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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文化、語言、宗教、與民主政治 - 5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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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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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0.              前言溝通理論101

 

當討論一個議題時,如果參與討論者對於所使用的關鍵「概念」有一個「清楚明確」的掌握,則參與者比較可能得到某種程度的「共識」。如果某甲對它們的「用法」或了解,和一般人的「用法」或教科書上的定義有相當距離時,某甲需要拿出一套「論述」來說明他/她自己這個(對某概念)獨門「用法」或了解的基礎,以及這個種「用法」在日常生活中的應用。

 

一般來說,不論我們對於相關「概念」的「用法」或了解是什麼,我們根據它們所建立的「論述」或所得到的判斷,必須和相關事實能有所印證或對照 -- 即一般人常說的「論述的『說得通性』(plausibility,或『說得通度』)」。如果一個人對通用「概念」的「用法」不能符合上述原則,或他/她的論述/判斷和相關事實無法印證/對照,在論述學或溝通理論上,這類觀點被稱為non-sense或「胡說八道」。

 

在溝通過程中,參與者對使用到的「概念」未必有一個同樣,甚至於近似的「用法」和了解。如果各人對它們「不是什麼」也沒有共識,則這類溝通往往流於俗話說的「雞同鴨講」。如果「溝通」的目的在打發時間,各說各話倒也無可厚非甚至皆大歡喜;如果「溝通」過程的目的在尋求了解或行動上的共識,這個「溝通」大概不過是在浪費彼此的時間。

 

我的觀點當然也得接受上述標準的檢驗。「標準」在此指:

 

「概念」清楚明確以及符合通行用法;相關事實能夠印證建立在所使用(關鍵)概念上的論述/判斷。

 

歡迎針對我的論點和行文邏輯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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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民主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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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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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4.       淺談民主政治

 

4.1     歷史事件的「物質條件」

 

如果我們從馬克思的理論得到任何啟發,那就是:

 

在試圖了解歷史事件時,我們必須尋求和掌握推動和影響它們的「物質條件」。

 

我所了解(馬克思)的「物質條件」指:

 

由於生產方式改變所造成新的生產關係而帶給或賦予(當時)人們的動力。

 

這個啟發或許可以幫助我們釐清和分析所討論議題的「充分條件」、「必要條件」、以及其他相關「助緣」。

 

如果只從「唯心論」或「觀念論」的角度看事情,忽略了現實(生活)所起的作用,就不免得到一些霧裏看花的印象,例如:統治集團用「媒體」或「宰制論述」就能一手遮天,玩世人於股掌。

 

4.2     中國文化的民本思想

 

「古典(政治)自由主義」是民主政治「正當性」的理論基礎;洛克所說的:「一群人民有抵抗不公不義政府的權力。」則是「古典自由主義」論述的「前提」。羅馬奴隸斯巴達克的故事則是這個思想的具體表現。

 

中國文化中有近似這類的思想嗎?我認為有。

 

在春秋和戰國時代,史官為了秉筆直書而被殺的故事和孔子被尊為「素王」的觀念,展現了在中國文化中「君權」並非「絕對」的思想;換句話說,中國文化中也有「政治權力並非社會上最高原則。」的觀念。《尚書》的「時日曷喪,予及汝偕亡。」和孟子的「聞誅一夫紂,未聞弒君也。」兩者,在我看來,則和上述洛克的命題完全相通或相當。中國歷史上血跡斑斑的「農民起義」,則是《尚書》作者的話語和孟子觀念的具體表現。

 

以上的簡單說明當然不能被視為中國文化有「主權在民」政治思想的佐證,但從「民為邦本」到「主權在民」大概只差一個(頂多兩個)「論述」。請參考《明夷待訪錄》。

 

4.3     展望中國的「民主政治」

 

中國知識份子沒有從「民為邦本」思想發展出西方式的「民主政治」,我認為是中國社會的「物質條件」異於西方社會所致。中國社會沒有發展出西方式「民主政治」這個事實,和狹義的「文化」(指觀念或思想)沒有很大的關係。這個假說就不是我有能力申論。此處簡單的說一下。

 

