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正當性」
我可能沒有把我的觀點和論點說清楚。再試一次︰
「藍營」一詞有兩個「所指」︰
a. 國民黨。
b. 追隨國民黨的個人以及這些個人的集合。
這兩個「所指」不屬於同一個範疇,也就有不同的屬性。前者是公共團體,或有可能掌握政府的團體,或需要至少有一個人認同的團體。因此,適用「正當性」和「存在正當性」的概念。後者是人或個人,人的存在不需要任何其他人的認可或認同。一個人可能活得很辛苦,也可能活得很孤獨,但這無關乎他/她是否「存在」,能不能「存在」,或有沒有資格「存在」。因此,「正當性」和「存在正當性」的概念並不適用於「個人」。但「價值」、「認同」、和「自我定位」等概念則比較適合用來做分析「人」及其行為的工具。它們和「正當性」當然是不同的概念。(概念本來就是思考的工具。)
總之,我認為「正當性」這個概念不適用於個人的原因是:
a. 「正當性」蘊含他人的認可;
b. 張三或李四的生活方式或生存方式是「個人選擇」,他/她不需要其他人的認可。
c. 「正當性」這個概念不適用於個人。QED
因此,如果慕陶兄希望繼續拿「正當性」和「存在正當性」的概念來分析追隨或「認同」國民黨的個人或群眾,他不妨說明何以這兩個概念能夠做為分析人或他/她行為的工具。另一個方式則是︰舉出其他學者用這兩個概念來討論「人存在條件」的論述。
世上沒有不變的事物或組織。因此,「固定疆界說」不是一個有幫助或有「相關性」的論點。「處境說」也不是一個有幫助或有「相關性」的論點,因為人之所以為「人」,並不由他的「處境」決定;反之,一個人可以隨時改變他/她的「處境」,甚至於「理念」。
2. 「支撐的理由」和「正當性」
或許,慕陶兄所討論的是justification、rationalization、或法國人說的「存在的理由」。它們都不在legitimacy所涵蓋的範圍。Justification和rationalization或許可譯為「支撐的理由」。這裏牽涉到一個本體論的立場。我是個唯物論者,我完全可接受:
If you can’t beat them, join them. 的人生觀。
如果一個人願意甘之如飴的接受他/她的「處境」,或有「雖千萬人吾往矣。」這種氣概,他/她不但不需要別人的認可,他/她也不需要Justification、rationalization、或炮製一個「存在的理由」。如果一人難以接受他/她的「處境」,我不認為別人的認可、Justification、rationalization、或炮製出「存在的理由」能夠減低他/她的困擾或焦灼。
或許他/她可以重新檢討自己的決定或選擇。我們不需要接受過去社會建構經驗的制約或侷限。而且,一個人無論如何Justify或rationalize,遲早要面對現實。如果這是慕陶兄的焦慮,我的建議是:
Just desert the sinking ship and start all over again.
補充︰唯物主義和現實最大
現在年齡大了,思緒不集中。我在留言26提到「唯物主義」,其實我還有第二個觀點沒有表達,居然就忘了。
我想說的是︰
我們人能存活到今天,就是因為我們中的大多數人有活學活用,隨機應變,以及摸著石頭過河等等「能力」。這個「能力」是所謂「理性」的一部份。也就是我常常說的︰「我們必須面對現實,才能解決現實帶來的問題。」當我們碰到慕陶網友所認為的「正當性」議題或「危機」時,我們必須檢討、衡量、和分析造成此議題或「危機」的外在因素。
如果這個問題或「危機」來自現實,我們要檢討、衡量、和分析自己有沒有能力改變它,如果沒有。那就想一個退而求其次的辦法。或者join them,或者逆來順受,或者培養、拿出、甚至於裝出「雖千萬人吾往矣。」的氣概或氣勢。我們需要避免的行為包括︰牛衣對泣,天天拿頭撞牆,把頭埋在沙堆中,和試圖炮製一個justification、rationalization、或「存在的理由」。
(該欄留言29及35,回應開欄文及留言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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