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改方略
--中國自由民主派的政治體制改革宣言
胡熙
2009年1月
中國自由民主派主張在中國進行政治體制改革,以建立自由民主的政治制度!
一
在世界近現代史上,很多國家都曾經被選擇什麼樣的體制、走什麼樣的道路問題所困擾,而在可供選擇的兩種體制與道路之間又存在著尖銳的衝突。這種衝突最極端的表現形式就是兩者之間的冷戰和東西方的對立。直到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冷戰和東西方對立的時代才基本結束,而結束的標誌性事件是東歐劇變和蘇聯解體。
如何評價這段歷史,無疑將會影響到我們現在的行動和對未來的選擇。關於這一點,一個很明顯的事實是,冷戰和東西方對立的結束是以其中一方的全面勝利和另一方的徹底失敗甚至是崩潰、瓦解的形式結束的。對於這一事實,我們認為它決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它非常清楚地說明,在體制與道路選擇問題上,兩種相互衝突的選擇一種是正確的,而另一種則是錯誤的;一種是通往成功的,而另一種則是走向失敗的;一種是可以持續走下去的正道,而另一種則是走不通的歧途。由此,曾經讓我們深受困擾的體制與道路選擇問題也就隨著冷戰和東西方對立時代的結束從此煙消雲散了,因為我們已經從事實中得出了結論。
在中國近現代史上,我們同樣曾經被選擇什麼樣的體制、走什麼樣的道路問題所困擾。然而,遺憾的是,我們在半個多世紀以前所作出的選擇最終被證明是錯誤的。所以,我們在三十年前不得不開始了對這一選擇的懷疑和反思,並隨之開始了改革的歷程。
由於時代條件和認識水平的限制,我們當初的懷疑和反思不可能是徹底的,也不可能是一步到位的。因為,對任何事物的認識都有一個循序漸進的、逐步深入的過程。因此,我們從一開始並沒有一套現成的、系統的、完整的理論用於指導改革的實踐。其間雖然也斷斷續續、零零碎碎地提出了一些關於改革的新思想、新觀點,但這些新思想、新觀點大多是微觀層面的,是針對和解決具體實踐問題的,而不是宏觀層面的,不是針對和解決基礎理論問題的。反映在改革的實踐上,我們只能採取“走一步、看一步”、“摸著石頭過河”的方式,在不斷嘗試的過程中摸索前進。很多改革措施,都是通過先試點,在試點過程中取得一定的經驗後再逐步推開。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從一開始並沒有對改革的實踐作通盤的考慮和規劃。因此,近三十年的改革主要被限定在經濟體制和社會事務等領域,而在政治體制和意識形態領域則採取了較為保守的態度,基本上沒有觸及。
而今,當經濟體制、社會事務等領域的改革進行到一定程度後,改革的重點順理成章地要轉移到到政治體制、意識形態等領域。和前三十年的改革一樣,這同樣是一個必然要來到、註定要進行、永遠無法逾越的階段。試想,全體中國人民不斷增長的自由,怎麼可能被無限期地禁錮和束縛在一元化、集權制的政治體制和陳舊、過時、落後並充斥著錯誤的意識形態之下呢?
歷史的發展演進具有內在的邏輯性、必然性,站在現在的角度,我們可以很明顯地看出,中國的改革註定要劃分為兩個階段,前一個階段要以經濟體制、社會事務等領域的改革為主,後一個階段要以政治體制、意識形態等領域的改革為主。中國改革進程的階段性特徵,今天看來似乎是一目了然的。
對於過去三十年的改革,從方向上看無疑是正確的,從總體上看也是成功的。改革把過去一元化的、計劃的、行政命令式的經濟體制逐步轉變為多元化的、市場化的、主體自由自主的經濟體制,一方面徹底地改變了中國的經濟狀況,提升了中國的國際地位和綜合國力,另一方面也使整個社會更加自由、多元和開放,從而深刻地改變了中國的社會生產生活方式和人們的精神面貌。
三十年後的今天,我們將繼續改革的征程,拉開政治體制和意識形態領域改革的大幕,把中國的改革推進到一個全新的、更高的階段,把中國帶入全面改革的新時代!
