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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的創新、發展與變革 -- 胡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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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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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貼一篇以前寫的介紹科學自由主義哲學(科學唯物論和自由史觀)的文章。

哲學的創新、發展與變革 -- 在哲學創新論壇上的發言

作者 -- 胡熙

0.  前言

各位老師、各位學者、各位朋友:

大家好!今天能有機會和大家在一起探討哲學領域的問題,相互交流各自對於哲學的最新研究和思考,我感到非常高興。今天我的發言題目是“哲學的創新、發展與變革”。這裏的哲學是指作爲人們世界觀核心主流體系的哲學。

作爲世界觀核心主流體系的哲學是一個時代人們對這個世界的理解和認識,是人們關於世界一般性、總體性、根本性,同時也是較爲全面、系統、本質和深刻的看法和認識。

哲學具有明顯的時代特徵,是一個時代的産物,是一個時代人們認識和實踐發展狀況的體現。對於某一時代而言,人們對世界的認識和理解集中地反映在這一時代的哲學裏面。哲學的時代特徵說明世界上沒有哪一種哲學是永恒的真理,哲學必需隨著時代的前進而發展。

在討論哲學的創新、發展與變革之前,我想先探討一下關於理論的發展規律問題。我們應當承認理論的發展是有規律的。任何理論都是建立在人們已有的認識和實踐的基礎之上。一個理論體系建立之後,就必須隨著人們認識和實踐的發展而發展,以保持與認識和實踐的一致性。理論的這種發展最初一般是局部性的、枝節性的,是原有理論體系內的調整和修正。然而,在某一種理論體系的框架內,這種調整和修正不可能是無限的。當人們的認識和實踐發展到一定程度,動搖了原有理論體系的基本觀點,突破了原有理論體系的基本框架,就必須對原有理論體系進行革命性的創新、發展和變革,從而構建起新的理論體系 

同樣的道理,哲學也是建立在人們認識和實踐基礎之上的。哲學理論的創新、發展和變革也遵循同樣的規律。我們現有的哲學核心主流體系建立、完善於一個多世紀以前。然而,一個多世紀以來,人們對自然、對生命、對社會的認識和在社會生産、生活各個領域的實踐狀況都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這種變化無論在深度上還是廣度上都是空前的。這些變化導致建立於人們原有的認識和實踐基礎上的哲學在幫助我們正確地認識和理解這個世界以及指導我們正確地進行實踐方面已經出現了明顯的問題,已有的哲學理論和現實的實踐之間出現了明顯的脫節,這一點我相信是任何一個對哲學有所關注、思考和研究的人都能夠體會得到的。因此,我認爲,在當今這個時代,哲學毫無疑問正面臨著一場大規模的綜合與創新,醞釀著一場深刻的發展與變革。我可以毫不誇張地說,當前,哲學創新的號角已經吹響,哲學變革的春天已經到來!對於一個致力於哲學研究的人來說,生活在這樣一個時代是非常幸運的。我想,如果我們能夠清楚地看到這一點,並抓住這一歷史性的機遇,是可以大有作爲的。當然,創新和發展哲學同時也是所有有志於哲學的人們應當肩負起的歷史使命!

哲學的創新、發展與變革已經成爲歷史的必然。但如何進行創新、發展和變革,我們要通過創新、發展和變革産生出怎樣一個新的哲學體系就成爲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課題。

我認爲,新時代的哲學首先應當是全人類共同的世界觀。以往的一切哲學都是某一部分人的哲學,而不是全人類共同的哲學。因爲在以往的任何時代,各個國家和社會之間都被各種界限所分割,相互分隔和獨立。在一個社會內部,社會成員也被劃分爲不同的層級,並且由於受到人類認識發展程度的限制,所有的哲學都只能是某一部分人的世界觀。但在今天,人類社會的進步發展打破了原有的很多界限,全人類共同的大社會正在形成,全球化已成爲一種不可阻擋的潮流和趨勢,這就爲形成全人類共同的世界觀創造了條件。就哲學本身而言,我深信,只要它足夠客觀和正確,就像科學那樣,它完全有可能成爲全人類共同的世界觀。人們進行哲學探索的目的,就是要尋找到或建立起一種最客觀、最正確的思想體系。而隨著人類認識的不斷深入和發展,這並非是不可能的。我想全人類共同的世界觀,正是我們對哲學所能夠達到的客觀性和正確性的正確預期。

我認爲,哲學的創新、發展和變革顯然不是對原有理論的局部內容和個別觀點的修正和調整,而應當是對原有理論體系的基本觀點、基本內容和基本結構進行全面地揚棄和改造。哲學來源於人們的認識和實踐。在創新、發展和變革並建立新的哲學體系的過程中,必須對人類已有的一切認識成果進行全面、系統、深刻地再認識,必須對人類認識和實踐發展的最新狀況進行科學地概括、提煉和總結,在此基礎上建立起新的屬於我們這個時代的哲學體系。在這一過程中,既要有繼承,更要有創新,這是不言而喻的。

哲學的目的和功用除了幫助人們在宏觀、總體的層面理解這個世界之外,還要指導人們如何正確地進行認識和實踐。在創新、發展、變革和建立新的哲學體系的過程中,必須堅持哲學的現實性、實踐性和社會性,必須堅持哲學的大衆化和社會化。哲學的現實性、實踐性要求新的哲學體系必須立足于現實,紮根於事實,作用於實踐,其核心必須圍繞這個時代的主題,其目標則必須指向現實中的問題和困難。哲學的社會性,要求新的哲學體系應當是大衆化、社會化的而不是個人化的,應當是易於被普通公衆理解、接受和實踐的思想,而不能是只爲少數人所理解的深奧隱晦、生澀難懂的理論,也不能是空洞抽象、不知所云的玄學,更不是用於個人娛己和把玩的東西。哲學的現實性、實踐性要求它盡可能地正確;哲學的社會性要求它易於被大衆所理解和接受。從這兩點看,一個好的哲學體系應當是符合客觀事實,貼近現實,能夠很好地與人們的社會生産生活實踐活動相結合,能指導人們正確地進行認識和實踐的理論。我想,只有這樣的哲學才能稱的上是時代精神的精華!

我和在座的各位一樣,也是哲學創新、發展和變革事業的一名探索者。經過多年艱難的思考和研究,我感覺我終於觸摸到了應當屬於我們這個時代的新的哲學體系的框架和輪廓。我姑且將這一新的哲學體系的框架和輪廓命名爲“科學自由主義哲學原理”。2001年,我寫作了《從必然到自由》一文,介紹了科學自由主義哲學原理的基本概念、主要觀點和總體結構,稍後我建立了《哲學探索》網站(網址是www.zxts.net),將這篇文章在互聯網上發表。限於時間關係,這裏我不再宣讀這篇文章的原文,而是粗線條、要點式的對這一新的哲學體系的框架和輪廓及其對哲學的創新、發展和變革的情況做一個簡單的介紹。

