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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各種主義觀 -- YUKI就是SHIRLY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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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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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載MSN社群 >> MSN聊天室 >> ~ 天上人間~ >>我的各種主義觀

請參考本市腦蟲網友後現代保守主義的簡述一文:02/22//2006;及該欄下胡卜凱我的各種主義觀》一文。

YUKI就是SHIRLY啦        02/17/2007

第一:我很久沒出現了,也就是所謂的潛水,所以打算偶爾提供一下個人看法。

第二:既然胡先生都已經擺明了姿態,經由他的拋磚引玉,我也打算發表一下。

從我的社群和網站裡大致可以歸納出我的轉貼文及自創文都帶有濃厚的左派傾向,但是近年來的很多政治及經濟事件使我產生了些許的轉向。我想胡先生有一點沒有表明的,或是沒有注意到這個意識形態的明顯作用這個東西叫做民族主義。其實胡先生在情感認同(因為我實在不知道民族認同該歸類為哪一點)上,是(中華文化的)民族主義的,而這是我和胡先生最大的差別。

接下來我開始敘述我的傾向和為何採取這種觀點。

經濟政策上(現階段):揉合式的自由主義,但具有社會主義傾向,這起因於全球化的發展時所看到的,國家的政治權力無法跨越國界而約束資本的暴力運作。我會支持自由主義是因為,相信更大幅度的資本流動可以在全世界的範圍裡改變舊權力的運作方式,將所有的市場都合成一個。沒有貿易戰爭的前線或後緣,所有的人都無法用民族和國界來區分何者擁有掌控權,或是說,像Friedman的譬喻;把世界搞平。但是在這個自由主義之後,我們可以發現權力被集中到全世界範圍裡的兩種人手上,分別是資本家和知識工作者。所以我們必須在消除了國界的市場上建立全球性的公會(以抗衡資本家)和第二個一個新的有社會主義性質的教育系統以保障知識不被壟斷。

社會政策上:社會主義,但偏向於福利國家,大致上是和胡先生相同的,差距只是程度上的差距。

政治政策上:這是我與胡先生最大的不同,我支持一種有組織體系的無政府主義,目前我們可以看到國家正逐漸的被迫放棄非常多的政治權力,而這個真空很快的被資本家(藉由官商勾結或立法或自己進入政經體系的手段)所填滿,我們幾乎無法在自由放任的條件下期待國家這個機構奪回這些權力,因為過多的權力被下放到國界之外,我們難以從企業的境外獲利抽稅,卻只能任由他離開土地,這時對抗它的方法就是直接訴諸人民,或另一種只是延緩問題的方法,期待超國界政府的出現。很不幸的,在這個連聯合國都被架空的世界裡,我們自己抵制企業反而比較快,因此有一種東西必須被組成,一種針對企業的超越國界的壓力團體。而這個概念其實是無政府的。

倫理學上:我不知道說經驗主義或實證主義適不適當,因為我相信道德還是有一個最起碼的底限,那個底限正是「不能對對方做出對方所不願意的事」以及第二點爭議很大的「不能以任何理由結束生命」,所以我其實不認為嫖妓和吸毒應該被視為違法,吸毒僅僅最多只可以被視為是一種有病態傾向的行為,而非罪行。而嫖妓只要對象不是被逼良為娼的人,也只能算是兩情相悅的交易。

哲學上:唯物主義和邏輯實證主義。

認同上:我完全反對民族主義,在這個主權國家已經日趨完善的時代裡,民族主義的發揮空間其實只剩下一些很非理性的情緒化發揮了。我想,像金素梅到靖國神社抗議的事的確有很充足的合法性,但我們如果排日或是指稱日本該為某些某些的罪行負責時,其實很容易就忘記應該切割出當時的施暴者跟現在的日本人是不同的,並且統治者也不能代表整個日本人的族群。民族主義在這個時代是個包袱,最主要的原因是他是所有手段中最容易被扭曲和操弄的。我們應該做的其實是盡早體認到每一個人都是一個個人的事實。

7  不知道哲學在這個討論上應該被擴大到哪個層次,但我想對於宗教的態度也該被提及,我是個無法在使用理性時同時相信任何的宗教概念的人,所以算是個積極的無神論者(非不可知論者)。

要告訴胡先生的是,相隔一年多沒聊,我現在從抹滅人性的監獄(我們偉大的軍隊)裡出來了,找時間要出去喝個咖啡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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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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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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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技術層面的建議

a.     我建議你使用分段論述,並用數字子標題標示。這樣會讓對話簡化一些,大家都用「複述式」的方式,兩、三次之後就很難搞清楚彼此到底在談什麼。子標題則能幫助讀者了解一段話的主旨。

b.     請就你的觀點或立場提出一個或一些理由。否則我很難簡單扼要的針對你的論點來回應。

c.     論文或讀書報告寫作的原則:

c-1   一句話只表達一個意思。

c-2   一段話只討論一個主旨。

c-3   一篇文章只討論一個議題,或三個以下的相關議題。

2.      回應

我將你的評論依順序以數字標示,並引述一句關鍵話或或一個關鍵詞。然後就我能看懂的部分簡單回應於下。

1)     怎麼會把這兩者分開?

a.     如果你的「兩者」指「幼年時」和「成年後」,答案是:因為「兩者」顯然不同,也不會相同。

b.     如果你的「兩者」指「社會建構」和「社會存在」,答案是:因為「兩者」只有「相關」關係,並沒有「蘊含」關係。或者說「社會存在」是一般性和少數變數的狀態;「社會建構」是個別性和n個變數的過程。

2)     立場的轉變不是這麼簡單的問題。

a.     我指出(我認為)影響「立場轉變」的兩個因素。它們並不是「簡單」的過程或狀態。

b.     如果你認為有其他(可能)影響「立場轉變」的因素,請提出來。

c.      我「沒有興趣」的議題或現象很多,我「沒有興趣」並不一定表示此議題或現象或我認為此議題或現象「簡單」。

d.     人的行為受其意識和其「社會存在」的影響。至於我對「意識」的了解,請參考拙作《唯物人文觀》(本欄第3頁,2006/02/04)。

e.     請問市長是否曉得,這位老先生為何既是首先引進自由主義的人,後來卻又『轉向』保守主義的過程嗎?」這是你的文字(雙引號是我加上的)。所以,說嚴復先生「轉向」是你的判斷或認知。我對嚴復先生不熟悉,根本不會去觸及他的「立場」問題,更不會去觸及他「立場轉變」的問題。