二
通過對世界及中國在近現代史上關於兩種體制和道路選擇問題的回顧和分析,我們找到了在中國進行政治體制改革的實踐基礎和事實依據,但政治體制改革的思想基礎和理論依據何在呢?這實際上是一個關於意識形態領域改革的問題,而意識形態領域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具有高度的相關性。意識形態領域改革的實質是對舊的思想理論體系的批判、否定和對新的思想理論體系的樹立、重建。而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改革中最重要、最核心、最關鍵的內容是對哲學體系的改革。
關於意識形態領域改革的問題,我們目前已經尋找到了初步的答案,那就是用不斷完善、不斷深化的科學自由主義哲學體系替代馬克思主義哲學體系,用逐步建立並不斷豐富、發展的科學自由主義替代馬克思主義,在此基礎上,完成對整個意識形態領域的改革和重建。
拋開實踐和事實上的成敗得失情況不談,單就純粹理論上的正誤優劣問題而言,由於時代條件和認識水平的限制,馬克思主義及其哲學只是對十九世紀及以前人們的認識和實踐狀況進行了總結和反映。而在其後一個多世紀的歷史進程中,人類社會生產生活的各個領域都發生全面、深刻的變化,人類的自由已經達到了空前的高度,這一切對於一百多年以前的人們來說是難以想象得。單就這一點來說,建立、形成於一百多年以前的馬克思主義及其哲學絕對不可能是永遠正確、普遍適用的真理,也不可能是可以無限發展下去並永遠保持正確適用的理論體系。
隨著人類認識和實踐的不斷發展,馬克思主義及其哲學目前已經顯得陳舊、落後和過時,其基本觀點、基本原理或基本框架正在被突破和動搖,整個體系從原理到結論都面臨著空前的懷疑和反對,並已經開始受到越來越多的人們的揭露和批判。種種蹟象表明,作為一個體系的馬克思主義及其哲學,其理論生命已經走到了盡頭。
我們認為,馬克思主義及其哲學的很多觀點、原理和結論在理論上都是經不起推敲的,其中充斥著不少簡單粗糙、偏執情緒化、甚至過分誇張煽情和想當然、牽強附會的東西。而在世界近現代史上,包括中國在內的一些國家就是在這樣一種理論體系的誤導下,選擇了一套扭曲的體制,沿著一條錯誤的道路,滿懷激情甚至是狂熱地追求那個理想化的、充滿誘惑的烏托邦,註定是要失敗的。這已經為實踐和事實所證明。
理論上的陳舊和錯誤導致實踐上的偏差和失敗,而要徹底解決實踐上的問題則必須建立嶄新的、正確的理論體系。在這一問題上,科學自由主義及其哲學的出現讓我們看到了希望和曙光。科學自由主義哲學包含科學唯物論和自由史觀兩個理論組成部分。將科學自由主義哲學拓展和運用於各門各類的具體科學,將形成科學自由主義經濟學、科學自由主義政治學、科學自由主義法學等等,它們都將成為科學自由主義這一宏大理論體系的組成部分。科學自由主義及其哲學要對迄今為止人類的一切認識和實踐成果進行概括、提煉和總結,在此基礎上重建主流意識形態的核心,成為新世紀全人類共同的世界觀。我們認為,科學自由主義及其哲學體系取代和終結馬克思主義及其哲學體系將是歷史的必然。今後,不管你對它採取什麼樣的主觀態度,自覺或不自覺、接受或不接受,現代社會絕大多數的人們都將在它的指導下開展認識和實踐活動。
科學自由主義及其哲學認為,世界的演化既是物質的發展過程,又是從必然到自由的過程。物質的發展過程就是物質不斷複雜化的過程,就是從自然物質到生命和人的過程,也就是從自然物質到主體和主體不斷進化的過程。與物質的發展過程相伴,世界的發展同時又是從物質的必然到主體的自由和主體的自由不斷增長的過程。科學自由主義及其哲學認為,人是自由程度最高的主體,最高程度的自由是人的本質,人和其他任何生命體的最本質的區別即在於他們位於自由發展鏈條的不同環節和階段。因此,追求自由是人的天性,是人的本質規定性。在合理規則之下,人們對自由的追求具有天然的正義性和正當性。在現代社會,人的自由和以自由為基礎的民主權利是人基本的、天賦的權利,不應該受到任何侵犯和剝奪。
同時,科學自由主義及其哲學認為,在現代社會,人的自由應該是完整的、全面發展的。經過三十年的經濟體制改革,我們在經濟上享有了較高程度的自由。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就應該在通往全面自由的過程中滿足或停滯不前,並不意味著我們就應該放棄或推遲享有我們在政治上應該享有的自由和民主權利。政治上的自由和民主權利同樣是全面自由和完整人權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在現代社會,保護人們對自由的追求,保障人們能夠充分地行使以自由為基礎的民主權利,是自由民主的政治制度最基本的任務,也是我們對它最起碼的要求。因此,我們主張進行政治體制改革,在中國建立自由民主的政治制度,正是出於這樣的目的。
