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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龍客運員工為捍衛安全 暫停發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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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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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載自: <蜂報>

車輛無法維修 薪資拒絕發放 尊龍客運員工為捍衛安全 暫停發車

作者:<尊龍員工自救會>



各位全國的消費大眾,您們好:

我們是<尊龍客運>的全體員工(含司機、內勤服務人員),長期以來,我們忍受資方與官方聯手壓榨員工的非人性薪資制度--低底薪、按趟數抽成獎金,以致我們為三餐溫飽而被迫超時開車--平均每天16小時,根本是拿自己與乘客的生命開玩笑,在資方追求極大利潤而罔顧交通安全與社會責任的「謀財害命」下,終於發生火燒車事件,然而,新任董事長上任後,不思提昇維修品質與改革薪資制度,以重建<尊龍客運>的形象,卻變本加厲地惡意積欠工資,且脅迫司機從售票現金收入抽取報酬,造成超時加班情況更為惡化,於是,原本古意的我們忍無可忍,為了捍衛大眾交通安全,也為了討回公道,更為了突顯台灣客運業的普遍危機,我們於11月16日六時起,將暫停發車。如造成您的權益一時受到損害,致上十二萬分歉意!

早在去年,資方便以各種名目進行降薪,直至四月份起,甚至開始積欠工資未發給員工(總數已達1400萬元),就連最基本勞健保均扣款未代繳。由於囿限於公司低底薪(5千元)、高里程獎金的薪資結構,每位駕駛員,均不得已的超時工作,但是做牛做馬換來的卻是資方無情的打壓。原本台中有60餘位司機同仁,在不堪受辱下只剩20餘位。所擁有的車輛也從原本的五十輛,迅速縮減到二十輛。甚至,<尊龍>每個月預扣員工薪資三千元入公司帳戶,作為「道安保證金」,宣稱將作為行車事故賠償,但自從火燒車事件發生以來,從未見資方有任何的賠償善後,而資方也未將此保證金歸還員工。

運將們不堪勞動條件不斷下降,以離職作為最大的控訴。而目前仍堅守崗位的員工,均是不忍旅客權益受損,仍持續發車的古意員工。然而,全體員工的忍辱負重換來的不是苦盡甘來,而是令人更加無法坐視不顧的大眾交通危機。但是我們看到火燒車意外之後,我們看到資方無任何悔意,不但要求所有的賠償由司機扛起,甚至,惡意積欠仍在持續默默為大眾交通服務的勞動者薪資!在本月甚至拒絕支付保養費用,導致車輛無法維修保養,就連最基本的「行車安全保險」也付之闕如!作為一個客運業的從業人員,我們比誰都更關心乘客們的安全,因為一個小小人禍潛因就能引發永難挽回的慘劇,我們不能像資方與官方一樣地任由「預知死亡紀事」發生,只好暫停發車!

最後,再度懇請您諒解與支持,唯有您的支持,才能支撐與壯大罷工的壓力,逼使官方與資方做出有利於乘客與客運業勞動者的真正改革,否則,就算<尊龍客運>員工繼續接受「軟土深掘」的踐踏,到頭來的受害者還是台灣人民的交通權!

尊龍客運全體員工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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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龍 員工勞動條件 -- 新社會學生鬥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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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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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載自: <蜂報>


揭開尊龍客運罷駛的真相 員工勞動條件調查報告
作者:新社會學生鬥陣

尊龍客運員工(未組成工會)於11月16日早上六時於無預警情況下,展開罷工行動,從媒體報導看來,許多消費者抱怨<尊龍客運>員工不該犧牲乘客的交通權益,但是,媒體報導同時也批露了資方惡性積欠員工薪資達1400多萬,且長期壓迫司機超時開車高達每天平均16小時,致司機與乘客的生命安全有如走在鋼索上...

究竟真相如何,<新社會學生鬥陣>於11月16日當天聞訊前往<尊龍客運>台中停車場進行深入調查工作。

一,非人性的勞動條件!

■內勤人員
1.薪資:
a.站務人員(男、負責車輛調度):28000元
b.票務人員(女):25000元
c.服務人員(女):24000元

2.加薪:工作三年才加薪一千(這大概是少有的加薪紀錄)

3.工時:每月240小時,兩週120小時,遠遠超過法定84小時達36小時之多,等於全年無休地每天工作8小時,更令人髮指的是,竟毫無給付加班費!

4.評論:若以時薪計算約一小時一百元左右,僅僅是台北市工讀生的市場行情,在如此超長工時與超低薪資的非人性剝削下,員工的個人休閒生活、精神生活與家庭生活強遭剝奪,至於對身心健康的慢性戕害,則難以量化呈現。員工的勞動條件除了稍優於失業者外,恐怕還不如「擴大公共服務就業方案」的政府臨時工?