3)     人類最大的毛病之一是我們用語言溝通。

a.     在語言之外我不知道人類有什麼其他工具或方式能「溝通」(1)。

b.     如果a成立,則當兩個人需要「溝通」時,即使「語言」不是一個「適當」或「有效」的(溝通)工具,他/她們也只能摸著石頭過河。

c.     如果兩個人不需要「溝通」,則「語言」是不是一個「適當」或「有效」的(溝通)工具,對他/她們來說,並沒有意義。

d.     我曾根據a說過,如果我們接受人類在「文化」或「知識」上有一定的成就,則我們就不能不承認「語言(和/或文字)」有一定程度的「溝通」功能或成果。

e.     如果「語言」不是一個「適當」或「有效」的(溝通)工具,則不把自己的意思說清楚,並不能增加它(做為溝通工具)的「適當性」或「有效性」。

f.      所以,造成「語言」做為溝通工具「不很適當」或「效能不高」的因素,也許不在「語言」本身,而在使用「語言」的人。或許有些人不善於使用「語言」;或許有些人喜歡故弄玄虛

4)     ... 而是什麼超越我們的願望與行動與我們一同發生。

a.     我不懂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如果你能提供出處,我可以進一步去了解。我手頭只有兩本他的書:Hegel's Dialectic: Five Hermeneutical StudiesTruth And Method

b.     我看不懂以下三段話,或看不出你要表達什麼主旨

5)     驚弓之鳥

a.     我不懂這段話是什麼意思。如我上一個留言所說:「但你沒有說明(或我看不出)你的『保守主義』指什麼而言,我也看不出你要『保守』什麼。所以,我無法評論。」許別人不是「驚弓之鳥」,只是和我一樣無法評論

b.     或者如我上一個留言所說,一般人也許只是不願意承認自己在吃香喝辣」;或許有些人既要「吃香喝辣」的裏子,又要「社會公義」的面子

6)     證明文化斷層和文化無意識。

a.     我不懂什麼是「文化斷層」或「文化無意識」,也看不懂這整段話的意思。

b.     我不知道你「始終把佛教當成外來者」這句話要表達什麼主旨;或這段話和它上、下兩段話有什麼關係

c.     我不知道「天干地支」和天文學有什麼關係

d.     我不知道這整節論述和我們所討論的議題有什麼關係

7)     政治動作       

a.     我看不出這整節論述要表達什麼主旨

b.     我不知道這整節論述和我們所討論的議題有什麼關係

附註

1.  人的毛病很多  你可以認為人最大的毛病之一是(人)需要溝通  但用語言溝通不能說是人最大的毛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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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嚴復和保守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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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嚴復

我對嚴復不熟悉,也沒有看過他著作。我只知道他「信、達、雅」的翻譯標準,和將穆勒的《論自由》譯為《群己權界論》。在我看來,就穆勒的大作而言,以「群己權界」翻譯「自由」的確符合「信、達、雅」的原則。

我對這個或那個人的立場和立場的轉變並沒有興趣。基本上我認為:

a.    一個人年輕時的立場來自幼年時的社會建構過程(以教育和教養為主)。
b.    一個人成年後的立場一方面來自後續社會建構(以個人經驗見聞為主);一方面來自其社會存在,或者說混飯吃的方式和難易度。

因此,我認為一個人立場的轉變是正常或自然的現象,所謂的「翻臉比翻書還快」;也就沒有什麼需要特別去了解的理由或必要。

2.   保守主義

我只看過你的《後現代保守主義的簡述》。我也簡單的回應過。但你沒有說明(或我看不出)你的「保守主義」指什麼而言,我也看不出你要「保守」什麼。所以,我無法評論。就我所知,「保守主義」通常指「保守現狀」。如果你不屬於吃香喝辣的集團,別人的確很難理解你為什麼鼓吹「保守主義」。

我建議你把話說清楚。例如:

1)  你「保守主義」的內容。
2)  你支持(或反對)「保守主義」的理由。

任何人如果只表明他/她的這個或那個立場,對我來說,並不具意義。 

3.   概念的討論

我對此議題的觀點已說過很多次。在本欄的幾篇拙作中,尤其在《淺論「-- 主義」》的第一段,和《文化和民族主義 -- 敬覆 YUKI就是SHIRLY啦網友》中以下這段話已說得很清楚:

「我認為「中華文化」或「西方文化」就像「國家」和「民族」一樣,事實上並沒有一個具體的「所指」。也就不是一個嚴謹或有意義的用法。任何對這類抽象或集合名詞加以「定性」或「定位」的論述,都需要將範圍縮小到可以具體描述的層次。否則,不是有意矇混(騙人)的意識型態用法,就是頭腦不清楚的次意識型態用法。」

我一向認為「話不投機半句多」。我做我的事,我不會替自己的行為解釋,辯護,或道歉。如果我觸犯法律,我會接受制裁,不會揚言要選總統。

我對我所討論的公共議題,一定會表明立場;通常也至少會做原則性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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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 自由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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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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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言

「自由主義」是思想史,也是政治學和政治哲學上的術語。由於歷史悠久,近四百年來其內涵自然有所演變和擴充。也就是說,「自由主義」的「所指」不只一個。以下就我所了解的四種「自由主義」,做一個簡單的介紹,以後再談內容。

本文由【保釣論壇】中的討論通信和(胡卜凱2002:第2節)兩文改寫。胡承渝先生的話原為一篇短信,由於內容簡明扼要、提綱挈領,所以我把它分成三處引述。對此議題有興趣的網友可進一步參考(Eccleshall 2003, Rawls 1996, Popper 1973, Hayek 1971)。此外
可參考批判性介紹「自由主義」的書(Gray, J. 2000, 1966)



1. 古典自由主義

1.1 政治面古典自由主義

承渝兄說:

「『古典自由主義』(classical liberalism)從洛克的「天賦人權說」和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出發,主要是政治上的觀念。」

它也是政治學學者建立「憲政制度」的理論時,所使用概念、原則、或信念的來源。做為「古典自由主義」的代表,洛克最常被引用的一句話是:

「一群人民有權利反抗不公義的政府。」(1)

我認為這句話所包含的概念,和「時日曷喪,予與汝偕亡!」;以及孟子的「聞誅一夫紂,未聞弒君也」,都是「造反有理!」這句口號中「理」(正當性)的基礎。事實上,《獨立宣言》和《人權宣言》都根據,也都在闡釋洛克這句話。用海珊的話來說,「古典自由主義」的論述,是十八世紀以來所有革命宣言的老媽。

十九世紀彌爾是當時「自由主義」思想的集大成者(Mill 1974)。嚴復將彌爾的《論自由》譯為《群己權界論》。「自由主義」的思想自此也進入倫理學和社會論述的領域。