科學自由主義及其哲學認為,對於人類而言,從必然到自由是一個永恆的、沒有終點的過程。基於這一觀點,我們反對繼續使用“必然王國”、“自由王國”這樣的概念。如果一定要繼續使用這些概念,就必須對這些概念重新加以界定。比如,在對“必然王國”這一概念進行重新界定後,它是指在宇宙演化過程中主體及其自由產生前的那個階段,那時的世界完全是一個必然的世界。而在對“自由王國”這個概念進行重新界定後,它是指自由增長和發展的一種趨勢和一個方向,是一種指向,而不是一個明確的、具體的、終極的目標,也不是指人類社會發展歷程中過去、現在或未來的任何一個階段。在人類社會發展到任何一種程度和任何一個階段,這種趨勢和這個方向都是存在的。人類自由的發展是無限的,不存在一個明確的、具體的、終極的目標,也沒有一條先驗的、唯一的、固定不變的實現途徑和模式。從總體上看,不管人類通過什麼樣的途徑和走什麼樣的道路,都一定會沿著這種趨勢、向著這個方向前進。而就作為趨勢和方向的自由王國而言,我們沒有必要想當然地給它添加制度設計等方面固定的、排他的內容,也沒有必要想當然地對人類自由發展的途徑和模式作過於微觀、具體的勾勒和規定。理論可以預見到人類社會發展的總的趨勢和目標,但不必預先規定其實現的途徑和模式。途徑和模式是一個實踐問題,是一個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嘗試和選擇、取捨的問題,不是一個可以由理論事先規定好、只需照此辦理的問題。所以,在人類社會的發展問題上,我們可以認為人類正在走向自由王國,這是總的趨勢和指向,但我們反對固守什麼無產階級革命、無產階級專政、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等等關於走向自由王國的途徑和模式的事先規定和設計。
具體到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理論可以解決改革的原則和方向問題,可以解決為什麼要改的問題,但不能就改革的策略和道路問題作出固定的、排他的規定,不能就怎樣改的問題作出唯一的、不變的規定。因為改革的策略和道路問題、怎樣改的問題是只能在實踐中通過嘗試和探索才能解決的問題,答案並不固定和唯一。如果我們一定要在理論上事先對改革的策略和道路問題以及怎樣改的問題作出固定的、唯一的規定,那無疑會束縛住我們的手腳,抑制我們在實踐中的創造性、靈活性,不能做到因時、因地制宜地解決和處理所遇到的問題,難免會因為教條和思想僵化而犯下錯誤。所以,在政治體制改革的過程中,我們一方面要按照在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進程中自然形成的、在實踐中被廣泛應用並得到公認的、具有科學性、合理性、普世性的原則建立自由民主的政治制度,革除現行體制中的缺陷、弊端和人為扭曲的內容,讓我們的體制回到正常的狀態,讓我們的社會發展回到正確的軌道;另一方面我們又必須實事求是地、靈活地處理關於改革的方式、內容和步驟等問題,保障改革的順利實施和推進。
科學自由主義及其哲學認為,自由和多元化是活力和創造力的源泉,是持久生命力和持續健康發展的基石,是經濟、政治、思想和文化等領域實現長期繁榮的前提,這已經被理論和實踐反覆證明。而我們現行的政治體制則是一元化的集權體制,與自由和多元化的要求完全相悖,這種體制與生俱來的缺陷和弊端也是我們要進行政治體制改革的主要原因。在一元化的集權體制下,一切社會權力,包括立法、行政、司法、人事、新聞輿論等方面的權力實際上都處於過度集中的狀態。過度集中的權力由於沒有有效的制約和監督,加之權力的使用、運行不公開、缺乏透明度,極其容易導致公權私化、權力尋租和腐敗,也為走後門、拉關係、搞勾兌等不正之風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和滋生的溫床,從而直接影響了整個社會的風氣和國人的道德觀、價值觀。因為體制的原因,腐敗成了難以切除和治愈的腫瘤,而不正之風則無時無處不在影響著我們的思想和行為,全社會在道德觀和價值觀上都處於不健康或亞健康的狀態。因此,進行政治體制改革,彌補和革除體制上的缺陷和弊端勢在必行。只有改變權力過度集中的狀況,從制度上保證權力的使用、運行在公開、透明的情況下受到有效的制約和監督,才能徹底治愈體制上的頑疾,從根本上防止腐敗和不正之風繼續擴張和蔓延,從而使我們的社會從精神到肌體都逐步趨於正常和健康。毫無疑問,針對一元化的集權體制,以自由、多元為取向的政治體制改革和建立自由民主的政治制度是最好、最有效、最可行的對症良方。
三
