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時事論壇
市長:胡卜凱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政治時事【時事論壇】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知識和議題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倫理與封建
 瀏覽740|回應2推薦2

吐嘈王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2)

麥芽糖
胡卜凱

前委會主委王如玄與現疾病管制局長施文儀分別在報紙及臉書發表反行政院政策言論,有媒體批評,違反「行政倫理」,1015日考試院長關老爺終於按奈不住,公開批評施文儀違反「行政倫理」。有關言論內容是非,不在此討論,但吐嘈王動不動用大帽子寇人 ,有感而發

嘈王非哲學家,謹書管見,對開口「倫理」、閉口「倫理」的高階低級公務員,進行批判,非敢訓人,言明在先!

儒學對「倫理」的經典詮釋之:「使為司徒,教以人倫:父子有親, 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何謂人義,父慈、子孝、兄良、夫義、婦德、長惠、幼順、君仁、臣忠,十者謂之十義」“。《禮記,禮運》。

儒家的「道學」,詮釋「倫理」是人與人「雙相互動」的態度。現代社會,人際關係不只「五倫」,互動原則更多元,但相互尊重、相互信愛、相互平等的原則,沒有變。從孟子禮記,禮運的「五倫」、「十義」都有互動、互守得原則,看的出有尊卑貴賤得封建思想嗎?

儒家成為中國歷代的政治「顯學」,可惜歷代士大夫都選擇性的拿儒家思相,作為保護他們「既得利益」的工具,他們把儒學「倫理」思想,作單向的反流詮釋,極端洗腦平民,中國歷代平民,絕大多是文盲,對士大夫言聽計從他們沒有反芻思想的能力,所以不會反動,於是封建思想的士大夫,造就「奴才成性」的百姓,成為阻礙民主化、科學化的原因,五四運動打倒孔家店」文化大革命的「批孔揚秦」就是在這樣背景產生,「儒家」沒有錯,但「儒家」背了「儒匠」欺騙百姓的黑鍋。

道家主張「無為而治」,老子認為:「一切價值意識的實踐,容易產生實踐者藉由價值實踐而落入自私執著之境界,這是急需化除的不當心理」,有鑑於此,提出「絕聖棄智」「絕仁棄義」的主張(文化大革命的「造反有理就是反封矯枉就必須過正?),其思想不是要「背棄道德價值」,而是勿將聖智仁義轉為利益自己傷害他人的工具,「絕聖棄智」「絕仁棄義」這是惕厲給真正有仁義聖智的境界的君子,勿把智仁義掛嘴邊,而是將其內化在心性之中,行無痕跡,這也就是宋明儒學家周敦頤及程灝提出「無事」的觀念,因此我們可以說,道家老子「無為而治」的價值,與儒家「隨心所欲而不欲矩」的自由最高境界,不謀而和。道家的「無為而治」,不是反「價值」,而是修正「假儒學」所形成的封建。所以吐嘈王認為:「老子、莊子的『無為而治』思想,與孔子的「隨心所欲而不欲矩」思想,早於西方『自由』思想幾千年,是『自由』實踐的最高境界」。

論理與封建的區別,差很大,民智未開的年代,臭老九士大夫膨脹詮釋儒學,說什麼君叫臣死臣不敢不死父叫子亡不得不亡.」的爛哲學,誑騙平民,就是封建。「五四運動」應該反封建」,不該「打倒孔家店」,文化大革命應該反封建,不該「批孔楊秦」。五倫,十義清楚詮釋倫理是人與人對等往來互信互重的道理,道家「無為而治」,是指權勢不能不須不必維繫既得權益用教條去框架人民思想,孔子的「隨心所欲而不欲矩」的最高境界,也就是自由自在而不會傷及人的境界而不是「無法無天」。孟子更定義了君臣倫理往來的對稱因果孟子告齊宣王曰:「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孟子.滕文公上》。吐嘈王拿現身說法,將唾液吐在現代封建者的嘴臉之上,這些糞土,只會儒騙」,與他們講道說儒,是對牛彈琴,浪費了我的唾液吧?!

2012/10/10 寫於101年國慶日

 本文經修改 , 原文請看http://wtwang.idv.tw/index1/61/61.htm


吐嘈王的個人網站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2976&aid=4880707
 回應文章
官高好言倫理 , 自古皆然 , 皆封建也
    回應給: 吐嘈王(100858027) 推薦1


吐嘈王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麥芽糖

吐嘈王用「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說明疾管局長施文儀上網批評政策,不該用「違反倫理」的帽子給他戴,此比喻並不恰當,因「行政院的決策」並無「君之視臣如土芥」。吐嘈王只是強調,和上層決策意見不一樣,即使已有決策,還是可以拿出職場以外的地方討論,用不著用「違反行政倫理」來建立威權。孟子的「行政倫理」,沒有「尊卑貴賤階級」之分,但有「種什麼因,得什麼果。」之分。

 