1.  科學唯物論

科學自由主義哲學原理包括兩個理論組成部分,第一個理論組成部分是“科學唯物論”,第二個理論組成部分是“自由史觀”。

科學自由主義哲學認爲,建立新的哲學體系必須堅持唯物論。因爲哲學並不是一門可以憑空産生的學問,哲學來源於自然科學,來源於各個領域的具體科學,來源於人們社會生産、生活的實踐,來源於對人類已有的一切認識成果的概括、提煉和總結。我們堅持唯物論的原因與哲學的來源密切相關。就哲學和具體科學的關係而言,哲學實際上是經過哲學家加工的具體科學的哲學形式,是用哲學語言來表述的具體科學的認識成果。哲學家在對具體科學的認識成果進行加工並生産哲學的過程中,不應當隨意篡改、偏離和歪曲具體科學中的認識成果,特別是不應當隨意篡改、偏離和歪曲具體科學中正確合理的內容。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哲學的客觀和正確,並不至於使哲學蛻變爲臆想和玄學。由此,我們不難找到必須堅持唯物論的原因就在於,目前世界上並沒有一種被證實、確認的具體科學理論是非唯物論的,相反,所有被證實、確認或被普遍接受和實踐的具體科學理論都是支援唯物論的,或至少不與唯物論相衝突,而這些認識成果已經深刻地改變了人們的生産和生活,使人們的自由度得到空前的提高。可以說,不論是在認識上,還是在實踐上,唯物論都取得了成功。因此,我們不能沒有道理地懷疑和反對唯物論。

堅持唯物論是否會使哲學無法得到創新和發展?答案顯然是否定的。我認爲,堅持唯物論是推動哲學發展唯一正確的方向,並且也是大有可爲的方向。因爲目前的唯物論不論是在內容上還是在結構上都是不完善的。目前的唯物論是在一個多世紀以前人們認識和實踐的發展狀況上建立起來的,而當今人們的認識和實踐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近一個多世紀以來,隨著科學技術等的發展,人們已經積累了很多關於物質的新知識、新理論。但是,這些新知識、新理論目前仍停留在具體科學中,並沒有上升到哲學的高度。我們或許瞭解這些新知識、新理論,卻並不瞭解這些新知識、新理論的哲學意義。因此,要建立新的哲學體系,就必須對這些新知識、新理論進行概括、提煉和總結,從哲學角度對自然科學的最新研究成果進行宏觀、總體和一般性、根本性的理解和把握,尋找到自然科學研究成果的哲學形式和哲學意義,使自然科學的研究成果轉化和上升到哲學的高度,豐富和發展唯物論,推動哲學的創新、發展和變革。

在科學唯物論中,物質和物質間的相互作用是最爲基本的哲學概念。科學唯物論認爲,物質是指通過某種相互作用能夠被感知、探測或認識的客觀實在。應當如何理解這一表述呢?首先,物質是一種客觀實在。實在就是真實地、確實地、實實在在地存在,一般可以簡單地理解爲能夠被很多人反復多次地證實其存在。客觀實在就是說物質並不是我們虛構出來的東西,不是存在於我們想象之中的東西。其次,物質是能夠被感知、探測或認識到的客觀實在,是我們能夠確認它存在的客觀實在。這裏的能夠不僅是指現在能夠,也包括將來能夠,不僅是指已經能夠,還包括可能能夠。如果我們永遠不能夠或不可能感知、探測或認識到它的存在,永遠不能夠或不可能確認它的存在,那它就不屬於物質。再次,要知道我們對物質的感知、探測或認識是基於物質間的相互作用。相互作用既是物質被感知、探測或認識的前提,也是我們感知、探測或認識物質的途徑和方式。與任何已知的物質之間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相互作用的物質是不可能被感知、探測或認識到的。很顯然,這一表述很明確地指出了物質的範圍和界限,即以是否能夠被感知、探測或認識來劃定物質的範圍和界限,當然,歸根到底又是以是否與任何已知的物質存在某種形式的相互作用來劃定物質的範圍和界限。

科學唯物論認爲,在哲學的基本範疇中,還有比物質外延更廣的概念,那就是存在。什麽是存在?存在第一是指物質;第二是指由物質或物質的結構、物質的運動、物質的狀態承載和表達的東西,如物質的性質、功能,資訊,主體的心理、意識等等;第三是指關於物質的相互作用和物質的運動、變化、發展的一切現象、事件和過程。關於物質和存在,科學唯物論辨析了這樣一些概念:物質、實在、事物、存在,認爲,物質即實在,實在即物質,實在和物質不等於存在,實在和物質包含於存在。什麽是事物?簡單地說,事物一是指物,物即物質,二是指事,事即指存在的第二和第三個方面。因此,可以認爲存在與事物同義,存在即事物,事物即存在。一切存在或一切事物的總和即爲宇宙或世界。存在、事物是具體的、個別的、局部的、部分的、某一類的,而宇宙或世界則是總和。

對於唯物論,很多人習慣於從字面上理解,望文生義地認爲“唯物”就是“唯有物質”,“唯物論”就是認爲“世界上只有物質”或“只承認物質”的哲學,這其實是對唯物論莫大的誤解。這種誤解産生的原因,就是因爲混淆了物質和存在這兩個概念。而一旦把物質和存在等同起來,一旦把存在中一些非物質的東西看作物質,問題和矛盾就不可避免地出現了。其實,對唯物論的正確理解是:世界是物質的,世界上沒有脫離物質而單獨存在的事物。世界上的任何事物、任何存在,要麽是物質,要麽是由物質或物質的結構、物質的運動、物質的狀態承載和表達的東西,要麽是關於物質的相互作用和物質的運動、變化、發展的一切現象、事件和過程。而後兩者,顯然並非物質,而是基於物質或與物質有關的東西。

雖然世界上並非只有物質,但是在這個世界上,物質毫無疑問是基礎、是核心、或者說是本原。世界上的一切都是關於物質、圍繞物質的。世界是物質的世界,而不是別的什麽的世界。因此,我們把這樣的世界觀稱作唯物論。我認爲,目前被普遍接受和實踐的人類已有的認識成果無疑都支援唯物論的世界觀,唯物論本身也是被人們自覺或不自覺地普遍接受和實踐的世界觀。

科學唯物論堅持決定論,認爲世界是物質的,物質的世界是必然的世界。在以往的哲學理論中,必然是一個和偶然相對的概念。科學唯物論認爲,宇宙自誕生以來就是一個由必然支配著的世界,世界上從來不存在什麽真正的偶然,我們認識世界的目的之一正是要弄清楚世界的必然性。從事物的因果聯繫來看,世界上沒有無因之果,也沒有無果之因,有什麽樣的原因就必有什麽樣的結果,有什麽樣的結果就應有什麽樣的原因,現在的一切是過去的必然結果,將來的一切是現在的必然結果。偶然只是人們對事物的必然性認識不徹底的表現,偶然是一種較爲複雜的必然。當人們由於某種原因無法徹底認識清楚必然事件爲何必然地發生的時候,便謂之偶然。其實,任何看起來很複雜的偶然事件,其發生過程都可以分解爲很多簡單事件必然地發生的過程。因此,一切偶然歸根到底都是必然的。偶然只是一種表面現象,是必然的外在形式,必然是偶然的內在本質。必然是絕對的,偶然是相對的。

相對於辨證唯物主義哲學,科學自由主義哲學主張將唯物論和辨證法分離,通過概括、吸收自然科學等具體學科的研究成果,豐富和發展唯物論,使唯物論成爲哲學獨立的組成部分。而辯證法因爲過於思辯和抽象,已不適合繼續與科學唯物論捆綁在一起,分離後的辯證法則與邏輯學等學科一樣,成爲一門獨立的關於思考和處理問題方式方法的學科。

科學唯物論從分析、解釋物質及其相互作用開始,還梳理或提出了一系列關於物質的結構、性質、功能、物質的存在形態和方式、物質的質量、能量、物質的運動、變化、發展以及時間、空間、資訊、意識的新思想、新觀點。對於這些思想和觀點,這裏就不再一一列舉和闡述。

