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時事論壇
市長:胡卜凱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政治時事【時事論壇】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政治和社會 字體: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這樣的「公投」需要大力抵制,這樣的兩組正副總統候選人,就隨便選了吧 -- 王慶復
 瀏覽427|回應0推薦0

胡卜凱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作者:王慶復


在討論這個結論之前,讓我們試著對這一回的公投事件作一個簡單的回顧。爭議的最重要起點,當然是由於許多人認為台灣應該改國名為「台灣共和國」;這是民進黨在一九九一年通過的「台獨黨綱」的重要內容 (註一),也是「台灣正名運動」的實質訴求。

事實上,除了少數還難以適應新形勢的朋友以外,台灣應該已經沒有什麼人會反對徹底的來討論這個嚴肅的問題。中國政府固然是在強烈的反對台灣改國名,但是他們也從來就沒有贊成台灣以中華民國為名;在這個題目上,他們的想法當然需要我們耐心的去溝通和說明,但是卻沒有什麼道理因為這一點就不要來發起我們自身的討論。

從許多証據看來,改國名的提議在台灣不見得會得到多數的認同,但是那必須要經過充份的討論才能作數,而如果在討論之後仍有足夠強大的聲音要求用一翻兩瞪眼的方式來得到無可質疑的結論,那麼台灣是不是該訂出一個公投程序來解決這個很可能到來的僵局?以過去十多年越來越嚴重的紛擾局面看來,它的答案其實是很清楚的。

不幸的是,這樣一個清楚的問題,卻在威權統治已經結束十六年的今天還沒有得到社會的共識。阿扁的選舉陣營起先出於選票計算的考量而遲遲沒有去碰這個他們早該出面來主導的議題,在選戰局勢變化以後才又全力來挑起它,自然應該讓他們的支持者好好的來思考和檢討,然而,他們的對手在這個題目上卻是更沒有什麼值得稱道的地方。

世界上許多國家都有公投的機制,也沒有哪個國家因為作公投的動作而導致什麼嚴重的後果,國親兩黨的幾個領導人卻因為「那些人就是想要作台獨公投」而把公投當作洪水猛獸來作出荒謬的攻擊,顯然是一時的時空錯亂,不小心又把威權時代的習慣性思考模式給用上來了。隨後,國親兩黨卻又突然作了一百八十度急轉彎,沒有提出什麼檢討和說明,就以立法委員席次的優勢出面來「主導」公投程序的立法,更是令人不知道該怎麼樣來評論他們。最後,也就像過去十多年來的一堆「修憲」過程一樣,在兩方面吵吵嚷嚷的局面下,不但沒能真正的解決問題,還讓公投程序加進了許多思考不週的地方 (註二)。

無論如何,公投是為了應付無法經由討論來解決的爭端而設計出來的招數,它的目的是免得有一天社會上真的有了什麼難以協調的爭議而卻沒有一個最後的方法來作一個決定;換句話說,最好的情況,當然是大家都能用討論和妥協的藝術來避免會造成分裂的爭端;而如果真的面對了這樣的爭端,那麼投票題目的設定就是一個必須要慎重從事的課題。

不幸的是,公投程序剛剛才通過沒幾天,扁陣營就迫不及待的關起門來擬定出了他們的「爭議題目」(而且還不只一個題目!),興高彩烈的宣告要人民來作「第一次的公投」。更不幸的是,在宣佈了要舉辦公投以後,他們所提出來的題目又因為迫於外在形勢而一再修改,最後不知道是經過了哪些人的頭腦而變出了目前的「通過了就會有潛在困境,不通過更會有嚴重後果」的題目,以致於相關官員不得不一再出面宣稱不受公投結論的約束!

如果兩方政治人物真能誠心誠意的來好好的討論,因而訂出一個思慮周詳的公投程序,那麼當然可以算是民主的小小一步往前行,但是像目前這樣莫名其妙的「來辦一次公投吧」的草率態度,怎麼能稱作民主的提升呢?

