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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20後,全球保衛釣魚台聯盟的朋友們,透過e-mail,就選舉的結果,對「地域」或「省籍」(泛綠的「族群」)和社會議題,交換了一些意見。我徵得幾位發言者的許可,把關於「地域」或「省籍」(泛綠的「族群」)議題的討論,加上小標題,發表在這裏。歡迎大家參與討論。如果小標題有不合原意或引用錯誤的地方,由我負責。
在這裏我做一個引言。 我一向反對「族群」兩字的用法。這牽涉到社會科學理論和實際政治操作的問題(胡卜凱 2003;Edles 2002:98 - 100;Kivisto 2002:第1章)。我目前沒有時間深入討論。我建議非泛綠人士,從今天起,以「地域」或「省籍」代替「族群」(1)。
我認為陳秀曼小姐的的兩篇分析:《陳水扁總統勝選分析 -- 省籍或地區情結》和《階級問題?族群問題?》都相當精緻細膩,她堪稱後起之秀。其他幾位學者和名評論家的觀點,當然不需要我來推薦。歡迎大家就理論和實質議題發表意見。
本專欄及另一專欄:「320選舉評論及後320抗爭分析」都有關聯,請參考及發表意見。 msn社群上有篇討論「認同」的文章(潘潔 2000),也和本專欄所談的議題相關,一起轉載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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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帶說一句,由於我對「族群」這個概念的看法,我認為推動「族群平等法」是脫了褲子放屁的行徑。台灣和美國的社會結構完全不同,泛藍陣營的學者或政客,不做深入研究,沒有思考能力;只會做表面文章,有樣學樣,卻搞成牛頭不對馬嘴。選輸了,是「優勝劣敗」的活典型。
附註:
1. 我曾簡單的討論過「族群問題」,摘錄於下(胡卜凱 2002)。
族群大概是ethnic group的翻譯,ethnic是「種族」的意思。但從基因和種族的定義上看,閩南人和非閩南地域的漢人,不算兩個種族。如果以「族」代替「地域」,當然並不犯法(頂多其心可誅)。屬於佔人口比率80%「族群」的學者或政客,老是把一個既無政治特權,又無經濟實力,又只佔人口比率不到20%的「族群」當個「問題」,實在讓我難以理解。我們談的可能不是「族群」問題而是心理問題,如強烈的自卑感或被迫害狂之類。當然,也可能是「策略」問題,試想「地域群」問題或「省籍群」問題能讓你硬起來或水流如注嗎?後記: 以上評論中: 「ethnic是『種族』的意思」 這句話,嚴格的說,在目前學術界的理論中,並不完全正確(方向歸零 2003)。但在實際應用上,它仍然成立。例如在參考文獻所引用Kivisto的書中,他花了一整章從各種角度來分析和討論ethnicity的概念。但在他接下來4章關於各國移民的實況報告中,當他每次使用ethnic group的時候,他所指示的仍然是根據「血緣」構成的團體。用普通話來說,就是「種族」。至於目前許多地區正在進行的實際政治操作(非洲、東歐、中東、印度等),尤其前幾年的波士尼亞,更顯示「ethnic是『種族』的意思」是完全正確的。這段後記也順便回應所引參考文獻中方向歸零君的評論。
參考文書籍及文章:
* Edles, L. D. 2002, Cultural Sociology In Practice, Blackwell Publishers, Malden, Massachusetts
* Kivisto, P. 2002, Multiculturalism In A Global Society, Blackwell Publishers, Malden, Massachusetts
* 方向歸零 2003,《大學排名風波之外》【msn 社群 > 街頭社會學 > 一般】,2003/10/31
* 胡卜凱 2003,《大學排名風波之外》【msn 社群 > 街頭社會學 > 一般】,2003/10/31
* 胡卜凱 2002,《政治語言》,【知識和社會廣場】>【社會區:舊文索引】
* 潘潔 2000,《認同,是文化歷史的,還是政治的?》【msn 社群.> 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 > 到芬蘭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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