1.2 經濟面古典自由主義

承渝兄說:

「資本主義發達後,Copden等人,把「(古典)自由主義」的觀念用到經濟上,主張自由貿易,反對政府立法規範工商業。」

我孤陋寡聞,沒有聽過Copden的大名,我只知道亞當。斯密、李嘉鐸等是「經濟面(古典)自由主義」的先驅。他們的主張及衍生出來的政策,當時和「重商主義」相抗衡(2)。

2. 新自由主義

承渝兄說:

「在二十世紀後半的美國,民主黨較注重政治上的自由主義,共和黨則注重經濟上的自由主義。」

2.1 政治面新自由主義

1930年代「大恐慌」以後,美國政治界「自由派」主張政府介入各種社會問題和經濟議題。以政府權力來解決週期性的經濟衰退問題,和以政府的權力來促進社會公平以維護社會穩定運作。例如:羅斯福總統的「新政」(New Deal);詹森總統的「大社會」(Great Society)。實際政策如:以重新分配財富來達到社會平等(社會福利制度)、弱勢團體在職場的保障、以公車運送學生來達到學校的種族整合等(民權法案)。

美國政治界「自由派」的思想或主張,通稱為「新自由主義」(new liberalism)。

美國1950 – 70年代,政治界「自由派」有民主黨內的甘迺迪兄弟、韓福瑞、麥高文、(加州州長)布郎、孟代爾等;共和黨內的福特、洛克菲勒、(紐約市市長)林賽等(稱為「中道派」)。「自由派」在實踐面的代表人物之一是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華倫。美國民權得以制度化(包括女權及其他弱勢團體權益),至今屹立不搖的主要因素,第一是國會中的相關立法,第二則依賴華倫法庭的判決及其所樹立的傳統。如確立保障人權的的法律及判例,和駁回妨害人權的法律及案例。

「自由派」理論面代表人物則有在哈佛大學執教,《正義論》一書作者羅爾斯(Rawls 1971)。同時代的其他「新自由主義」人物,有的擔任文官或國會助理(二軍),她/他們是許多保護弱勢團體法案和社會福利法案,得以在議會或國會完成立法程序的推手。羅爾斯《正義論》的影響,及靠闡釋《正義論》而儕身學術界的門人弟子,當然是支撐同時代「新自由主義」風潮的主力之一。

以上所述「新自由主義」的這些立場和所導致的政策,和「(經濟面)古典自由主義」的原則背道而馳,也被「公民自由權主義」(Libertarianism)者所反對。後者強調人民自主、自治、和自律的權利及權力;主張政府儘量少管事(Boaz 1997)。近於老子的「無為而治」。

2.2 經濟面新自由主義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由於共產國家的建立,導致馬克思主義盛行一時,加上各國紛紛建立社會福利制度,使得經濟面的「古典自由主義」不再流行。1980年以後,雷根和柴契爾夫人分別在美、英長期執政,加上蘇聯解體,美國成為全球霸主,海耶克所鼓吹的「(經濟面)新自由主義」(neoliberalism)於是大行其道(3)。

「(經濟面)新自由主義」的主張和「(經濟面)古典自由主義」近似。70年代以後,美國政治界的新右派或稱保守派、保守主義的經濟政策,和「(經濟面)古典自由主義」相近。所以在美國媒體或網路上,新右派或保守主義者的主張,常被冠以「(經濟面)新自由主義」。新右派和「(經濟面)新自由主義」的相異處,在貿易議題。前者往往也同時是「孤立主義」者,或極端反(中)共者,因而有時選擇性的主張保護政策。

但是在英文中,除了在教科書上外,媒體對classical liberalism、new liberalism、和neoliberalism並不做嚴格的區分,更不會去區分政治面和經濟面。大部分的時間,只統稱liberalism(4)。中文翻譯的時候,也就以一律以「自由主義」來表達。一般人也就以為只有一種「自由主義」。

3. 結論

「自由主義」者多半屬於小資產階級(5)。他們一向利用勞工階級做政治運作或鬥爭的盟友或工具。在取得相當的政治實利,能和皇室或大資產階級討價還價後,就出賣勞工階級。這類過程,在法國歷史中一再上演(6)。

台灣的「自由主義」者,多半是空想的知識份子,除了追求或堅持「民主」政治的原則或信念之外,對自由、平等、或正義等概念,沒什麼理論基礎。在實務上,大概也和他們的美國同道一般,「連怎麼樣把腳踏車放得四平八穩都不會」(7)。至於台灣當下「自由主義」者的行徑,只要看看「清流」的嘴臉或吃相(8),就可略知一、二。民進黨中社運界人士執政後,在勞工政策的轉向,也可作如是觀。

今天是「相對主義」或「價值多元論」的時代,任何人可以批判或捍衛任何學說。我無意涉及。但一個人需要把所批判或捍衛的通行概念弄清楚,或把所批判或捍衛的一群人的主張或政策弄清楚,才能進行有意義或合理性的論述。

用「XX主義」做標籤來黨同伐異或罵人潑糞(胡卜凱2006),只能說是道德上的「虛無主義」或「下三濫主義」(政壇長青樹宋三 2006)。

附註:

1. ” A body of people has a right to resist unjust government.”
2. 「重商主義」認為國家的富庶以其所擁有的黃金、白銀來計算。所以主張自給自足的經濟政策;在國際貿易上主張「只賣出,不買進」(關稅保護)。重商主義:
3. 海耶克的「新自由主義」思想包括政治和經濟兩方面,關於海耶克的簡介可參考(Muller 2003:第13章)。(經濟面)新自由主義:neoliberalism
4. 英文字(或詞)跟中文字/詞最大的不同,在英文字一字多義。其「所指」、「用法」、或「意義」和上、下文及語境有非常大的相關性(胡卜凱2002b:1.2節)。在翻譯過程中,這會造成相當大的困擾。如果翻譯者的知識有限,讀者會被誤導,甚至得到錯誤的資訊。這是只靠字典或網路百科來討論問題時,一個重大的障礙。
5. 小資產階級(petit bourgeois)。此詞的意思不是指小規模、小格局、或小資本額的資本家(bourgeois),它主要指附庸於資本家來混飯吃的各種階層(市民階層)。尤其指文革時紅衛兵所說的「走資派的走狗」,或我常批判的「幫閒文人」和「圍事」。
6. 最有名的兩次:1848的二月革命(Kranzberg 1959:1 – 23 頁,Duveau 1967), 1871的巴黎公社(中共中央馬、恩、列、斯著作編譯局,1971)
7. 美國隔離主義者華勒士(G. Wallace)的名言:”They (the liberals) can’t park a bicycle straight.”(大意如此。)
8. 例如:殷錢坑或殷黑洞。高鐵不知道還要吃掉我們納稅人多少個億,她還跩得跟個二、五、八萬一樣,動不動要開記者會。真的是什麼的什麼嘛!?我本來以為:「什麼都要,就是不要臉。什麼都吃,就是不吃虧。」是形容街頭的混混。現在看來,形容當前的「清流」,好像更活神活現,入骨三分。這是因為「現代」的道德情境,還是因為「後現代」的語言情境?。

