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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 總動員前進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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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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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0 總動員前進行政院】

※ 集合時間: 4/30 (一) 9:45

※ 集合地點:行政院門口

※ 行動時間: 4/30 (一) 10:00

還我國定假日工資 打工族拒當二等勞工

遵守既定公式調漲工資 35 %!

基本時薪應以月薪除以 168小時計算!

上週五,勞委會主委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儘管過程中各方代表缺乏共識,最後卻在勞委會主委粗暴裁示下,做出 了:一、基本工資僅調漲 7.5%~9.5 %,報行政院決定;二、基本時薪以基本月薪除以”182”小時決定,僅以240小時扣除週休二日休息時數。

表面上看起來,這是一個對勞工利多的消息,然而,經過仔細分析,我們發現,這樣的調整不但違反「既定公式」,根本未能實質改善勞工處境,且仍「歧視」了時薪工作者使其無法享有法定之國定假日、年假等權利。我們對此剝奪勞工權益、歧視時薪工作者的決議完全無法接受!基於「基本工資審議辦法」規範,勞委會與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僅是「建議單位」,行政院才是實際的決策單位,是故,我們將在下週一( 4/30 )的上午 10:00 ,前往行政院門口向行政院陳情抗議,要求行政院長蘇貞昌:一、修正決議,依據客觀的「基本工資調整公式」調高基本工資調幅 35% (基本月薪 21000 元、基本時薪 125 元);二、將國定假日、年假等法定權利還給時薪工作者(基本時薪為基本月薪除以 168 小時),還勞工一個公道!

我們不接受勞委會此種喊價式、欺騙勞工式的改革!我們提出來的訴求,僅是按照勞動法令與既定官方政策的最基本要求!我們呼籲勞工朋友、青年學生一同站出來,爭回我們的基本權利!

    聯絡人:九五聯盟 執行秘書 陳書涵(0982-60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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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資調漲的分析及評論 --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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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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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具體來看,勞委會的決議包括了三大問題:

一、 考量十年物價上漲率,基本工資根本沒調!

今日勞委會做出基本工資調漲 7.5%~9.5% 的決議,實際上,倘若考量自 1997 年開始基本工資即未調整,十年間物價(根據主計處公佈之消費者物價指數)卻攀升了至少 8% ,實際的基本消費需求漲幅更是在此之上,勞委會做出的調整決策,根本就等於沒調!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一再指出,勞委會與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應依據過去官方設定之「基本工資調整公式」,根據此客觀的計算方式,先將十年間未調整的幅度補足。依此公式,考量十年來調漲之物價與生產力漲幅,基本工資應調漲至少 35%( 約一年漲幅 3.5%) ,將基本月薪修正為 21000 元,基本時薪修正為 125 元。捨此客觀公式而就政治喊價,實際上是剝削了台灣經濟發展勞工應分享的成果!

參 考: 我國基本工資調整完整公式

該年基本工資調漲比率

= 去年基本工資X( 1 +該年物價指數調幅+(製造業勞動生產力變動率 / 2 ))            

資料來源:行政院勞委會


二、違法剝奪時薪工作者「國定假日」、「年假」 … 等勞基法 39 條之權益!

勞委會今日並做出決議,時薪工作者之工資以月薪除以 182 小時計算之。故倘若月薪為 15840 元時,時薪則為 87 元。然而,這樣除以 ”182” 小時的計算方式,實際上僅是將勞工的工作時數依法定工時雙週八十四小時計算,但尚未扣除勞基法 39 條規範所有勞工皆應享有之「國定假日」、「年假」、「特別假」 … 之部分。倘若將此考量入內,基本時薪之計算方式應是將月薪除以 ”168” 小時計算。在月薪仍為 15840 元時,時薪即有 95 元。倘若基本月薪調漲,時薪也應依同比例調漲。勞委會今日之決議根本是「歧視」時薪工作者,剝奪打工族應有的「國定假日」、「年假」、「特別假」。

參考 :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九條

例假、休假、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

三、 勞委會主委李應元粗暴裁示,架空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

今日之決議根據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向會議代表查證瞭解,實際上在最後並未進行任何表決,而是由勞委會主委李應元粗暴裁示,強硬決定僅調漲 7.5%~9.5% ,完全將包含專業代表、勞工代表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架空!是最差的反民主示範!剝奪勞工的基本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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