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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賦人權說」、「社會契約論」、和「自由主義」 -- 江東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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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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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載:【樂學堂】網頁 >> 《《觀念的災害》一文的討論》>>第26樓留言。(此標題是我加上的 -- 卜凱)

http://yp719.et.cyu.edu.tw/cgi-bin/topic.cgi?forum=27&topic=693&show=25 

作者:江東之義

其實本人去年即想對胡先生胡塞爾“意向性”與“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作一回帖,兼想論及中國的哲學問題。但是由於當時本人正在復習考試,過後提不起精神來,最後終於沒有回帖。前幾天上來看過胡先生的帖,也想回一點說話的,但是最終也沒有回,因爲本人總覺得我們之間的思考方式差別太大,討論起來大概也沒有什麽太大的意義。今天上來還是決定就自己本人理解的自由主義對胡先生作一個回應。由於本人已經很久沒有接觸自由主義了,也是由於本人先前用功不夠,所以談起來可能生疏或者有錯誤的地方,所以這帖僅作論壇上的私底下的談話,有問題可以指出來。又由於本人現在漂泊在外,手上沒有資料,所以引用的文字可能沒有能注明出處,所以見諒。

正如胡先生提到的洛克的天賦人權說。其學說的理論基點在於恰恰在於個人享有一些基本的自然權利。這些權利就是:生命,自由與財産。而人的這些自然權利是每個人生而有之的,人人生平等的,每個人的權利不容別人侵犯的。正在這樣的基礎上人爲了更好的保證自身的權利而願意出讓自己的部分權利構成有限的權力政府。因爲人如果在自然的狀態下,沒有仲裁者,每個人都是自己行爲的判斷者,這樣就可能引發不公正,社會的混亂等等,如此人人的基本權利即可能受到威脅。爲了防止出現這樣的狀況,人自願立一社會契約,並建立政府。同樣盧梭政治的理論基點也是很相似的。其雲:人生而是自由的,但卻無往而不在枷鎖之中。每個人皆應是自由,有自行決斷,自己成爲自己主人的的權利。(《社會契約論》)。他的政治理論正是由此而展開的。他正是努力找尋一種可以將自由這種天賦予自己的權利落實下來的政權組織形式。所以胡先生所說:“一群人民有權利反抗一個不公義的政府。”實質是由我所說的基礎上引申出來的。就是說政府本身就是基於人自己的認同而建立起來的。政府的權力是人的轉讓而生效的,實質只是一種委託,代理的關係。人有權利可以拿回自己的權力。所以我們看美國的《獨立宣言》很清楚的將人的天賦權利寫了進去,每個人都有生命,自由,追求幸福的權利。政府與社會的很大程度就是保障人的這些基本的權利。

我們來看經濟方面實行的自由主義亦同樣如此的。他們的立足點是尊重人的基本權利開始的。如洛克的財産權。他們將這些基本權利視爲前提,然後要求政府如何的圍繞與尊重這些基本的前提的權利而開展自己的經濟活動。斯密即認爲最好的經濟制度就是不干預個人的經濟活動,主張完全的放任自流。政府擔當一個守夜人的角色。

所以我們回頭看牟先生在《觀念的災害》中的一些說話,可以知道牟先生所說的自由主義關切的重點不是落在政治自由主義上面,也不是落在經濟的自由主義上面。其重點落在政治自由主義,經濟自由主義的基礎上面,落在政治自由主義,經濟自由主義的發端的源頭上面。其所說的寬容恰恰正是體現了自由主義的本質精神,也是洛克權利天賦說的一種別樣的表達。因爲這些權利是天賦,是每個人都應有而不可爲外力所剝奪的,所以我們應該寬容的對待自己的同伴。這也就是尊重人,把人看作一個獨立人格的人,尊重其所擁有的一些基本權利的,如生命,自由,財産,這些基本的權利是別人所不能侵犯的。牟先生提出了自由主義的一些內容包括尊重個性,尊重人格價值,寬容,理性。其核心就在“寬容”,尊重個性,就是說諒解每個人自己自由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權力,自主的選擇自己行爲的權力(當然這裏有法律的限制)。尊重人格的價值就是將一個人看作“人”,而不是動物,人本身就是一個目的而不是實現目的的工具與手段。,這裏當然也體現了寬容的精神。理性(這裏的理性究竟是康得所說實踐理性能力?擺脫不成熟感性狀態的自動自發的自我作主能力?還是自我約制的能力呢?我想後一種可能好一點)就是不要過分的因自己的偏好或者宗教的狂熱而傷害他人的權利,自我克制,這裏有一句話就是說“我雖然不同意別人的觀點,但誓死捍衛你發表觀點的權利”。所以說自由主義的本質核心正是對峙與中世紀的專制與宗教的壓迫而來,其肯定人之爲人的一些基本價值,這些價值不容侵犯。這些價值也正是人之爲人的尊嚴。這種寬容的精神的展開,於是滲透到了政治,經濟,社會的各個層面。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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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容和自由主義 -- 回應江東之義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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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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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天賦人權說和社會契約論