參考書目及文章:

* Boaz, D. 1997, Libertarianism, A Primer, The Free Press, New York
* Duveau, G. 1967, Tr., Carter, A., 1848: The Making of a Revolution, Random House, New York
* Eccleshall, R. 2003, Liberalism, in Political Ideology: An Introduction, Routledge, NYC
* Gray, J. 1966, Post-Liberalism: A Study on Political Thought, Routledge, NYC
* Gray, J. 2000, Two Faces of Liberalism, Polity Press, Cambridge, UK
* Hayek, F. A. 1971, The Road To Serfdom, Routledge, London
* Kranzberg, M. ed., 1959, 1848: A Turning Point? D. C. Heath and Company, Boston。
* Mill, J. S. 1974, On Liberty, Penguin Books, NYC
* Muller, J. Z. 2003, The Mind and The Market: Capitalism In Western Thought, Anchor Books, NYC
* Popper, K. R. 1973, The Open Society and Its Enemies, 雙葉書店,台北
* Rawls, J. 1971, A Theory of Justic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 Rawls, J. 1996, Political Liberalism,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NYC
* 中共中央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著作編譯局編,1971,《論巴黎公社》,人民出版社,北京。
* 政壇長青樹宋三 2006,《李敖算的上自由主義分子嗎?》,http://forums1.chinatimes.com/dailytalk/Forum.asp?ArticleID=773522&History=0&Page=1
* 胡卜凱2002a,《縱欲與虛無之上:現代情境裡的政治倫理》讀後 - 政治篇》http://www.fokas.com.tw/news/newslist.php?id=74
* 胡卜凱2002b,《評《哲學辭典》的中譯本 – 兼論意思和翻譯》http://www.fokas.com.tw/news/newslist.php?id=75
* 胡卜凱2006,《李敖算的上自由主義分子嗎?》,【留言83,63,19】,http://forums1.chinatimes.com/dailytalk/Forum.asp?ArticleID=773522&History=0&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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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談 個人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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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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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前言

最近【新聞對談】 (《中時電子報》)上也有幾次討論( 泥土 2006:相關留言 )。或許當中國「和平崛起」,民族主義情緒高漲或亢奮的時候,現在有再度分析和探討「個人主義」這個概念的需要。以下我先介紹 Popper的詮釋(1),再分別介紹Mill、 Berlin、和Riesman的觀點,最後提出我的詮釋。

1. Popper

1.1 個人主義和自我主義

本節和 1.2節內容節譯Popper 的幾段文字 ( Popper 1973 :第 1冊,第6章,99 - 102頁),註釋是我加的 :

「個人主義」以及「集體主義」之間的問題,和「平等」以及「不平等」之間的問題有密切的關係。在我們深入討論這個議題以前,必須先釐清幾個名詞或術語。

根據牛津字典,「個人主義」有兩個意思:

a) 相對反於「集體主義」;

b) 相對反於「利他主義」。

(英文中)沒有其他的字表達意義a),但(英文中)另有幾個同義字表達意義b),例如:「自我主義」和「自私」。因此,在下文中,我將只用「個人主義」來表達相對反於「集體主義」的意義a)(2)。也許一個簡單的表列方式可以讓大家更清楚的看出來:

(a) 「個人主義」是 (a ’ ) 「集體主義」的相反詞;

(b) 「自我主義」是 (b ’ ) 「利他主義」的相反詞。

這四個名詞分別指示規範行為準則的某種態度、要求、決定、或建議。我簡單的做個說明: 「集體主義」並不等於「利他主義」,也不一定是「自我主義」的相反詞。同樣的,「個人主義者」反對「集體主義」,但她 /他也可以同時是個「利他主義者」。也就是說,「個人主義者」可能為了幫助其他的個人而做某些犧牲。因此,我認為這四 個名詞中的任何一個,都可以和另一對名詞組合 (3)。

「個人主義」是一般人「公義」觀念的成分之一。「公義」並非 柏拉圖所宣稱的:「國家的健全及和諧」,它是如亞理斯多德所強調的:一種對待一個 人 的方式。亞理斯多德說:「 公義和人息息相關 」 (4)。派瑞可說:「如果我們的鄰居決定自行其是,我不認為我們有理由過問。」他同時又說:

「我們的先人教導我們,不可忘記我們有責任保護受傷害的人。」

派瑞可這種將 「個人主義」和「利他主義」結合在一起的觀念,是我們西方文明的基礎,也是基督教的基本教誨。 (新約說:「愛你的鄰人!」它可沒說「愛你的部落!」)這個觀念也是所有源自西方文明的倫理觀所教誨我們的,它也同時鼓舞著西方文明的倫理觀。例如,康德的基本實踐原則是:

「我們一定要確認個人是目的,絕對不可以把他人當做你自己目的的手段。」

1.2 方法論的個人主義

「方法論個人主義」強調集體名詞 (如國家或社會團體)的行為或行動,必須從個人的行為或行動來分析或了解( Popper 1973 : 第二冊,第 14章,91頁)。

1.3 評論

1) Popper的論述

我介紹 Popper的論述主要在他把「個人主義」和「自我主義」的差別說得很清楚。至於「個人主義」和「平等」及「公義」的關係,Popper是放在對 柏拉圖思想批判 (攻擊?)的整體論述中來進行,我沒有時間全部譯出。因此,從以上的摘譯中看不出來。

2) 「個人主義」做為「基本假設」或「理論基礎」

a. 「個人主義」在倫理學上主張的是「尊重『個人』的價值」,也就是 1.1節中所引述康德的「道德原則」;或孔子說的:「已所不欲,勿施於人」(5)。

b. 在政治學和社會學中,「個人主義」主張的是「在『個人』和『群體』或『社會』間做取捨時的判準可以是『個人』。」也就是我說的:

