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的身份焦慮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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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13 11:37 杜君立
君子于其所不知,蓋闕如也。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無所苟而已矣。 ——孔子《論語·子路》
從人類誕生的那一刻起,人就是一種身份動物,從而將自己與動物區別開來。人和動物都有身體,只有人才有身份。可以說,身份是人之所以成為“人”的最明顯標誌,正如阿瑪蒂亞·森所描述的那樣:“一個人可以是義大利人、女人、人權主義者、素食主義和經濟保守主義者、爵士樂迷或倫敦居民,其身份猶如陽光下的三棱鏡,隨著鏡面的轉動,將會反射出不同的光芒,端賴光線從哪個角度折射,我是我以為的自己,也是別人以為的自己,不是自己看到的自己,也不是別人看見的自己。”
在《身份的焦慮》一書的序言中,“英倫才子”阿蘭.波德頓寫道:“新的經濟自由使數億中國人過上了富裕的生活。然而,在繁榮的經濟大潮中,一個已經困擾西方世界長達數世紀的問題也東渡到了中國,那就是身份的焦慮。”阿蘭在此所說的“身份的焦慮”主要著眼於經濟角度。事實上,與先期步入“豐裕時代”的現代西方人相比,當代中國人面臨的“身份的焦慮”不僅有經濟方面,也包括政治方面的。甚至可以說,政治上的“身份的焦慮”更加嚴重,而這幾乎是中國所獨有的。
一、何謂“身份”
“身份”是指一個人在社會中的位置,這個位置在不同背景和語境下是不同的。比如,一個人在醫院的身份可能是“患者”或者“醫生”,在學校可能是“老師”、“學生”或者“家長”。“身份”是自我和他人的一種認可和認同,“身份”建立的過程是極其艱難的,而“身份”失敗則可能帶來嚴重的挫敗感和恥辱感。從很多程度上,一個人之所以追逐名利,其實就是受一種“身份”的驅使。而一個喪失了“身份”的人則是極其悲慘的。在魯迅的一系列小說,普遍面臨著“身份的焦慮”,比如阿Q連姓“趙”都不可能,祥林嫂為了獲得認可不得不“捐門檻”。阿蘭引用了威廉?詹姆斯在《心理學原理》中的一段話,來說明“身份”缺失的危險:
如果可以,對一個人最殘忍的懲罰莫過如此:給他自由,讓他在社會上逍遊,卻又視之如無物,完全不給他絲毫的關注。當他出現的時候,其他的人甚至都不願稍稍側身示意;當他講話的時候,無人回應,也無人在意他的任何舉止。如果我們周圍每一個人見到我們時都熟視無睹,根本就忽略我們的存在,要不了多久,我們心裏就會充滿憤怒。我們就能感覺到一種強烈而又莫名的絕望。相對於這種折磨,殘酷的體罰將變成一種解脫。
心理學家馬斯洛在“需求層次理論”中,把人的需求分為五種: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歸屬感需求、被尊重的需求和自我實現的需求。除過懂動物性的最基本的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其他3種心理需求其實都可以歸屬為“身份”需求。由此可見,“身份”構成人作為“人”存在的基礎。沒有“身份”,這個“人”也就不存在了。在很多電影中,比如《伯恩的身份》、《我是誰》,主人公都是陷入嚴重的“身份的焦慮”中,或者說是“身份的缺失”。
