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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和信仰 -- 再談「演化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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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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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曾太公

1.    我的立場


 


我同意小河和Deep Purple兩位網友的意見(小河 2007Deep Purple 2007)


 


a.    尊重各自的信仰;


b.    「演化論」和宗教信仰並不(直接)衝突。


 


我同意BigA網友對「科學理論」性質所做的界定(BigA 2007),也很感謝他/她對「演化論」,尤其是當代「演化論」內容的簡潔說明(1)


 


我自己沒有宗教信仰。我尊重信仰自由;我了解信仰對很多人來說,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活動;我也了解宗教對大多數社會,具有近於決定性的,維持社會穩定運作的功能。我尊重任何對社會和/或社會成員有效益的活動。因此,在我35歲左右,了解宗教的「社會功能」以後,我就沒有再輕視或直接批評過「宗教」。


 


詐財騙色或有意胡說八道的行為,我一向視為「欺騙」。我通常嚴厲譴責在公共領域的欺騙活動,並以將它們鬥倒鬥臭為已任。(如果有人把1516歲的少男或少女騙上床,那就不是我管得著的了。)


 


不論「宗教」的性質是什麼,它絕不是「欺騙」。因此,對借「宗教」為名,或者把「宗教」當做羊頭,在公共領域詐財騙色、胡說八道、或涉入政治的活動,我不再把它視為「宗教」或信仰,而把它們當做欺騙活動來處理。


 


2.    知識和信仰的分別


 


「科學理論」的功能或目的,在解釋自然和/或人際現象;增進我們對自然和/或人類的了解。信仰(包括宗教信仰和非宗教信仰)的功能或目的,在提供許多人一個說法,來解釋「科學理論」還沒有能力解釋的各種現象。


 


知識或學問的功能,在解決自然和人際現象所造成的種種問題或困難;有組織的信仰的功能,在解決個人的疏離感、不安全感、和不確定感。或者說,解決個人在世界或社會中的寂寞、恐懼、和疑惑。


 


知識要解決的問題是一般人或多數人的問題。因此,它必須要接受公論。這是何以知識或科學要具有「客觀性」或「人際相通性」;要講證據或實驗;要有「預測能力」。


 


所謂「預測能力」,指的是一個「科學家」在提出「理論」的時候,他/她必須同時陳述一個如何「兌現」或「證明」自己「理論」的機制。


 


任何「科學理論」都必須通過能否解釋其所試圖解釋現象這個檢驗;它也必須通過觀察到的自然現象是否符合此理論所「預測」的相關發展或結果。這就是BigA網友所說的" tested and proved/disproved"。如果一個「科學理論」不能通過這兩個檢驗,它就被「反證」;也就會緊接著被修正、取代、或拋棄。


 


這是「科學理論」和胡說八道的分別。


 


信仰要解決的問題是個人的問題,信仰只須要滿足個人的寂寞、恐懼、和疑惑,它就是這個人的信仰。而每個人有不同程度或種類的寂寞、恐懼、和疑惑。所以,信仰是個人或私人活動。


 


綜合以上的說明,我認為:


 


知識和信仰各有其性質、功能、和活動範圍。


 


只要把握這三種「不同」,知識和信仰並不直接衝突。


 


一個「科學理論」的價值,在它的解釋能力和範圍。我相信「演化論」的解釋能力和範圍,是絕大多數科學家都接受和肯定的。不需要我們這些外行人在此爭論(Ehrlich 2002, Zimmer 2002, McFadden 2002)


 


到目前為止,我們並沒有一個可以解釋所有現象的「科學理論」。我們甚至沒有一個在某特定領域解釋該領域所有現象的「科學理論」。換句話說,在新事實被觀察、發現、或了解到以後,只要是「科學理論」,它就有隨時被修正、取代、或拋棄的可能。


 


3.    「演化論」批判症候群的分析


 


