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在立國、開國、建國、護國、強國的過程中曾有的重要貢獻。」
我想大寶兄大概多喝了兩杯?這句話相當無釐頭。
國民黨在「開國」上的確有功,但當時並沒有「黨產」。錢都是孫中山先生化緣得來,此所以有「華僑為革命之母。」的說法。在抗戰勝利之前,並沒有太多「黨產」可言,其貢獻也就小得可憐。而且,(在當時)說是孔、宋、蔣三家的家產,或許更為適當。
「黨產」大概是抗戰勝利之後,靠「接受」建立起來。遷台以後,1960 - 70年代經濟起飛後,才逐漸累積成「產」。(這個推論可以用歷史數據驗證。)
即使「黨產」有「貢獻」,我不認為功勞算得到國民黨頭上。如果黨庫和國庫分開,根據三民主義的原則正正當當經營,也許台灣經濟不是今日的規模。
總之,本留言一開始引用大寶兄開欄文的話,不怎麼說得通。
本文原載:
《平論 黨產與民主》 -- 留言21 (回應開欄文)
開欄者 – 韋大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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