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當局下達媒體禁令,遮罩"公民社會"
http://www.chinainperspective.com//ArtShow.aspx?AID=9571
作者:德國之聲
http://www.dw-world.de/image/0,,5836717_4,00.jpg
中國公民社會在壓制中成長
據西方媒體報導,中共宣傳部近期向中國大陸媒體下發通知,禁止在報導中提及"公民社會",並禁止炒作此概念,借此遮罩"公民社會"相關報導。
中宣部下禁令
據在美國的"參與網"報導:廣州南方日報系列的媒體,近期收到來自中宣部的通知,禁止在報導和文章中使用和"炒作"公民社會的概念。
德國之聲向南方報系進行證實,他們稱也只是看到網上消息,並未看到明文通知。
近些年,媒體上關於公民社會的討論愈來愈多,尤其在南方報系的評論版面和系列活動中,經常會邀請中國的公共知識份子,展開與"公民社會"相關的討論,2010年7月份,《通往公民社會》的作者米奇尼克到中國與公共知識分子、NGO、媒體、Twitter網友等進行交流活動。通過媒體的傳播在民間引發了又一輪關於"公民社會"的討論。"公民社會"也成為公眾熟悉的一個概念。
禁止報導"公民社會",這是非常荒謬的事情
就此事德國之聲採訪了中國公共知識份子、《通往公民社會》的中文譯者崔衛平,據她介紹,早在去年10月份就聽聞要在媒體取消"公民社會"這個說法, 她認為這是一件非常荒謬的事情,公民社會也是這些年發展出來的非常有建設性的提法和空間,強調公民的自主性及社會的自主性,在中國多年僅僅允許國家權力存在的情況下,公民社會是一個很好的恢復人與人之間的聯繫、恢復社會自主或自治性的非常好的途徑,這些就被國家意志輕輕拿掉,非常可惜,也是一件非常不能理解的事情。
同時崔衛平也認為,這個禁令的性質就如同2008年在中國曾經有過關於"普世價值"的爭論,及中宣部當時對媒體下達禁止"普世價值"的傳播。這些來自于生活根基的,不可能輕易被抹殺,不可能因為禁令來下就會真正被取消。
媒體是公共領域核心的一環,不應該向權力屈從
幾十年間,臺灣公民社會日趨成熟,臺灣的媒體在推動公民社會起到哪些作用,是否可以為中國媒體所借鑒,就此德國之聲也採訪到臺灣作家、文化評論人、資深樂評人張鐵志。他介紹了臺灣媒體在推動公民社會的經驗:"臺灣是有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八十年代時,在臺灣戒嚴前,有兩股媒體力量,一是主流媒體,雖然保守也可以扮演溫和改革的角色;另外是臺灣的黨外雜誌這些異議媒體,對於當時挖掘真相扮演重要角色。所以黨內媒體開明派和黨外同時發揮作用。第二階段性 是現在,主流媒體越來越保守,或屈從市場利益甚至政治權力,替代當時黨外異議力量的是網路媒體,這幾年在臺灣,網路公民媒體變成一個重要的力量,特別是在 2010年,臺灣苗栗也發生強挖農田事件,通過網路上的討論帶動若干公民團體和專業人士、知識份子介入。 "
就臺灣經驗,張鐵志對中國當局下達此禁令感到驚訝,他同時也評點媒體迫於無奈以"公共社會"代替"公民社會"但二者在學術上根本不是一個概念,公民社會應該為"市民社會"加上公共領域,是具有公共性的,公民可以在公共領域彼此討論、團結起來、影響國家政策,媒體應該是公共領域核心的一環,如果缺失了這一環,媒體將在目前向市場屈從的背景下,再向權力屈從。
中國當局根本沒有可能在中國禁掉"公民社會"
就此事,中國的社學者李楯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認為,如果真有這個禁令,當局根本做不到,很難實行,從今天中國的知識界來說,"公民社會"的使用已經很普遍了,這不是當局一紙命令能改變的。特別是廣播電視,雖然當局對其內容有很多限制,但節目中終究還是要邀請一些公共知識份子參與,所以無法阻止公共 知識份子們繼續傳播和宣導"公民社會"。
李楯也認為目前中國還不是一個"公民社會",中國距離公民社會還有很遠的道路,但公民社會發展方向,已經在相當多的人中都有認同,這個不但在知識界、在中國執政黨內部、在農村基層草根組織中都有認同,公民社會已經是完全被接受的概念。中國共產黨以前不高興"憲政"說法,當年也要求把"人權"改成" 公民權",但現在憲政和人權都是中國國內很普遍的說法了。所以中國當局沒有可能在中國真正禁止"公民社會"。
—— 原載: 德國之聲
本站刊登日期: Thursday, January 06, 2011
說也奇怪 世界上怎有一個政黨 一見到 <憲政> <人權> <普世價值> <諾貝爾和平獎> <六四> <文革> <反右> <天安門> <劉曉波> <公民社會> 這些中國字 就會起乩? --- ------莫非起乩後 就以為一切都不存在了? 不禁讓人想起兩蔣執政期間的台灣
13億人 在如此專制獨裁落伍顢頇的政黨統治下 求生存過日子 <人民滿意度> 竟然高居<世界第一?> 令人不解 ------- ray35
肥皂箱上竟無《言論自由》寧非21世紀台灣怪談?
掛羊頭賣狗肉的XX勾當 可以休矣!
企圖藉勢藉端壓迫別人妥協或低頭的人 令人心寒與不齒!
(詳見http://blog.udn.com/ray35/450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