一個和基督教無關,但幫助民主政治在西方社會發展的因素,是「長子繼承權」造成貴族和地主在西方社會中屹立不搖,歷久不衰的勢力。在「民族國家」出現之前,中世紀社會組織中的貴族制度和隨之而生的領地、城堡、和武士等等,一方面是當時王權(壓迫剝削老百姓)的基礎,另一方面,它也是和王權抗衡的山頭。在羅馬帝國解體後,所謂的「西方社會」是王室、教會、貴族相互制衡的態勢。相對而言,中國的社會結構則是皇權獨大的體制。

 

用普通話來說,「物質條件」者,一個人混飯吃的方式也。中國過去最大的雇主是政府。這個現實表現在過去「學而優則仕。」、「書中自有黃金屋。」、或「學而優則擦、舔、吹。」等「(傳統)文化觀念」上。幾十年前台北某報紙的「小市民」之流也是這個「物質條件」下的產物。但人之所以為人,不正是因為我們偶而或至少某個百分比的我們,能夠「超越」自己的「社會存在」或無視於「物質條件」嗎!或許,中國文化的缺點在雖然有「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的觀念,但過去兩千多年來,99.99%的中國「士大夫」卻缺乏落實它的氣魄或guts

 

西方社會的教會和貴族都有能力「養士」。因此,西方知識份子不必一定得靠「皇恩浩蕩」才能混飯吃。從而,思想相對的開擴活潑,而且有時間從事不直接生產或不需要立竿見影的知識研究。當王室、教會、貴族之間的鬥爭變得尖銳時,人民的力量成為三方爭取的對象。附庸於貴族的「意識型態家」們於是炮製出上述「古典(政治)自由主義」的思想,替貴族們「爭奪資源分配權」的活動建立「正當性」。

 

根據以上的淺見,區區、在下、小弟、老夫、我,認為:

 

那些高談「『民主政治』是『西方文化』產物,不適合中國『國情』或『文化』。」的人,他/她們對「文化」、「西方文化」、和「中國文化」到底是什麼東東其實並不甚了了;他/她們對於「政治」和「民主政治」的基本概念大概也「霧煞煞」(3)

 

此外,這種論調也可能來自:這些人在邏輯上不能從「唯心論」或「觀念論」斷奶,從而形成「文化決定論」的(思考)盲點。

 

這個批評只針對那些缺乏常識和邏輯訓練的人而言;「歌頌派」或「『鞏固領導中心』至上論者」的胡說八道或妖言惑眾,就不值得我討論了。

 

根據我的了解,「中產階級」的形成是「民主政治」的前置條件。因此,我相信過去台灣和韓國的(政治)經驗即將在當前中國大陸複製。此之謂:「社會存在決定(大多數人的)意識。」;這是我所了解當前中國的「國情」和「文化」。

 

5.       結論

 

5.1     「有效思考從『清楚明確』的概念開始。」

5.2     「盡信書不如無書。」

5.3     「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

5.4     我的觀點建立在我的立場和我接受的前提、理論、和現實上。歡迎針對這四點和本文推論邏輯的批評和指教。

 

附註

 

1.       以韋伯的學力和功力,他的《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一書到今天並沒有一致的評價,其結論也沒有得到普遍的共識。

2.       霍布士「絕對君權」的理論基礎是「社會契約論」;但到了洛克和盧梭的手中,「社會契約論」則成為「古典(政治)自由主義」的理論基礎之一。我對「契約論」的思想淵源沒有研究。就我所知,在《舊約》中,上帝與以色列人「約定」的文字(或概念)一再出現。或許這也是基督教可被視為現代(西方)民主政治「助緣」的第二個面向。從比較研究的角度看,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也是把「君臣」與「父子」兩造間視為相互對等的關係。這句話可視為中國文化中「約定」或「契約」概念的雛型。

3.       請參考《《中國的民主政治建設》的討論》。

 

參考文章

 

*         Wikipedia, The Protestant Ethic and the Spirit of Capitalism, http://en.wikipedia.org/wiki/The_Protestant_Ethic_and_the_Spirit_of_Capitalism

*         胡卜凱,《《中國的民主政治建設》的討論》,https://city.udn.com/2976/1583250?tpno=3&cate_no=80786

*         胡卜凱,《文化隨筆之 3 -- 我對「文化」這個概念的了解》,https://city.udn.com/2976/4825856#rep4825856

*         胡卜凱,《唯物人文觀》,https://city.udn.com/2976/1544502

*         維基百科,《明夷待訪錄》,http://zh.wikipedia.org/wiki/%E6%98%8E%E5%A4%B7%E5%BE%85%E8%AE%BF%E5%BD%95

