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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和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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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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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是個動詞,它表示或描述一個動作。除非是位瘋子的動作或一個由自主神經控制的動作,一般人在有意識的情況下,採取這個或那個動作,多少有個「根據」和「理由」。因此,在公共論述場合「質疑」他人的人,當被問到「為什麼『質疑』?」的時候,他/她需要提出一個「根據」和說明「質疑」的「理由」

否則,如果像下面這個寓言中「失鈇者」的「懷疑」,雖然可笑、荒謬、或不理性到不行,倒也就罷了:

人有亡鈇者,意者鄰之子,視其行步,竊鈇也;顏色,竊鈇也;言語,竊鈇 也;作動態度,無為而不竊鈇也。俄而抇其穀而得其鈇,他日復見其鄰人之子, 動作態度,無似竊鈇者。

順帶說一句,自己掉了一把鋤頭並不是「懷疑」隔壁王二偷了它的根據,更說不上是個理由。如果像曹操那樣的被迫害狂,由「質疑」而濫殺,那就代誌大條了。

此處的一些五毛黨、鍵盤工、沒什麼正事可幹者、或進行自助式心理治療者,固然沒有生殺大權,但由「質疑」而罵街或胡說八道,總是一種對公共議題討論環境的污染

「論點」是個名詞,它表示或描述一個人採取某種觀點或做某個動作的「根據」和「理由」。把「質疑」當「論點」者可能是無知,例如,分不清楚名詞和動詞,也就是說,分不清楚動作和採取這個動作的理由;他/她也可能是個瘋子,搞不清楚自己在喃喃自語些什麼。但有能力上網的人,不太可能這樣無知,也不會是個十足的瘋子。例如,至少還知道「前提」和「稻草人」這兩個術語,雖然不知道它們的用法。因此,把「質疑」當「論點」的人,多半是因為詞窮而又沒有承認的擔當(人格?),於是不惜狡辯,或採取公然說謊的策略(無恥?)

在以下幾則留言中,我試著討論開欄文以及兩位網友的所謂「質疑」,來說明什麼是「論點」。這是預告,一時三刻之間不一定寫得出來。

本文原載:《台獨論述的幾個不同層面》留言209 (略有修改)

開欄者 -- 慕陶網友 

http://tb.chinatimes.com/forum1.asp?ArticleID=1490464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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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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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前言

慕陶網友(下稱欄主)在開欄文中列出了四個「台獨論述」(下稱「獨論」)的面向或「理論根據」:

a.
群體有自決的權利
b.
國際法理上台灣地位未定
c.
台灣人非中國人、中國民族
d.
統一之不利

他簡要的陳述「獨論」這四個面向/理論的內容,然後個別加以批評。針對第四點,他更從三個角度來進行分析或批判。我暫時不討論欄主的「批評」是否能讓「獨論」應聲倒地,但我必須指出,這個方式或策略是標準的批駁程序。

一些人把欄主給「獨論」分類的「標籤」,也就是他要批評的對象,當做欄主的立場或主張,然後對欄主加以攻擊。這是我要代欄主喊聲:「冤枉阿,大人!」的原因。閒話休提,言歸正傳。我們來看看欄主的「論點」。

1.
「『自決權利』說」

欄主的評論:「但是,是否要依此一原則提出台灣獨立主張,仍然宜慎重。」

欄主的論點:

a. 不是說有權利就一定要充分運用。運用的後果必須要充分考慮。
b.
譬如說,台灣內部如果也有某一群人依據這個原則而主張獨立,恐怕台灣也會因此很痛苦。別說一定不會有這種事情發生,譬如原住民族群或是偏遠、離島,就不無可能提出這樣的主張。
c.
甚至,他們的自決要求可能是要併入中國大陸,那麼台灣又當如何?」