「做為判斷的基礎,個人和社會之間,個人佔著優先順位。」 ( 胡卜凱 2002:第4節 )。

c. 我在此要強調,一切「基本假設」或「理論基礎」,只是「論述」的基準線。它們並不是「判斷」時唯一考量的因素。 (我認為) 「判斷」或「選擇」時,一個人要根據「目的」、「情境」、和「後果」,以及參考過去的經驗,全盤考量後,再做「決定」。

3) 方法論個人主義

Popper對「方法論個人主義」的詮釋,和我對「個人主義」的第二個詮釋相近:

「只有個別的生物才有意識,只有個人才能從事有意識的活動。」 ( 胡卜凱 2002:第4節)

不過 Popper從心理學方法論切入,我則從「行為者」(社會科學)和「意識」(大腦神經學)的觀點切入。

附註:

1. Karl R. Popper是20世紀最有名的科學哲學家。他的「反證論」(或譯「證偽論」)是當代科學哲學和科學方法論的主流論述。本文所介紹他的觀點,摘譯自《開放社會及其敵人》一書第6章。該書第一冊(1 - 10章)的大部分內容在批判(攻擊?)柏拉圖思想。我不懂柏拉圖哲學,所以沒有資格或能力評論( 胡卜凱 2006:註28 )。我只翻譯他這本書中闡釋 「個人主義」的文字。

2. 「個人主義」: individualism;「集體主義」:collectivism;「利他主義」:altruism「自我主義」:egoism  (我曾譯此詞為「個人中心主義」) ;「自私」:selfishness

3. 例如: 「個人主義者」可以同時是「自我主義者」或「利他主義者」;「集體主義者」亦同。「自我主義者」可以同時是「個人主義者」或「集體主義者」;「利他主義者」亦同。

4. 這句話的出處請見原書第六章註 30。

5. 這句話當然不蘊涵「已所欲,施於人。」

參考書目及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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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個人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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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主張的「個人主義」有兩個含義:

a.           做為判斷的基礎,個人和社會之間,個人佔著優先順位。

b.          只有個別的生物才有意識,只有個人才能從事有意識的活動。

我接受相對主義的觀點,當然不會是個絕對個人主義者。實際上,沒有社會(一個人的父母和他們存活的環境),個人不可能出現。反之,沒有個人,社會也不可能存在。(想一想消失的文明社會或西部小說中的死鎮)。因此,個人或社會誰先誰後的說法,都沒有「絕對」的理論基礎。「個人先於社會」是我的選擇。我的理由是:

只有當「個人先於社會」,個人才有以暴制暴的「權利」或「正當性」(2)。

第二個說法,不在一般關於個人主義的論述中。我要說的是:許多研究社會科學或人文科學的學者,常常因為有意無意的使用「擬人化」的論述方式,把思考方向或思考結果搞得不合邏輯(3)。(也許這樣大眾才比較容易上當)。我在這裏提供各位20字真言:

「意識無意識,國家無需要,社會無公義,制度不打壓」。

只有「個人」才有意識,才有需要,才會假公義之名,滿足私利,才會設計制度來打壓其他的「個人」(也就是你和我)。下次你再聽到有人說:

「國家需要如何如何」時,

你可以將它翻譯成:「我(說話者)需要如何如何」。

如果你也剛好「需要」如此這般,那你們正好相見歡。如果你並不「需要」如此這般,你大可不必因為他/她拿「國家」當「我」的代名詞,就幫著她/他數鈔票。同樣的,有些人喜歡說:

「制度就是如此」。

如果你覺得這個「制度」在打壓或剝削你,你要了解,打壓或剝削你的不是這個「制度」,是設計這個制度的「人」或「一群人」。除非此「人」是白痴,我敢打賭,99%的情況下,他們做這樣設計,一定有私人的目的。(例如打壓或剝削你、我)。

他們這樣做,並沒有,也不需要任何「權利」或「正當性」,只要他們掌握權力就可以了。你大可不必因為他們拿「國家」(社會、憲政、法律等亦同)當冠詞或當「我」的代名詞,就幫著他們數鈔票。你可以選擇在這個「制度」外生活,你也可以選擇顛覆、打破、或重新設計它(4)。

本文摘錄自《發刊詞 – 我的論述架構》 -- 第3節           

http://www.fokas.com.tw/news/newslist.php?id=77,04/04/2002

 (文字和編排略有修改。附註請參考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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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論「-- 主義」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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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後記 -- 社會主義的困難

我以自己多年來的觀察及思考,簡單的從四個角度來討論社會主義何以到現在沒有一個成功的案例(胡卜凱,2002 - b,第1.2.1節)來做本文的結論。

5.1    社會主義的基本假設

如果接受以上的「社會主義」定義,社會主義的基本假設,或可

行性的先決條件如下:

a.           「平等」是一個值得追求和可能達到的目標。

b.          「所能」和「所需」是可量化、可取得共識、和可限制(在一定範圍)的概念。

c.            人有能力做有「效率」及「效能」(2)和「公平」的計劃、分配、及管制行為。

近代的社會主義運動大概有150 到200年的歷史。也許因為我比較孤陋寡聞,我還沒有看到支持或佐證這三個基本假設成立的廣泛實例。

5.2    社會主義的運作條件

如果要所有的社會成員做到「各盡所能,各取所需」,和政府官員做到公平的分配及管制,則:

a.           該社會的人需要具有大公無私、沒有個別欲望的「人性」。

b.          政府官員具有充分的知識、遠見、和判斷力,才能有效率及有效能的計劃、分配、及管制經濟活動。

和上述的基本假設一樣,我還沒有看到支持或佐證這些運作條件成立的廣泛實例。

5.3   人的性質

我不認為人有一定的、與生俱來的「人性」(胡卜凱,2002 - d),用自然科學或工程的語言來表示:

「人性」是基因、文化、環境、經驗、和情境等5個變數的函數。或:

H = f(G、C、Ev、Ex、S)

H:  人性

f():  函數

G:  基因(包括大腦神經結構和各種賀爾蒙的濃度及分泌機制)

C:   文化

Ev: 環境

Ex: 經驗,包括個人經驗(教養、教育、經歷)和他人經驗(教育、傳統、歷史、師 友、書刊、電影/大眾傳播/DVD等)

S:   當下情境

同樣的,人的「能力」和「需求」,是「人性」的函數,就也是以上這5個變數的函數。

到目前為止,一個政府或機構的成員能完全掌控整個世界(3)和以上5個變數的機率等於零。例如目前還沒有控制/修改所有基因的理論和技術。因此,要塑造大公無私、沒有個別欲望的「人性」,是機率幾等於零的社會工程或希望工程。