我同意你對洛克和盧梭政治哲學以及「(經濟面)古典自由主義」的詮釋。我也接受這三者(包括「社會契約論」)的部分主張或觀點。這可從拙作中看出。

我引述胡承渝先生的文字中有「天賦人權說」,但我並沒有在我的論述中「提到」它。我自己並不接受「『天』賦人權說」。我也不認為任何接受唯物主義或演化論的人,會接受這個觀點(1)。無論如何,我看不出來:

從「天賦人權說」、「社會契約論」、或這兩個觀點加起來,和「寬容」的概念有直接的理論或推理關係。例如:

1)     如果「人權」是「天賦」的,當有人侵犯我的「人權」時,我為什麼要「寬容」?

1)-1  我採取「寬容」的行為模式能保證別人也採取「寬容」的行為模式?

1)-2  我採取「寬容」的行為模式能保障別人不侵犯我的「人權」?

2).    霍布士從「社會契約論」出發,得到他「絕對君權」的政治哲學論述。 

根據我的了解,一般唯物主義者或/和馬克思主義者會認為:

「人權」或任何人造概念,如「自由」、「平等」、「正義」等等,都是人用力量「爭取」來的。

我雖不是正牌馬克思主義者,但我接受馬克思主義中這一部份的主張。因此,我雖然不反對「寬容」,我更希望人人對我「寬容」,但是我認為它不是一個具有普遍適用性的社會規範概念。例如,我自己就不那麼「寬容」某些行為。「普遍」在此相當於universal。

你不需要接受上述這個(關於「人權」的)「基本假設」。你可以簡單的說:

「我不同意。」

你也可以提出一個完整的論述來批駁:

「『人權』是人用力量『爭取』來的。」

這個命題。

我相信在相關留言中,我已充分而且完整的批駁了大秦武士網友的論點。也就是說,我論述了:

a.     康德那篇論文並不在討論「啟蒙運動」。

b.     康德那篇論文在鼓勵一般人取得「獨立思考」的能力;同時要求普魯士政府容許「思想自由」。

因此,康德那篇論文和一般人所用的「寬容」一詞以及「自由主義」的概念無關

從而,大秦武士網友以康德那篇論文做為牟先生大作的理論「基礎」,是因為他誤解了康德那篇論文的主旨,或他不了解「啟蒙」和「啟蒙運動」在英文或德文中的分別。

如果(我並不清楚)牟先生曾表示他對自由主義的詮釋基於康德那篇論文,則牟先生也誤解了康德那篇論文的主旨,或他也不了解這兩個詞彙在英文或德文中的分別。

2.     洛克的思想   

我在拙作中引用:

1)     一位美國政治學學者對洛克思想的詮釋:「一群人民有權利反抗一個不公義的政府。」

2)     「『獨立宣言』和『人權宣言』做為『革命大旗』」這兩個歷史事實,

其目的在以它們做為我: 

「『寬容』並不是,或一般人並不認為是,『自由主義』創立者洛克思想的重點。」

的論述「依據」。

如果你不同意我這個判斷,請針對它批駁。 

你也可以提出一個完整的論述來說明:

為什麼人們要引用以「寬容」概念為「基礎」、「發端的源頭」、或「本質」的主張來鼓吹「革命」或「戰爭」?

當然,如果你願意,你也可以論述:

a.     「主張『寬容』等同主張『革命』」;或

b.     「主張『寬容』等同主張『戰爭』」。

詮釋洛克和盧梭的政治哲學以及「(經濟面)古典自由主義」,和我的論點並不相關。因為:

A.    接受這三者的部分主張或觀點。

B.     我在拙作、本文上一節和本節已說明:從這三個學說不足以導出「『自由主義宣揚『寬容』的概念。」這個結論。(至少不能導出我和一般人所了解的「寬容」。)

C.     我在拙作中舉出實例來說明:很多接受或宣揚「自由主義」的人,採取實際,甚至暴力的行動來實現自己的理想或目的。如果你認為這就是「寬容」的內容,或你認為牟先生認為這就是「寬容」的內容,那我們沒有繼續討論的基礎。

3.     我對牟先生大作的分析和檢驗   

3.1   我批評牟先生大作的重點

我並不能像你/妳們一樣,從牟先生的上、下文看出他在談「自由主義」的「哲學」基礎。

其次,即使他在談「自由主義」的哲學基礎,如上所說,我不認為從「自由」、「天賦人權說」、或/和「社會契約論」任何之一,或三者加起來,能夠直接推出「寬容」的概念或主張。我也不認為從「寬容」能得到「自由主義」的主張。這是我批評牟先生大作的重點。

在我的文章中: 

a.     我沒有否定或反對「寬容」的概念;

b.     我沒有反對牟先生或任何人提倡「寬容」。

在我的文章中,我的重點是,而且只是,根據理論和歷史事實兩者指出

1)     牟先生沒有說清楚「自由主義」的內涵;

