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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主席和馬總統的政治手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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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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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quelme
華碩
胡卜凱

八到十年前我對馬總統有不少批評過去三四年來我對馬總統甚少批評原因有三

 

a.     我對茶壺裏的風暴沒啥子興趣;

b.     眾所周知馬總統沒有察納雅言的性向或習慣說了也是白說;

c.     馬總統在執行兩岸和財、經政策上即使不如理想,但穩健有餘。以他與其幕僚群的能力、見識、和格局而論,我們小老百姓慶幸之餘,還能何求?

 

但這次馬總統和馬主席對「關說」事件的處理方式,實在相當拙劣。「關說」事件的真實性和監聽合法性兩者需要由司法機構釐清,我沒有資格或能力質疑或討論它們。我評論的重點在馬總統的處理方式和政治手腕

 

管理學和人際關係學中有一句名言:

 

你說什麼不重要,你怎麼說才是重點。 (It is not what you say but how you say it that matters.)

 

同理你做什麼不重要,你怎麼做才是重點。

 

這句話所依據的理論或原則,是社會大眾或打交道對方的「觀感」;而「觀感」即使不決定一切,至少它高度左右溝通或政策執行的有效性甚至於成功機率。

 

馬總統缺乏重視「觀感」的性向或習慣。客氣說,這是因為他個性耿直坦率;從我的角度觀察,或許自視甚高/無知的可能性要高一些。身居總統位置,我能了解他何以自視甚高;但對居於總統位置及執行總統職務的人來說,無知可能給社會帶來災難。馬總統其勉之乎

 

馬總統這一個對「觀感」重要性毫無感覺的特色,在這次「關說」事件或風暴上表露無餘。也可說它是導致這次事件或風暴的背景原因之一

 

如果特偵組的監聽內容在法律上鐵證如山,馬總統可以在王院長出國前或回國後要求他解釋。如果王院長拿不出一個說得通的理由馬總統可以要求王院長辭職檢察官可在同時依法處理其他相關人士。如果王院長拒絕辭職,則馬主席可以將特偵組的「證據」交給國民黨考紀會處理,同時讓社會大眾公評

 

王院長前往國外為女兒主持婚禮之際,揚言捍衛司法尊嚴捍衛司法尊嚴」有急迫性或時效性嗎?這種做法不是「故意羞辱是什麼?而且難逃挾怨報復的公論。

 

在陳前總統後期,司法界搞得烏煙瘴氣。當時身為在野黨領袖的馬主席以及台北市市長的馬英九先生並沒有站出來發表「社會公論」。在馬總統執政初期,特偵組也是搞得烏煙瘴氣。當時馬總統一再宣示「尊重司法」,拒絕採取任何行動。今天馬總統以捍衛司法尊嚴之姿,扮演特偵組發言人角色,出來窮追猛打。有多少人會相信他的動機是純正的呢。

 

從而,根據馬總統的處理方式在我看來,他的動機是政治鬥爭,而且是古惑仔的鬥爭手法

 

如果馬主席要端正政風或整肅不肖黨員,我絕對支持,也樂觀其成。這是國民黨的家務事,他大可以堂堂正正的依該黨內規進行。像馬主席這樣假捍衛司法尊嚴之名,使用總統的位置與高度來幹追殺異己的勾當,這不只是馬總統本人給社會大眾的「觀感」問題,它是在破壞國家體制、踐踏司法尊嚴、和扭曲社會風氣。

 

這是我在「關說」事件上嚴厲譴責馬總統處理方式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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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2 03: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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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釋「公共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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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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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不是私人幫派,其行為自需也自可接受一般人的評論。何況,即使是私人幫派,其行為如影響社會大眾,也變成公共議題。

依法或依憲政原則,總統不是檢察官,更不能干預司法。王院長有否關說,是司法問題,不由總統個人的判斷或政治利益決定。如果馬總統不懂這個道理,他是無知。如果馬總統懂得這個道理而逆理操作,他是顢頇。一個無知和/或顢頇的總統,當然是公共議題。

你可以有你的觀點,我也尊重。討論公共議題,需要根據言之成理和言而有據的原則。請再(仔細)讀一次開欄文和相關回應的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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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不好用“公共议题”来定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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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啥大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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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处理王用的事国民党党纪,也就是说是国民党内部事务,不是什么“公共议题”,更不牵涉什么法律。说不好听的,王啥错没有,给王个看你不顺眼的理由也是足够的