梭羅在《瓦爾登湖》中寫道:“如果人們都除掉了衣衫,將能多大限度地保持他們的相關身份,這真是有一個趣味話題啊!在人人都沒穿衣的情形下,你能否在任何一群文明人之中,肯定地辨別出誰屬於最受尊敬的階級呢?”“身份”更多的是一種精神層面的東西,它與物質層面的關係並不是很大。一個具有“身份”的人往往會獲得極大的自尊和人格力量。許多英雄和聖徒,正是因為“身份”的存在,從而可以忍受長期過著極其艱苦的生活,坦然接受極大的痛苦甚至死亡。
“身份”並不是中國人常說的“面子”,它是一種責任與權利的確定。當人處於一個不確定的社會環境時,“身份”就成為非常重要的確定因素,從而給人帶來安全和尊嚴,使人保持理性與自尊。“政治”本是“人與人的關係”,就“政治”而言,“身份”是“政治”存在的基礎,或者說,“政治”就是對一個人“身份”確認和確定。當這種“確定”變成“不確定”時,就會導致人們“身份的焦慮”,從而使政治陷入“不確定”。
在作為每一個“中國人”,“他”在政治上到底是什麼,似乎有很多種“身份”,但又似乎每一種“身份”都很難令人滿意。從“人民”、“居民”、“老百姓”、“群眾”到“公民”,從官方話語到民間語境,莫衷一是,這種焦慮其實也反應了當下中國在重大轉型期的政治尷尬與思想混亂。
二、何謂“人民”
在很長一段時間中,“人民”成為中國最常用的一個片語,以至於在中國行走,你總聽到它。比如“為人民服務”,“人民鐵路為人民”,還有“人民警察”、“人民教師”、“人民代表”、“人民公敵”、“人民政府”、“人民廣播電臺”、“人民日報”、“人民幣”等等。每一個修得金碧輝煌的“人民政府”門口都有一個石敢當,上面寫著“為人民服務”。事實上,“為人民服務”的“人民政府”絕不是“為汽車服務”的洗車行那般親和。
隨著意識形態的鬆弛,這些年來,“人民”一詞逐漸有所冷落,“中國人民郵政”也改叫“中國郵政”了,但古老的“老百姓”卻被從箱底翻出來了。有一首歌最為傳神,唱的是:“咱們老百姓,今兒真高興,真高興啊真高興!”最可趣的是,官媒有時候還把“老百姓”這個光榮的中國稱呼饋贈給外國人——“美國老百姓對政府很不滿”云云。當然,大多時候,他們還是稱中國以外的人類為“民眾”。
“人民”在西方是很神聖的一個詞。林肯說,一個政府應該“由人民組成,由人民治理,為人民工作”(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這是對現代政府職責、由來、功能的經典定義。實際上,“人民”政府、民主制度是現代政治統治合法性的根本來源。思想家伯克較早提出“人民”(a people)的概念:“在原始的自然狀態下,人民這種東西是不存在的。許多人本身並不具備集體能力。人民是一個協作概念。它完全是人為的,而是像其他一切法律上的假定一樣,是由共同的協定而建立的。這個協定的特殊性在於,它是從特定社會所熔鑄的形式中聚合而成的。”
“人民”是政治性概念,“強調的是人的社會態度、立場及其階級屬性”。“人民”的政治使命與階級身份經常覆蓋“公民”的身份特徵。“人民”與“公民”,一個是集體至上論,一個是個人權利觀。人民是抽象的,公民是具體的,有不同的思想和利益。公民能為自己說話,而人民卻只能通過代表說話。“人民”是每個人的集合,在“人民”的概念下,個人往往被虛化。正如周口市前市長張海欽所說:“人民連屁也不算,在中國除了官是人,老百姓都不是人。”