2)     他對「自由主義」的詮釋不是一般人所了解的「自由主義」內容(2)。

3)      牟先生以下關於「自由主義」的三句話不成立:

3)-a   「它是從社會上對那些拘禁,限制,不合理的既成勢力而逼出的一種寬容、開明的『態度』, …」;

3)-b   「它本身並無特定的內容,它不是一個思想系統。」;和

3)-c   「... 以在中國無發生此詞的社會背景之故。」

第三點是我的主要論點,請針對我認為牟先生這三句話不成立的論述回應。以下我略做解釋。如果你願意「討論」,請針對拙作和我以下的論點回應。

3.2   牟先生命題不成立的理由

1)     「『自由主義』態度說」(以上3)-a)

如我在拙作中所描述:

「自由主義」有特定的「思想」、「信仰」,它才能在四百年來社會發展的不同階段中,提供有效的「政策論述」基礎,(這些「政策」)也的確產生「力量」,解決了各時代人們面臨的問題。

這正反映著孫中山先生對「主義」這個概念的了解和定義。因此,「自由主義」不只是:

一種寬容、開明的『態度』。

2)     「『自由主義』並無特定內容說」(以上3)-b)

根據我上一小節(和拙作內容)的說明,我認為牟先生「『自由主義』並無特定內容說」這個命題不成立。因為:

「自由主義」是一個「思想系統」,它在各時代有其(針對當時社會議題)「特定的內容」,而且這個「思想系統」的基礎和「實踐」都不是「寬容」。(至少不是我和一般人所了解的「寬容」。)

如果你接受:

「它(「自由主義」)本身並無特定的內容,它不是一個思想系統。」這句話,

a.     請說明你的「基礎」、「發端的源頭」、或「本質」這些詞彙是什麼意思。

b.     請從牟先生這個說法來解釋:四百年來到今天「自由主義」為什麼能擁有「主流論述」或「宰制論述」的地位。你可以選擇從「歷史哲學」或一般常識的觀點來說明這個「歷史事實」。

3)     「中國無發生『自由主義』的社會背景說」(以上3)-c)

我不認為牟先生「... 以在中國無發生此詞的社會背景之故。」這個命題合於「中國社會」的歷史或現實(目前的台灣除外)。你可以代替或代表牟先生否定我以下兩個判斷,來直接批駁我這個評論:

a.     「中國社會」的「背景」曾包含或仍然包含:「干涉人的學術思想。有階級制度的不平等,有特權。有專制暴君的侵害與壓迫。到處是拘禁,是封閉。」

b.     蔣中正父子在「自由中國」時代所造成的「白色恐怖」,是當時有人主張「自由主義」的「社會背景」。

它們是我認為命題(c-3)不成立的依據。而且,由於我不認為你能否定我兩個「判斷」之中的任何一個,它們也是我認為命題(c-1)和(c-3)不相容的依據。換句話說:

如果我兩個「判斷」中有任何一個成立,則牟先生的兩個命題中頂多只有一個成立。也就是說:

如果我兩個「判斷」中有任何一個成立,則牟先生以上3)-a和3)-c兩個命題相互矛盾。

4.     「寬容」和「自由主義 -- 代結論

4.1   「人應該『寬容』。」或「(我們)應該宣揚『寬容』。」這兩個價值命題,和「『自由主義』宣揚『寬容』」或「『法西斯主義』宣揚『寬容』」這類事實命題,並沒有推理、理論、或實質上的關係。如上所述,「寬容」是一個和我所討論的議題,或我對牟先生的批評,完全不相關的概念。所以,我完全不能了解你或大秦武士網友為什麼花那麼大的力氣,跟我鼓吹和討論「寬容」。

4.2   如果牟先生要主張「寬容」,並不需要以「自由主義」為基礎。我認為孔子「和而不同」以及「周而不比」的觀點就可以做「寬容」的論述基礎。

4.3   從倫理學的觀點,我認為孟子引用曾子所轉述孔子的話:

「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

的立場比「寬容」更值得提倡。

附註:

1.     如果我們接受當前宇宙學的理論,宇宙約有137億年左右的時間。如果我們接受生物學的理論,人的「生命」是兩個性別不同的人性交的結果。你不需要接受這兩個理論。以下我只是說明我看法的基礎或原因:即使我們假設宇宙的生成和「天」有關,在以上兩個學說的理論下,這個「天」要處理137億年中的各種「因緣和合」,才有可能管到一個人(如你、我)的「生命」。從常識或數學觀點來看,「天」管到你、我「生命」的或然率如果不是0,也接近0。如果「天」和「生命」無關,它怎麼可能和「人權」有關?

2.     我不認為你在任何哲學詞典或社會科學詞典中,能夠找到和牟先生「自由主義」詮釋相近的說法。包括這些書中「自由主義」哲學基礎的說明。反之,你可以在這些工具書中找到和我對「自由主義」淺釋相近的說法。我想這應該是一個大家可以接受的「判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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