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的立場
我同意小河和Deep Purple兩位網友的意見(小河 2007,Deep Purple 2007):
a. 尊重各自的信仰;
b. 「演化論」和宗教信仰並不(直接)衝突。
我同意BigA網友對「科學理論」性質所做的界定(BigA 2007),也很感謝他/她對「演化論」,尤其是當代「演化論」內容的簡潔說明(1)。
我自己沒有宗教信仰。我尊重信仰自由;我了解信仰對很多人來說,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活動;我也了解宗教對大多數社會,具有近於決定性的,維持社會穩定運作的功能。我尊重任何對社會和/或社會成員有效益的活動。因此,在我35歲左右,了解宗教的「社會功能」以後,我就沒有再輕視或直接批評過「宗教」。
詐財騙色或有意胡說八道的行為,我一向視為「欺騙」。我通常嚴厲譴責在公共領域的欺騙活動,並以將它們鬥倒鬥臭為已任。(如果有人把15、16歲的少男或少女騙上床,那就不是我管得著的了。)
不論「宗教」的性質是什麼,它絕不是「欺騙」。因此,對借「宗教」為名,或者把「宗教」當做羊頭,在公共領域詐財騙色、胡說八道、或涉入政治的活動,我不再把它視為「宗教」或信仰,而把它們當做欺騙活動來處理。
2. 知識和信仰的分別
「科學理論」的功能或目的,在解釋自然和/或人際現象;增進我們對自然和/或人類的了解。信仰(包括宗教信仰和非宗教信仰)的功能或目的,在提供許多人一個說法,來解釋「科學理論」還沒有能力解釋的各種現象。
知識或學問的功能,在解決自然和人際現象所造成的種種問題或困難;有組織的信仰的功能,在解決個人的疏離感、不安全感、和不確定感。或者說,解決個人在世界或社會中的寂寞、恐懼、和疑惑。
知識要解決的問題是一般人或多數人的問題。因此,它必須要接受公論。這是何以知識或科學要具有「客觀性」或「人際相通性」;要講證據或實驗;要有「預測能力」。
所謂「預測能力」,指的是一個「科學家」在提出「理論」的時候,他/她必須同時陳述一個如何「兌現」或「證明」自己「理論」的機制。
任何「科學理論」都必須通過能否解釋其所試圖解釋現象這個檢驗;它也必須通過觀察到的自然現象是否符合此理論所「預測」的相關發展或結果。這就是BigA網友所說的" tested and proved/disproved"。如果一個「科學理論」不能通過這兩個檢驗,它就被「反證」;也就會緊接著被修正、取代、或拋棄。
這是「科學理論」和胡說八道的分別。
信仰要解決的問題是個人的問題,信仰只須要滿足個人的寂寞、恐懼、和疑惑,它就是這個人的信仰。而每個人有不同程度或種類的寂寞、恐懼、和疑惑。所以,信仰是個人或私人活動。
綜合以上的說明,我認為:
知識和信仰各有其性質、功能、和活動範圍。
只要把握這三種「不同」,知識和信仰並不直接衝突。
一個「科學理論」的價值,在它的解釋能力和範圍。我相信「演化論」的解釋能力和範圍,是絕大多數科學家都接受和肯定的。不需要我們這些外行人在此爭論(Ehrlich 2002, Zimmer 2002, McFadden 2002)。
到目前為止,我們並沒有一個可以解釋所有現象的「科學理論」。我們甚至沒有一個在某特定領域解釋該領域所有現象的「科學理論」。換句話說,在新事實被觀察、發現、或了解到以後,只要是「科學理論」,它就有隨時被修正、取代、或拋棄的可能。
3. 「演化論」批判症候群的分析
我記得看過一個報導,內容說,過去有一位羅馬教會的教皇不但認為「演化論」和宗教信仰不衝突,對「演化論」的理論還頗有興趣。他希望能「調和」新、舊約和「演化論」的說法。
3.1 學者
有些學者從理論上不接受達爾文和當代「演化論」的假設、推論、和對化石記錄或生物結構變化原因的詮釋。他們也主張某種intelligence design的理論。但這和基本教義派的intelligence design或其前身creationism並沒有直接關係。後者可能引用前者的論述來玩他/她們的障眼法或帽子遊戲。
3.2 神學家
有些基督教和回教神學家反對「演化論」,因為從「演化論」可能推論出一些和這兩個宗教的教義相反的詮釋。現任教皇及其左右就採取反對「演化論」的立場。
3.3 基本教義派
認為「演化論」和宗教信仰衝突的人,有些是基本教義派的狂熱信徒,他/她們不能容忍任何和新、舊約文字不同的說法。