 

後記 本文回應另一論壇上關於所涉及議題的討論。如有上下文不甚連貫之處,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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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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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3.       淺談宗教

 

3.1     宗教的功能及面向

 

我不是黑格爾學者,我不很懂他所說的:「凡存在皆合理。」這個命題。不過,我相信:「凡存在的都有或曾經有某種『功能』。」

 

世界各地的文化都有某種形式的宗教。因此,做為全球各地域「文化」的一個子集合,宗教有它一定的「功能」,或它能滿足人類某種需要。相較於韋伯和涂爾榦所做深入的研究,馬克思對宗教「功能」的分析則簡潔而一針見血他以鴉片或拐杖來比喻宗教。詹姆士有一篇文章說明人們有以及何以有「追求信仰的傾向或衝動(will to believe)」。我認為宗教有幫助社會穩定運作的功能:

 

a.     相對於人們(尤其在過去)對自然現象變化的無知,宗教提供一個將解釋簡單化的功能;

b.     相對於世事的不確定性(諸行無常),宗教提供一個「可倚靠的巨石」功能(宗教是拐杖的比喻)

c.     相對於人生的艱辛與痛苦(一切皆苦),宗教提供一個「希望在未來」的功能(宗教是鴉片的比喻)

 

隨著知識的增加,以上宗教的第一個功能性日漸減低;但即使在21世紀,對大多數的人來說,人生的艱辛痛苦以及世事的不確定性並沒有很大的改進。我可以用日常生活的話來表達何以宗教有幫助社會穩定運作的功能:

 

如果沒有宗教,社會上自殺者和精神病患的比率可能大幅增加。

 

這是目前宗教業仍然欣欣向榮,神棍們仍然能在全球各地騙財騙色的原因。

 

科學家不論大、小大概比一般人有地位和較優渥的收入,他/她們生活的舒適度相對較高,他/她們對自己生活和未來的掌握度也相對較高。從而,科學家們信不信教,和一般老百姓有沒有「追求信仰的傾向」並無高度的相關性。

 

上述宗教的功能一部份來自群眾心理的相互增援機制。做為一個同質群體,信徒間自然會形成組織,於是有隨之而來的群眾、領袖、階層、規範(儀式)、制度、 ... 等等。從而,「教會」同時也是一個權力機關和商業組合。其領袖或領導團隊也就有參與爭奪資源分配權活動的身分和地位。換句話說,宗教團體有政治/企業團體的屬性。宗教領袖行為模式也就和政治/企業領袖行為模式相近。「赦罪券」的販賣和今天「圈地」的功能相當。過去天主教當局對知識份子的迫害以及一般性的inquisition,用今天的政治術語來描述,叫做「鞏固領導中心」。它們和國民黨的「白色恐怖」、共產黨過去的「反右鬥爭」與「大鳴大放『陽謀』」、以及今天中國政府的「維穩」等等,都是掌權者在試圖延續既得利益的欲望驅使下,導致產生「被迫害狂」症狀而引發的過當(= 近於瘋狂?)反應。

 

當討論「宗教」議題時,我們需要區分做為滿足信徒個人需要(鴉片、拐杖、巨石、等等)的「信仰」,以及做為權力機關(和隨之而來的企業組合)基礎的「(教會)組織」。

 

3.2     基督教和「民主政治」

 

如第2節所說,「宗教」、「政治」、「知識」都是「文化」的子集合或成分,它們彼此之間自然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力和制約性。

 

韋伯根據一些統計資料,以「召喚」這個概念為「新教倫理」的特色,以「將本求利」的行為來描述「資本主義精神」,加上對歷史、社會、文獻、和教義等的分析,他在「新教倫理」和「資本主義精神」之間建立起一套他認為「言之成理」的「因果關係」(1)。如果使用類似的「方法論」,我相信我們也能在「基督教倫理」和「科學研究」或「民主政治」之間,至少找出一些「言之成理」的某種「助緣關係」。

 

我是政治學的門外漢,也不鑽研宗教思想。我試著從大學畢業生都有的常識來談談「基督教倫理」和「民主政治」可能有的關係。「基督教」在此指天主教和新教;由於我不清楚東正教、希臘正教、英國國教、和摩門教,四者在此存而不論。