台湾处理这个事件,最荒诞的是法官,不该他管的事乱管

台湾这个社会,蓝绿矛盾深,大家要想和平过日子必须有个基础,这就是法律。马不知是他智慧高还是天性使然,正是他的刻板的依法办事化解了不少蓝绿矛盾。如果破坏了这个基础,蓝绿就会缺乏基本的互信,给社会埋下动乱隐患。 在台湾做法官,虽然难免也象普通人一样有私心有立场,但对影响台湾的大事件上,至少有点良心秉公办理。他们最好的做法就是把自己当作机器人,该如何就如何,任何加上自己小聪明的做法都是不负责任的做法

台湾就是聪明人太多了,仍个骰子得的结果都会比台湾这些聪明人整出来的结果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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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光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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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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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光臨也歡迎發表高論

但請不要批評個人

針對某人「公共言論」或「社會行為」的批評」則不受此限。但請遵守「言而有據」和「言之成理」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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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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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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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老鼠又公演了?!

SCF【反共反獨2006-8-11公告】〈憫聯網非綠會員群體 & 清剿麥芽豬〉
2006/08/11 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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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談「關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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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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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胡卜凱

經過近三個星期的相關報導、後續發展、和社會公論,我的觀察是一般人大致有以下的共識:

 

a.     根據特偵組監聽的譯文,社會大眾合理質疑王院長和柯委員的談話行為屬於「關說」

b.     如果王院長和柯委員的談話行為在法律上被認定是「關說」,則社會大眾認為兩人需要負起相關的法律以及政治責任

c.     特偵組的監聽」行動有違法濫權的可能,需要進一步的調查和釐清

d.     黃世銘檢察總長第一次向總統報告偵查」過程與內容的行為也有違法的可能

e.     馬總統再度約見黃檢察總長的舉動則讓社會大眾合理質疑馬總統在干涉」,至少利用總統」的位置在「過問」或「打聽」正在調查中的司法個案

f.      馬主席和馬總統處理王院長疑似「關說」行為的方式,讓人感到他的目的或動機是借這個事件進行「政治鬥爭」,而不是馬總統自己所宣稱的「捍衛司法尊嚴」

g.     馬主席和馬總統的可信度」可以說幾乎蕩然無存;從而,他的「政治人格」也就不值幾文

 

我給政治的定義是政治是爭奪資源分配權的活動我也用過「兩隻狗搶骨頭」來說明何以政治鬥爭往往慘烈。但是人到底不是狗。我們當然不可能用揖讓而升下而飲」來要求政治人物的行為但是,既然是人,則我們的社會行為或人際行為需要遵守約定俗成的某些遊戲規則和社會規範

 

換句話說,一般社會大眾不會接受「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行為模式。這不是因為「一般人」的德性或道德標準比「政治人物」或「有權有勢者」高,而是因為這種行為模式會傷害到「一般人」的利益。從而,引起別人懷疑是「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行為,往往被大多數人撻伐,或讓大多數人感到不齒(= 缺乏安全感)


這是我在開欄文中提到「觀感」概念的原因。如果馬總統以為他當了總統,就可以脫下「溫、良、恭、儉、讓」的面具,在追殺政敵時展現「小馬哥」的慓悍風格,那就是我說的「無知」了

 

我在此重複和強調開欄文及我回應麥兄時所說的話:

 

(馬主席和馬總統處理王院長疑似「關說」行為的方式)是在破壞國家體制、踐踏司法尊嚴、和扭曲社會風氣。

 

(任何人處理)公共事務都要遵守法律或規則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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斬王導火線 - 陳珮琦/李光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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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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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胡卜凱

四大家族 被爆馬斬王導火線

 

聯合晚報/記者陳珮琦、李光儀/連線報導,09/12/13.