面對這樣的局面,國親兩黨卻隨著各式各樣的「民調」而起鬨,把這樣的公投反而當作是對扁陣營的加分,因而大力推動要來抵制它,卻又不願意清楚的來檢討自己在這個議題上所應該負的責任;另一方面,扁陣營則強力推出「不參加公投就是反民主」這樣的荒謬造勢,讓社會上無端的產生了許多令人難以承受的、面對面衝突的隱憂。

論者常常說這一次的公投是「不必要」,然而從某個角度來看,那是遠遠不夠重的說法;譬如說,今天如果有一些人在脫褲子放屁,我們會說那是不必要,但是如果他們的作為看來會進一步增長社會對立的危險,並且在為民主的運作立下一些極不理想的先例,那麼我們不該說那是不必要,而是要大聲的來說「絕對不可以」。

再重申一次,讓我們一起來抵制這樣的所謂「公投」,至於那幾位正副總統候選人,只要看他們在這個過程中的表現就已經太清楚的証明了難以來解決我們的諸多困境,那麼就隨便選一組,到選舉以後再來儘量想辦法監督他們吧。

那麼,我們許多知識份子的朋友們為什麼在全力號召大家參與這個「第一次公投」呢?如果他們只是希望把這個已經是勢在必行的公投「儘量作好它」,可以說無可厚非,他們所提出的各式各樣的期望也多半沒有什麼話說;譬如說,他們希望讓世人都知道我們是愛和平的,也希望讓中國政府知道我們是想要談判的,等等,都不可能有錯;他們的說法是,既然已經有這麼一個可以表示意見的「公投」,又已經得到了全世界包括中國人民在內的關注,何不去表示一下意見呢?

問題是,針對兩條既沒經過大家討論、又沒經過細緻思考的題目去「投票」,真的是為台灣嗆聲的有效方法嗎?真的有必要為了這個不太清楚的目的而敦促大家來配合這個荒謬的演出嗎?再進一步說,太多人民一再的被動員出來「再配合我們的政治人物這一次吧,因為他們的失敗就是我們的失敗」,不正是台灣的民主運作之所以走到目前這一個混亂局面的相當重要的原因嗎?

公投議題已經被雙方政治人物操弄成了嚴重的對立話題,出來講話的人也很難甩脫「選邊站」的嫌疑,但是我還是忍不住的要來問一句,這樣漏洞百出的「第一次公投」真有那麼偉大嗎?看到有那麼多知識份子給這麼一個荒誕的演出安上了歷史意義、民主意義、團結、尊嚴、等等神聖的名詞,並且拿出世界其它地方的完全不切題的例子來給這一場為了那兩小群人的私利而動員的鬧劇背書,也不免要出來嗆一聲:「這有一點太扯了吧。」


註一:「台獨黨綱」的全名是『「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臺灣共和國」基本綱領』。由於綱領中指出主權獨立早已經是事實,也沒有什麼人在質疑這一點,所以改國名當然就是最重要的問題;事實上,這也是民進黨內部爭議不斷的重點之一。

註二:短短的幾十條公投程序,荒謬的地方卻不少。譬如說,在野陣營眼下的說法是,「國家沒有面臨立即的威脅,所以不合於十七條的規定」,但是試想,如果敵人已經兵臨城下,是不是要趕快來戒嚴備戰,還是要大張旗鼓、辦一個公投來決定要不要請敵人撤兵?答案當然很明顯,那麼,那一條法令訂在那邊的意思到底是什麼?


又譬如說,因為了解到投票很難達到百分之百,所以公投程序中沒有規定「必須要有全體合格選民的一半以上出來投贊成票」才算通過,而是規定「在有效投票數中超過二分之一同意」就算通過了第一個必要條件,這當然是合理;另一方面,為了避免只靠少數人就能作出重大的決定,所以他們想到了「參與投票的人數達全國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作為另一個必要條件,這也算是合理。問題是,把這兩條規定放到一起,卻變成了贊成的一方必須要懇求反對的人來投反對票以增加通過的機會!如果反對的人終於變成不那麼白癡的話,這跟規定「必須要有全體合格選民的一半以上出來投贊成票」才能通過是完全一樣的意思了!這是原來立法的用意嗎?譬如說,假設社會上有百分之五十一贊成廢核,百分之四十九反對,但是廢核的議題永遠不會通過 (儘管多數贊成),因為永遠不會有百分之百的反核人士都出來投票的情況!


事實上,如果希望同時照顧到上述的兩個關切點 (投票率不可能到百分之一百和不要由太少數人來決定重大事情),可以想到的作法很多,譬如說,一、必須有合格選民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出面投下贊成票;二、贊成票必須超過反對票。有了這樣兩個必要條件,贊成和反對雙方就都必須要動員去投票,而參與投票的總數也多半會達成某一個程度的代表性。這樣的作法不見得就那麼完美,但是至少不那麼荒謬。


本文原載:

老五的政治網站: www.wang5.idv.tw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2976&aid=303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