中國政治體制改革應當由誰來倡導、實施和推動?答案是中國自由民主派。一切主張在中國進行政治體制改革以建立自由民主的政治制度的中國人都是中國自由民主派的一員。
自由民主派主張將馬克思主義送進博物館,並自覺不自覺地把科學自由主義作為自己的指導思想。自由民主派把保障人的自由民主權利,提高人的自由和全社會的共同自由作為自己長期的、根本的任務,把倡導、實施和推動中國政治體制改革作為自己在現階段的主要任務。自由民主派主張在經濟、政治、思想和文化等領域實現自由和多元化。
目前,自由民主派並不是一個或幾個現成的政治組織,而是對有著上述共同政治主張的人們的統稱。因此,它的成員廣泛地分佈在社會的各個階層、各個行業、各個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及各個群眾和社會團體之中,廣泛地分佈在現有的各個政黨和政治組織之中。不管本人是否承認或是否意識到,只要持有上述的政治主張,那他就是自由民主派的一員。我們認為,中國社會成員中的絕大多數都屬於自由民主派。
迄今為止,自由民主派還處於完全分散的狀態,並沒有出現自由民主派的公開組織。但是,一旦啟動政治體制改革,自由民主派的組織將會像雨後春筍般地湧現出來。這些自由民主派的組織,儘管在名稱、活動範圍、代言領域等方面不盡相同,但他們將匯聚和形成倡導、實施、推動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強大合力。在他們的共同作用下,中國的政治生活必將呈現繁榮、富有活力的局面。
雖然,自由民主派有著共同的基本政治主張,但他們在改革的時機、方式、內容和步驟等問題上也會存在這樣那樣的分歧,未必完全一致。當然,這本身就是自由和多元化的體現,是我們希望看到的現象。對一個國家、一個社會而言,如果我們在任何問題上都保持完全一致的觀點和看法,非但不是什麼好事,反而是不正常、不合情理的,有時甚至是危險的徵兆。分歧、差別和多樣性意味著有更多的可能性、更多的選擇。在不同觀點和看法的比較和爭鳴中,我們更容易發現和識別正確的、合理的和可行的那一種,然後擇善而從之,擇優而從之,這不正好有利於保證我們始終朝著正確的方向、沿著正確的道路不斷前進嗎?
在關於實現新舊體制、道路的過渡與轉變、建立自由民主的政治制度的方式問題上,到底應當採取和平改革的方式、漸變的方式?還是應當採取暴力革命的方式、突變的方式?對於這一問題,自由民主派主張採取和平改革的方式、漸變的方式,反對採取暴力革命的方式、突變的方式。因為和平和發展是當今這個時代的主題。只有服從這一主題,實現新舊體制、道路的過渡與轉變、建立自由民主的政治制度的事業才會更加合理、更加得人心,也才會進行得更加順利。同時,也只有在保持和平和社會穩定的情況下實現新舊體制、道路的過渡與轉變和自由民主的政治制度的建立,給國家、社會和公眾造成的影響和損失才會最小,導致社會陷入混亂和動蕩的可能性才會最低,才不會影響到國家和社會正常的發展進程。以目前的情況看,和平改革的方式、漸變的方式既是成本和社會代價最低的方式,也是最可行的方式。另外,和平改革、漸變的方式又應當採取體制內主動轉變的形式、自上而下的形式、短期內集中實施的形式?還是應當採取體制外壓力推動的形式、自下而上的形式、長時期分步實施的形式?我們認為這些問題可以在改革的實踐進程中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地選擇和掌握。
對於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時機選擇和節奏把握問題,在自由民主派內部同樣也會存在分歧。有的主張早進行、現在進行,有的主張晚進行、以後進行;有的主張宜快、求速度,有的主張宜慢、求穩定。對於這個問題,我們認為,在中國經濟體制改革已經取得巨大成就的情況下,政治體制改革的條件已經具備、時機已經成熟,應當及時抓住目前的大好時機,啟動政治體制改革的進程。雖然在節奏把握上,我們可以稍稍慢一點,可以求穩,但在啟動的時機問題上,我們應當表現出果斷和魄力,應當立即著手、馬上實施,不能猶豫和拖延。而且,我們現在也找不到任何推遲和延緩政治體制改革的理由。很多關於政治體制改革的擔心和顧慮,在經過深入的分析和認真地考慮後,就會發現其實都是多餘的、不必要的,也是經不起推敲、站不住腳的。因此,如果有誰問,我們應當在什麼時候啟動政治體制改革的進程?我們會響亮地回答:當然是現在,沒問題,中國已經準備好了。
作為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倡導者、實施者和推動者,我們相信,當中國自由民主派公開舉起自己的旗幟並正式登上中國政治舞臺,必將開創一番亙古未有、驚天動地的偉大事業,必將掀起中國歷史輝煌燦爛的新篇章!
