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則部分
「綱要」目標的第三項是「自我認同感」。我不知道什麼是「自我認同」,但「認同」是及物動詞,它需要一個對象。也就是說,「自我認同感」需要先經過一個「自我定位」的過程。什麼是「自我定位」?
1) 在我們討論歷史科課程綱要的脈絡,「自我定位」需要回答:
「我是中華民族的一份子?」或
「我是日本人?」或
「我是日本人的走狗?」或
「我是美國人?」或
「我是美國人的走狗?」
這些問題。
2) 其次,如果答案是:「我是中華民族的一份子?」還要回答第二個問題:
「我是有4,000年文化傳統的中華民族一份子?」還是
「我是有400年文化傳統的閩南族或平埔族一份子?」
2. 內容部分
1) 「凡論述必有前提;凡判斷必有立場。」現在是多元社會,但「多元」不是胡說八道。一個論述需要在邏輯上成立或說得通;論述要在邏輯上成立或說得通的條件是:前提和結論相容。社會大眾需要知道這個課綱是否在邏輯上成立或說得通,因此,我們需要知道各位課綱委員的「自我定位」。例如,你是「意識型態的灌輸者或傳聲筒?」還是「追求知識的知識份子?」
2) 如果「自我定位」是「歷史科課程綱要」的目標之一,而「自我定位」的重點是回答「我是誰?」這個問題,我認為相關課綱的內容嚴重不足。
補充發言:
教育的功能或目的之一是要幫助一個國家永續經營。永續經營的前提是大多數國民有一個共同的「認同」,換句話說,教育的功能或目的之一是建構「國家意識」。其次,教育經費來自全國納稅人,教育的結果當然要符合多數人的利益和需求。
所以,「政治不應該介入教育或課程內容的想法,是一個不切實際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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