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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賢與能」之「賢」字的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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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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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百度百科】引用《大戴禮記哀公問五義第四十》:

哀公曰:「善!敢問:何如可謂賢人矣?」

孔子對曰:「所謂賢人者,好惡與民同情,取捨與民同統;行中矩繩,而不傷於本;言足法於天下,而不害於其身;躬為匹夫而願富貴,為諸侯而無財。如此,則可謂賢人矣。」 -- http://baike.baidu.com/view/293646.htm#3

我的解讀是:

從以上所引用的這段對談來看,孔夫子觀念中的「賢」和「才能」或「多勞」不相關。它比較著重一個人「判斷」的常識性和常理性,以及一個人「行為」的正當或正直。

「選賢與能」一詞既然出於《禮記 -- 禮運 -- 大同篇》,則這句成語中的「賢」字自應根據孔夫子的觀念來詮釋。因此,以「品德」或「人格」來解釋「賢」字比較合適。「人格」一詞在此指心理學和倫理學兩個領域中的「用法」;也就是說,它兼具英文中personalitycharacter兩個字的意義。

原載:《賢就是勞也。多才也。事多而勞也。 留言1,回應開欄文

欄主:梅花

http://tb.chinatimes.com/forum1.asp?ArticleID=1549404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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