四
我們應當依據什麼原則、建立怎樣一套自由民主的政治制度?這實際上是一個關於政治體制改革內容的問題,也是一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問題,是最容易出現分歧和爭議的問題。當然,這也意味著在這個問題上,顯然有不只一種的選擇和答案。在這裏,我們沒有必要也不可能去探究所有的選擇和答案,並將其一一羅列出來。我們只是嘗試盡量給出一種比較完整、比較可行的選擇和答案。但是需要記住一點,即這裏給出的絕對不是唯一的、固定不變的選擇和答案。
在國家結構形式問題上,我們建議採用聯邦制,成立中華聯邦。因為中國國土面積廣大,人口眾多,地區差別明顯,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各省區市的民族、宗教和文化等情況也十分複雜。在這種情況下,採取單一制的國家結構形式,一切都在中央的集中統一管理下,中央管得過多、過寬,但未必管得過來、管得好,也不利於調動地方的積極性、主動性,不利於發揮地方的靈活性、創造性,不利於發揮地方政府的職能作用。而採取聯邦制後,中央和地方的關係和權限將由法律來重新界定和劃分。中央和地方按照法律的規定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該中央管的中央管,該地方管的地方管,中央的權限適度收縮,地方的權限適度擴大,將有利於地方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和特點,靈活務實地制定適合本地區的發展規劃和政策,走具有本地區特色的發展道路。此外,聯邦制更適合類似於中國這樣的大國,在世界範圍內,很多大國也都採用了聯邦制的國家結構形式。在聯邦制的框架下,中央和地方不再具有原來意義上的上級和下級、領導和被領導、服從和被服從、管理和被管理的關係,除軍事和外交統屬中央管理外,中央和地方將依據法律的規定分享經濟和社會事務管理等權限。
我們建議按照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相互監督制約的原則來組建國家機構。立法權歸屬議會。聯邦議會分為上下兩院,可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改組為聯邦上院,將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改組為聯邦下院。議會上下兩院皆設立議長和若干委員會。議長履行召集人、主持人和處理議會具體事務的職責。議長和議員之間沒有上下級關係,議長不是議員的領導者。議會上院是議事、表決的機構,議員由選民從各選區選舉產生。議會下院是各地區、各部門、各政黨、各群眾和社會團體及各行業組織進行政治活動的主要場所,是進行協商、辯論和提出、形成、通過議案的機構。來自各方面的議案在議會下院經過充分地協商、辯論並表決通過後,提交上院表決通過,送國家元首簽署生效成為法律。議會下院除了從各選區選舉產生的選區議員,還有各政黨、各群眾和社會團體及各行業組織推選產生的代言議員。議員實行任期制,每年或每隔幾年按一定比例進行改選。
實行總統制,行政權歸屬總統。聯邦總統由普選產生,候選人由政黨提名。聯邦總統實行任期制,每屆任期四至五年,可連選連任。總任期不超過兩屆(含不滿屆的任期)。聯邦總統是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和聯邦軍隊、軍事機關的最高統帥,是國家的代表和象徵。總統擁有簽署或否決法律的權力。總統擁有行政權、負責組建和領導政府。軍隊和軍事機關由總統負責領導和指揮,軍隊實行國家化,忠於國家,軍隊不再隸屬於任何政黨或其他政治組織。
司法權歸屬法院和檢察院。聯邦最高法院法官由總統提名,聯邦上院任命,實行任期終生制。法院擁有司法審判的權力。法院擁有解釋憲法和法律的權力。保留檢察院,檢察院履行公訴、司法監督檢察和廉政反腐的職能,實行和法院相似的管理體制。
實行聯邦制後,地方政權機構的設置和層級由各省區市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下來。省區市一級機構的設立與聯邦大體保持一致,可設立地方議會(一院制或兩院制)、以省區市長為首的地方政府、地方法院、地方檢察院等。省區市以下可視情況設置一至二級的地方政權機構,也可不再設置地方政權機構,只設置省區市議會、政府和法院、檢察院的派出機構,其負責人由省區市議會、政府和法院、檢察院委派。