 

在天主教方面,從耶穌「讓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的說法,到後來羅馬教皇取得與君王平起平坐的地位,到各地教會主教能與各地領主或國王抗衡等等,它們是在「西方」文化傳統中,「朕即國家」無法成為具有高度說服力「宰制論述」的一個因素。

 

在新教方面,馬丁路德主張:人可直接與上帝交通,不需經過教會或教士的媒介。這個論調否定了教會或教士在信仰活動的壟斷地位。它也(間接的)衝擊或削弱了任何「權威」(包括「君權」)的「絕對性」。由於這個主張所衍生「個人」在社會中的地位和獨立性,也進一步衝擊或削弱了任何「權威」(包括「君權」)的地位。

 

我認為「君權」缺乏「絕對性」是現代(西方)民主政治得以普及和落實的「助緣」或「周邊條件」、「前置條件」之一(2)。如果這個假設成立,我可以說,基督教是「民主政治」思想在西方社會普及的「助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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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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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2.       淺談語言

 

2.1     語言和文化

 

語言(以及文字)是「文化」的子集合或「文化」的成分之一,它們和其他文化活動或面向之間,(很可能)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力和制約性。至於這個相互影響是正面的或負面的,以及彼此制約程度的高低,則需要廣泛和深入的分析才能被了解。這些議題大概不是我們站在各自立場「想當然爾」式的發言,能取得一個經得起檢驗的結論。

 

語言(以及文字)是溝通和思考的工具,也是承載「文化」的媒介。它當然對人們的思考方式和「文化」的發展具有高度的制約性。沒有一個理性的人會否認這個現實。但是,人類是先有「文化」,才發展出語言和文字,並不是先有「語言」(和文字),才發展出文化。其次,老狗也許學不會新把戲,但小狗和人類的學習能力和可塑性及適應能力相當高。因此,不論語言(和文字)對思考方式和文化發展的制約性有多高,它們並沒有「決定」思考方式和文化發展的魔力。

 

古代世界五大文化系統中,中國和埃及使用象形文字;希臘、印度、與兩河流域則使用拼音文字。Two out of five aren’t bad at all. 我已指出,中國的國際地位目前和使用拼音文字的美國的確仍然略遜一籌,但它與其他n個使用拼音文字的國家相較,則有過之而無不及。

 

從過去的文化史以及今天中國的成就來看,The Alphabet Effect這類「唯拼音主義」、「泛拼音主義」、或「語言結構決定論」的觀點顯然「說不通」;在我看來,其論述和結論just can’t hold the water

 

2.2     邏輯的功能

 

人類要存活下去,必須應用人們過去累積的經驗來解決當下的問題。要進行這個「應用經驗來解決問題」的動作,人必須使用一個叫做「思考」的過程。不論個人或社會,如果「思考」過程沒有效用,久而久之,一個人會潦倒,一個社會將消失。

 

「演繹」者「推理」也。「邏輯」不是「演繹」,它是「演繹」、「推理」、或「思考」的「方法」或「規則」。

 

「邏輯學」是一門實用的知識或學問;它的功能在試圖找到一套規則來幫助人們有效的思考。從而,只要還存在同時仍然在發展中的文化或社會,其成員們一定有一套「有效」的「思考」方式,也就有一套「邏輯」。如果有人認為「形式邏輯」就是「邏輯」,或它是唯一的「邏輯學」,則此人大概不很懂「邏輯」。就像如果有人認為「十進位」是唯一的計算方式,則此人大概不很懂「數學」。美國俗話說:There is the right way, the wrong way, and the army way. 雖然是打趣的話,但把「條條大路通羅馬。」的睿智表達無遺。

 

順便說幾句。中國先秦《墨子》一書和「名家」諸子的著作,都有關於「邏輯」或「思考規則」的論述。此外,古代中國與埃及的數學和天文學都很發達。如果古代中國人與埃及人沒有一套「有效」的「邏輯」或思考規則,這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我相信這兩個事實是「唯拼音主義」或「語言結構決定論」的論述和結論just can’t hold the water 的旁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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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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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1.       淺談文化

 

1.1     「文化」的概念

 

我所了解的「文化」是:

 

「人類為了解決和應付生存及現實的問題,而設計或發展出來的生活方式、典章制度、工藝技術、知識學問,以及根據它們而來的文學、藝術、和行為規範及模式等等。」

 