“人民”一詞濫觴于蘇聯時代,隨著柏林牆的倒塌,蘇聯體系無可挽回地走向崩潰。可以說,高大神聖的蘇聯體系本身就是建立在“抽象”的“人民”之上的,一旦“人民”的皇帝新裝被民眾識破,捍衛體制的柏林牆也將隨之瓦解。馬修斯在《硬球》一書中寫道:“昔日森嚴的鐵幕之所以被撕開,不是因為馬列主義的社會理想受到了聲勢浩大突如其來的革命衝擊,而是因為當地人民在日常生活中對東德的官僚體制的輕蔑。那是一種美化抽象的民眾、卻對一個個有血有肉的人無動於衷、肆意羞辱的體制。與此截然不同,民主政體的一大優點就是,政治家只有出色照看好人們的油鹽醬醋等日常需要,才能得到他們渴望的回報。”
三、何謂“老百姓”
“人民”與“公民”基本上都屬於外來詞語,在中國傳統上最常見的是“老百姓”。中國姓氏常稱“百家姓”,所以常常以“百姓”泛指碌碌眾生。“老百姓”是對“百姓”的更口語化表達,是一個不嚴肅和矮化的身份稱謂。在中國過往的歷史中,“國家”的概念幾乎是不存在的,專制家長式的皇權模式下,“臣民”和“草民”是一種與體制相對應的政治身份,經過口語化後就成為“老百姓”。或者說,“老百姓”是一種被剝奪政治權利的身份定義,相對于朝廷和王權而言,它只有服務皇權的責任和義務,而沒有任何可以伸張和被承認的權利。相對于代表皇權的官府,“老百姓”是一種充滿極大歧視和侮辱的詞語,而且既含有他者的蔑視和羞辱,也含有自我的貶低和鄙薄。或者說,“老百姓”不僅是政治權利的被剝奪,也是自我對政治權利的放棄(棄權)。
一般情況下,“老百姓”是相對於“官”而言的;失去“官”,“老百姓”也就難以存在。從這種意義上來說,“老百姓”就是奴隸的同義詞。鄒容在《革命軍》中頗為激憤地寫道:“奴隸者,為中國人不雷同、不普通、獨一無二之徽號!”“柔順也,安分也,韜晦也,服從也,做官也,發財也,中國人造奴隸之教科書也,舉一國之人,無一不為奴隸,舉一國之人,無一不為奴隸之奴隸。”梁啟超把人身不自由譬為“身奴”,把精神不自由譬為“心奴”。在梁啟超看來,國人皆為奴隸。低層的老百姓“視官吏如天帝,望衙署如宮闕,奉縉紳如神明”;那些擁有高官厚祿盤踞要津者,對老百姓驕橫跋扈,但在上司面前則表現出“昏暮乞憐之態”、“趑趄囁嚅之態”。
鄭州市規劃局副局長逯軍曾經斥責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的記者說:“你是準備替黨說話,還是準備替老百姓說話?”毒膠囊醜聞曝光後,衛生部專家孫忠實宣稱:“面對這樣的事情,我們要冷靜,不要恐慌,不要把它說成很大的危害,這樣造成老百姓都不敢吃膠囊了。”這裏“老百姓”很明顯是一個體制話語的“他者”,或者說是權力的物件。“他者”從來是相對於主體的“自我”而言的。從某種意義上,這個具有輕蔑意味的詞語與“陌生人”類似。
《史記?始皇本紀》記載,秦始皇創建專制帝國,“更名民曰黔首”。無爵平民不能服冠,只能以黑巾裹頭,故稱黔首。“黔首”、“蒼頭”、“草民”、“黎民”或“黎庶”均為皇權文化下對民眾的鄙視性稱呼。這種強制命名在潛移默化中使專制文化逐步合法化和合理化,只要接受了這種被命名,也就接受了被統治權。《過秦論》中說:“於是廢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與“黎民”一樣,“老百姓”完全是皇權中國特有的歷史產物,有時候還要加上“普通”二字加以強調;這個“普通老百姓”(“小老百姓”)進一步強化了角色的低賤和渺小,從而達到話語權力對“他者”的醜化和矮化作用。換言之,“老百姓”是一種鄙視性和蔑視性的話語視角,它的主體是話語者,而非話語物件——“老百姓”。