建立多元化的政黨制度,實行兩黨制或多黨制。從便於操作和有利於保障國家政治生活持續健康、穩定和較高效率的角度,最好是實行兩黨制。由於馬克思主義及其哲學即將被替代和終結,馬克思主義政黨自然也就喪失了繼續存在和執政的基礎。中國共產黨目前雖然名義上還是馬克思主義政黨,但其成員實際上絕大多數都屬於自由民主派,並不信仰所謂的共產主義。因此,實行兩黨制,可以將中國共產黨拆分、改組為自由黨和民主黨兩個獨立的政黨(也可採用其它名稱,如自由民主黨、人民黨等等),並分別吸收合並其他各民主黨派。聯邦議會下院是政黨從事政治活動的主要場所,要建立聯邦議會下院的政黨準入制度,制定較高、較嚴格的準入標準,以避免出現過多、過濫的政黨組織導致政局陷入混亂和動蕩的不確定性因素增多。政黨的主要任務是從事政治活動。政黨可以從事的政治活動主要是:通過適當的途徑宣傳本黨的政治主張;提出議案,參與議案的協商、辯論;推薦候選人參加聯邦和地方議會議員、總統(省區市長)的選舉等等。需要始終牢記並汲取的教訓是,政黨不能以一個黨派的名義直接掌握軍隊、控制政府、左右或影響司法,不能直接行使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的權力,不能直接介入各群眾和社會團體以及各行業組織。政黨通過推薦候選人參加選舉並力爭使本黨候選人獲勝當選的方式,經由當選者來間接地獲取或執掌政權。政黨執政是通過候選人當選來實現的,也是通過當選候選人來具體實施的。政黨候選人當選後,政黨成為執政黨,但是,執政黨不能直接執政,不能以黨代政,直接執政的是當選的政黨候選人個人。憲法、法律以及選民將權力賦予了當選者個人,但並沒有將權力賦予當選者所在的政黨及其領導人。除了當選者個人外,當選者所在的政黨及其領導人並沒有權力直接執政、具體執政。因此,在中國政治體制改革中,政黨必須從軍隊、政府和其它機關企事業單位、各群眾和社會團體、各行業組織中退出來,必須放棄直接行使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的權力。政黨只能做政黨應該做的事。政黨的組織體系必須是獨立的、有限的,絕對不能無限地滲透和擴張到上述機構、單位、團體及組織中去,不能在上述機構、單位、團體及組織中掌控權力或起主導作用,必須和上述機構、單位、團體及組織徹底分離。
實行新聞獨立、輿論自由。新聞媒體是監督國家機構的一支重要力量,再沒有比把權力的使用和運行置於公眾的視線之下更好的監督方式了。因此,要取消對新聞媒體的直接管理和對新聞言論的事先審查,使新聞媒體徹底獨立,使新聞輿論充分自由,以發揮其對國家機構的監督作用。各類綜合性的新聞媒體必須進行改制,和國家機構徹底脫鉤,按企業化的方式運作和管理,不再由國家機構控制和管理,也不再依附和隸屬於任何國家機構。國家機構是新聞輿論的製造者、參與者,但不是新聞媒體的掌控者和主導者。國家機構可以試圖去引導或影響新聞輿論,但新聞輿論有不受國家機構引導或影響的自由。在新聞獨立、輿論自由的前提下,國家機構的行為應當且必須最大限度地做到公開、透明,實行“陽光政治”,盡可能杜絕一切形式的暗箱操作,主動接受新聞媒體的監督。即便是在必須保密的領域,保密的責任也只應當由國家機構承擔,不必由新聞媒體來承擔,新聞媒體沒有為國家機構保密的義務。相反,新聞媒體有全力以赴了解國家機構一切活動內容並將其曝光的義務,而不必在意它是否屬於保密的。作為新聞媒體,這是它的職責所在,是它應該做的,自然也就不應當要求它為任何的失洩密事件負責。
要建立和完善選舉制度,確保選舉能夠公平、公正地進行。聯邦和各省區市應成立獨立的選舉委員會,專門負責選舉的有關事務。
穩定的公務員隊伍有利於政局和社會的穩定,要建立完善的政府人事管理制度。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可以區分為政務官和公務員。政務官是指由選舉產生的政府首腦和部門長官等,在當選或任命後實行任期制,部分職位有屆次的限制。公務員指政府機關除了政務官之外的其他工作人員,實行常任制。議會、法院、檢察院和政黨機關也要建立相應的人事管理制度。
要建立較為完善的、較高水平的、社會化、多元化的社會保障制度和慈善機制。社會保障制度和慈善機制是調節社會分配的最後一道閥門,是社會發展、進步的必然結果,是文明的標誌和特徵。現代社會應當保障每個人的基本生存權利。隨著社會的發展和進步,社會生產和創造財富的能力已經為實現這一點提供了可能,國家和社會有足夠的財力、物力承受建立較高水平的社會保障體系所需要的支出。
在政治體制改革和建立自由民主的政治制度的過程中,必須確立和堅持代議制原則。要充分培育各類代議組織,發揮其在政治生活中對社會各階層、各行業、各利益群體的代議、代言作用。同時,對於每一個從事政治活動的組織和個人,要倡導其樹立“為民從政”、“代民議政”、“代民執政”、“人民政治”的理念。在這一理念下,政治是人民的事,政治是為國家、為社會、為公眾服務的,參與和從事政治活動不是為了獲取組織和個人的權力和利益,而是為所代言的階層、行業和利益群體服務和工作,同時也是為國家、為社會、為公眾服務和工作。因此,政治在這裏成了一份工作、一份職業,僅此而已,它並不比別的工作和職業更高等、更光榮、更顯要。同時,既然政治是一份工作和職業,那麼從事和參與政治活動的組織和個人就應當從國家、社會和公眾那裏獲取適當的薪酬或補貼。如此一來,將逐步形成一支職業化、專業化的政治從業者隊伍。這支隊伍既包括一些特定的政治組織,也包括個人。這支職業化、專業化的政治從業者隊伍,將成為維護政治穩定和為國家、為社會、為公眾服務的中堅力量。