我記得看過一個報導,內容說,過去有一位羅馬教會的教皇不但認為「演化論」和宗教信仰不衝突,對「演化論」的理論還頗有興趣。他希望能「調和」新、舊約和「演化論」的說法。


 


3.1  學者


 


有些學者從理論上不接受達爾文和當代「演化論」的假設、推論、和對化石記錄或生物結構變化原因的詮釋。他們也主張某種intelligence design的理論。但這和基本教義派的intelligence design或其前身creationism並沒有直接關係。後者可能引用前者的論述來玩他/她們的障眼法或帽子遊戲。


 


3.2  神學家


 


有些基督教和回教神學家反對「演化論」,因為從「演化論」可能推論出一些和這兩個宗教的教義相反的詮釋。現任教皇及其左右就採取反對「演化論」的立場。


 


3.3  基本教義派


 


認為「演化論」和宗教信仰衝突的人,有些是基本教義派的狂熱信徒,他/她們不能容忍任何和新、舊約文字不同的說法。


 


還有一些基本教義的宣教師,他/她們的目的其實是借大眾媒體斂財,有時還兼騙色,如曾入牢服刑的Jim Bakke。他/她們只是以「演化論」為「科學」的代表,借攻擊「演化論」來質疑「科學」,企圖保持人民的無知,不讓社會大眾取得理性思考的能力和空間。


 


3.4  Michael Cremo   


 


有一位接受印度哲學的Michael Cremo。他寫了一本批評「演化論」的書(Forbidden Archeology )。他批評的是古典「演化論」和一些誤用「演化論」的詮釋或論述(Tarzia 2007)。他的批評或攻擊和當代「演化論」的內容並不相關。


 


3.5  法輪功


 


法輪功的網站也刊登許多大肆攻擊「演化論」的文章。我實在想不出李洪志撈過界或漟這個混水的理由。我合理懷疑他拿了美國極右派的錢。而美國極右派通常和基本教義派的領導人掛勾,如Monicas 網友介紹的The Discovery InstituteARN、和ISCID這些團體或所謂的Think Tank。因此,法輪功也在自己的文宣機器上配合這方面的「意識型態」散播。


 


4.    建議


 


我一向宣揚一個論述者要先說明自己的立場。否則,就是「掛羊頭賣狗肉」的論述。也就是有意誤導或欺騙論述。


 


或許Monicas 網友可以接受BigA網友所建議,說清楚以下三點:


 


a.    自己對「演化論」的了解;


b.    自己反對這個了解的那一部分;


c.    自己反對這部分了解的理由或根據。


 


如果只是為了你的「信仰」反對,只要說清楚,我尊重你/妳有自己意見的權利。但請不要掛上「新聞報導」或「知識論述」的「羊頭」。    


 


附註:


 


1.    我建議將BigA網友在留言6中這段文字:


 


... It is a result of environmental change which favors organisms to come up with a new approach to deal with problems.


 


做以下的修正:


 


... It is a result of genetic change which happens randomly, but which happens to endow the newly constituted organism to have a favorable chance for survival in the environmental niche that it happens to occupy.


 


參考書目和文章:


 


* BigA 2007,《進化論的破滅》留言46中時電子報 >> 【新聞對談】,http://tb.chinatimes.com/forum1.asp?ArticleID=997404


* Deep Purple 2007,《進化論的破滅》留言810中時電子報 >> 【新聞對談】,http://tb.chinatimes.com/forum1.asp?ArticleID=997404


* Ehrlich, P. R. 2002, Human Nature: Genes, Culture, and the Human Prospect, Penguin Books, NYC


* McFadden, J. 2002, Quantum Evolution, How Physics' Weirdest Theory Explains Life's Biggest Mystery, W. W. Norton & Company, NYC


* Tarzia, W. 2007, Forbidden Archaeology : Antievolutionism Outside the Christian Arena, http://www.ramtops.co.uk/tarzia.html


* Zimmer, C. 2002, Evolution: The Triumph of An Idea, Harper Collins Publishers, NYC


