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回應 : 《 中間選民的定義是什麼 ?中間選民會支持台獨或是統一? 》
開欄者: 酷南 ,2007/06/19 --- 留言 75
http://tb.chinatimes.com/forum1.asp?ArticleID=1007160
欄主:
很久沒對談,近來可好?
我常討論這兩個議題,再來拋磚引玉一次。請指教。
1. 「中間選民」的意思
我想「中間選民」字面上的意思大概是「不(盲從的)選邊站的選民」。也就是指:
在政治行為(如投票)上,以自己權益或理念為決策判準或選擇判準的選民。
這類選民通常也稱為「獨立選民」或「理性選民」。後者當然有某種「價值判斷」的意味。
由於每個人的背景、職業、收入層級、生活圈圈、和居住區域等等都不完全相同,每個人的「權益」和「理念」也不可能相同。例如:
1) 有些人以「經濟發展」為第一優先考量;有些人以「環境保護」為第一優先考量。
2) 有些人以「公共設施」為第一優先考量;有些人以「文化教育」為第一優先考量。
3) 有些人反對「性工作」或「同性婚姻」合法化;有些人認為個人有選擇「職業」或「生活方式」的權利。
因而,在政策和如何劃分資源(如國家稅收)上,也就有不同的判準,和隨之而來的選擇。
「中間」、「獨立」、或「理性」只是一群人許多可能共有的特徵或性向之一。其他特徵或性向包括身高、體重、口味、宗教信仰、或性伴侶的選擇(如換不換老公或老妻)。因此:
「中間選民會支持台獨或是統一?」和「高的(或胖的)選民會支持台獨或是統一?」一樣,並不是一個很有意義的問題。
如你所說,「在台灣『台獨』有很多不同的意義」。在說清楚「台獨」指什麼路線或政策之前,「中間選民會支持台獨或是統一?」也不可能是一個有意義的問題。
2. 台獨
對我來說,「台獨」有兩個層次的意義。
做為一種政治理想或政治信仰,我尊重任何人有(包括宣揚)任何政治理想或政治信仰的權利。這是所謂「言論自由」和「信仰自由」的範圍。從政治理論來說,任何一個地區的人民有選擇是否要「獨立建國」的權利。我想我不需要解釋:「有沒有『權利』」和「能不能『做到』」是兩個完全「獨立」(= 不相關)的命題。
做為一個實際追求的政治目標,我不但不支持(這個層次的)「台獨」,我反對這類主張。我的理由說過很多次,再綜合如下:
1) 我認為人,或者說99.99%的人,活在世界上只有兩個目的:第一是活下去;第二是活得舒服一些。
2) 活下去或活得舒服一些必須發展經濟。
3) 台灣要發展經濟,必須取得中國的「合作」。
4) 在現階段,「台獨」不符合中國領導階層的利益。
5) 因此,現階段台灣要實行「台獨」,會導致中國領導階層在經濟活動或人民安全上的制裁。
6) 台灣沒有抵制或抵抗這類制裁的能力。
7) 因此,現階段實行「台獨」,會導致對台灣人民的傷害。
所以,我不但不支持做為政治目標的「台獨」,我反對這類主張。
以上:
a. 1)是我的基本假設或基本認知,很難取得共識或讓公眾檢驗;
b. 2)、3)、4)、和6)是我根據常識或新聞報導所做的判斷;可以公論或檢驗;
c. 5)和7) 是我從其他論點得到的結論。
3. 意識型態
就我所知,「意識型態」至少有三個意思。其中之一是「虛偽意識」。「虛偽」在此不是指做假或假裝,而是不切實際、不合現實的意思。也就是通稱的「錯誤認知」。
"如果"我在第二節的分析成立,則政治目標的「台獨」不只是一種政治論述或選舉語言層面的「意識型態」,它正是一種「虛偽意識」層面的「意識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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