2.     自由史觀

科學自由主義哲學的第二個理論組成部分是自由史觀。自由史觀是一種新的歷史觀。長期以來,歷史觀的研究物件一直局限於人類社會的歷史,對於幾乎所有的哲學和哲學家而言,歷史觀等同于社會史觀。科學自由主義哲學拓展了歷史觀的研究物件的範圍,把包括自然、生命和人類社會的整個宇宙的發展演化史作爲歷史觀的研究物件。科學自由主義哲學的歷史觀既是自然史觀,又是生命史觀,也是社會史觀。

科學自由主義哲學認爲,隨著人們對包括自然、生命和人類社會在內的整個宇宙及其發展演化過程的瞭解的不斷深入,在具體科學中,我們已經有了很多關於它們及其相互聯繫的認識。整合、提煉這些認識,使之上升到哲學的高度,形成真正統一的關於自然、生命和社會的歷史觀,是我們在建立新的哲學體系的過程中所面臨的一項重要任務。我認爲,目前這項工作的條件也已經成熟和具備。

科學自由主義哲學對於建立統一的歷史觀問題進行了一些初步的探索,並得到了一些基本的觀點。自由史觀認爲,物質的世界是必然的,但物質世界的必然性並不否認世界的發展和演化。在生命出現以前,物質世界完全是由物理、化學規律決定的世界,是必然的世界。但在這樣一個必然的世界中,由於物質的運動、變化,使一些物質在一定的環境條件下不斷複雜化,不斷演化,逐步孕育、誕生出了生命。而伴隨著生命的孕育、誕生,必然的世界出現了新的氣象,那就是自由的萌芽。當生命發展到一定的程度,出現了具有自我意識和行爲能力的生命體時,自由也就隨之産生了。具有自我意識和行爲能力的生命體我們稱之爲主體。自由是指具有自我意識和行爲能力的主體按照自己的意志行動並影響、支配和控制其他事物的能力以及這種能力的一切表現形式。自由是主體的自由,是必然世界物質發展、演化的結果。主體的自由不改變世界的必然性,必然是絕對的,自由是絕對必然下屬于主體的相對自由。

主體及其自由在産生後,就不斷地進化和發展。追求和擴張自由是主體的基本屬性,生存的本能及各種層次的欲望、需要是主體追求和擴張其自由的內在動力,主體追求自由的行爲客觀上推動著世界的發展。

主體並不只是單獨存在的個體,也包括由個體成員組成的彼此依存、相互聯繫的群體。對於一個群體而言,其自由涉及到兩個方面:一是群體的共同自由;二是群體內部個體成員的自由,也就是個體成員對群體共同自由的分配。需要注意的是,在個體成員分配群體共同自由的過程中,個體成員自由的獲取必須在一定的規則下進行。這種規則對於所有的群體而言,毫無疑問都是非常重要的。可以毫不誇張地說,沒有一定的規則,群體及其自由就不可能永久地存在和持續地發展。

事實上,規則是客觀存在的,也是多方面的,世界上沒有不受規則制約的主體。而對於不同的主體來說,規則的內容是不一樣的,主體自由的發展狀況決定了規則的內容。對於人類以外的主體,其規則主要是指本能、天性以及生存競爭原則等自然屬性的規則。但在人類獲取群體共同自由和個體成員自由的過程中,不僅要受到自然規則的約束,還要受到一定社會發展階段下社會規則的約束,特別是在社會內部個體成員對社會共同自由的分配方面,社會規則即習俗、道德、法律等的約束在通常情況下是主要的。值得注意的是,這種規則不僅是社會秩序的基礎,而且還是對人們的行爲進行評判的標準,從而使善與惡、正義與非正義得以區分。

自由在人類出現之後,進入到一個高速發展的時期,目前不論是人類個體的自由、還是人類共同的自由都已經達到了空前的高度。科學自由主義哲學認爲,人是自由程度最高的主體,最高程度的自由是人的本質,人和其他任何生命體的最本質的區別即在於他們位於自由發展鏈條的不同環節和階段。與其他生命形式不同,人類的自由在發展到一定階段後就從本能地趨利避害、對環境的簡單適應或通過基本的生存行爲不自覺地影響環境的形式發展爲通過自覺的、有意識的社會生産、生活實踐活動對環境進行認識、利用和改造的形式。人類自由發展的主要表現是,人們對包括自己在內的物質世界的認識愈加深入、廣泛,人們的生産、生活方式發生了革命性的變革,人們對物質的生産、利用能力極大的提高,人類社會的物質財富急劇增加,人類活動的空間不斷擴大,人們的行爲能力不斷增長,等等。而這一切,使全人類的聯繫和交往日益密切,開始進行各個領域共同的生産生活實踐活動,帶來了今天人所共知的全球化。

對於人類社會的自由,科學自由主義哲學認爲,人類社會共同自由的發展是人類社會發展的根本動力。人類社會的共同自由表現在科學、經濟、政治、文化等很多領域。其中,科學技術是人類社會共同自由的核心內容,科學技術在生産、生活領域的應用和普及所創造的物質文明集中地反映了人類社會共同自由的發展程度。

在人類社會內部,社會成員不可能同等地享有人類社會的共同自由。存在于社會中的個體成員不論從事何種職業或屬於哪一個組織,都必然地要參與對人類社會共同自由的分配。社會成員參與對人類社會共同自由分配的基本途徑是獲取社會財富和獲取社會權力。在人類社會共同自由發展到一定階段後,社會成員的自由集中表現爲其所佔有和分配的社會財富和社會權力的多少,社會財富和社會權力成爲人類社會個體成員自由的直接體現。

社會財富是指進入社會生産、生活領域具有使用價值和價值的物質。社會財富是人類社會共同自由的物質載體,是人類社會自由發展的物質成果。社會財富是人類勞動生産的或從自然環境、生態環境中進入社會生産、生活領域的。因此,社會財富並非全部是勞動産品。社會財富以價值爲計量尺度,社會財富的價值同樣也不是全部來源於人類勞動。社會財富在社會成員中的分配方式應當是複雜多樣的,並非只有某一種方式。人類社會的經濟活動是圍繞社會財富展開的。社會經濟活動以獲取、開發、創造、使用社會財富爲主要內容。因此,對社會財富的研究應當成爲經濟學研究的起點。

獲取社會權力是社會成員參與對人類社會共同自由分配的另一基本途徑。社會權力是權力所有者控制、支配其他社會成員的工具。社會權力最初來源於自然形成的或公衆賦予的管理社會事務、服務社會公衆的權力。社會權力出現後,對權力的爭奪逐步成爲社會生活的一項重要內容。獲取社會權力就意味著能夠控制和支配其他社會成員,這本身就是社會內部個體成員自由的一種表現。同時,獲取社會權力也就相應地獲取了一定的社會利益,包括經濟利益、社會地位等等。

除了獲取社會財富和社會權力這兩種基本途徑外,社會成員還可以通過其社會地位、社會名望、社會關係等多種途徑參與對人類社會共同自由的分配。

在人類社會共同自由發展的一定階段下,社會成員通過獲取社會財富和社會權力等方式參與對人類社會共同自由的分配,並在此基礎上形成了人類社會共同自由的分配格局和社會成員之間的自由關係。人類社會共同自由的分配格局以及社會成員之間的自由關係導致社會不平等現象和社會分層結構的出現。社會不平等現象和社會分層結構是社會矛盾、社會鬥爭和社會衝突的根源,並直接決定了社會矛盾、社會鬥爭和社會衝突的內容、性質、範圍和程度。社會成員之間的矛盾、鬥爭和衝突促使國家機器、社會政治、經濟制度、法律、道德等社會規範以及社會意識等的建立和形成,從而使人類社會處於與其共同自由發展程度相適應的社會形態之中。

