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其實在做兩件事:
a. 構思如何回應年青人當天的問題;
b. 等候你具體的批評。
閣下文風大而化之,我經常無法了解或掌握你的意思;而我在公共議題上傾向就事論事,依理說理。我不會,也沒有能力,回應任何一般性的評論或個人觀點。如果你能採取以下的方式或格式表達意見,我想討論起來會比較有個重點,或我才可能參加「討論」。
1) 我不同意A女士/先生所說的XXX;
2) 我的基本假設是:B, C, 和D;
3) 我認為A女士/先生XXX的談話中,有以下的爭議:
a. YYY與現實不合;和/或
b. ZZZ與通行理論或主流觀點不合;和/或
c. 從A女士/先生的前提E不能得到她/他的結論F;和/或
d. A女士/先生的結論F和她/他所接受的理論G有衝突;和/或
e. A女士/先生的結論F和她/他所根據的基本假設H, I,或J有衝突;和/或
f. 其他類似的理由或論述。
如我在討論「建構論」和「相對觀」一文中指出,由於我們每個人有不同的生活經驗;而我們的觀點來自各自的生活經驗;因此,一個人的「觀點」或「意見」和另一個人「不同」,不是認為彼此「觀點」或「意見」”錯誤”或"愚昧"的「理由」或「根據」。一個人只能根據彼此有 「不同」的「意見」說,我「不同意」或「不喜歡」張三的說法或論調。而「不同意」或「不喜歡」是個人的判斷,在公共議題上沒有討論的必要或可能。
一個人可以「論述」臭豆腐對人身體健康的影響;但她/他只能「宣稱」臭豆腐「好吃」或「不好吃」。我如果有足夠的知識,我可能討論臭豆腐對健康有沒有正面或負面的影響這個「議題」,但我絕對不會討論臭豆腐「好吃」或「不好吃」的「宣稱」。
任何人可以用任何方式表達意見。以上的「方式」或「格式」只是說明我願意參加討論的條件;我沒有任何限制或約束其他人如何表達意見的意思,它們甚至不是「建議」。
原載:
《保釣運動的另外一面。》
欄主:Ks9*9
http://tb.chinatimes.com/forum1.asp?ArticleID=1509532
(留言110;回應留言108)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