老百姓源自中國根深蒂固的家族傳統,是一種古代身份,這與現代的“自由人”(公民)是完全相悖的。陳恭祿在《中國近代史》中將中國革命的失敗歸結為“自由人”的身份缺失,“自由人之在中國,蓋不甚多。其在政治上不良之影響,則家族之觀念太重,國家之觀念太輕,得意之時,不問是非,專為一家一族一地設想也。近代政治腐敗,民生痛苦,蓋非偶爾遽然之事,多本於歷史上之遺傳,社會之勢力,由來久矣,人民於不知不覺之中,視為固然,自怨命運而已。
在英語中,勉強可以找到一個類似的“the man in the street”,即“路人”。但似乎沒有人覺得自己是個毫無意義的路人。作為一種語境辭彙,“老百姓”是一個集體意像,但是人們歷來都知道自己與“老百姓”之間的區別。與“老百姓”相比,“民眾”一詞更加中性化一些。“群眾”是與“老百姓”十分類似的一個片語,“公民群體”並不能與“群眾”同日而語。
四、何謂“群眾”
“群眾”是一個多數意義上的,或者集體性的概念,並不存在單個的、個體意義上的群眾,唯有將眾多的個體同質化,才能產生“群眾”,個體只有進入“群眾”的存在方式,才可以凸現出來,成為歷史的主體和創造者。從解字法來說,“群”字的古體寫法是上“君”下“羊”,顯見得就是高高在上的君王統禦著散亂的羊一般的臣民;簡化後的“群”字把上下結構改為左右結構,即左“君”右“羊”。這仍是合乎“左尊右卑”傳統的,體現了君王的尊貴和羊群的恭順。 “眾”字的傳統寫法是“眾”,意為“一群在烈日下勞作的人”,簡化後為“三人”,意即很多人。從政治學的角度上說,“群眾”(the masses)是一個毫無意義的概念,與“群氓”(mob)同義,也就是“烏合之眾”。其共同特點是容易上當,反復無常,群體偏見、品味習慣低下等等。群氓政治常常成為多數人的暴政,從而淹沒慎重的個體思考和情感。
對於“群眾”現象,社會心理學家勒龐在《烏合之眾》這部名著中有詳細的揭示與分析。他指出,進入了群體的個人,在“集體潛意識”機制的作用下,在心理上會產生一種本質性的變化。就像“動物、癡呆、社會主義者、幼兒和原始人”一樣,這樣的個人會不由自主地失去自我意識,完全變成另一種的智力水準十分低下的生物。“在群眾的靈魂中占上風的,並不是對自由的要求,而是當奴才的欲望。他們是如此傾向於服從,因此不管誰自稱是他們的主子,他們都會本能地表示臣服。”對群眾來說,他只相信神話中的英雄,而不是現實中的真實英雄。因此,群眾常常伴隨著個人崇拜和領袖神話一起出現,“人在群體中會喪失理性,沒有推理能力,思想情感易受旁人的暗示及傳染,變得極端、狂熱,不能容忍對立意見,因人多勢眾產生的力量感會讓他失去自控,甚至變得肆無忌憚”。
在現代政治中,群眾現象成為控制或操縱的主要對象,因而成為一個社會學熱點。從希特勒的第三帝國到史達林時期的蘇聯帝國,這種路徑依賴下的“群眾”成為極權主義得以肆意氾濫的沃土。希特勒在《我的奮鬥》中說,群眾“就像女人……寧願屈從堅強的男人,而不願統治懦弱的男人;群眾愛戴的是統治者,而不是懇求者,他們更容易被一個不寬容對手的學說折服,而不大容易滿足於慷慨大方的高貴自由,他們對用這種高貴自由能做些什麼茫然不解,甚至很容易感到被遺棄了。他們既不會意識到對他們施以精神恐嚇的冒失無禮,也不會意識到他們的人身自由已被粗暴剝奪,因為他們決不會弄清這種學說的真實意義。” <待續>
肥皂箱上竟無《言論自由》寧非21世紀台灣怪談?
掛羊頭賣狗肉的XX勾當 可以休矣!
企圖藉勢藉端壓迫別人妥協或低頭的人 令人心寒與不齒!
(詳見http://blog.udn.com/ray35/450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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