法律是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和維護社會穩定、有序的基石,要建立較為完善的法制體系,堅持依法辦事,始終不逾地走依法治國的道路。憲政、法治是現代社會自由民主的政治制度的核心要素。上述及未述的有關政治體制改革的內容,必須納入法制的體系,用法律的形式確立下來,並在實踐中不斷細化和完善,最終建立起一套以法制為基礎、科學、合理、高效、富有生機、充滿活力的自由民主的政治制度。
五
根據上述政治體制改革的內容,我們在這裏嘗試給出一套與之相適應的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實施方案。這是一套立足於和平改革的體制內主動轉變、自上而下、短期內集中實施的方案。方案中的一些步驟有實施的先後順序,一些步驟也可同步進行,可以在實踐過程中根據具體情況靈活掌握。當然,這裏給出的也同樣不是唯一的、固定不變的實施方案。
一、中央宣佈啟動政治體制改革,設立大約一至二年的改革過渡期。頒布《中國政治體制改革大綱》、《中國政治體制改革過渡期司法和治安管理條令》等文件,明確改革和過渡期內司法及治安管理的有關問題。過渡期內應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加強社會管理,防止和懲戒任何企圖破壞改革和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的事件和行為。
二、中央宣佈採用聯邦制的國家結構形式,將國名變更為中華聯邦(按習慣簡稱中國),按照聯邦制的國家結構形式實施政治體制改革。
三、在現有的國家領導人中明確一人出任過渡期內的國家元首(聯邦總統),負責過渡期內對政府和軍隊、軍事機關的領導。
四、設立國家政治體制改革委員會,會同聯邦總統共同籌劃、實施和推動政治體制改革。
五、實行兩黨制,將中國共產黨拆分、改組為自由黨和民主黨兩個獨立的新政黨,分別合並吸收其他各民主黨派。制定自由民主派政黨的新章程和新綱領,明確其指導思想、性質、目標、任務和宗旨等等。新政黨成立後,中國共產黨將不復存在,要撤銷原來設立在軍隊、政府和其它機關企事業單位、各群眾和社會團體、各行業組織中的中國共產黨組織,政黨從此永久性地從上述機構、單位、團體及組織中完全退出。上述機構、單位、團體及組織中原中國共產黨組織領導人一律改任行政職務。新成立的自由、民主兩黨要建立獨立的、有限的組織系統,只能設立全國和地方各級委員會,不能重新無限地滲透和擴張到上述機構、單位、團體及組織中去。兩黨的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各級委員會機關可核定一定數量的編制,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新成立的自由、民主兩黨的活動範圍主要限定在議會和選舉事務上。
六、改組議會。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改組為聯邦上院,將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改組為聯邦下院。上院議員和下院的選區議員由各省區市按核定的名額選出。各省區市的名額核定依據其面積、人口等因素綜合考慮確定。名額核定應明確上限、下限和最大上、下限差。下議院的代言議員由各政黨、各群眾和社會團體及各行業組織按核定的名額推選產生。
七、按照司法獨立的原則改組司法機構。將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改組為獨立的聯邦法院和聯邦檢察院,均不隸屬於議會。
八、設立獨立於其他國家機構的國家選舉委員會,全面負責選舉的有關事務,籌劃並著手實施普選。
九、各省區市的改革可跟隨聯邦的改革進行,並大體比照聯邦的改革內容實施。
十、明確聯邦的首都和國旗、國歌和國徽等國家標誌。
十一、在政治體制改革基本完成後,制定聯邦憲法和法律,重建法制體系。對以前的法律要進行全面清理,該廢除的廢除、該修訂的修訂、該保留的保留。用法律的形式確立政治體制改革的成果,鞏固以憲政和法治為基礎的自由民主的政治制度。
六
當代中國,政治體制改革是勢在必行的。這是中國社會發展、進步道路上不可逾越的階段,是中國現代化進程中必須要做和必須要做好的一件事。通過政治體制改革建立自由民主的政治制度是任何勢力、任何組織和個人都無法阻擋和逆轉的潮流和趨勢,是歷史賦予當代中國人不可推卸、無法逃避的使命和責任。面對這一使命和責任,我們唯一應該做的,就是拿出百分之一百的勇氣、膽量和智慧去正視和承擔,並付出百分之一百的努力去完成好歷史交付給我們的任務。面對這一使命和責任,我們不能異想天開地指望在今後的某一天,自由民主的政治制度會自然而然地來中國,然後什麼也不去做,抱著消極、僥倖的心態坐等其成。在這個問題上,一次果敢的行動勝過千百次精心的設計和空談,與其臨淵羨魚、不如退而結網,與其怨天尤人,不如身體力行、做些實實在在的工作。