5.積欠薪資:6、7、8月未發予薪資,內勤人員猶「溫馴」地默默忍人所不能忍的壓榨性待遇,直到新任董事長朱耕郎(原公司監察人)嗆聲不再發予薪資,才被迫與司機一同罷工。


■司機:
1.薪資結構:低底薪+趟數獎金,但未達基本趟數66趟(台中至台北為一趟)則扣減底薪,目前底薪為5千元,趟數獎金為平日一趟350元、假日一趟400元,所以,司機必須在無肇事、無交通違規的情況下,每月行駛至少100趟(若不塞車,每趟工時約2.5小時,故100趟係250小時)以上方能領取2萬元收入。

2.減薪歷史:事實上,現有的薪資待遇是由於一連串減薪歷史所致,而亦是造成大量司機離職之故。
□89年12月:原底薪一萬元,趟數獎金一趟600元。
□90年2月:趟數獎金一趟減至530元。
□91年1月:底薪從一萬元減至5千元。
□91年12月:趟數獎金從一趟530元減至350元。

正是在公權力的放縱下,客運業資方近年來普遍實施減薪的剝削暴政,導致司機非得罔顧行車安全而超時開車以增加行駛趟數不可,否則,便無以彌補薪資的裁減,維持家庭生活基本開銷,從而,也就驅迫司機淪為近年來國道交通肇事率暴增的代罪羔羊!許多受訪的<尊龍客運>司機私下透露,他們經常在下高速公路的交流道後,因精神鬆懈而打瞌睡,僅靠職業本能行駛巴士?!

3.變相扣薪:為了壓縮成本而追求利潤極大化,資方不以減薪而滿足其無止盡的貪婪,還通過各種變相減薪政策以榨取司機勞動果實:

a.以交通肇事保證金之名每月從薪資預扣3000元,預扣金額達十萬元為止,但離職司機表示,此筆預扣保証金在其離職時未歸還。

b.交通罰款:由於資方實施「低底薪、高趟數獎金」的薪資制度,必定迫令司機超速行駛以縮短單趟時間,以便能增開趟數,而資方為轉嫁超速的交通罰款給司機,除了強制在薪資扣除交通罰款(超速三千元)外,又為扼止司機因超時開車與超速行駛而釀致車禍,妨害公司商譽,降低資方利潤,便另外再對司機罰款一萬元!不過,九月一日後取消此項罰款一萬元的變相減薪暴政!

c.大過費:除交通罰款自付與一萬元資方罰款外,資方還以記大過的「大過費」之名再對司機橫征暴斂1800元。

d.勞健保費先扣未繳:近幾月,資方從薪資(包含內勤人員)先扣除勞保與全民健保費用,卻未繳付給<勞工保險局>與<全民健康保險局>,這不只是變相減薪,簡直形同侵吞!

e.積欠薪資:6、7、8月


二,斯可忍,孰不可忍?

儘管<尊龍客運>員工無預警罷工的確對消費者不公平,但是,看完上述的調查結果,消費者與<尊龍客運>員工易地而處,難道不會覺得斯可忍,孰不可忍?如果你的老闆對你剝削壓榨至這般惹人「捉狂」的地步,恐怕有不少人的反應或採取的行動將比<尊龍客運>員工更暴烈數倍?對消費者來說,除了<尊龍客運>之外還有其它客運公司可轉換選擇,即使預購十張優惠票全都泡湯,求償無門,也至多損失幾千元,相較於遭積欠三個月薪資的<尊龍客運>員工而言,又算得了什麼?更何況罪魁禍首是嗜利的資方與無能的官方,而非受害者的勞方!


三,客運業勞工與乘客同命運!

事實上,與其說<尊龍客運>員工罷工,不如說,是基於大眾交通安全而停駛,在資方不擇手段地追求利潤極大化的意志下,<尊龍客運>的巴士長期缺乏維修保養,業已埋藏了製造人禍慘劇的潛因,再者,在低底薪、按趟數抽獎金的薪資制度壓迫下,超時開車與超速行駛,更為司機與乘客趨往黃泉路搭好奈何橋。

<尊龍客運>員工在媒體大幅披露了客運業侵害乘客生命安全的黑幕後,就不忍再無視於死神的環伺在側,而繼續再玩「生命樂透」遊戲,遂毅然決然停駛。故而,我們必須理性認識清楚,客運業勞工與大眾乘客是同命運,是利害與共,前者的勞動權益獲得保障,是後者享有交通安全的基本前提,所以,消費者不但應諒解<尊龍客運>員工罷工之舉,更應積極支持與呼籲全國客運業司機應團結起來組成跨公司別的職業工會,方能與客運業資方有效抗衡,改革「謀殺」性的薪資制度,監督其落實維修保養,重建台灣人民「行」的安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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