人類社會共同自由的發展狀況決定了社會形態和社會制度。社會形態和社會制度隨著人類社會共同自由的發展而發展。但社會形態和社會制度具有相對的穩定性,較之人類社會共同自由的發展,它的發展具有一定的滯後性。也就是說,人類社會共同自由的發展不可能立即在社會形態和社會制度上得到反映。但隨著人類社會共同自由的發展,客觀上要求社會形態的更替和社會制度的變革與之相適應。

在多數情況下,社會形態的更替和社會制度的變革不可能自然而然地實現,而必須借助於社會鬥爭的推動。社會鬥爭是實現社會形態更替和社會制度變革的主要方式。社會鬥爭可以有不同的形式,比如激進的革命或漸進的改革,或者和平的方式或暴力的方式。社會鬥爭的最終結果是人類社會共同自由分配的格局和社會成員之間的自由關係的重建,社會形態的更替和社會結構、社會制度的變遷,從而推動人類社會的進步和發展。

世界的演化既是物質的發展過程,又是從必然到自由的過程。物質的發展過程就是物質不斷複雜化的過程,就是從自然物質到生命和人的過程,也就是從自然物質到主體和主體不斷進化的過程。與物質的發展過程相伴,世界的發展同時又是從物質的必然到主體的自由和主體的自由的不斷增長的過程。正如《從必然到自由》一文中所說的,“宇宙的歷史,是一部從必然到自由的歷史;生命的歷史,是一部自由從無到有並不斷增長的歷史;人類社會的歷史,是一部自由得以全面、充分發展的歷史”。

很明顯,自由史觀既不僅僅是社會史觀,也不僅僅是生命史觀,更不僅僅是自然史觀,而是關於社會、生命和自然的統一的歷史觀。在自由史觀裏面,從必然到自由的觀點無疑是核心,這一觀點深刻地揭示了生物進化和社會發展的實質,使我們能夠籍此對生命和社會領域的很多現象作出科學合理的解釋。可以說,從必然到自由觀點是幫助我們理解物質世界發展和演化的鑰匙。

在科學自由主義哲學看來,堅持物質世界的決定論和物質世界的必然性,無疑是正確的,但不能因此而消極,也不能因此而無所作爲。我們一定要看到必然的物質世界中主體及其自由的存在,要看到在必然的物質世界中主體及其自由的産生和發展,要看到追求和擴張自由是主體的基本屬性,要看到世界的發展是一個從必然到自由和自由不斷增長和發展的過程。如果因爲堅持決定論和必然性而導致消極和無所作爲,不僅在理論上是膚淺的、片面的,而且與歷史和現實的事實、與人類普遍進行的實踐相悖。

科學自由主義哲學認爲,對於人類而言,從必然到自由是一個過程,而且是一個永恒的、沒有終點的過程。只要人類不滅亡的話,人類將永遠處在這一過程中,人類的自由在這一過程中是不斷增長和發展的。因此,從必然到自由並不是說我們現在完全是必然的,我們需要脫離這種必然的狀態達到自由,也不是說我們現在是自由的,我們要實現和達到一個終極的自由。而是說我們現在已經是自由的,我們的自由是不斷增長和發展的,我們的自由已經發展到了相當高的程度,我們如何去實現更高、更充分、更全面的自由,並使我們的自由能夠永遠延續和發展下去,不致於出現延緩、停滯和中斷的現象。

基於這一觀點,我反對繼續使用“必然王國”、“自由王國”這樣的概念。如果一定要繼續使用這些概念,就必須對這些概念重新加以界定。比如,在對“必然王國”這一概念進行重新界定後,它是指在宇宙演化過程中主體及其自由産生前的那個階段,那時的世界完全是一個必然的世界。而在對“自由王國”這個概念進行重新界定後,它是指自由增長和發展的一種趨勢和一個方向,是一種指向,而不是一個明確的、具體的、終極的目標。在人類社會發展到任何一種程度和任何一個階段,這種趨勢和這個方向都是存在的,而不能說我們已經進入到了“自由王國”,也不能說人類社會自由的發展已經到達終點,不會再有任何發展了。人類自由的發展是無限的,不存在一個明確的、具體的、終極的目標,也沒有一條先驗的、唯一的、固定的實現途徑和模式。不管人類經過什麽樣的途徑和走什麽樣道路,都一定會沿著這種趨勢、向著這個方向前進。就這種趨勢和這個方向而言,我們沒有必要和可能給它添加制度設計等方面的內容,大概也沒有必要和可能對人類自由發展的途徑和道路作過於具體、細緻地勾勒和規定。

3.  結語

以上,我粗線條、要點式地介紹了在我看來科學自由主義哲學原理的基本觀點、基本結構。其實,未來的科學自由主義哲學應當是一座宏偉的哲學大廈,其內容應當是極爲豐富的,我目前所觸摸到的不過是這座大廈的一些輪廓。對於這座宏偉的大廈,我的認識和理解也一定是很簡單、很膚淺的。當然,如果沒有建築師們的設計、施工,任何大廈都不可能建立起來。在哲學面臨著大規模創新、發展、變革的今天,時代呼喚著一切有志於哲學研究的人們拿出創新的勇氣、凝聚非凡的智慧,投身到科學自由主義哲學這座宏偉大廈的建設中來,爲全人類共同的哲學事業作出自己的貢獻!我相信,科學自由主義哲學大廈的建立,一定會給人們的思想帶來新的解放,一定會深刻地改變我們的認識和實踐,一定會有力地推動社會的發展和進步,其影響必將是長久而深遠的!

今天,馬先生振臂一呼,各路名家雲集,使千里秦川成了思想和智慧的彙聚之所。我相信,以此爲契機,必將開創哲學創新、發展和變革的新局面。讓我們自由地思想吧!讓我們大膽地創新吧!讓我們勇敢地變革吧!世界必將因我們的思想而改變,歷史必將因我們的創新而前進,未來必將因我們的變革而更加美好!

今天我的發言就到此爲止了!謝謝大家!