如果我們大致接受這個「文化」的「所指」,則它有以下的性質:

 

a.     「文化」表現在(某地區的)具體建設、藝術作品、社會制度、以及社會成員的「觀念」和「行為模式」;

b.              人們可以學習、傳承、傳遞、散佈、修改這個或那個建設、作品、制度、觀念、和行為模式,也就可以學習、傳承、傳遞、散佈、修改「文化」;

c.       隨著環境的改變(氣候變遷、天災人禍、重大瘟疫、外敵出現、人口增加、技術更新、 ... 等等),人們可能需要使用與時下流行或通用制度、觀念、和行為模式不同的()制度、()觀念、和()行為模式,來解決由於環境改變而出現的新問題。我們可以把人們這種制度、觀念、和行為模式的改變稱之為社會或文化層面的「適應」和「演化」。從而,「文化」一方面是持續的,另一方面也是隨時、空而改變的。

 

以上我對「文化」的了解當然不是就「文化」所做的唯一詮釋,更不可能是關於「文化」的「金科玉律」。但我相信它們近於當下社會學和「文化研究」學者們的主流觀點。歡迎批評指教。

 

1.2     「西方文化」

 

「東方」、「西方」等等是地理名詞和概念,不是「文化」屬性的專有名詞或概念。所謂「『西方』文化」的「西方」,相當於「『白』馬」的「白」或「『北』風」的「北」。它不相當於「『綠』色」的「綠」或「『男』人」的「男」。

 

「西方」在目前指歐洲大陸、英倫三島、和臨近這兩處的其他島嶼,但不包括俄羅斯和土耳其;「東方」則包括括近東、中東、和遠東,也就涵蓋以色列、敘利亞、阿拉伯半島、埃及、伊拉克、伊朗、印度、中南半島、中國、日本、和韓國等等。所謂「西方文化」指歐洲各國文化的總和,以別於「東方文化」或「非洲文化」等等;「東方文化」則包括過去和現在的兩河流域文化、埃及文化、阿拉伯文化、波斯文化、印度文化、及中國文化等等。「西方文化」和「東方文化」都不指一個單一、均質的個體。

 

一般來說,今天所謂的「西方人」,在希臘-羅馬時代被稱為「蠻族」或「野蠻人」。古代羅馬文化吸收了大量的希臘文化,以至於時下通稱為「希臘-羅馬文化」。今天所謂的「西方文化」,除了歐洲(英、法、德、西班牙、葡萄牙、斯堪地那維亞諸國等等)當地的「本土文化」(或「傳統文化」)和「希臘-羅馬文化」外,還有從近東傳來的希伯來基督教文化以及從中東傳來的阿拉伯文化這兩個淵源。從而,「西方文化」是時間、歐洲(包括北美洲)自然環境、(各地)本土文化、希臘-羅馬文化、回教基督教、歐洲大陸和英倫三島社會成員(包括他/她們移民到北美洲的後裔)、以及一千六百多年來歷史事件等等相互作用的產物。

 

1.3     「文化」和「人際相通性」

 

「結構主義」現在雖然不是主流論述,但「結構主義派」學者們過去對家庭結構、親屬關係、和神話/文學內容的研究,有些仍然被大多數學者接受。這些研究認為以上三者以及其他某些人類活動面向的模式、關係、或主題具有「超文化」的性質,也就是說,它們在各地的呈現相當類似,並沒有「文化(地區、種族、社會、 …)特定性」。

 

我曾在一篇短文中試圖用「人際相通性」的概念來說明「結構主義」學者們這個結論的「物質基礎」。摘錄於下,謹供參考:

 

(《三字經》)所謂「性相近」,在當代哲學或文化研究中稱為「人際相通性」(「人際共通性」)。某些學者將此詞譯為「互為主觀性」,我認為是他/她們不懂原意所致。

 

「人際相通性」的物質基礎是基因、地球生態、演化論、和(大腦神經網路)連接論。大家都知道人的生物性由基因決定。人類和雞的基因有大於60%相同,人類彼此之間的基因,有大於98%相同。這是人「性相近」的第一個原因。

 

其次,在600700萬年前,人類都一直生活在同一個生態區域(非洲)。從而,受生活需求所塑造出的「人性」也相近。大約在65,000年前左右,人類從非洲向外遷移,散佈各地。但整個地球的生態,在某個程度還是相當接近。