 

新新聞報導連戰、吳伯雄、郝龍斌和朱立倫等「四大家族」,密謀在今年929日的全代會上提案,要求黨主席必須為明年「七合一選舉」結果負全責,是馬英九總統這次決定對立法院長王金平痛下殺手的原因。對此連系的國民黨中常委李德維表示「沒聽說」。他說,要求黨主席為七合一負責,去年五六七聯盟就提過,不是新鮮事。新北市長朱立倫嚴肅地說:「我不是家族,我是朱立倫。」

 

馬英九總統及台北市長郝龍斌上午到台北市愛愛院探視老人,雙方互動不如以往頻繁,但兩人皆一起參觀、與老人互動,不過都沒有接受媒體訪問,行程結束便立即離開;對於週刊報導四大家族一事,北市府發言人張其強表示,絕無此事。

 

李德維今天又在臉書上留言批馬,他強調,自己反對馬英九的做法,是因為他不尊重法治,不代表就是「挺王」。他也認為,現在黨內並沒有所謂的「反馬勢力集結」,「假如有,就不會只有我這個無名小卒跑來跑去了」。

 

今天出刊的「新新聞」週刊封面故事以「馬英九毀憲獵殺王金平的幕後盤算」主題,內容中點名真正讓馬英九痛下殺手的,是連戰、吳伯雄、郝龍斌與朱立倫等國民黨四大家族,指出他們聯手密謀商定在929日「起義」,計畫在國民黨全代會上提案,要求馬英九必須為明年「七合一」選舉負全責,若選得不好,則必須交出黨權,而他們公推的接替人選正是王金平。

 

週刊封面斗大的「獵殺王金平」,封面故事更以「無視憲政體制、縱容司法濫權馬英九毀憲獵殺王金平的幕後盤算」為標題,指出這次特偵組已淪為馬英九為鞏固一己權力的「東廠」和「錦衣衛」,而且「殺雞儆猴」正是馬英九發動政爭的重點。

 

「為何馬英九選擇此時出手?」報導指出,一說是國民黨中常委選舉,與王金平友好的台派地方人士弄了個「二六連線」,企圖從地方包圍中央,架空黨主席馬英九,所以在中常委選舉前夕,馬主席先出招。

 

另一說,是服貿協議和核四公投等案被卡住,為了給王金平和意見太多的藍綠立委一個警惕,所以馬總統出重手。

 

還有一說,是因地方山頭林立,而2014縣市長提名在即,若干「諸侯」不理會黨中央規劃安排,結集勢力對抗黨中央,光是雙北市長由誰來選,就讓馬英九一個頭兩個大,所以馬英九出招,是為鞏固權力核心。

 

但報導指出,真正讓馬英九痛下殺手的,據說是包括連戰、吳伯雄、郝龍斌與朱立倫等國民黨四大家族,聯手密謀商定在929日「起義」,反馬人士醞釀「政變」,而他們公推的人選正是王金平,讓馬英九不得不先出招,「拔掉」王金平。

 

對此報導,朱立倫臉色一沈,表情嚴肅地說:「我不是家族,我是朱立倫。」

 

面對國民黨的9月政爭,朱立倫上午表示,這對國民黨、對國家來說都是不幸的事,應趕快讓政治、司法運作回到正軌;至於外傳他將轉戰台北市?朱立倫則駁斥是「八卦、謠言,不值得一談!」外傳黨內意屬由五都縣市長兼任副主席一事,朱立倫更是嚴肅地回答,他說最近政治紛擾,有很多的謠言、放話,「都沒有意義」,地方政府縣市首長最關心的還是市政工作,所以這類八卦、謠言,「不值得一談」。

 

  /

2013/09/12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81590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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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述前提」與「判斷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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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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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胡卜凱

我曾說過:

凡論述必有前提,凡判斷必有立場。

我的前提是:

公共事務都要遵守法律或規則行事。

我的立場是:

說話要誠實和前後一致。做事要堂堂正正。

在我看來,馬總統和馬主席對「關說」事件的處理方式,與我接受的「前提」以及「立場」相左。你可以有自己的「論述前提」以及「判斷立場」,我無意爭論。由大家公評即可。

孫立人案已被平反,這是假借名義進行「政治鬥爭」的另一個案例。張學良的事功不如蔣中正,但為人風評在蔣中正之上。趙紫陽下台時,並沒有被栽上「莫須有」的帽子。也經過政治局會議通過的內規。何況,台灣現在是法治和民主社會,我想你的三個例子,有點時空錯亂

希望你尊重其他市民的權利。指責他人不能單憑自己的推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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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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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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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兄好說, 老丐願於此仔細討論.

