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總統馬英九今天表示,兩岸應「互不承認、互不否認」,就是互不承認對方的主權,但互不否認對方的治權;這是對兩岸現狀最好的解釋,是正視現實、擱置爭議、促進和平良方。
馬英九是在今(30)日上午在「2011年世界國際法學會亞太區域會議」開幕典禮致詞時作了以上的表示。馬英九指出,傳統國際公法的承認制度無法適用於兩岸關係,臺灣無法、也不會承認大陸的主權,但也不會否認中共當局在大陸有效行使治權的事實,「互不承認、互不否認」的涵義就是「兩岸互不承認對方的主權,但互不否認對方的治權」。
馬總統說,他在2007年競選總統時對於兩岸關係,提出「互不否認」的主張,這是因為體會到1949年以後的兩岸關係和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兩德、兩韓關係不同,無法比照1970年代開始兩德或兩韓的「相互承認」。因此兩岸關係過去20年快速密切的發展,必須尋找新的理論基礎,這個基礎涵蓋在1991年憲法增修條文中。
馬總統說,兩岸關係及兩岸關係與國際法、國際關係的關連性議題甚至被納入現在的西方國家國際法教科書當中,例如2008年出版的International Law: Cases and Materials,這本由美國著名教授Louis Henkin所出版的教科書,就提到「互不否認」政策。
馬英九說,中華民國政府在1992年即宣告對於大陸地區主張憲法上的主權,但是已經沒有實際上的治權。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之下,兩岸關係並不是國與國的關係,而是一種特殊的關係,傳統國際公法的承認制度,不適用於兩岸關係,所以「我們無法也不會承認中國大陸的主權,但是我們不應也不會否認大陸當局在大陸有效實行統治權的事實」。
馬英長特別指出,「互不承認」、「互不否認」涵義就是兩岸互不承認對方的主權,但互不否認對方的治權。兩岸雙方因為主權主張相互重迭,皆涵蓋彼此全部的領域,因此無法相互承認主權,但互不否認對方的治權,則是務實的承認現狀,「否則,兩岸如何談判,並且如何簽訂15項具有約束力的協議?」
馬英強調說,唯有「互不否認」,才能夠繼續促進兩岸關係繼續保持和平發展。「互不承認」、「互不否認」,是對兩岸現狀最好的解釋,也是正視現實、擱置爭議、促進和平最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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