 

我在上面提到,在物理或化學作用下,因為神經訊號的傳遞,人大腦內的神經細胞產生連接網路,從而形成人的意識。在近似的大腦結構、近似的大腦神經細胞、和相近的地球生態下,人在自然環境刺激下所產生的反應自然相近。這個「刺激-反應」的結果就是「意識」。從而,人類的生活和人際關係,從整個人類觀點來看,其實大同小異。由此而產生的次級或二階「意識」,仍然有相近的趨勢。

 

不可否認,人類在外形、文化、和個人意識上,有某些局部的差異。演化論和文化研究,可以從自然環境以及在它制約下的生活方式,對大部分的這些差異,做出合理的解釋。

 

以上的觀點,也能合理的解釋部分「結構主義」和「唯物史觀」的觀點 (《唯物人文觀)

 

1.4     「文化」和「生命體」的比喻

 

景鴻鑫教授引用Karl Popper的話:

 

「制度,如果沒有傳統的支持,往往適得其反。」

 

如以上三節所述,當一個制度第一次被設計出來或逐漸形成時,它不一定有什麼「傳統」或「文化」做為基礎。不但如此,我甚至可以說,任何「制度」的產生往往是對現有「傳統」或「傳統文化」的修改、變革、或「反動」。如果Popper的意思指「傳統」能夠幫助一個制度迅速生根和快速產生功效,我大致可以接受他這個命題。我不清楚「適得其反」的原文是什麼,如果此詞在此說得上「信、達」,則Popper的命題至少有誇張之嫌。

 

不論Popper的命題是否成立,景教授的結論:

 

「文化是活生生的生命體,不是死的(包括民主與科學),任何形式的移植都不會成功的,只會引起排斥作用。」

 

在我看來,則是邏輯規則所說的:「『結論不能從前提導出(non sequitur)』謬誤」。因為,「制度」是否需要「傳統」支持,和「文化」是不是「活生生的生命體」並無邏輯上或實質上的關聯。

 

把「文化」當做抒情對象或站在「文化沙文主義」立場,以「生命體」來比喻「文化」或許相當適合,或有一定程度的煽動力(相當於以「母親」來比喻「祖國」或「大地」) 。但從「知識」或「研究」的角度,這種具體的把「文化」看成是「生命體」的「概念」,可能導致相當有爭議,我認為是「錯誤」,的結論。例如:

 

a.     「文化」需要「移植」而不是可以「學習」的;

b.     「文化」具有種族、族群、社會等的「固定性」或「特定性」(race-specific, etc.)

 

所謂「錯誤」,我指的是不能與現實印證。

 

A.                 我對中國文化沒有什麼研究。以中學歷史的內容來說,有巢氏()、燧人氏()、伏羲氏()、神農氏()、黃帝、嫘祖等等之間的交流、融合、與相互學習暫且不論。從有記載的趙武靈王「胡服騎射」開始,中原文化或一般人常常掛在口中的「中國『傳統』文化」就不斷在「演變」、「演化」、適應、修改、擴充、或豐富中。這個「傳統」在3,000 – 4,000年中不是靜態和一成不變的;它是動態和與時俱變的。

B.                 中國能有今天的地位,至少是因為中國社會成功的接受和實行了社會主義、資本主義、和科學研究這些「西方文化」產物的結果。

C.                 不論他/她們現在承認不承認,日本、韓國等等深受中國文化影響;兩國今天的國際地位與經濟實力(即相關的「制度」)有一部份也是吸收或學習西方文化才能夠有的成就。

 

最後,每個「文化」都包含所謂的「次文化」,如「地區文化」、「官場文化」、「黑道文化」、「貧民窟文化」、「貴婦團文化」、「青少年文化」等等。援用「生命體」的比喻,我們可以說由於「生命」多采多姿,因此,「文化」有形形色色的表現。但是,如果有人援用「生命體」的比喻,把「文化」描述成是個「九頭怪鳥」或「多頭怪獸」,原來的這個比喻就有點令人毛骨悚然了。

 

綜合以上說明,景教授許多關於「文化」的觀點和我所知道的歷史事實與當前時務都難以相互印證。或許景教授對「文化」的了解和詮釋與我的了解和詮釋有相當大的差異。願聞其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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