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由於中國大陸政府可以用很多方式對付或懲罰日本,所以日本不得不在虛張聲勢取得一些"面子"後放人。這是我說「國家必須強盛。」的理由之一。國家強盛則人民比較受保護。
2. 釣魚台議題不是單純的拿不拿得回來的問題︰
a. 拿得回來要靠實力。40年來到目前為止,兩岸政府都還沒有實力取得一個合理解決,只能以拖待變或以拖等待崛起。
a-1 周恩來和鄧小平以及國民黨當年不解決釣魚台列島議題是因為沒有交涉的實力。今天當然形勢不同,一個合理解決的方案應該可以用協商方式取得。這也是我說「國家必須強盛。」的理由之二。
b. 目前中國的實力還無法跟美國正式對抗;
b-1 就算中國的實力能跟美國正式對抗,我不認為釣魚台列島及其代表的利益值得發動戰爭。
b-2 解決國際爭端的方式還有協商、仲裁、和交換等等。不一定非用戰爭解決不可。
c. 由於40年前的保釣運動逼迫兩岸政府在當時不得不採取強硬態度,美國才在宣佈將琉球群島和釣魚台列島交給日本之後,再度發表聲明︰
釣魚台列島並沒有"歸屬"日本,美國只是暫時將釣魚台列島的"管轄權"交給日本;釣魚台列島的"主權"日後由中、日自行協商解決。
c-1 由於國際法在解決領土爭議上,有所謂的"先佔原則"。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其他國家提出爭議,則在一定期限後,"佔有"就變成"擁有",這是我們保釣人士經常要宣示"主權"的原因。一旦兩岸有實力和法理將釣魚台列島交由國際法庭仲裁,日本無法引用"先佔原則"。
d. 釣魚台列島還有漁權問題和石開採問題。兩岸政府都不得不重視民意。保釣運動的另一個作用,在監督處理這些議題的涉外官員不得因為沒有見識或個人拿了好處而喪權辱國或私相授受。
原載:
《淺談「個人」、「社會」、和「國家」》
http://tb.chinatimes.com/forum1.asp?ArticleID=1526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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