*小河 2007,《進化論的破滅》留言1中時電子報 >> 【新聞對談】,http://tb.chinatimes.com/forum1.asp?ArticleID=997404


 


本文原載:中時電子報 >> 【新聞對談】 >> 《知識對談》。留言123


http://tb.chinatimes.com/forum1.asp?ArticleID=944852


(此網頁已停止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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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5 23:52 【他山之石】 試談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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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物』與『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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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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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多謝您的回覆。
再談一點個人的淺見,請您參考,謝謝。
『精神、思想、意識、情緒反應等』是影響人生命與行為的重要部分。而「演化論」對於生命內在精神領域裡的一切現象,是難以道破。若閣下願意從『精神、思想、意識等』這些方面去從新認識生命的話,或許您對自然界的現象與自然界所產生的種種問題,就會有全新的看法了。這是從另外一個角度去看問題,無關信仰。

「信仰」
不只是理論,而是一種生活方式,必須去實踐。若是信仰者不想或不願去實踐信仰上的理論,此時「信仰」就只能是一種儀式或心靈上的寄託。
然而您所說的信仰的功能,還能詐財騙色,造反奪權。那是惡人打著信仰的旗幟去幹壞事,和一般正當的信仰理論是相違背的。

「法輪功」是一種修煉方法,對『精神、思想、意識』等領域有諸多探討,詳見《轉法輪》。
被中共迫害的主因:它是一個民間組織,又過於龐大(1999年,中國煉法輪功的人數約7千萬人)。若是換成慈濟在中國也發展成這麼龐大組織的話,恐怕也會遭遇類似的命運。除非慈濟的決策權是由中共來掌控,否則也很難在中國立足發展。
您曾聲援「法輪功」的義行,敝人在此由衷感謝。

『證物』與『證悟』
進化論是探究『物質』演變的理論,當然需要有足夠完整的「證物」來支撐其理論。然而信仰是探索內在精神的世界,所得的結果叫『證悟』。
若要以現有的科學儀器或方法,來探測信仰上的證物,恐怕是很難做到。所以即使有證物,也很可能會因為無科學儀器或方法來探測,最終被反對者評為是『異端邪說』或『自然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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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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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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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概在 20 - 30 年前接觸到「社會建構論」後,我就認為人有不同的意見是正常的事。至於人和人要不要溝通,或彼此能不能理性的溝通,當然也因人和議題而有不同。對我來說,自然就沒有「冒昧」或「包涵」的問題。以下簡單回應你的評論,數字對應於你的論點。

2. 「演化論」和宗教信仰

我這裏說的是一般的或原始的「宗教信仰」。就我的了解或用法,「宗教信仰」指:

認為宇宙間有一個「創造者」或「主宰者」的觀點。並不指任何特定的教義。

目前科學無法回答:「生命從何而來?」和「宇宙從何而來?」這兩個問題。因此,「演化論」和「大爆炸說」都並不回答,也不能回答「創造者」或「主宰者」是否「存在」的問題。它們只回答:

生命和宇宙生成後,「大概」的演變過程和情況,來幫助我們了解自然現象,解決自然界所產生的種種問題。

只要它們有「解釋」能力或「預測」能力,它們就是一個科學「理論」。

一旦一個「理論」不能「解釋」一個新觀察到的現象,或它「預測」的狀況沒有發生,科學家就需要修正這個或那個「理論」。這是「當代演化論」不同於「達爾文演化論」的原因;也是現在沒有多少學者接受 ( 但有一大票政客還在利用 ) 「社會達爾文主義」的原因。我也幾乎可以保證2050年代的演化論會和當前的演化論有不同的面貌 。

如果有一個「論述」的鼓吹者或接受者認為或堅持這個或那個「論述」是能夠「解釋」或「預測」一切現象的「真理」,我把它稱為 ( 宗教或非宗教的 ) 「信仰」。以別於「知識」或學問。這一點我在其他地方已說得很多,我就不再討論。

