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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碟事件和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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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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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有一陣子不談台灣的政治了。

有人終於露出要落跑的馬腿(日本腳?)啦!
(還有人跟著喊「愛台」嗎?)
有人和軍火商杯酒言歡啦!
等等。

但是「光碟事件」卻要評論一下。因為事關原則。

我不知道南社是什麼東東,我只有一句老話:「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也許反正目前還「無國」,所以趁機表演一下「無恥」,建國以後,就可以居功求官了!)

我主要要批評的倒是馬市長。

查扣光碟也許於法有據(廣電法),但是政府出面幹這種事,總是難逃妨害言論自由的惡名。

不論光碟的格調如何,策劃人有恥無恥,到底這是政治事件。瓜田李下,君子自持。不可一朝權在手,便把令來行。

而且,一個「士大夫」在執法時,也要考慮「執」的是惡法還是良法。

當事人出面依和「誹謗」相關的刑法申告,才是正途。

最後,「查扣」只會有反效果。國民黨的黨員或智囊什麼時候才能學聰明一點?!21世紀了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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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和理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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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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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扣光碟也許於法有據(廣電法),但是政府出面幹這種事,總是難逃妨害言論自由的惡名。"

"而且,一個「士大夫」在執法時,也要考慮「執」的是惡法還是良法。"

"觸犯刑法的誹謗罪,還是要負刑事責任的。"

"公共議題要就事論事,理性討論。不好黨同伐異,只求一個「爽」字。"

從我的立場看,"未經審查的光碟是不得販賣的"不但是惡法.更是"笨法"或"顢頇法".

對陳總統和民進黨的批評,請參考"知識和社會廣場" ("HTTP://WWW.FOKAS.COM.TW/)上的許多評論.(當然,我也批評了國親聯盟和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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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怎麼進步 也不能無法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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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拿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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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最大的亂源,就是不守法o 選上做官, 落選被關(或落跑)o
在批評前,請先翻一翻六法全書o 未經審查的光碟是不得販賣的o
不然, 你太太的偷拍光碟也可以公開販賣了o 其實也不能怪你,
民進黨上台後, 無法無天一切以當選為第一o 他的支持者不是水準
太低,就是認為阿扁是天縱英明o所以可以知法玩法,還大肆批評任何
依法行政的政府官員o不管這張光碟是否大賣,非法就是非法o搖頭丸
也是大賣, 難道就可以合法嗎? (也許大家可以來公投) 今天如果這
張光碟受審通過,還怕被查緝嗎?反正阿扁連憲法都可以不管了,上行下效,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亂`亂`亂 - 這就是民進黨三年來最偉大的政績o 不要急著辯解,至少我還沒說某某人是某某人的情婦也o 反正雙人枕頭在民進黨也不
是新聞了.....唉,這就是所謂的本土文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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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 ... 民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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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uc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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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對民進黨選舉有利的就叫民主, 有害的就要打入十八層地獄 ...

唉, 真是悲哀 ... 民主進步的理念到底到哪去了?

其實這光碟有什麼好禁的?

讓全世界的台灣人看看民進黨醜陋的一面也不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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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還是要負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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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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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天起,拿連宋開玩笑是有罪的(違法的)、批宋 就是侵犯人權。"

我想"開玩笑"和"批"是有定義、界線、和範圍的。

連、宋兩位先生是正、副總統候選人。開開玩笑無妨,如果惡意抹黑,觸犯刑法的誹謗罪,還是要負刑事責任的。

要"批",應從政策面和人格特質來"批"。(心理學中的「人格特質」,不是倫理學中的「人格」。) 造謠生事或詛咒不是"批"。

以上是我為什麼有:「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的評論。

民進黨執政以前,維護言論自由倒是「一路走來、始終如一」。可惜執政以後,就變得和國民黨「一脈相承」。陳圍事(又號「青天」) 過去三年來的表演,我想可用「綠出於藍,而更惡於藍」來形容。(如果我們把時空背景和社會期待考慮進去。)

公共議題要就事論事,理性討論。不好黨同伐異,只求一個「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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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沒收非常報導光碟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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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7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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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國人民請注意::從今天起,拿連宋開玩笑是有罪的(違法的)、批宋 就是侵犯人權。
二、恭喜馬英九市長(不,應稱馬英九主委,剛接連宋選務北市主委):替連宋掃平人民的雜音,立下選戰第一功。
三、國親果真是一脈相承、一路走來、始終如一
甲、 四十年前禁補破網
乙、 三十年前禁雨夜花
丙、 二十年前禁布袋戲
丁、 十五年前禁黨外雜誌
戊、 現在禁「非常報導」光碟

四、禁得了電視節目、禁得了出版,但是,禁得了人民的聲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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