2.
「『台灣地位未定』論」

欄主的評論:「我不能同意。」

欄主的論點:

a. 台灣由中華民國實質統治,這就是事實,也是國際法理上必須正視的一環。
b. ...
但是,並不表示任一國家都可以宣稱擁有台灣。」

3.
「『台灣人非中國人』說」

欄主的評論:「這個理由既非必要,也難謂符合事實。」

欄主的論點:

a. 從文化上、血緣上,台灣人都無法割斷與中國的聯繫。
b. ...
光復後,台灣的政府一直是稱為中華民國政府,概念上中華民國就是中國」

開欄文中的「以蔡媽俐教授的血液研究為例,...」應為「林媽利」教授之誤。欄主批評林教授的論點則是:「其實只能顯示台灣人的基因與福建人非常近似,而難指證台灣人與中國人不同。」我也有一篇文章批駁林教授的論文(胡卜凱 2007),而且就登在此處。因此,欄主和我都是採取以論點駁論點,以論述駁論述的方式。不論我們的論點和論述是否夠力,至少我們很嚴肅的面對公共議題,而且試圖攻擊對方的主力和/或主流論述。

4.
「『統一不利』論」

欄主的評論:

a. 陷入認知不諧(cognitive dissonance)的自我困境中。(針對「中國落後論」或「中國未來危機論」)
b.
我仍然不認為這是反對統一的充分理由。(針對「中國宰制論」
)
c.
沒有明確說明(針對「過程危機論」)


欄主相應的論點:

a. 不過,隨著中國的崛起,很可能台灣不會再有太多的質疑與選擇空間。
b.
它也可能是為達成偉大目標所需付出的一種微小的代價。
c.
同上。」

5.
欄主的結論

「總之,獨派的主張,可能混淆以上的諸種不同理由,有些有較多合理性,有些則實在沒有什麼合理性,但是混在一起,也足以讓不少人深信獨立論述而不疑。要打破這些論述,則不宜將諸項論述再混同,泛泛反之,而要逐一反駁。」

6.
結論

我相信以上的說明和分析沒有曲解欄主的意思。我希望:

a.
過去「質疑」欄主立場的人,能夠重新檢討自己對開欄文的了解程度或自己的思考模式。
b.
仍然「質疑」欄主立場的人,能夠提出「針對性」的批判。例如,指出以上那個評論和/或論點在暗中鼓吹「獨論」。

參考文章:

胡卜凱 2007,《來源說或血統論的荒謬》,http://tb.chinatimes.com/forum1.asp?ArticleID=1005978

本文原載:《台獨論述的幾個不同層面》留言240

開欄者 -- 慕陶網友

http://tb.chinatimes.com/forum1.asp?ArticleID=1490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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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點」概念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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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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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陶網友在開欄文中一開始說:「我不贊成台灣獨立。」這個宣示就成為他立論的「立場」。

如果有人能指出開欄文中「贊成台灣獨立。」的文字,而且該說法或論述的確被公認是「贊成台獨」,則此人可宣稱欄主公然說謊。從而,欄主的人格和可信度就幾等於零。

如果有人「質疑」欄主「贊成台獨」,她/他需要指出開欄文中造成她/他「懷疑」欄主「贊成台獨」的文字;同時陳述她/他「為什麼懷疑」該說法或論述是「贊成台獨」的原因,這個「為什麼懷疑的原因」當然也必須合邏輯和/或合情理。這兩個步驟構成「質疑」動作的要件。

用我在留言209中的說法,第一個步驟是「根據」;第二個步驟是「理由」。它們合稱為(支持)「質疑」(動作)的「論點」。如果欄主無法針對「質疑者」的「論點」,提出合邏輯或言之成理的批駁;或者「質疑者」的論述被多數人接受;由於欄主宣示了他「不贊成台灣獨立。」的立場,則「質疑者」可宣稱欄主公然說謊。從而,欄主的人格和可信度就幾等於零。。

如果「質疑者」無法提出「根據」,或提出的「根據」站不住腳,一般人不會認為這類動作是「質疑」,他/她們會稱之為「栽贓」或「誣賴」;如果「質疑者」無法提出「理由」,或提出的「理由」XX不通,一般人不會認為這類動作是「質疑」,他/她們會稱之為「污衊」、「醜詆」、或「胡說八道」。從而,號稱「質疑」的人其人格和可信度也就幾等於零。或者,他/她們可能會被認為是五毛黨,或過於堅持自己的虛偽意識而無法分辨現實和幻覺,也就是俗稱的走火入魔。

本文原載:《台獨論述的幾個不同層面》留言220

開欄者 -- 慕陶網友 

http://tb.chinatimes.com/forum1.asp?ArticleID=1490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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