3. 知識或學問的功能

我只有說這是「知識或學問的功能」,我沒有說:

「知識或學問只有,也只有,這個功能;沒有任何其他作用或影響」。

就像當我說:

「安眠藥的功能是幫助一個人入睡。」

的時候,我沒有討論,也沒有否認,恐怕也不需要討論:

「安眠藥能幫助一個人自殺或謀殺。」

4. 信仰的功能

請參考上一個說明。

或者說,這只是我了解到的「信仰」的功能,或我尊重的「信仰」的功能。就我所知,「有組織的信仰」當然還能詐財騙色,造反奪權。

5. 法輪功

我的確不很了解「法輪功」。我只知道它是一種健身活動。我也知道因為它有「組織」,所以遭到中國官方的鎮壓。就後者而言,站在維護人權的立場,我曾聲援「法輪功」和任何我所知道被中國官方非法鎮壓的組織或個人。如果它有其他的科學研究計畫,我願意受教。

我曾說過,我尊重的是一個人接受「信仰」和發表「言論」的「權利」;我並不需要,也不可能尊重這個或那個「信仰」和「言論」的「內容」。

如果一個人僅僅因為他 / 她有練太極拳或打噴涕的「權利」,他 / 她就認為自己能胡說八道,還要求別人「尊重」他 / 她的胡說八道,我想這是可笑而幼稚的想法。如果我連這種可笑而幼稚的想法也「尊重」,那我的「尊重」就不值半個銅板了。

6. 化石

我已解釋過什麼是科學「理論」。

我不知道你的「完整」和「不存在」的標準是什麼,我也不知道你為什麼要求「演化論」提出「完整」的「證物」,或你為什麼認為「演化論」需要提出「完整」的「證物」。所以我無法回答這些問題。

我只能說科學家有足夠的「證物」來建構「當代演化論」,而它也有足夠的「解釋」和「預測」能力,使它被相關領域中 90% 以上的科學家接受為一個科學「理論」。

我不知道你有沒有任何「信仰」,如果有,你認為你有「支撐」你「信仰」的「完整證物」嗎?如果有,請分享這個「信仰」,你接受的「完整證物」,和你對「完整」及「證物」兩詞的用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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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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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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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先生您好
您的這篇論述,個人很感興趣,冒昧的回文,望請包涵,謝謝!

1.您說:尊重各自的信仰

敝人對於有這樣想法的人是非常敬重的。


2.您說:「演化論」和宗教信仰並不(直接)衝突。

事實上「演化論」和宗教信仰是直接衝突的。例如佛教主張生命會在六道輪迴中轉生,還有基督教說人的生命是上帝創造的,這些和「演化論」不是直接的衝突嗎?


3.您說:知識或學問的功能,在解決自然和人際現象所造成的種種問題或困難;

其實未必。知識或學問若是運用的不好,反而會造成更多的自然和人際的問題啊。


4.您說:有組織的信仰的功能,在解決個人的疏離感、不安全感、和不確定感。或者說,解決個人在世界或社會中的寂寞、恐懼、和疑惑。

從某種層面來看,正確的信仰是可以解決個人的問題。但是從更廣的層面來看,信仰的功能就不止於此了。


5.您說:法輪功的網站也刊登許多大肆攻擊「演化論」的文章。我實在想不出李洪志撈過界或漟這個混水的理由。我合理懷疑他拿了美國極右派的錢。而美國極右派通常和基本教義派的領導人掛勾,如Monicas 網友介紹的The Discovery Institute、ARN、和ISCID這些團體或所謂的Think Tank。因此,法輪功也在自己的文宣機器上配合這方面的「意識型態」散播。

對於法輪功的功法與內涵,不知您是否真正了解?若是還不完全了解,就在此作懷疑的推論與散播,這樣的作法是否合乎您前述的『尊重各自的信仰』理念呢?