--  20051119

***************************************

我將胡熙先生的大作轉換成繁體字版,略做版面的編輯,並加上四個子標題,以利網友閱讀。由於它是哲學論述,我將它改置於【知識和議題】這一欄

-- 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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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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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開放或民主社會,通常都確認每個人有權利鼓吹或宣揚她/他接受,或認為對自己有利的信念、人選、政策、或政治行為。任何人也有權利批判他/她認為不適當的信念、人選、政策、或政治行為。

我認為公共論述,也就是對知識公共政策、和社會行為(風氣)的討論,只有在遵守合事實(有根據)以及合邏輯(有道理)兩個原則下進行,才能有效的達到「了解現實」、「取得共識」、並從而「解決問題」的目的。合「理性」的論述行為,要求論述者說清楚自己的立場、論述規則、和所引用的理論及事實。這樣社會大眾才能檢驗「論述」的目的、內容、並從而決定該「論述」是否說得通。批判和檢驗他人論述的標準則只有「事實」和「公眾利益」兩項。

大呼小叫、唸唸有詞、亂貼別人標籤、或亂扣別人帽子並不能使一個人的論述「成立」或「說得通」。例如:「公投」是否符合台灣大多數人民的利益,不是大呼小叫的喊三聲:

「公投有防禦效力!公投有防衛能力!公投能促進和平!」

就能建立「公投合人民利益!」的事實。

同樣的,「公投」是否合法,也不是唸唸有詞的吼三句:

「公投違法!公投違法!公投違法!」

就能說明「公投違法」的道理。

大呼小叫、唸唸有詞、亂貼別人標籤、或亂扣別人帽子的論述行為,頂多使論述者聽起來打扮成忠孝節義。對於上述「公共論述」的三個目的則毫無幫助。可惜的是,在我們的社會中,滿街都是搞不清楚自己是什麼或在追求什麼的人。她/他們只不過因為自己的大腦中少了根筋或多了塊瘤,就沾沾自喜或洋洋自得的自以為忠孝節義(1)。借用Austin的術語,我把在「公共論述」領域中所進行的「非理性」論述行為,分成以下三類:

1.   羊頭言談:它的企圖或目的在誤導或欺騙社會大眾。
2.   污染言談:它的作用或目的在混淆「公共論述」討論的主題或重點。
3.   垃圾言談:它毫無價值。


附註:

1.   此句仿傚尼采:「有些人僅僅因為自己沒有尖牙利爪,就自以為是個好人。」 

後記:

本文發表於2004年1月,當時是針對網路上關於公投議題的一片胡說八道而寫。它的立論基礎是合理性和公共論述兩個概念。後來我看到Habermas以及van Eemeren/Grootendorst關於溝通和論辯理論的著作,才了解他們早已說得更精緻、更完整、更有理論基礎、和更具有系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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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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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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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我不清楚你的評論是針對我那一段話或那一個觀點而發。

如我所說:

在知識領域,一般人不會接受用一系列的「論定」或「論斷」來宣揚或宣示自己觀點的論述(1)。

我相信哲學論述的一個通行模式是中國八股文所要求的「能」。「能破」可以用西方傳統哲學中,柏拉圖/蘇格拉底的「辯證法」(和黑格爾的「辯證法」無關)來達到;「能立」可以用西方傳統哲學中亞力斯多德的「三段論式」和印度哲學的「因明三式」或「因明五式」來完成。具體的說,一位哲學或社會科學的論述者需要:

a.  提出自己所採取的基本假設和支持自己觀點的理論及現實根據。

b.  交代自己的基本假設、所引用理論/現實根據、和自己所推論出的各個「命題」(結論)這三者之間的「邏輯」關係。

缺乏這兩個步驟或相關成分,一個論述就不符合「知識論述」的規格,可能會被視為文學作品、政治論述、或廣告論述。

這只是我的淺見。歡迎賜教。但請在發揮你的論述之前:

1)  提出自己所採取的基本假設和支持自己觀點的理論

2)  交代你用來連接自己基本假設、引用理論/現實根據、和自己推論三者之間的「邏輯」(= 思考規則)。

你當然可以提出另一套「知識論述觀」或「知識論述方法論」。如果我能接受,我很願意和你交換意見;如果我不能接受,我尊重你有自己觀點的權利。但我認為在沒有某種或某些共同想法做為討論基礎的情況下,交換意見是一個沒有意義的行為。

不過,我們可以各說各話,讓網友們自行選擇或評鑑他/她們認為「說得通」的論述。

附註:

 1.  以下是我過去就「論述規範」所寫的一些介紹文章,和闡述我自己觀點的作品。謹供參考,歡迎賜教。

a. 《發刊詞 – 我的論述架構》 http://www.fokas.com.tw/news/newslist.php?id=77

b. 《介紹 論辯理論》 http://www.fokas.com.tw/news/newslist.php?id=1419 

c. 《介紹Habermas的溝通/論述行動理論https://city.udn.com/2976/1437683?tpno=11&cate_no=52524

d. 《語言和論述 -- 對合「理性」論述行為的建議》 http://www.fokas.com.tw/news1/newslist.php?id=441 

e. 《談 「非理性」論述行為》 http://www.fokas.com.tw/news1/newslist.php?id=462 

f. 《判斷模式》 http://www.fokas.com.tw/news1/newslist.php?id=34

g. 《你本來就不需要講「理」》 http://www.fokas.com.tw/news1/newslist.php?id=470

h. 《論述方式和歸納法的爭議》 http://www.fokas.com.tw/news/newslist.php?id=1359 

i. 《論述理論 -- 1》 http://www.fokas.com.tw/news/newslist.php?id=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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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的「自由觀」 -- 補充《《哲學的創新、發展與變革》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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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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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久沒有讀康德的著作。如果我沒有記錯,胡熙先生自由觀點大概和康德的詮釋相近。後者也將「自由」和「規則」兩個概念掛勾。此處的「規則」指康德所論述的「道德律」或「絕對規範」(或譯為「斷言命題」、「絕對指令」、... 等等)。

在倫理學和/或本體論的領域,康德可以提出任何定義和/或基本假設來展開他的論述。我不接受康德對自由的這種定義/詮釋,這需要寫一篇專文來討論其「說得通性」。但在政治學或社會學的領域,我相信沒有多少人可以或願意接受康德對自由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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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的創新、發展與變革》讀後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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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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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結論

3.1 概念

使用清楚明確的概念是思考的第一個步驟。胡先生相當清楚這個道理;但他展開論述時似乎沒有切實去把握它。導致在胡先生大作中,概念內容不夠清楚;命題間的「邏輯」關係不夠嚴謹;文字間的相關性不夠密切。

3.2 論述方法

我在第1節中提到:

... 上述兩者可能來自我們兩人在方法論、思考方式、和/或論述風格上的差異。」

在知識領域,一般人不會接受用一系列的「論定」或「論斷」來宣揚或宣示自己觀點的論述。

我相信哲學論述的一個通行模式是中國八股文所要求的「能」。「能破」可以用西方傳統哲學中,柏拉圖/蘇格拉底的「辯證法(和黑格爾的「辯證法」無關)來達到;「能立」可以用西方傳統哲學中亞力斯多德的「三段論式」和印度哲學的「因明三式」或「因明五式」來完成。具體的說,一位哲學或社會科學的論述者需要:

a.  提出自己所採取的基本假設和支持自己觀點的理論及現實根據。

b.  交代自己的基本假設、所引用理論/現實根據、和自己所推論出的各個「命題」(結論)這三者之間的「邏輯」關係。

缺乏這兩個步驟或相關成分,一個論述就不符合「知識論述」的規格,可能會被視為文學作品、政治論述、或廣告論述。

3.3 建議

胡先生下了很大的功夫整理和闡釋自己的見解。他的大作顯示出一定程度的成果。希望胡先生在論述方法和參考學者們已有著作兩方面,能夠更上一層樓。則成一家之言,為期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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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的創新、發展與變革》讀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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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2.  自由史觀

胡先生說︰

... 如果一定要繼續使用這些概念,就必須對這些概念重新加以界定。」

可見胡先生了解「概念」在論述或思考活動中的重要性;也了解論述者需要清楚明確界定自己所使用的概念。在胡先生這一部份的論述中,我不了解他所使用幾個關鍵概念所指。因此,我沒有能力就他的「自由史觀」做有意義的討論。

以下我先分析胡先生使用到的五個概念︰必然、自由、規則、因果、決定論;並分別說明我對它們在胡先生大作中「用法」的質疑。最後,在第2.6這一小節中,我對它們之間的相互關係,略做討論。

