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併選舉合理」是我的判斷、主張、或立場。這個斷、主張、或立場和「這個節骨眼合併選舉是否『合理』?」這個議題沒有邏輯上的相關性。我建議先解決︰
「合併選舉是否『合理』?」這個議題;再討論︰
a. 「這個節骨眼合併選舉是否『合理』?」以及
b. 如果「合併選舉合理」,則它應該「何時實施」?以及
c. 如果「合併選舉合理」,則花多少錢來實施才合乎「成本效益」?
這些技術或實務層次的議題。
「政治是爭奪資源分配權的活動。」,任何行政措施都有贏家和輸家。我們討論政策時,從長遠和廣泛這兩個角度來探討其利弊比較有效;從一時、一群體的得失或「誰這次佔便宜?」的觀點來爭論,通常流於「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困境。前者之所以(比較)「有效」,是因為從「長遠」和「廣泛」的角度,人們比較能夠取得一個多少接近「普遍」或「一般」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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