資源不敷需求」。觀感或認知往往具有偏執性。也就是說,觀感或認知雖然有時只是一種幻覺,但對某些人來說,觀感或認知「幻覺」往往比現實還現實,或這種「幻覺」的位階凌駕於現實之上。從而,我們可以了解:
a. 何以人類歷史上戰爭不斷;
b. 何以人類社會貪腐成風,即使雷厲風行的「反貪打腐」,往往不過是剷除異己的「羊頭」;
c. 何以人類至今沒有能設計出一個完善的「政治制度」。
3. 「民主政治」
3.1 「民主政治」的意義
就我的了解,我們日常生活中所說的「民主政治」,至少包含三個不同層次的意義:
a.「概念」或「原則」層次的意義。
b.「實踐」或「制度」層次的意義。
c.「運作」或「應用」層次的意義。
1) 「概念」或「原則」層次
在這個層次,「民主」或「民主政治」主要是政治哲學中的用法和課題,它指一種理想的政體。從「概念」或「原則」角度來說,「民主政治」的特色、意義、或本質在於:「主權在民」或「人民當家做主」。
「民」或「人民」在此不是一個抽象概念,也不是一個集體名詞。它是一個單數的、具體的「指號」;其「所指」就是我、你、她、和他。「主權在民」並非「西方」政治哲學的專利。孟子說的:「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就具體、清楚、明確、生動的表達了「主權在民」這個概念。
2) 「實踐」或「制度」層次
一般人說的「民主政治」大部份時間指:將「主權在民」落實到現實政治中所需要的制度、機構、組織、和流程等等。在知識研究上,它們主要是政治學中的用法和課題,我有時以「民主制度」來表示,以便和著重於「概念」或「原則」層次的「民主政治」做個區分。民主制度包括(但不限於):
a) 「三權分立」原則的立法、行政、司法等制度、機構、及人員;
b) 政黨和各種人民團體;
c) 選舉、立法、釋憲、起訴/審判、和編列/執行預算等過程。
3) 「運作」或「應用」層次
在這個層次,「民主政治」指「民主制度」下的一種生活方式。它通常應該是媒體和每個公民都關切的議題。我通常以「民主(政治)行為」來表示,以便和「概念」層次的「民主政治」與「實踐」層次的「民主制度」做個區分。
「民主(政治)行為」包括各政府機構間,公、私領域間,(社會上)各人民團體間,以及政府機構和人民團體間互動的過程和行為模式;和落實「主權在民」與「民主制度」的各流程中,所有可能的步驟和行為模式。如協商、投票、遊說、抗爭、綁樁、賄選、假暗殺、和在電視台或網路上胡說八道(包括散佈假訊息)等等。
到今天為止,人們所以還沒有設計出一套適當的「民主制度」以及規範出一套大家願意接受的「民主(政治)行為」,主要的原因是:
自然「資源」有限,不夠人類需求的分配。利益「擺不平」,自然造成「爭奪資源分配權」的政治活動無法達到皆大歡喜的境界。
3.2 「民主政治」的長處
邱吉爾曾經說過,「民主政治」一無是處,但它是人類至今為止設計出最好的政治體制(大意如此)。
我試著做個詮釋。
「民主政治」的特色、意義、或本質在於「主權在民」。「資源分配『權』」是「主『權』」下的一個成分。因此,從政治運作的層次看,「主權在民」表示人人都有(至少理論上)參與「爭奪資源分配權」活動的資格和機會。換句話說,(至少理論上)沒有人被排除在政治活動領域之外。
「民主政治」的另一面是「依『法意』治理」或「依『法權』治理」。在實際運作上,這意味著「資源分配權」的爭奪有一套(至少理論上)經過討論和同意程序所建立的遊戲規則,而不是靠拳頭或槍桿子決勝負的叢林法則。其次,「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這表示(至少理論上)民主社會中沒有「太子黨」或「新階級」這類吃相難看、明目張膽、橫行霸道的特權階層或集團。
因此,我認為,對不是居於掌控或宰制地位的人來說,「民主政治」is the only game in town.