2.1 必然

必然」可以用來形容某一個事件發展的方向趨勢;它也往往被用來形容個別事件發展的結果。但是,即使一個事件發展的方向趨勢是「必然」的,該事件在個別-空發展的結果,受到特定情況和一些隨機因素互動的限制,因此它未必前定、預定、或必然。嚴格的說,如果要形容個別事件發展的結果,我們應該用「大概」和「或許」來代替「必然」。前二者也是一般人會使用的詞彙。

例如,我們知道一場球賽結束時,或者其中一個球隊「必然」會贏;或者依比賽規則的條文,兩隊也可能打成平手。但那一個球隊會贏並非「必然」;個別球隊的得分也不是「必然」。

如果以上對過程結果的區分可以接受,則胡先生所說的︰

「但在這樣一個必然的世界中,由於物質的運動、變化,使一些物質在一定的環境條件下不斷複雜化,不斷演化,逐步孕育誕生出了生命。而伴隨著生命的孕育、誕生,必然的世界出現了新的氣象,那就是自由萌芽。」

這段話中的「孕育誕生出了生命。」和「自由萌芽。」這兩個結果,並不能用「必然」來形容。它只是事情發生後(給人的)的印象、感覺、或錯覺。

2.2 自由

1)  自由意志

論述「自由」這個概念的人,通常需要解決或討論「人有沒有自由意志』?」這個議題。

關於「自由意志」,我在胡先生大作中只看到下面這兩段相關的論述︰

「隨著生物的進化,當具有一定程度自我意識和行爲能力的主體産生後,自由也就隨之産生了。」以及

「自由是指具有自我意識和行爲能力的主體按照自己的意志行動並影響、支配和控制其他事物的能力以及這種能力的一切表現形式。」

在上引第一段話之後,胡先生接著說明,他的「主體」指的是,「具有自我意識和行爲能力的生命體。」

就我所知,猩猩和某些其他動物符合「具有一定程度自我意識和行爲能力」這個條件。不論胡先生是不是認為猩猩和某些其他動物也擁有「自由」,這兩段話並沒有回答:

「人(或猩猩)有沒有自由意志』?」這個問題。

如果不解決「人有沒有自由意志』?」這個問題,則

... 而伴隨著生命的孕育、誕生,必然的世界出現了新的氣象,那就是自由的萌芽。」

這個論斷或論定,並不足以在哲學或邏輯上支持「人有『自由』。」或「『自由』存在。」這兩個命題。就像「全球化」不足以在哲學或邏輯上支持「全人類」可能具有「共同世界觀」這個觀點。

2)  自由的定義

回到上面胡先生對自由的定義或詮釋︰

「自由是指具有自我意識和行爲能力的主體按照自己的意志行動並影響、支配和控制其他事物的能力以及這種能力的一切表現形式。」

在西方哲學中,「主體」一詞指上帝/或個人。我是一個「不可知論」者,所以我不討論涉及「上帝」的議題。如果胡先生大作中的「主體」指個人(我們暫時不考慮猩猩是否有「自由」),則世界上目前有65億左右的「個人」。如果我用「65億個人」代替胡先生定義中的「主體」一詞,則該定義成為︰

「自由是指具有自我意識和行爲能力的65億個人按照自己的意志行動並影響支配控制其他事物的能力以及這種能力的一切表現形式。」

我不知道這段話在哲學上有沒有意義。但我相信在現實世界中,符合這個定義的「自由」,大概跟「混亂」、「人吃人」、「不斷鬥爭」、或「沒有自由」同義。

此外,根據胡先生「事物即存在。」的說法,則「影響、支配和控制其他事物。」這句話中的「事物」也包括「人」。如果我將「」代替胡先生定義中的「事物」一詞,則該定義成為︰

「自由是指具有自我意識和行爲能力的65億個人按照自己的意志行動並影響、支配和控制其他人的能力以及這種能力的一切表現形式。」

我不得不坦率的說,經過這兩個「代入」動作後,我認為胡先生這段話和一般人所了解的「自由」似乎有一段距離。

3)  主體和群體

胡先生接著說:

主體並不只是單獨存在的個體,也包括由個體成員組成的彼此依存、相互聯繫的群體。」

以及

「獲取社會權力就意味著能夠控制和支配其他社會成員,這本身就是社會內部個體成員自由的一種表現。同時,獲取社會權力也就相應地獲取了一定的社會利益,包括經濟利益、社會地位等等。」

我在1.1節中指出:

「人類的存活需要資源。我認為,只要世界上的資源不敷分配,世界上就有『擁有者』和『匱乏者』之間的鬥爭。」

如果這個判斷成立或說得通,則人跟人之間不完全是互助合作的關係;為了爭奪各自存活所需要的資源,人跟人之間也有相互鬥爭的關係。上面所引用胡先生的第二段話,和我這個觀點其實有相通之處。

「能夠控制和支配其他社會成員」的人,我們當然可以認為(他/她)「自由」。但是,「被控制和被支配社會成員」的「自由」,則一定受到限制。也就是說,第二類人並沒有「自由」。

因此,在我看來,上面所引用胡先生的第二段話,和他對「自由」所下的定義:

「自由是指具有自我意識和行爲能力的主體按照自己的意志行動並影響、支配和控制其他事物的能力以及這種能力的一切表現形式。」

並不相容;或者說,兩者間有一定程度的衝突。因為,不論「自由」一詞的意義是什麼,它不能只是一部份人所擁有的「特權」。

此外,如果我將「由個體成員組成的彼此依存、相互聯繫的群體」代替胡先生定義中的「主體」一詞,我相信胡先生自己可能也會質疑這個定義在說些什麼。

我建議胡先生︰

a.  首先清楚的界定他所討論的「自由」到底指什麼而言;

b.  然後明確的界定他所討論的自由到底是「群體」的「自由」,還是個別「主體」的「自由」。

如果胡先生希望同時保持這兩個不同層次(和不同意義)的「自由」,則他需要提出一個能統合兩者的論述;或提出一個能調和兩者之間矛盾的論述。

4)  自由和人性

胡先生說︰

「追求和擴張自由主體基本屬性。」

我在拙作《中國政改方略》讀後》的第2.3節中,已表達我對這個議題的看法。請參考。

2.3 規則

「規則」一詞通常有兩個層面的意思:

a.  自然界萬物活動或運行的規則,我們稱之為自然法則;

b.  社會中人際互動或人類活動及發展的規則,我們稱之為社會規範和/或社會法則。

先賢透過(人類)經驗,累積知識,並反覆思考後,了解和歸納出自然界萬物活動或運行的規律;然後他/她們用語文呈現或敘述這些規律;這是我們人類發現或建構「自然法則」的過程。

人類不能修改控制自然法則本身。在這個意義上,我們說自然法則是客觀的。但人類對自然法則的了解呈現,則隨我們的經驗和知識的增加,可能有所修正,從而改變呈現或表達它們的方式。在這個意義上,我們說自然法則不是永恆不變的「真理」。

人類發現或建構「社會法則」的過程和上述「自然法則」的建構過程類似。但由於(至少)以下四個原因:

a.  影響人類活動及發展的因素多到不是我們能夠全部了解或掌握;

b.  我們觀察人際互動或人類活動及發展的角度永遠受到文化及個人經歷的制約;

c.  語言文字的意義並不是放諸四海而皆準,歷經百世而不變;以及

d.  人會為了維持自己的利益而創造或改變對歷史及當下活動的詮釋。

社會法則永遠是人類一時一地片面了解維護私利加工製造。在這個意義上,我們說社會法則是主觀的。多數所謂的「社會法則」或「歷史定律」,其實只是「意識型態」或「宰制論述」。