就目前的實例和理論而言,人與人之間的「能力」有相當大的差別;一個人的「能力」也有相當大的可發展範圍。我認為在讓個人發展他/她的潛能,和達到社會成員的「平等」之間,社會制度的設計,應以發展個人潛能為第一優先,給予社會成員達到「平等」的機會為第二優先。

5.4    混沌理論

混沌理論的說法是:一個人要能完全設定一個動態系統的起始狀態,和完全了解影響此系統演變的所有因素,他/她才能預測此系統長期演變的狀況。如果接受此理論的說法,除非假設一個全知、全能、全在的人(上帝?)或機構(政府?),否則,準確預測社會和它的經濟活動這兩個「動態系統」長期演變的機率等於零,也就是說:

有效率及有效能的計劃和管制這些活動的機率幾等於零。

5.5    結論

a.       5.1和5.2兩節說明:在實例中,我沒有看到支持或佐證社會主義的基本假設和運作條件成立的廣泛實例。

b.      5.3和5.4兩節說明:在理論上,它們實現的機率幾等於零。

一個人並不需要同意我給社會主義下的定義、我對「人性」的觀點、我認為社會主義如果要成功的運作條件,以及我所詮釋的基因理論或混沌理論。但是,如果他/她合「理性」的認為「社會主義」是可「實現」的制度,他/她需要提出一套合「理性」的、關於社會主義的「定義」、社會主義制度可實現的「運作條件」(包括什麼樣的「人性」)、某些關於預測「動態系統」演變的假設或說法。或者舉出足夠的實例來支持或佐證社會主義的基本假設和運作條件已經成立。

我是一個工程師,在看到中國改革開放、蘇聯解體、東歐走資化、和北韓/古巴的現況後,我完全不能了解為什麼還有關切社會問題、又受過大學教育的人,在今天仍然相信「社會主義」。

人有局限性,資本主義和任何一個思想或制度一樣,不可能是完美的。指認和分析它的流弊的著作,可說汗牛充棟。我只重複我一再說過的話:

要有效率及效能的解決「問題」,我們要面對「現實」、確定「目標」、了解「問題」、分析問題形成的「原因」、提出解除這些原因的「方案」、儘可能考慮所提方案的所有「後果」。

大略的說,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之間的選擇是:

A.          90%的社會成員都平等,也都在貧窮線掙扎,而且都沒有發展自我的機會(4)。

B.         社會成員間不平等,但60%的人生活舒適,80%的人有發展自我的機會。

我擁護「資本主義」的理由有三個:

1)          我屬於以上這60%和80%的子集合。

2)          我認為在「資本主義」社會中,在上述60%和80%子集合以外的社會成員,在適當的社會制度(5)協助下,加上個人合「理性」的努力,95%都可能進入或再度進入這兩個子集合。

3)           我認為「資本主義」社會比「社會主義」社會,能更有效率及效能的創造足 夠的資源及技術,來設立、維持上述的「適當」社會制度。

掉在河裏的人,最怕的是自以為抓到根稻草就可以得救(而放棄了

其他的努力)。

附註:

1.          請比較伏爾泰說的:「我不同意你說的話,但我支持(尊重?)你說這話的權 利」。

2.          「效率」和「效能」相對於達到所宣稱的目標而言。此處即「各盡所能,各 取所需」。

3.          只要有非社會主義的社會存在,我想社會主義社會中,就有人會說:「有為 者亦若是」。消極的人只能嘆息:「人比人、氣死人」。

4.          其他10%是掌權的技術官僚、黨工(包括秘密警察)、夫人派、和太子黨成員 等。

5.          如義務教育;特殊教育的人員、學校、及設備;社會福利政策;保護弱勢群 體的法律、機構、及觀念;輔導中、小企業的專業人員及金融機構等等。

參考書目及文章:

  • Ogden and Richards, 1945, "The Meaning of Meaning", Kegan, Paul, Trench, Trubner & Co. LTD., London
  • Searle, J. R., 1999,  "Mind, Language, and Society", Basic Books, NYC,
  • 胡卜凱,2002 - a,《發刊詞 - 我的論述架構》,2002,4月,《本廣場,知識區》。
  • 胡卜凱,2002 - b,《論智財權》,2002,11月,《本廣場,社會區》。
  • 胡卜凱,2002 - c,《《縱欲與虛無之上:現代情境裡的政治倫理》讀後 -- 政治篇》,2002,9月,《本廣場,知識區》。
  • 胡卜凱,2002 - d,《《縱欲與虛無之上:現代情境裡的政治倫理》讀後》,2002,8月,《本廣場,知識區》。
  • 熊三,2002 - a,《反帝才是主要矛盾》,2003,1月,轉載於:《本廣場,社會區》。 
  • 熊三,2002 - b,《從鄭和與哥崙布談起 -- 借題發揮》,2003,1月,轉載於:《本廣場,知識區》。  

本文原載:http://www.fokas.com.tw/news/newslist.php?id=82,2003/01/15

(文字和編排略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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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論「-- 主義」--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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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前言

0.1    概念和定義

我唸大學時,看過一本講邏輯的書,事隔三十多年,書名和作者已忘了。那時英文還不怎麼靈光,對這本書的大意和主旨都不甚了了。只記得一句話,大意是:

「如果你不能給(自己)所用的概念下一個定義,你大概不知道自己在講什麼」。

當時這句話給我非常深刻的印象。後來我雖然知道這句話並不適用於所有的情況,因為很多有「意義」或有「價值」的「概念」,並不容易「定義」(Ogden and Richards,1945,第6章),例如上面這句話中的「意義」、「價值」、「概念」、和「定義」。但三十多年來,我一直以它做為自己讀書和思考的方法之一。

「概念」是研究人文和社會科學的基本工具或要素。如果一個人適當的應用「如果你不能給(自己)所用的概念下一個定義,你大概不知道自己在講什麼」這個方法,它在做學問的過程中有三個功能:

a.           培養「打破砂鍋問到底」的習慣,同時也促使學習者多讀書。

b.          幫助一個人掌握自己使用的概念,從而也導引他/她「清楚明白」的思考。例如:知道「自己在講什麼」以後,一個人可以很容易的檢查自己推理過程中所引用、根據的各種說法,或前提和結論是不是相容;檢查自己推理過程中所採取的種種立場和目標是不是一致等等。

c.           幫助一個人檢查,從而了解別人論述的內容。例如:作者知不知道他/她「自 己在講什麼」?作者是不是在人云亦云?作者推理過程中所引用、根據的各 種說法,或前提和結論是不是相容?他/她推理過程中所採取的種種立場和目 標是不是一致等等。

0.2    我的立場

我的立場(胡卜凱,2002 - a)可簡單的說明於下:

我接受相對主義的說法,因此,我接受以下三個做研究的觀點或方法:

a.           行動、概念、學說、理論、或政策要在歷史和文化的脈絡中檢討。

b.          要先說明自己的立場和目標,對行動、概念、學說、理論、或政策的「評估」 才有意義。所謂「有意義」指別人才能了解和評估你所作的「評估」。

c.            許多概念、學說、或理論之間,並不一定有對立或矛盾的關係。它們只是在 不同的公共議題上,對不同的人來說,在決策過程中有著不同的比重,或站 著不同的優先順位。

我接受物性主義的說法,因此,我接受以下的觀點:情緒、感情、欲望等等是大腦神經網路連接,及身體(含大腦)內化學物質、荷爾蒙激素、神經訊號傳導質等綜合作用的結果(Searle,1999,第2章)。大腦神經網路連接是在基因的作用下,個人成長過程中,體內和外界刺激(胎兒環境、教養、教育、經驗等)制約的結果。化學物質等等的「綜合作用」則受基因組合的限制和影響。

我接受實用主義的說法,我非常欣賞鄧小平講的兩句話:「摸著石頭過河」,以及「不管黑貓、白貓,只要會抓老鼠的就是好貓」。

我接受「個人」主義的說法,我認為國家、社會、政府、和制度等只有「法人」的身份。它們沒有意識,因此,它們沒有意圖、意志,也不能採取任何「行動」。設計、推動、或支持國家、社會、政府、或制度這些「法人」所具有的機制的「動作者」,是一個一個的「個人」,或一群「個人」的結合。

0.3    本文的目標

現在根據以上的立場和我多年來的觀察及思考,談談民族主義、帝國主義、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我沒有人文、社會科學的專業訓練,因此沒有能力從學術觀點來談這些「-- 主義」,我寫這篇文章的目標有兩個:

a.           提出自己的淺見,以就教於有專業研究及有興趣的學者或網友。

b.          提出自己的淺見,給經常使用這些概念的朋友做參考。也許他/她們能用它來檢查個別的思考過程,看看它們是否符合我所建議的合「理性」的原則(胡卜凱,2002 - b,第0節)。

在以下的討論中,我使用孫中山先生給「主義」下的定義:

「『主義』是一種思想、一種信仰、和一種力量」。

1.     民族主義

一個初步的定義可以是:

民族主義:

在決策過程中,以自己所屬民族的利益、榮耀....,站著第一優先順位的思想。

民族主義者:

在決策過程中,以「民族主義」為原則來做決定的人。

種族主義者和帝國主義者(如希特勒)、或沙文主義者,都可以自稱「民族主義者」(條頓「民族主義者」、法蘭克「民族主義者」)。所以這個定義並不完整,一個較完整的定義可能是:

民族主義:

在決策過程中,以自己所屬民族的利益、榮耀、....,站著第一優先順位的思想;但在此決策過程中,同時也稟持民族自決的原則。

這個定義由於加進了「民族自決」的原則,「民族」的概念不再限於「自己所屬的『民族』」,它也包括(尊重)了其他的「民族」。所以它是一個較完整的定義。

如果我們接受這個定義,我認為:

站在「民族主義」的立場,一個人不能不接受「疆獨」、「藏獨」、或「庫(特族)獨」這些「民族主義」者活動的權利。但這並不表示一個人支持或接受「疆獨」、「藏獨」、或「庫(特族)獨」等活動(1)。

事實是:

決定任何獨立或統一活動結果的因素,不是「權利」、「原則」、或這個「主義」,那個「主義」的立場,而是「實力」。例如:美國、阿爾及利亞、越南等獨立成功;秦國、蔣中正統一成功;蒙古、滿清統一(征服?)成功;北愛獨立、巴勒斯坦建國失敗;鄭成功統一失敗;金人統一(征服?)失敗等。這些歷史或當代的事件,是毛澤東:「槍桿子出政權」這句話的現實依據。

以上「民族主義」的第二個定義,其實只是在理論層面較完整。在應用層面上,我們還要問:

什麼是「自己所屬民族的『利益、榮耀、....,』?」

「站在誰的立場來評估『民族』的利益、榮耀、....,?」等等。

這些問題不在本文論述範圍(胡卜凱,2002 - c,第 1節),讀者可以自行思考。

我們可以從這個例子看出,何以:

「如果你不能給(自己)所用的概念下一個定義,你大概不知道自己在講什麼」。

它也同時顯出一個人的立場和目標,跟他/她信奉的「主義」之間的相關性。

2.       帝國主義

一個初步的定義可以是:

帝國主義:

運用自己所擁有的優勢因素,在本國疆域以外的地區取得土地、資源、或市場的行為。

帝國主義者:

決定、設計、規劃、或執行帝國主義的人。

帝國主義者的助手(轎夫、走狗、幫凶、...):

以替帝國主義者設計、規劃、執行、或支持(包括宣揚)帝國主義活動來謀生的人。

帝國主義是一個比民族主義要複雜的概念,上述定義中所用到的第二級概念或術語,需要進一步的定義或說明:

a.           優勢因素:個人或集團層次所擁有的高效率、高效能、高能量、或高數量的知識、理論、技術(科技、生產、管理、...)、經驗、資本、或可動用的政府層次的實力(如武力、財力、... 等)。

b.          資源:物資、人力、技能、方法、... 等。

c.           市場:市場佔有率、市場主導權(如價格)、... 等。

這個定義基於兩個我認定的現實:

1)          國家、社會、政府、和制度等不能「有意識」的採取任何「行動」。任何「有 意識」的「行動」源自個人。

2)          國家、社會、或團體,不是一個渾然一體的個體。因為它們的成員來自不同的民族、階級、階層、集團、地區、家庭;受到不同的教育;和經歷不同的成長過程等等而有實質或意識到的利益衝突。

如果大家接受這樣的定義,那麼「美國(俄國、日本、...)帝國主義」的說法,其實是:

「源自『某些』美國(俄國、日本、...)人(或集團)的帝國主義」。

「打倒」或「反對」「美國(俄國、日本、...)帝國主義」的說法中,「帝國主義」這個「指號」的「所指」有相當大的範圍,也就有相當高的不確定性。

依照我上面的定義,比爾。蓋茲和「微軟」(的高階主管們)是當今的頭號「帝國主義者」。除了石油公司和汽車公司(的高階主管們)這些「公認」的「帝國主義者」外,IBM、可口可樂、和麥當勞等的經營方式也是「帝國主義」的樣板。它們的高階主管、股東、供應商、員工、高額消費者、或經常消費者等,應該也屬於「帝國主義者」,或「帝國主義者」的助手(轎夫、走狗、幫凶、...)。