3.3 「民主政治」的缺點
在【走向民主之路的七個要點】欄下,《當代民主政治的現況與未來》和《重新規劃民主政治理論與運作》兩篇文章對「民主制度」或「民主政治」的制度面在當代的缺點或困境有相當廣泛和深入的分析;號稱「新科自由主義」代言人的福山教授,肯定中國現行的政治制度比美國的政治制度更有效,更能應付危機與解決問題,以及在回應人民需求時更迅速和到位。請參考這些評論,我就不必多話。
我在此處只對「『西方』民主」這個稀奇古怪的概念略做批判。
如果有人反對「民主政治」,可以拿出「論述」來,針對以上三個層次(或從任何角度)批評「民主政治」。如果有人為了替中國政府護航或擦脂抹粉而反對「民主政治」,我並沒有太多的意見。我只想指出三點:
a. 肯定中共政府的政績並不需要否定「民主政治」的功效;邏輯上或理論上兩者並沒有內在的關聯或互不相容性。
b. 「西方」是界定一個相對地理位置以及和該地區相關事物、人物、或文化等等的「指示形容詞」;它本身沒有任何價值取向。例如:「西方極樂世界」一詞。
c. 批評或批判需要一套做為「話語」基礎的說法或理論;如果拿不出一套言之成理的「說詞」,一個比較適當的策略是閉嘴藏拙。即使「民主」是「西方」專利或傳統,君不見,中共不是把「『西方』科技」、「『西方』社會主義」、「『西方』市場機制」(= 「『西方』資本主義」?)等等玩得吓吓叫,青出於藍而勝於藍?僅僅在「民主」前加上「西方」兩字就認為足以抹黑或否定「民主」,無乃懶於思考乎?
3.4 「民主政治」的困局
何以當代的「民主政治」問題重重?
外在因素:對絕大地區的人來說,「資源不敷需求」是一個自然現實。無論我們怎麼精心設計政治制度,我們不能改變總有人拿不到她/他們所需要的資源這個現實。
內部因素:由於社會「結構」的變化,有能力「分一杯羹」的人越來越多;各人的胃口也越來越大;不滿現狀的人也就到處都是。從而,「順民」如果還沒有成為絕響,至少在今天的社會也是稀有品種。於是,大部份人都有「彼可取而代之」或「有為者亦若是」的念頭。另一方面,技術的進展,使得具有相同或類似想法的人很容易在短時間內凝聚「成城」。於是,「爭奪資源分配權的活動」也就愈來愈多,愈來愈烈。技術進展的另一個作用是奇技淫巧層出不窮,加強了人們對物質欲望的追求,連帶的加強了對資源分配權的爭奪。至於想出「走路工」的點子,以鈔票或便當來取代意識型態的「號召」,則是有中國特色的民主(政治)行為。
此處對以上所說的「結構變化」略做討論。
技術的進展提升了生產力和改變了生產關係。收入所得提高以及個人在經濟活動份量加重這兩個結果,導致人民在政治上獨立性的提升以及欲望或期望的升高。上述「變化」結果的附帶效應是教育程度或知識水準的提高。知識即能力,能力蘊含權力,或至少蘊含爭取權力的能力。這可從近50年來通訊技術對政治活動的影響看出。知識水準提高的另一個效應是「宰制論述」失去了它們的說服力或欺騙力。2010年以後,美國當代茶黨蔚然成風,是這些變化結果的例證之一。
以上種種因素當然不止影響「民主政治」的運作,過去三年來,獨裁或威權政體應聲而倒,也部份印證了以上的分析。
總之,歷史上沒有一成不變或永遠適用的「制度」;「民主」和「民主制度」自然需要跟隨「時間」的前進或「社會結構」的演變而做修正和調整。
3.5 「民主政治」的展望
我不研究政治學,也沒有政治實務經驗,所以我沒有「規劃」如何改善「民主制度」的能力。但對「民主政治」今後的走向,我倒有一些淺見。
1) 孔子說:「丘也聞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而「政治」是「爭奪資源分配權」的活動;當前「貧富差距」越來越大,任何政治「制度」要想維持長治久安,必須盡可能做到(財富)「分配」的「公平」和「公正」。
2) 民主政治需要即時反應老百姓的需求。這一點可從兩方面著手:確立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公聽機制,以及針對立法、司法、及行政體系官員建立嚴格的評鑑制度。後者可借用各學者(法學學會、政治學學會、社會學學會等)與專業人士的學養和判斷力。