多數人都同意社會規範是經過制定(如法律)或約定俗成(如道德)的方式形成;它們的功能是為了維持一時一地的社會穩定運作。在這個意義上,我們說社會規範是主觀的;它們也沒有固定的內容和形式。這是馬克思「(一個人的)社會存在決定(他/她的)意識」和「上層建築/下層建築」等說法的現實根據。

由於以上的分析,我無法了解胡先生以下這段話所根據的理論或事實:

「事實上,規則是客觀存在的,也是多方面的,世界上沒有不受規則制約主體。而對於不同的主體來說,規則的內容是不一樣的,主體自由的發展狀況決定規則的內容。對於人類以外的主體,其規則主要是指本能、天性以及生存競爭原則等自然屬性的規則。但在人類獲取群體共同自由和個體成員自由的過程中,不僅要受到自然規則的約束,還要受到一定社會發展階段下社會規則的約束,特別是在社會內部個體成員對社會共同自由的分配方面,社會規則習俗、道德、法律等的約束在通常情況下是主要的。」

此外,在我看來,「世界上沒有不受規則制約主體。」和「主體自由的發展狀況決定規則的內容。」兩句話並不相容。就像俗話說的:「先有蛋,才有雞。」和「先有雞,才有蛋。」這兩句話並不相容一樣。

即使胡先生不認為「規則」和「自由」兩者有內在矛盾,胡先生需要提出一個更精緻,或在邏輯上言之成理的說法,來調和「規則」以及「自由」兩個概念在實踐上的矛盾。

2.4 因果關係

就我所知,自休姆以後,「因果關係」在哲學中只有「假說」的地位。

在現實生活中,一個事件的發展往往受到一個以上「因素」的影響。物理學中稱之為「多體作用問題」;數學中則以多元高次方程式來描述這類狀況;佛家以「眾緣和合」來稱呼這個狀況

「多體作用」和多元高次方程式的問題由於過於複雜,它們在物理學和數學中經常無解;如果有解,答案也不只一個。用數學術語來說,一個事件發展的過程通常不能用「一元一次方程式」來描述。

 

各「」的力道和方向並不相同,它們本身也受到(其他各種)「」的作用,也就是一個「變數」。換句話說,各「」也是「眾緣和合」的產物。因而,我們無法預估或無從知道「眾緣」的「合力」是多大多小和它的確實方向。如果我們不知道「力」的大小和方向,我們也就無法預知它作用的結果。因此,一個事件發展的結果在事先不能用「必然」來預估,事後的分析也不能用「必然」來形容。

此外,不同的幾組原因可能造成同一個結果;同一個或同一組原因,因為以下三個「不同」,可能造成這一個或這一組原因在不同-空下得到不同結果

a.  被作用到物件的狀況不同;

b.  周邊狀況不同;或

c.  這些原因本身某些無法察覺的細節不同。

用數學術語來說,一個「結果」和造成它的「原因」間,並沒有「一一對應」的關係。

胡先生說︰

「從事物的因果聯繫來看,世界上沒有無因之果,也沒有無果之因,有什麽樣的原因就必有什麽樣的結果有什麽樣的結果就應有什麽樣的原因。現在的一切是過去的必然結果,將來的一切是現在的必然結果。」

根據以上的討論,胡先生這個關於「因、果」的分析可能有相當的爭議。

2.5 決定論和歷史

1)  決定性

(事件發展具有)「決定性」可以用來形容某一個事件發展的方向趨勢;它也往往被用來形容事件發展的個別結果。但是,即使一個事件發展的方向趨勢具有「決定性」,這個事件發展的結果,受到特定情況和一些隨機因素彼此互動的限制,因此它未必前定、預定、或決定。嚴格的說,如果要形容個別事件發展的結果,我們應該用「隨機」、「或然」、和「不能(事先)決定」來代替「決定性」。例如,一場球賽的方式或參加人數由球賽規則「決定」,但球賽規則並「『決定」球賽結果。

因此,我相信胡先生下面這段話,可能無法得到多數歷史學家的認同︰

「人類社會共同自由的發展狀況決定了社會形態和社會制度。」

2.1節中和此處,我以球賽來說明「必然」和「決定(性)」兩個概念不適用於形容個別事件結果。球賽如此,選舉、協商、政變、革命、戰爭、生男育女、和個人成長等等也是如此。歷史是人類的活動以及這些活動的記錄,也就是一連串選舉、協商、政變、革命、戰爭、生男育女、和個人成長等活動及其記錄。人類發展或人類歷史能或不能用「偶然」來形容,固然由(我們給)「偶然」一詞的意義來決定。但這些活動充滿未知數或受到突發狀況影響則毋庸置疑。因此,依一般人對「必然」和「決定」兩詞的了解,我不認為它們是形容人類歷史發展結果的適當詞彙。

2)  決定論

就我所知,自然科學中的氣象學量子力學混淆理論演化論(基因突變)遺傳學(染色體分裂)、以及卵子受精過程的理論等等,都不支持「(個別事件發展結果具有)決定性」的說法或「(事物發展)決定論」的觀點。

胡先生說︰

「科學唯物論堅持決定論,認爲世界是物質的,物質的世界是必然的世界。... 宇宙自誕生以來就是一個由必然支配著的世界,世界上從來不存在什麽真正的偶然,... 其實,任何看起來很複雜的偶然事件,其發生過程都可以分解爲很多簡單事件必然地發生的過程。... 必然是絕對的,偶然是相對的。」

由於胡先生在他的論述中,沒有清楚明確的說明他的「必然」和「決定(論)」指的是結果,還是方向趨勢;因此,以上這段話是不是成立或有意義,需要等胡先生釐清「必然」和「決定(論)」的所指才能決定。

此外,胡先生對「偶然」的詮釋,顯然沒有考慮到「隨機」、「或然」、和「或然率」這些數學和/或統計學上的概念。(我認為) 胡先生對「偶然」所做詮釋的科學性相當薄弱。

2.6 自由、必然、和決定論

胡先生說:

主體的自由不改變世界的必然性,必然是絕對的,自由是絕對必然下屬于主體的相對自由。」

西方哲學中大概各有上萬篇的論文和上千本的專書討論自由必然、和決定論這三個概念、它們相互的關係、以及和它們相關的議題。但就我所知,目前仍然沒有一個讓各方能取得共識的說法。

從一般人的「用法」(= 意義)來說,「自由」和「(絕對)必然」即使不是相反詞,也是不相容的兩個概念。胡先生雖然沒有給它們一個「清楚明確」的界定,但在他大作的脈絡中,「自由」和「必然」的「所指」(= 用法)並不相容,至少這是我得到的印象。因此,就哲學論述所需要的嚴謹性或嚴謹度來說,我建議胡先生提出一個更完整的關於「自由」和「必然」兩者關係的論述。例如:

a. 如果胡先生不放棄「主體的自由不改變世界的必然性。」這個命題,(我認為)胡先生需要說明:

「自由」這個概念在胡先生論述中的作用或意義是什麼?以及在:

「自由是指具有自我意識和行爲能力的主體按照自己的意志行動並影響、支配和控制其他事物的能力以及這種能力的一切表現形式。」

這個定義中的「影響」、「支配」、「控制」、和「按照自己的意志行動」是什麼意思。

b. 在「自由是絕對必然下屬于主體的相對自由。」這個命題中,(我認為)胡先生需要說明:

相對自由」的意義,即它和一般哲學家的「自由」一詞有什麼不同的「所指」。

c.  (我認為)胡先生需要說明:

自由是絕對必然下屬于主體的相對自由。」這個命題的邏輯、理論、和現實根據。

總之,在我看來:

自由是絕對必然下屬于主體的相對自由。

這個命題不能消除「自由」和「必然」兩個概念在日常語言中的對立性。也就嚴重的影響到胡先生「自由史觀」論述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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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科學唯物論

我和胡先生都採取「唯物論」的立場。但我們對「唯物論」的了解和隨之而來的詮釋有所不同。例如,我認為「唯物論」說的是︰

a.  我們活在一個完全由物質構成的世界;因而

b.  原則上,我們可以用物質因素來解釋所有的現象和過程,不需要另外去假設非物質原因。

雖然我一向很樂意和同好就雙方都有興趣的議題交換意見,遺憾的是我或者不能充分了解胡先生的觀點,或者我不能掌握胡先生得到他結論或論斷某些命題的思路,因而無法進行深入的討論。上述兩者可能來自我們兩人在方法論、思考方式、和/或論述風格上的差異。

在我能揣測到的範圍,我提出三點不同的看法;第四小節則是我對論述方式的小小建議

1.1 全人類共同的世界觀

胡先生說︰

「我認爲,新時代的哲學首先應當是全人類共同的世界觀... 全球化已成爲一種不可阻擋的潮流和趨勢,這就爲形成全人類共同的世界觀創造了條件。...」

就我所知,當前人文科學和社會科學的主流思潮是「多元論」,如「價值多元論」和「文化多元論」。我接受「多元論」以及局部(或條件性)「相對主義」。因此,對在哲學和社會科學領域使用「全人類」或「共同的世界觀」這類全稱肯定名詞的論述,我都高度存疑。我過去已從理論上和邏輯層次,解釋了為什麼我自己接受「多元論」以及「相對主義」。這一部分就不在此贅述。針對以上所引用胡先生的文字,我從現實面提出自己的粗淺看法。

人類存活需要資源。(我認為)只要世界上的資源不敷分配,世界上就有「擁有者」和「匱乏者」之間的鬥爭;只要「擁有者」企圖維持自己的地位,世界上就有「剝削者(或掠奪者)和「被剝削者(或被掠奪者)之間的鬥爭。

所謂哲學、世界觀、意識型態、乃至於社會科學理論等等,也許有層次或深度的不同,但基本上它們(或其中大部份)都是鬥爭雙方的領導階層,用來號召、凝聚、和/或激勵各自群眾的「論述」或「戰鬥口號」。

只要「世界上的資源不敷分配。」這個現實持續下去,(我認為)追求「全人類共同的世界觀。」可能徒勞無功。

在金融風暴衝擊下,越來越多的人已經體認到,「全球化」論述是美國財團和政府炮製的一種意識型態宰制論述。因此,我不認為「全球化」的口號或趨勢,足以做為哲學論述的依據。由於「全球化」並不相當於「齊一化」或「等同化」,它也無法提供建構「全人類共同世界觀」的基礎或「條件」。

1.2 存在的意義

胡先生大作中有以下兩段話︰

... 什麽是存在?存在第一是指物質;第二是指由物質或物質的結構、物質的運動、物質的狀態承載和表達的東西,如物質的性質、功能,資訊,主體的心理、意識等等;第三是指關於物質的相互作用和物質的運動、變化、發展的一切現象、事件過程... 」

以及

... 什麽是事物?簡單地說,事物一是指物,物即物質,二是指事,事即指存在第二第三個方面。因此,可以認爲存在與事物同義,存在事物事物存在。一切存在或一切事物的總和即爲宇宙或世界。... 」

胡先生在第一段話中將「存在」定義為「事物」;在第二段話中將「事物」定義為「存在」;然後得到︰

因此可以認爲存在事物同義,存在即事物,事物即存在。」這個結論。

在我看來,這是一個標準的「循環論證」形式。它並不具有嚴格或邏輯學上「論證」的要件。因而,結論中的「因此」和「可以」兩詞在這段話中,並沒有邏輯或日常語言中這兩個詞彙所具有的效力或意義。也就是說,胡先生「可以」或有權利認為︰

存在事物事物存在。」

但這個結論只是他個人對「存在」和「事物」兩個概念的定義或命題。就我所知,它們不是一般人或一般學者能夠或願意接受的定義/命題。

例如,就西方本體論來說,「存在」這個概念可以做為非物質個體的「述詞」;以及和「物質」完全不相統屬個體的「述詞」。這兩類個體包括上帝心靈、和數目(的概念)等等。因此,我認為上面胡先生「存在即事物,事物即存在。」這個定義/命題有待商榷。或者說,它是一個(哲學領域中的)「非主流意見」。

「存在」這個概念在倫理學中通常指示「存在條件」和「存在方式」。它們和「物質」分別屬於不同的範疇。由於胡先生大作討論到「自由」,而許多人認為「自由」是「存在」的「條件」和「方式」,如「存在主義」者以及接受「不自由毋寧死。」這個觀點的人。因此,在胡先生這篇大作的脈絡中,「存在即事物,事物即存在。」這個定義/命題尤其有相當大的爭議。

1.3 唯物論被接受的程度

胡先生說︰

「唯物論本身也是被人們自覺或不自覺地普遍接受和實踐的世界觀。」

「有神論」宗教的主流神學家和幾乎所有信眾都接受「非『唯物論』」的世界觀;世界上還有其他形形色色,擁有各自信徒和追隨者的心靈論、二元論、以及神秘主義思想。因此,雖然我手頭沒有統計數字,就當下一般民眾來說,我相信「自覺或不自覺地」接受「唯物論」觀點的人是少數,大概在40%以下。

無論「普遍」一詞的意思在這裏指 > 60%或 > 40%,我認為上面所引用胡先生這句話都與現實有一段距離。

1.4 論述方法論

中國八股文的論述方法論中有「能」這個指導原則。主張「唯心論」的哲學家雖然在當下是少數,就我所知,他/她們還沒有少到可以完全置之不理的程度。「唯心論」者也經常發表鼓吹「唯心論」的論文或著作。由於胡先生相當強烈的宣揚「唯物論」,根據「能破」的論述規範,我建議胡先生同時批駁宣揚「唯心論」主張的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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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的創新、發展與變革》讀後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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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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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前言

我拜讀了胡熙先生的大作:《哲學的創新、發展與變革 -- 在哲學創新論壇上的發言》。我相當佩服胡先生用功的深度和志業的宏大。對胡先生的論述我則有些淺見,在此就教於胡先生和各位網友。

由於胡先生說該文是:

「介紹科學自由主義哲學(科學唯物論和自由史觀)的文章。」

因此,我在本文中分別就「科學唯物論」和「自由史觀」這兩部份,簡單討論胡先生的大作。

我習慣用有色字體來彰顯關鍵概念和重要論點。以下引述胡先生大作中紅、藍色的字體,也都是我改動的。由於本文相當長,我將它分成四個單元發表。

我所接受的理論和所使用的概念,都可在網上搜尋到初步的介紹或解說。本文的參考資料部份我就從缺。如果胡先生或其他網友願意賜教,我再擇要做進一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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