如果有人覺得我上面的結論有點荒謬的話,請提出一個合「理性」的「帝國主義」定義。

「打倒」或「反對」一個「行為」最直接的方式是「打倒」或「反對」決定、設計、規劃、執行、或支持這個「行為」的人或集團。主張「打倒」或「反對」帝國主義的人(熊三,2002 - a,熊三,2002 - b),可以列出那些人或集團屬於被「打倒」或「反對」之列。

3.       資本主義

一個初步的定義可以是:

資本主義:包含以下三個觀點的社會、經濟思想:

a.       以金錢為衡量個人價值和利益的首要尺度。

b.      以追求個人利益為經濟活動的首要目標。

c.       以供、求關係為調節經濟活動的首要機制。

資本主義者:

在決策過程中,以「資本主義」為原則來做決定的人。

資本家:

擁有生產工具、或以所擁有的資源從事經濟活動的人。

資本家的助手(轎夫、走狗、幫凶、...):

以替資本家設計、規劃、執行、或支持(包括宣揚)資本主義制度、政策、和經濟活動來謀生的人。

資本主義也是一個更複雜的概念,上述定義中所用到的第二級概念或術語,需要進一步的定義或說明:

1)          價值和利益:在文化和經驗制約下所形成的某些標準、原則、想法、或需 求。

2)          經濟活動: 分配有限的生產工具(資源)以滿足社會成員需求的活動。

3)          調節經濟活動的機制: 

3)-1   純資本主義:無干預的供、求關係(或稱完全自由市場)。

3)-2  純社會主義: 政府統籌計劃和管制生產、分配等經濟活動。

3)-3   混合經濟:政府以預算政策、金融政策、稅率政策、社會福利政策、 政府支出(公共工程、軍費、...等) 、...等政策控管(計劃)供、求(市場))關係;政府計劃和管制一個社會的重大或主要經濟活動。

4)     分配生產工具(資源):決定「產品種類」(農業、輕工業、重工業、國防工業、服務業、包括研發活動);「生產方式」(機械化、規模經濟、土法煉鋼、...);和「產品分配對象」,例如:國民(民生用品)、政府(國防物資)、外國人(外銷品、軍火、...)等的活動。

5)           需求:基本民生需求、娛樂休閒、奢侈品、身份標誌、和「誘導」下(如廣告、大眾傳播、...)產生的需求、...。 

4.       社會主義

一個初步的定義可以是:

社會主義:包含以下三個觀點的政治、經濟思想:

a.           以追求社會成員的「平等」為政治活動的首要目標。

b.          以「各盡所能,各取所需」為經濟活動的首要目標。

c.           以政府統籌計劃、分配、和管制為調節經濟活動的首要機制。

社會主義者:

在決策過程中,以「社會主義」為原則來做決定的人。

「平等」也是一個需要被定義的概念,此處從略(胡卜凱,2002 - c,第2.2、2.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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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民族主義 -- 敬覆 YUKI就是SHIRLY啦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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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YUKI就是SHIRLY啦網友重獲自由和再度光臨。也很高興以後能繼續交換意見。我經常在忠孝/敦化一帶的星巴克混。以下先回應兩個議題。

1.          民族主義

我先聲明,我很年輕時(大概30歲吧)就不是民族主義者。我更年輕時(大概20歲吧)就已開始傾向個人主義。我會轉載兩篇相關的舊作,它們把我目前的立場說得很清楚。我尊重思想自由和「獨立」的政治理想,我也就尊重一個人主張藏獨、疆獨、或台獨的權利。但做為一個政策主張,我有兩個原則:

a.           主張任何政策的人需要說明該政策的可行性。

b.          如果任何政策侵害或可能侵害我的福址,我保留反對的權利(文字或身體行動)。

在對日本的立場上,我曾說過:

一邊反對日本建軍,一邊譴責日本是美國走狗,在道理上(如果不是邏輯上)是說不通的。

我也不認同現在的日本或德國人民(納稅人)應該為過去日本或德國政客或選民的行為負責,我自然也就不認為前者需要為後者的行為道歉或賠償。

或許我是一個不可救藥的講理者。

2.          文化

2.1   認同和去中國化

我並不「認同」這個或那個文化。

用個粗糙的比喻,「文化」可說像一個人的膚色或體型。我認為,就一個人的文化淵源或DNA來源而言,只有「承認」(接受)或「不承認」(不接受)的問題;沒有「認同」或「不認同」的問題。

我認為一個人否認自己的文化傳統或自己的DNA來源是個「不理性」或拒絕面對事實的行為。而我厭惡任何我認為「不理性」或拒絕面對事實的行為。

2.2   評價「文化」

我對「中華文化」或西方文化都採取「貓論」,「批判」,或實用主義的立場。我「批判」或評價的基本準則是:

一個「文化」或其某個成份能不能為多數人民謀福利。

一般而言,「中華文化」在「謀福利」這個面向是很貧瘠的。

我認為在典章制度和知識技術層面,任何一個地區或時代的「文化」,是當地或當時人群在個別環境下求生存這個活動的成果。時、空改變後,「文化」就跟著改變。再用個粗糙的比喻,「文化」像是衣服。沒有人從小到大,或從年頭到年尾都只穿或能穿一套衣服。抓著過去的「文化」不放,跟去中國化一樣,是另類的「不理性」或拒絕面對事實的行為;或有利可圖的金光黨技倆。

比較輕鬆的一面:

我會花錢去聽西方古典音樂,但我不會花錢去聽西方歌劇、acid rock、metal rock、國樂、京戲、或中國地方戲劇。

我也不會花時間去看國畫或抽象畫。但我曾特別到巴黎羅浮宮去看古典希臘、羅馬和十四到十九世紀的西方藝術。

我喜歡唐詩、宋詞、元曲,但我看不懂英詩或現代白話詩。

我認為中國人在小說和戲劇方面的作品,和西方人的同類作品比起來,整體來說,相當膚淺和貧瘠。

2.3   「文化」的所指

我認為「中華文化」或「西方文化」就像「國家」和「民族」一樣,事實上並沒有一個具體的「所指」。也就不是一個嚴謹或有意義的用法。任何對這類抽象或集合名詞加以「定性」或「定位」的論述,都需要將範圍縮小到可以具體描述的層次。否則,不是有意矇混(騙人)的意識型態用法,就是頭腦不清楚的次意識型態的用法。

至於當代經濟及政治,下次再談。我在本欄及【知識和社會廣場】已有多篇討論道德或倫理學的貼文,不在此重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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