不過, 打狗棒先打一下那兩個屁巔屁巔過來鬧事的網工: 平日不來這裡, 看到市長與老丐看法有異, 就過來推薦, 以為是藉機打老丐?

這次事件, 就是是非之爭! 他們這樣子胡鬧? 正是整個社會需要, 也希望除去的惡劣勢力!

回頭談正事:

總統有如公司老闆, 全國上下, 他都有責任!

這樣子 "養老鼠, 咬布袋"的傢伙, 一旦發現, 當然是要快刀斬亂蔴! 公司怕員工偷竊: 嚴重讓你倒閉. 國家, 則是讓你敗亡!

如果馬總統要連戰心滿意足, 還等他過足太上皇的癮? 別說王案別辦, 大陸的同胞, 也會說: "臺灣所謂的民主, 比我們還腐敗!"

這次, 他們就會覺得: 馬英九動作快, 有大陸抓貪污, 槍斃貪官, 人心大快的效果!

市長說的不錯: 總統不是法官, 執政不是開庭. 如果像法院審案那麼樣? 真讓他們把你政府給拆了, 還沒有輪到開庭!

公司碰上員工失職, 為了情面, 也會讓員工自己辭職, 留個面子!

這這些公開的資訊顯示, 總統是給了失職院長機會: 或者辭職, 或者報告委屈!

大張旗鼓地開記者會, 又躲避事實? 這樣子的做法, 也許對於阿斗有效. 老百姓的眼睛, 其實雪亮. 所以, 總統給他辭職的機會, 讓大家不太僵化. 有下臺階不下? 一錯再錯!

呵呵!

趙紫陽, 孫立人, 以及張學良被軟禁, 有經過啥程序?

"戳"難聽一點: 張博雅這個臨陣倒戈的勝利大將, 也冰入冷宮. 有誰發表意見? 或是徵詢誰的意見了?

有另外一位房東的麾下大將, 拿興票案來錯誤類比? 他好意思張冠李戴, 老丐都不好意思笑他!

這是治病, 不是化妝. 要壯士斷腕, 要迅速止血, 可不能憂柔寡斷曠廢時日, 像 Obama 打敘利亞.

究竟: 將來史家批評, 矛頭指的是領導人!

就像打仗: 那有不死人的! 關公玉泉高呼: 還我頭來! 老僧提醒他: 顏良, 文醜, 找誰呢?

連綠色的羅伯特亞當斯 都說:

鄉親啊!要關說司法案件,請找王金平

王金平下台 國會亂象才能導正

要講究手段? 要面面顧到? 跑了關說, 還有不知道有多少見不得人的勾當, 那才是損失大了!

又及:

兩位網工, 不必對號入座. 要吵要鬧? 老丐不會理會. 有 SCF 和 Alex 為前車之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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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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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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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公共議題,大家自可公論。

我想指出兩點:

司法部長不是法官,總統也不是法官,只是幹過司法部長的人也不是法官。三者沒有審判的資格或權力。何況,在現代社會,至少在英、美法系的社會,沒有定讞之前,我們必須假設被告無罪。

其次,總統既不是檢察官,也不是法官,更不是行刑者。公共事務都要遵守法律或規則行事。因此,手下留情這種概念不適用於公共事務。該處理不處理或不依法度處理,不叫手下留情,叫瀆職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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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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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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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丐一向認為:

馬應該放棄黨主席!

不過, 這次鏟除國會大患, 還真靠了這張牌! 如果, 他不是黨主席, 難保換不了多數人民抱怨的萬年院長!

這個關說一事, 就像殺人犯, 無可轉桓!

王自己不願意服罪. 馬是法務部長出身, 兩次公開發言, 如同法官, 在判案之前, 解釋自己為什麼這樣子判決. 馬總統也交代清楚, 王要搞阿扁那一套: 死不認錯? 是死得更難看! 不認清狀況, 不走馬給他的下臺階!

至於這個他人在國外?

也許是特偵組給他躲避的機會? 也許是有人通風報信!

東窗事發, 他提早出國? 有問題!

黑手干預司法, 罪無可綸!

馬總統還是手下留情!

換上別人, 王連記者會都別想開! 

不過, 這樣也好: 像連戰這些出來胡說八道的傢伙, 大家都看到了. 以後也對他們, 有深一層的了解, 也會相對的改變對他們的相待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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