還有一些基本教義的宣教師,他/她們的目的其實是借大眾媒體斂財,有時還兼騙色,如曾入牢服刑的Jim Bakke。他/她們只是以「演化論」為「科學」的代表,借攻擊「演化論」來質疑「科學」,企圖保持人民的無知,不讓社會大眾取得理性思考的能力和空間。
3.4 Michael Cremo
有一位接受印度哲學的Michael Cremo。他寫了一本批評「演化論」的書(Forbidden Archeology )。他批評的是古典「演化論」和一些誤用「演化論」的詮釋或論述(Tarzia 2007)。他的批評或攻擊和當代「演化論」的內容並不相關。
3.5 法輪功
法輪功的網站也刊登許多大肆攻擊「演化論」的文章。我實在想不出李洪志撈過界或漟這個混水的理由。我合理懷疑他拿了美國極右派的錢。而美國極右派通常和基本教義派的領導人掛勾,如Monicas 網友介紹的The Discovery Institute、ARN、和ISCID這些團體或所謂的Think Tank。因此,法輪功也在自己的文宣機器上配合這方面的「意識型態」散播。
4. 建議
我一向宣揚一個論述者要先說明自己的立場。否則,就是「掛羊頭賣狗肉」的論述。也就是有意誤導或欺騙論述。
或許Monicas 網友可以接受BigA網友所建議,說清楚以下三點:
a. 自己對「演化論」的了解;
b. 自己反對這個了解的那一部分;
c. 自己反對這部分了解的理由或根據。
如果只是為了你的「信仰」反對,只要說清楚,我尊重你/妳有自己意見的權利。但請不要掛上「新聞報導」或「知識論述」的「羊頭」。
附註:
1. 我建議將BigA網友在留言6中這段文字:
... It is a result of environmental change which favors organisms to come up with a new approach to deal with problems.
做以下的修正:
... It is a result of genetic change which happens randomly, but which happens to endow the newly constituted organism to have a favorable chance for survival in the environmental niche that it happens to occupy.
參考書目和文章:
* BigA 2007,《進化論的破滅》留言4和6,中時電子報 >> 【新聞對談】,http://tb.chinatimes.com/forum1.asp?ArticleID=997404
* Deep Purple 2007,《進化論的破滅》留言8和10,中時電子報 >> 【新聞對談】,http://tb.chinatimes.com/forum1.asp?ArticleID=997404
* Ehrlich, P. R. 2002, Human Nature: Genes, Culture, and the Human Prospect, Penguin Books, NYC
* McFadden, J. 2002, Quantum Evolution, How Physics' Weirdest Theory Explains Life's Biggest Mystery, W. W. Norton & Company, NYC
* Tarzia, W. 2007, Forbidden Archaeology : Antievolutionism Outside the Christian Arena, http://www.ramtops.co.uk/tarzia.html
* Zimmer, C. 2002, Evolution: The Triumph of An Idea, Harper Collins Publishers, NYC
*小河 2007,《進化論的破滅》留言1,中時電子報 >> 【新聞對談】,http://tb.chinatimes.com/forum1.asp?ArticleID=997404
本文原載:中時電子報 >> 【新聞對談】 >> 《知識對談》。留言123
http://tb.chinatimes.com/forum1.asp?ArticleID=944852
(此網頁已停止運作。)
本文於 修改第 4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