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一个名词的时候以这个名词和其对立的名词的不同之处来区分。
我是这样认为的。民主的意思是国家事务决策的动机,评价和纠正不能为个人所垄断。不能垄断就是民主,垄断就是独裁。至于这个“不为个人所垄断”,是怎么样的过程,应当依据国情灵活处理。政党政治和一人一票的选票制度是一种方法。大陆立法保护民众对社会和政治事务的决策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则是另外一种。
政党政治和一人一票的选票制度只是决策的过程,我们可以去评价这种方法是否能够有效的阻止个人对国家事务决策的垄断,这是执行效率的问题。但是,作意识形态的判断,把他们定义成民主的必要条件,是没有任何理由的。
一个国家到底是不是民主,最基本的条件是应当看这个国家决策的动机,评价和纠正是不是被个人垄断,即达成了民主的内涵,这就是务实。把民主的内涵错位定义成某种决策程序(即政党政治和一人一票的选票制度),这就是意识形态上的务虚,很多时候对于解决实际问题毫无助宜。
最有名的决策过程和民主内涵相背离的例子是:希特勒下的纳粹政府是一个独裁政府,但是希特勒被选上总统的过程却是通过政党政治和一人一票的选票制度。
西方民主的特征是:政党政治和一人一票的选票制度。这两点都不会是中国特色的民主所追求的。如果您一定强把前者这种的决策程序错位定义成民主的内涵,我们就无法再讨论下去,大陆也会成为您眼中永远的独裁社会。
不过,台湾有很多您这样的同胞,这样很好。如果能够和平统一,我是非常赞成一国两制的。我们可以做一个关于民主的实验(两岸的语言,文化和民性非常相似,真是非常难得的可比较的社会试验),看看是台湾这种西方民主能够达成有效的民主;还是大陆这种中国特色的民主能够达成有效的民主。如果能够通过实验得出后者明显优于前者的结论,打破西方民主在意识形态上的神话,对人类社会发展有极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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