3) 「三權分立」制度有其優越的地方,但現實狀況是這三(種治)「權」都被政黨把持而成為「爭奪資源分配權」的工具。我認為重新考慮孫中山先生的(獨立)監察權或許能補救一、二。例如,監察委員由人民直選;監察委員候選人資格之一是不得隸屬任何政黨;監察委員不支全職薪俸,目的在借助「社會賢達」或專業人士來維護一般老百姓的權益與監督政府(包括立法、司法、及行政體系)運作;除監察院直屬調查員以外,監察委員經院會授權得要求並監督檢、調單位協助辦案;監察委員調查結果經院會通過後得咨請國會針對被調查官員進行彈劾。如彈劾案成立,被彈劾者應立即去職,並移送法院依法進行審理。
4) 社交媒介與網路的普及,保證了一定程度的言論自由。但各電視台與主要平面新聞媒體必須提供大量(如10%)的「公共時間」和「公共版面」,讓一般老百姓也有機會在「主流媒體平台」上發言。
5) 最後,如果老百姓沒有意願、意志、或能力行使自己的權力,「主權在民」不過是一句空話。民主政治是否有效或適用,至少有50%的責任在人民本身。
4. 結論
4.1 所有政治制度都不完善,其原因有外在與內部兩類因素。
4.2 所有制度需要跟隨「時間」的前進或「社會結構」的演變而做修正和調整。
4.3 對不是居於掌控或宰制地位的人來說,「民主政治」is the only game in town.
參考文章:
* DePaola, J. 2013, Illusion of Knowledge, (《知識幻覺》), https://city.udn.com/2976/5123743?tpno=0&cate_no=0
* Fukuyama, F. 2011, US democracy has little to teach China, http://www.ft.com/intl/cms/s/0/cb6af6e8-2272-11e0-b6a2-00144feab49a.html#axzz37yvMXky4
* Hari, J. 2011, How to Build a Progressive Tea Party, (《英國人民如何展現力量》), https://city.udn.com/2976/4485919?tpno=30&raid=4486887&cate_no=2976#rep4486887
* Karon, T. 2011, Why China Does Capitalism Better Than the U.S., (《Fukuyama評論中、美政治體制》), https://city.udn.com/2976/4431256?tpno=8&cate_no=80786
* Mishra, P. 2011, China’s Humbling Lessons for Russia and the West, (《中國模式可資借鏡》), https://city.udn.com/2976/4764241?tpno=17&cate_no=2976
* Rodrik, D. 2014, Rethinking Democracy, (《重新規劃民主政治理論與運作》), https://city.udn.com/2976/4977139?tpno=0&cate_no=2976
* The Economist, 2014, What’s gone wrong with democracy, (《當代民主政治的現況與未來》), https://city.udn.com/2976/4977139?tpno=0&cate_no=2976
* 胡卜凱 2005,《淺談民主政治 -- 楊儒門事件和抗爭》, https://city.udn.com/2976/1127071
* 胡卜凱 2006,《交換價值和資源分配》, https://city.udn.com/2976/1506367?tpno=25&cate_no=52524
* 胡卜凱 2011,《淺談文化決定論和民主政治》, https://city.udn.com/2976/4723468?tpno=6&cate_no=52524
本文於 2014/07/22 10:11 修改第 1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