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網址的討論內容涉及「國家認同」議題。請移駕參閱。以下摘錄拙見數篇。
《亡國奴 婊子 漢奸 兩岸的結》
欄主:韋大寶
http://tb.chinatimes.com/forum1.asp?ArticleID=1203792
胡卜凱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胡卜凱
我回應的第一段(「國家概念說」)和第三段(「國家認同無特殊地位說」)是針對開欄大作以下這段在「結構」上放在「結論」部位的「論述」及其文風(標點符號是我代加上的)︰「這就形成了︰促統在當今背景下,真正的尷尬是要讓2300萬人丟下中華民國,和現在對經濟困境恐慌心態的爛攤子,當亡國奴、還是婊子、甚至漢奸。這讓人想到了,曾經也登上1935年時代週刊的汪精衛了。」「引喻失據」指︰汪精衛行為的特色是和日本人合作;就我所知,在反共言論最歇斯底里的時代,還沒有人正經八百的否認中國共產黨是中國人組成的政黨。「十六世紀時代」指︰霍布士以後,「社會契約論」成為政治哲學的主流思想。「社會契約論」或盧梭/洛克的版本也被譯為「民約論」。我認為這個理論的名稱其實大可以本土化一點,譯為「民為邦本論」。顧名思義,其內涵已可略知一二。如果希望進一步了解,請上Google查查其內涵。這是我在拙作第三段(結論)提出「國家認同無特殊地位說」的理論基礎。如我常常強調︰不同的立場和基本假設會導出不同的論述和結論。我不認為「社會契約論」是「真理」,但它是「主流論述」則毋庸置疑。也就是說,多數人(至少多數政治學學者)會接受類似我的觀點。如果你提出你立論的基礎(例如,「國家至上論」),我和一般人才有判斷大作是否說得通的基礎;然後,我們也才有「看得懂」或「看不懂」大作的議題。拙作第二段則是我以當代政治史來印證我以上的說法;並批駁大作中間部份就「政黨內鬥或內戰」和「改朝換代」所做的「區別」。我認為這個區分不符合政治現實或理論。至於「改朝換代」是「前-民主社會」的用詞,它字面上的意義當下已不存在,就不必多加申論了。
(該欄留言20,回應留言19。)
「國家」的存在是為了人民,人民不必被拿著「國家」當羊頭的人裹脅或綁架。我想你開欄文的說法,可能可以稱為「引喻失據」;或你對「國家」這個概念的了解,還停留在十六世紀時代。太不進步了。什麼叫政黨內鬥或內戰?什麼叫改朝換代?有差嗎?還不都是兩個流氓幫派在搶地盤。只不過這個「地盤」的面積跟國家疆域一樣大,這兩個流氓幫派自稱「政黨」而已。當國民黨和民進黨政權輪替時,有「國家認同」的議題嗎?國民黨和共產黨的競爭,跟國民黨和民進黨的競爭在本質上一樣,在方式上不同。前者用槍桿子,後者用選票而已。除非這是你對「改朝換代」的定義或判準,否則,你的論述是說不通的。罵人,看來只是掩飾詞窮的策略。凡稱「認同」者,都是,同時完全是個人選擇。「國家認同」和其他「認同」在同一層次。它們都不在道德領域。所以,也不適用於道德教條的召喚或抹黑。
(該欄留言18,回應開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