有人說:公務員可循體制內管道反應意見,那是不了解行政團對的內部結構,吐嘈王以身試法為例,吐嘈王明知,單位用「違反行政倫理」整肅我,但所謂「評審會組織法」規定,評審委員對評審會內容,不得洩露。所以沒有「人事室(正確應說是共犯結構)變造文書」的證據,我沒的申訴的理由,等到78年後,証據不小心落到我手裡,吐嘈王才體制內管道申訴,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這樣回答:「已過一年追訴期。」,按體制內管道我還能再上訴,要告到「行政法院」,或告到「監察院」!有用嗎?告贏又能怎樣?不如,召告天下,可置公評,等這些人告我「違反行政倫理」,我再在陽光下,抖這些人床單。

 

胡先生說的沒錯,一但團隊做了決策,只有去留問題,就好像勞委會主任委員王如玄,理念沒能施展,只好掛冠求去。臨別登報嗆才財經首長及令行政院長難堪,也還是言論自由範疇,用「違反行政倫理」批評,乃封建腐儒之言。

 

施文儀網路批政策,「陸生應納健保,美免簽」等,既非施文儀職掌,所以沒有去留問題,只怪施文儀「二百五大嘴巴」,這也是言論自由範疇,用「違反行政倫理」批評,乃封建腐儒之言。

 

只要是實話,即使使上司難堪,也非「違反行政倫理」,只要是謊言,即使博得上司歡心,還是「違反行政倫理」。吐嘈王簡單銓釋。

 

   現代權貴往往以「我是知識份子」為翹楚,動不動,搖頭晃耳,唱「關關雎鳩,在河之洲」、「行政倫理,又長又餿」、、、、其實老學究只是在講「倫」(階級),不講「理」。違反倫理的,好像永遠是低階犯上;高階欺下就沒有違反倫理得問題,是這樣嗎?拿孟子的話,「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也就是「君仁、臣忠」,用現代觀念解釋,「首長命令合情合理合法」,部屬必須服從。「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也就是「君不仁、臣必不忠」,用現代觀念解釋,首長行為違法、搏仁犯義、部屬就要「撥亂反正」這也是倫理。吐嘈王聽了一輩子的「行政倫理」、「職場倫理」、「企業倫理」課,就沒有一次聽到權威人士,這樣對稱的反省倫理,千便一律「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是倫理,「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就是「不倫理」。沒有獨立思考的「知識份子」(現代人與古代人相比,只要一個電腦,每個人都事知識份子),就胡倫吞棗把「封建」,當作「倫理」,以訛傳訛。連飽讀詩書的關老爺,都讀書不求甚解,把封建當倫理,何況一般「知識份子」?

 

考試院長用「違反行政論理」,指責疾管局長施文儀,太肅殺了吧!?郭冠英的「台巴子」猶未遠也,難到又要興現代文字獄?對了!關老爺!你的「秘密武器-考績丙等」,不就是專門對付這款人的?好用耶!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2976&aid=4880995
淺談倫理和行政倫理
    回應給: 吐嘈王(100858027) 推薦3


胡卜凱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3)

麥芽糖
吐嘈王
胡卜凱

歡迎光臨。

 

我對「倫理學」和與「倫理」相關的議題很有興趣。略抒自己的看法,交換一下意見。

 

「倫理」一詞通常表達「行為規範」或「行為準則」的意思。此處的「行為」特指「人際行為」或「社會行為」。

 

「人際」或「社會」行為之所以需要「規範」或「準則」,主要有兩個原因:

 

a.     「行為」必有或通常有「後果」;而「後果」一定會或通常會影響到他人 周邊的人甚至於整個社會。

b.     人的活動,尤其是「人際」或「社會」活動,其目的通常在尋求和運用資源;而任何一個「社會」的「資源」必然或通常都有限。從而,「資源」必然或通常都不敷分配。於是,上面所謂的「影響」,往往是「負面影響」。

 

因此,在一個沒有(行為)「規範」、「準則」、或「倫理」的社會,人們將使用或面臨「叢林法則」:也就是你爭我奪和弱肉強食的情況。在這樣的環境下,每個人的「存活率」都不高。由於有「暗殺」或「狙殺」這類行為模式,即使是強者也不能絕對保證自己的安全。

 

這是人類社會都有「道德」這個制度的原因;但「道德」的拘束力有限,維持或提高「存活率」的功能不彰,於是比較複雜的社會建立了「法律」制度。換句話說,我們可以把「道德」和「法律」看成是人類文化為了提高(社會成員)「存活率」所產生的「演變」。

 

一個行政團隊的成員是否能有自己的觀點或意見這當然是個不成立的議題。民主社會中人人都可以有自己的觀點或意見。一個行政團隊的成員是否能隨意發表自己的觀點或意見?則是一個可以討論和思考的議題。

 

政策的討論或辯論,通常在院會以及同僚和長官/下屬的私下溝通中進行。一旦院會通過了某政策,做為一個團隊成員,閣員沒有公開非議的自由,但是,她/他有「掛冠求去」的權利,和然後再表達自己立場的自由。我想這大概是「行政倫理」這個概念的意涵。



本文於 修改第 3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2976&aid=4880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