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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政府、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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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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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就任何議題賜教。

基本上我同意妳的看法。我略做補充。

從社會契約論的觀點,「國家」(社會)和「政府」存在的意義的確是:

「為了保障然後增進人民的福祉。」

但因為人人需要資源,而資源又有限這兩個現實,「國家」(社會)和「政府」往往變成:

「一個集團壓迫其他許多集團的工具。」

我對國家(社會)、政府、民主、人權、自由這些概念的觀點和主張,建立在這個了解上。

因此,政客或政黨(= 一群政客)在選舉前、後,往往是兩付嘴臉或「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

事實上,政客或政黨並不是「換了腦袋」,他/她們只是「脫下面具」。

競爭、選擇、遷徙等等做為解決方案,都有一個前提,就是存在著本質上「不同」的「選擇對象」。不幸的是,根據我上面的分析,我們只能選擇程度上「不同」的「爛蘋果」。

我同意人民需要建立制度、規則、法律等等。但一方面設計這些制度、規則、法律等等的是「人」;執行這些制度、規則、法律等等的也是「人」。我不知道人性善或性惡,但以我的經驗,如果不需要面對後果,多數人都是:

什麼都要,就是不要臉;什麼都吃,就是不吃虧

所以,人民雖然不能「直接」參加和管理政府,但必須「直接」監督政客、公職人員、和彼此。這就是我在另一欄為什麼提出「公民社會」和「參與道德」的概念,只有這樣我們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

本文原載【新聞對談】 >> 淺談一個中國原則》>>留言#156 (回應該欄留言#80)--

http://tb.chinatimes.com/forum1.asp?ArticleID=123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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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政府」存在的意義 -- 老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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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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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ray35

作者 -- 老嫗


胡卜凱兄:

這帖是延伸昨天在友欄和 ultraurora 網友的對談。選擇在您這欄貼文,因為內容與本欄主題有關,同時 ultraurora 網友曾在本欄發言。希望您不介意。

-<>- -<>- -<>-

»»» 「國家」「政府」存在的意義

(我認為)國家政府之所以存在,是為了保障然後增進人民的福祉(說得好聽是「福祉」,我個人寧可更實際地說是「利益」)。如果國家政府的存在,不能達到保障然後增進人民福祉的目的,那麼國家政府就沒有繼續存在的意義。

»»» 甚麼是「人民」的福祉?

「人民」是集合名詞,集合裡的每一個體,對於自己「福祉」(利益)的認知,「應該」「不盡」相同。在此說「應該」,因為(我認為)如果每個人的認知都相同,那肯定是被剝奪思想言論自由的結果。說「不盡」,因為任選兩個人,都能找到認知相同以及認知不同之處。

»»» 政府的施政

因為每個人民對自己福祉的認知不盡相同,所以政府無論如何施政,都必然得到某些人民的認同,也必然無法得到另一些人民的認同。這些人民不認同,因為個人意志與政府意志相牴觸。

»»» 我對國家政府的「願景」

我循思的方向是,當個人意志與政府意志相牴觸時,個人改變現況的可能性。這種可能性無疑是一種自由度。

在獨裁體制之下,個人如果想改變自己面臨的政治現況,可以造反或逃亡。成功的機會雖然極小,付出的代價雖然極大,但並不是完全沒有可能性。

在民主體制之下,個人如果想改變自己面臨的政治現況,可以宣傳或抗爭。成功的機會雖然較大,付出的代價雖然較小,但仍不能令我滿意。

我希望將來人民能有選擇政府的自由。在這樣的體制(?)之下,個人如果想改變自己面臨的政治現況,成功的機會相對甚大,付出的代價相對甚小。

»»» 如何達成我的願景

(我認為)分層分權的政府可以達成(至少可以某種程度地達成)我的願景。如果每個地方政府的施政不盡相同,人民就可以選擇自己最能認同的政府,遷居到那政府的轄下生活,當然前題是人民有居住遷徙的自由。周代的列國、現代的美國各州,都在相當程度上讓人民擁有選擇政府的自由。

(我認為)如果人民擁有「選擇政府的自由」,政府成為被選擇的對象,政府與政府之間就必須競爭,爭取人民的認同。這對人民是很大的福祉。

»»» 如何維持良性競爭

良性競爭須要周嚴並徹底執行的規則(法規、法律、憲法)。如果沒有一套這樣的規則,競爭必然淪於惡鬥。(這樣說,也就表明我不是「人性本善」論者。)如果沒有一個強而有力的中央政府(比如西周的王室與現代的美國聯邦政府),就無法落實競爭的規則。

因此我支持「一個中國原則」,然而前題是胡卜凱欄主在開欄文中提到的
『中國領導人(中央政府)願意給予台灣人民和台灣政府(地方政府)充分的禮遇、合作、和/或某種程度的實利,以及所謂的「國際活動」空間。』
嫗按:()內是我的詮釋。

我希望,將來不只臺灣、香港、少數民族自治區的地方政府擁有某種程度的自治權,中國其他地方政府也能擁有這樣的自治權。不只省級政府從中央政府得到某種程度的自治權,縣市等各級政府也都能層層分別擁有某種程度的自治權。

本文原載【新聞對談】 >> 淺談一個中國原則》>>留言#80

http://tb.chinatimes.com/forum1.asp?ArticleID=1230544&w=&q=&Page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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