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前言
我對「統一」的問題有興趣,也有一套自己的看法。本文從邏輯層面評論開欄文,然後提出自己的觀點。歡迎指教。
1. 李家泉先生的分析
我認為慕陶兄開欄文一開始所引李家泉先生大作那一段文章所做的分析,並不能用「問題過度簡單化」、「責任他者化」、和「忽略問題的內在結構性面向」來描述;至於是否「缺乏問題意識」,我沒有能力判斷。因為我不懂台灣學術界的「問題意識」一詞指什麼而言。或許慕陶兄可以指教、指教。
就慕陶兄所引李先生的大作看來,我推測李先生的立場、大前提、或基本假設是:
「一個國家應該統一。」
當他指出目前兩岸分裂或分治的原因,或兩岸進入分裂狀態的過程,由於外力介入、一些非理想以及應消除因素(如「歷史上腐敗無能的中國統治者」)、以及他認為這兩個因素不再存在之後(這三者可視為「小前提」),則他的結論:
「我們,兩岸的中國人,決不會長期接受目前這種分割現狀。」以及
「國民黨在這方面也負有歷史責任,作為台灣一個最大的政黨,將來無論是在朝還是在野都有責任推動這個問題的合理解決。」
自然呼之欲出。
李先生所謂的「歷史責任」,明白的說,指的是:
a. 國民黨就是他所說的「歷史上腐敗無能的中國統治者」;以及
b. 國民黨必須負起勾結美國帝國主義,容許第七艦隊進入台灣海峽,以致於間接造成目前兩岸分裂或分治這個「歷史責任」。
從邏輯理論和相關規則來說,如果慕陶兄要批駁李先生的「結論」,則他需要否定李先生的「大前提」和/或「小前提」。由於李先生的前兩個「小前提」在描述歷史事實,我接受他三段論式中的這兩個小前提;而第三個小前提或許有爭議,但只是三者之一。我認為李先生的「大前提」以及「小前提」和「問題過度簡單化、責任他者化,而忽略問題的內在結構性面向。」並無關係。即使有關係,也只是枝節上的爭議,不足以推翻李先生的「結論」。
因此,一個很自然引出的問題是:
如果慕陶兄不能接受李先生的「結論」,慕陶兄願意否定李先生「一個國家應該統一。」這個「命題」嗎?
連帶的問題則是:
如果慕陶兄不能接受李先生的「結論」,慕陶兄拿得出一套「論述」來批駁李先生「一個國家應該統一。」這個「命題」嗎?
如果要討論李先生的大作,或嚴肅面對任何和「統一」相關的「議題」,我認為至少在邏輯推論層次,這是兩個無可迴避的問題。
2. 慕陶網友關切的議題
慕陶兄在此處一而再、再而三所闡述的現況或認知是:
「當前在台灣有許多人對『兩岸統一』興趣缺缺。」
這和「兩岸分裂的原因和過程」以及「一個國家應該統一。」在層次和性質上是三個不同的議題,混為一談只造成議題的失焦和口水戰。從我的觀點或立場來看,三者有因果或現實上的關係,但是在邏輯上並沒有相互「蘊含」或「印證」的關係。
因此,當頭棒喝網友的「原則論」是一個慕陶兄必須正面回應的「論點」。用議事的「程序先於實質」原則來回應,不無狡辯之嫌。因為我們討論的議題和「議事」活動風馬牛不相及。
2.1 關於「動機」
順帶評論一下慕陶兄的另一個觀點,慕陶兄在留言6中回應當頭棒喝網友的「原則論」時說道:
「『反統藉口』的說法涉及對他人動機的判斷,這通常是超越我們能力的事,不是不能推論他人動機,不過最好謹慎些,語氣鬆緩些。」
這個觀點或許可稱為「動機中立論」。以下略做批評。
人的「動機」的確難以掌握或完全了解;影響人「動機」的因素也的確是五花八門、無奇不有。但是,人之所以有「主動性」或「主體性」,正是因為人的行為在「生理反應」以外或之上還有「動機」。因此,我們要理解或解釋一個人的行為(包括思想和論述),就必須分析她/他的「動機」。心理學、文化研究、社會心理學、演化心理學、大腦神經心理學、和當代文化人類學等等領域,都在從不同角度或方式來試圖研究、理解、和說明人的「動機」。「推己及人」和「人際相通性」則說明何以一般人都有了解以及說明他人「動機」的能力。如果我們不從「推論」或「猜測」他人的「動機」切入,則大部份日常生活中的活動和人際交通都無法進行。 因此,我相信大多數學者都不會同意:
「涉及對他人動機的判斷通常是超越我們能力的事。」這個命題。
我認為「動機」和其他自然或社會現象一樣,都可以和必須通過公評、公論的過程來溝通、釐清、和認定。
因此,「動機」是任何一個論辯過程中可能具有相關性的「論點」,也就需要針對性的回應。回應他人所宣稱(自己有這個或那個)「動機」的方式是:承認、否認、或指出在某個特定議題中「動機」沒有相關性。認定其他人有某種「動機」是否超越認定者的能力,並不是一個站得住腳的回應方式,它也是一個與論點不相干的回應方式。
此處也附帶評論一下:許多人將「人際相通性」誤解為「互為主觀性」,以致無法了解和掌握這個概念的意義和應用。
3. 關於「統一」
我已多次說明過我在「統一」議題上的立場和基本假設,不在此贅述。我只就「一個國家應該統一。」這個命題和「統一」的「可欲性」略做陳述。
3.1 「一個國家應該統一?」
在人類社會演化的過程中,「國家」是一個後起的架構或組織型態。它的被發明或被創造是為了達到保障人民利益的功能。這是一個不容否認的歷史現實。因此,「國家」沒有先天性、絕對性、或超越(其他事物)性的地位。「國家」的存在需要一個理由,它也需要符合保障人民利益的功能。如果某一部份的國民不再「認同」他/她們原來的國家,或他/她們的利益不再受到「國家」機器或掌握「國家」統治權力者的保障,則這些人民當然可以訴諸「分離」或「獨立」運動。但是,「國家」蘊含土地,土地蘊含資源。因此,處理「分離」或「獨立」運動的方式往往是戰爭。這也是不容否認的歷史現實。
換句話說,我認為一個國家應該不應該統一,並不是由歷史、文化、國際法、和個人的意願、欲望、或偏好決定,而是由主張統一和主張分離雙方的實力決定。
我不接受:
「一個國家應該統一。」這個命題。
我可以接受:
「大多數情況下,一個統一的國家對大多數人民有利。」這個命題。
李家泉先生的歷史分析符合歷史事實,但它跟一個國家應該不應該統一的議題,在邏輯上也是風馬牛不相及。如果慕陶兄對李先生的批評(「問題過度簡單化」等等)指後者將對歷史的分析拿來做支持「統一」的論點,則具有相關性。但一句「風馬牛不相及」就可以解決的問題,又何須大費周章的用些fancy詞彙呢。
3.2 如何判斷兩岸是否應該統一
由於中國大陸的實力不是台灣能夠抵抗;中國大陸的實力也不是美國或美、日兩國願意抵抗;因此,對中國領導人來說,「實力」不是兩岸應該不應該統一所需要考慮的因素。對台灣人民來說,「實力」不是我們有資格在兩岸應該不應該統一議題上來考慮的因素。站在中國領導人的立場,他/她們考慮的是強行統一所可能引發的「後遺症」。站在台灣人民的立場,我認為我們需要從經濟利益的角度來分析和判斷兩岸是否應該統一。也就是說,我們需要考慮的是:
繼續維持「不統」的政策,是否會引起經濟萎縮和生活水準降低。
目前顯然沒有這個顧慮。自然有一群人喋喋不休的鼓吹「不統」。但一旦中國大陸的政治生態發生變化,「急統」政策取代目前中共中央的「緩統」或「拖統」態勢時,即使中國領導人不動用武力,他/她們也一定會加強以經逼政的步驟和壓力。這時我們就必須正視現實。談「人道」或「人權」即使不是書生之見,我看也毫無參考價值。
原載:
《一個國家應該統一?》
欄主:慕陶
http://tb.chinatimes.com/forum1.asp?ArticleID=152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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