需要反覆強調的是,目前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條件已經具備,時機已經成熟。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我們缺乏足夠的果斷和魄力,而是瞻前顧後、猶豫不決、縮手縮腳、畏首畏尾,那只會坐失良機,推遲和延緩中國社會的發展和進步,最終使改革陷入非常被動的境地,甚至帶來更為嚴重的後果。那時,我們就會成為中華民族的罪人,受到歷史的嘲笑和唾棄。因此,我們認為,啟動中國政治體制改革進程的最佳時機就是現在,把握現在才是最重要的。
改革是和舊的體制和道路的一場沒有硝煙的戰鬥。但是在這場戰鬥中,並沒有誰是我們的敵人,因為我們都是自由民主派的一員,我們相信沒有人會反對在中國建立自由民主的政治制度。在改革的過程中,我們其實沒有必要敵視舊的體制和道路,因為那是我們曾經的選擇。我們仍然清醒地記得在並不久遠的過去,我們是那樣狂熱地迷戀和追求它們。當然,現在我們又必須堅決地放棄它們,因為我們已經從狂熱中醒悟,我們需要改變,我們有了更新、更好、更為正確的選擇。理性告訴我們,不論是放棄舊的體制和道路,還是選擇新的體制和道路,其實都不值得我們過於地激動和興奮,因為這不過是對錯誤的糾正,不過是向正確的回歸。改革本身未必是一件可以引以為榮、引以為傲的事,未必是一件可以拿出來大張旗鼓地宣揚和鼓吹的偉大功業,真正偉大的功業或許只會出現在改革完成之後中國迅速發展和崛起的過程中。既然如此,我們有什麼理由表現得過於的激動和興奮呢?所以,我們需要以低調、平和的心態去面對這場改革,我們需要在風平浪靜中實施並完成這場改革。
在改革的過程中,正確地認識和對待過去、正確地認識和對待歷史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在對過去、對歷史有了正確的認識和態度的情況下,我們才能調整和保持良好的心態,才能做到始終採取正確的行動,才能處理好改革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對於舊的體制和道路,我們認為它是當時全體人民的選擇,是當時全體人民共同犯下的錯誤,其責任自然不應當由某一組織或某些個人來承擔,而應當由當時的全體人民來承擔。作為後繼者,其實我們每個人也都有份,誰也別想推脫。因此,我們不應當總是埋怨過去,埋怨他人,而忽視了我們自己應當承擔的那份責任。改革,作為對過去所犯錯誤的糾正,自然也是全體人民的事,同樣是每個人都有份,每個人都有支持、參與的責任和義務,誰也不應當推脫。此外,由於體制的原因,導致過去身處其中的一些人可能犯下了錯誤。對此我們認為主要責任在於體制,而不在於個人。所以,在改革的過程中,我們完全沒有必要也不應當糾纏於過去,忙於聲討、追究和清算過去的問題和一些人所犯下的錯誤。在這一點上,我們需要寬容、諒解的氣度和胸懷,需要一切向前看的精神。如果我們在這一問題上缺乏清醒的認識和冷靜的態度,採取過於極端化、過於偏激的方式對待和處理歷史問題,不僅不能解決任何問題,還會使我們在改革的過程中犯下新的錯誤,甚至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和損失。
正如很多人所擔心的那樣,改革有使國家和社會陷入混亂和動蕩的風險,這是我們每個人都不願意看到的。我們希望保持國家和社會的穩定和安寧,但是我們不能讓國家和社會永遠穩定和安寧在錯誤、失敗和沒有出路的狀態之中。既然改革是必然的、也是必需的,那我們就應當作好承擔風險的準備。其實,相對於進行改革,不進行改革或無限期地拖延改革招致風險的可能性更大。因為歷史的潮流和趨勢是無法阻擋的,正確的、合理的民意不可能被永遠壓制。如果你試圖去阻擋和壓制,那麼你阻擋得逾久、壓制的力量逾大,爆發的可能性就會越大,爆發也就會逾加地突然和猛烈,後果將會是災難性的。所以,面對這場改革,我們唯一正確的選擇就是遵從民意,順應歷史的潮流和趨勢,果斷地實施和推進。當然,事情未必會嚴重到那樣的程度,我們對全社會的理性和智慧應當有足夠的信心。只要我們做好應對的準備,抓住改革的時機,採取恰當的方式,設定正確內容和合理的步驟,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有序地實施,穩步地推進,國家和社會出現混亂和動蕩的風險並不大,甚至完全可以避免,至少也可以把風險及其負面影響限定在最小的範圍,降低至最小的程度。
政治體制改革的最終目的是為了解放人,實現和提升人的全面的、完整的自由,建立保障人的自由和以自由為基礎的各項正當權利的自由民主的政治制度。以人為本,這是現代文明的共識。相對於人的群體,作為個體的人其實是同等重要的。並且,由於作為個體的人更容易被忽視和侵犯,我們甚至可以說他是更重要的。政治體制改革和建立自由民主的政治制度必須立足於保護人特別是保護作為個體的人的自由和以自由為基礎的各項正當權利。在自由民主的政治制度下,每個人在規則之內都是自由的,每個人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每個人在精神上都是獨立的,每個人都會受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