6.您說:或許Monicas 網友可以接獲BigA網友所建議,說清楚以下三點:

a. 自己對「演化論」的了解;

「演化論」是對過去地球生命演化過程的一種推理理論。

b. 自己反對這個了解的那一部分;

『化石』。

c. 自己反對這部分了解的理由或根據。

事實上能作為支撐整個地球龐大生命群體『演化』過程的完整證物,『化石』,幾乎是不存在的。

以上是個人的一些粗淺見解,若有不周之處,希望您不吝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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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 Monicas 網友《進化論的破滅》的「言談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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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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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載:中時電子報 >> 【新聞對談】 >> 《知識對談》。留言122http://tb.chinatimes.com/forum1.asp?ArticleID=944852

Monicas 網友《進化論的破滅》這個標題和「支持進化論的科學家被恐龍魚一巴掌打醒」這個評論,都不合常識或推理規則(Monicas 2007)。我在下文中主要討論後者。

1.        coelacanth魚

"coelacanth"之所以引人注意,是因為在解剖學上,它的結構介於水生和陸上動物之間。化石記錄上,coelacanth的化石可上推至3億6千萬年,但在8千萬年前左右,它就從化石記錄消失。因此有科學家臆測它後來演化為陸上動物。此段報導根據CNN.com。

在近代科學史上,一直沒有人接觸到coelacanth。直到1938年,才第一次有人捕捉到它。1952年曾有人在馬達加斯加附近的Comoro Islands發現一群coelacanth。1998年和幾天前則是它最近的現身。

以上關於Comoro Islands的發現,請見Science In Action (Science In Action 2007)。原文中所用population一字,我以「一群」表示。

目前使用yahoo的搜尋引擎,可以找到360,000條以上關於coelacanth的訊息。

2.     新聞報導的文字分析

2.1   「曾被認為」

外電報導:

Indonesian fisherman nets ancient fish

MANADO, Indonesia (Reuters) - An Indonesian fisherman has caught a coelacanth, an ancient fish once thought to have become extinct at the time of the dinosaurs, a fishery expert said on Monday. ... (yahoo 2007)

請注意上文中"once thought"這兩個字。

Monicas 網友所引述陳文和先生(或小姐)的報導中,它或類似文字被正確的譯為:

「曾被認為」。

也就是說,許多人"早就"知道現在地球上仍有活蹦亂跳的coelacanth這個事實啦。

2.2   「相信」和「認定」

a.     「相信」的意思

外電中的:

... Before 1938 they were believed to have become extinct approximately 80 million years ago, when they disappeared from the fossil record, it said. ... (同上)

這段文字或類似文字在陳先生(或小姐)的報導中,被「不正確」的譯為:

「過去科學家從化石研究『認定』,這種古代生物在八千萬年前便已滅絕。」(雙引號是我加上的。)

正確的翻譯應該是:

(Australian Museum Fish Web site說:) 在1938年以前,當這種魚類從化石記錄中消失後,科學家『曾經相信』它們在八千萬年前已滅絕。」

「相信」一詞,也可用「認為」來代替。

「相信」或「認為」在這個上、下文中,指一種根據某些事實的「推論」或「研判」。

一旦有新的或不同的事實被發現,任何「科學家」都會修正這種根據事實而來的「相信」和「認為」。因此, believe一詞在科學或新聞報導的脈絡中,不能被譯為「認定」。

當然,在宗教或風水命相的語境中,"believe"譯為中文的「相信」或「認為」,或許和「認定」是同義詞。

b.     「過去式」的意思

「過去式」的用法在表示:

過去發生的事件;或不再存在的事件。

如:Mary was my wife.

表示:Mary曾是我的太太。(她或者已經去世了;或者我和她"現在"離婚了。)

由於原文用"believe"的「過去式」"believed",中文需要譯為:「曾經(被)相信」。也就是說:

「人們不再相信這個說法」;或:

「這個說法不再被相信。」

2.3   絕種八千萬年

上次有人捕捉到一條coelacanth在1998年。事隔9年再抓到一條,對不知道以前發現過coelacanth這個事實的人來說,可稱「驚見」。

1938年近代科學史上第一次有人捕捉到coelacanth時,「(以為它)絕種八千萬年。」這句描述可說是據實報導。在近代三次發現coelacanth後,第四次發現時還使用「絕種八千萬年」,就不再是據實陳述。

3.     演化論

外電或陳先生(或小姐)的報導中,並沒有直接提到「演化論」。coelacanth只是「化石學」、「魚類學」、「解剖學」、或「古生物學」等領域的研究議題。

在這四門學問和其他相關研究領域中,「演化」概念的確是一個基本假設;「演化論」也的確是被用來解釋許多現象或「發現」的基本理論。

但「演化論」或任何(自然或社會)「科學」學說的「理論」地位,由它的「預測能力」或「解釋能力」決定;或由足以「反證」此學說的實驗或發現決定;「演化論」的「理論」地位不是由一、兩個和它的理論論述非直接相關的實驗或發現決定。更不是由一個「曾被」發現物種的「再被」發現決定。

「演化論」並不「預測」這個或那個物種會不會「滅絕」。它也不「預測」這個或那個物種會不會「重新」出現。如果coelacanth的被捕捉到足以推翻「演化論」,則「演化論」早在1938年就被推翻了。

既然科學家在1938年和1998年都已先後知道或發現coelacanth,而Monicas 網友也引用了這個報導;我想「支持進化論的科學家被恐龍魚一巴掌打醒。」這個「言談動作」,不是誇大其詞,就是有意誤導。

講白話一點,就是(我認為)Monicas 網友這句話的目的在說謊或騙人。

我在以下的評論中將討論Monicas 網友《進化論的破滅》這個標題,以及Monicas 網友這種「言談動作」所顯示的認知議題、論述議題、和說謊或自欺欺人議題。

參考文章:

* Monicas 2007,進化論的破滅- 開欄文,中時電子報 >> 【新聞對談】,http://tb.chinatimes.com/forum1.asp?ArticleID=997404

* Science In Action 2007,http://www.calacademy.org/science_now/archive/headline_science/coelacanth_010601.php

* yahoo 2007,http://news.yahoo.com/s/nm/20070521/od_uk_nm/oukoe_uk_indonesia_f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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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化論的破滅 -- monic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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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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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載:中時電子報 >> 【新聞對談】 >> 進化論的破滅

開欄文。開欄者:monicas2007/05/23

http://tb.chinatimes.com/forum1.asp?ArticleID=997404

支持進化論的科學家被 恐龍魚一巴掌打醒

驚見絕種八千萬年恐龍魚

更新日期:2007/05/22 09:49 記者:【陳文和/綜合印尼廿一日外電報導】

印尼漁民拉哈瑪和他的兒子,十九日在印尼北蘇拉威西外海作業時,意外捕獲一尾曾被認為已在恐龍時代滅絕的中型肉食性始祖魚「空棘魚」,或稱「腔棘魚」。

拉哈瑪捕獲的空棘魚已在離開海底約六十公尺深的棲地十七個小時後死亡,這條魚長約一百卅一公分,有五十一公斤重。據魚類專家指出,過去發現的這種魚,在離開棲地後只能存活約兩個小時。

空棘魚起源於三億六千萬年前,活躍於三疊紀的淡水及海水中,過去科學家從化石研究認定,這種古代生物在八千萬年前便已滅絕。

從化石來看,這種魚的前魚翅與別的魚類不同,其結構有數節骨頭,如小型的前肢骨頭一樣。

早期的科學家以為,這種魚類因後代演化成一種四足的陸上動物而滅絕。誰知一九三八年和一九九八年時,分別有漁夫在東非洲和印尼的海域捕捉到活生生的空棘魚。

而經過解剖,發現魚的身體結構和三億六千多萬年前留下來的化石完全沒有差別,前翅的部位仍是由一些小骨頭形成,這說明空棘魚並未如科學界早先所推論的進化成四足的陸上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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