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要真正的進入現代化國家之林和維持國力的持續發展,必須要讓所有的國民能夠發揮他/她的潛力。在一個社會中,全民能夠發揮潛力的前提是:
這個社會建立了民主法治的制度,使社會成員的基本人權和發展機會得到廣泛、長期、確實的制度性和結構性保障。
如果一個社會中的掌權集團拒絕保障其成員的基本人權和發展機會,則被壓制和剝削的成員,遲早會使用他/她們能動員的各種力量,採取他/她們能想出的各種方式,來爭取自己所需要的人權和發展機會。
因此,我在此規勸中共當局:
嚴肅面對上述的現實,不要愚蠢短視的繼續採取壓制人民的手段。
中國社會只有建立基層民主制度和全面性法治制度,才有機會走向和諧穩定的社會,才有可能在各地發展小康均衡的社區。中國的和平崛起才有一個堅實基礎。
所有自欺欺人的「無產階級先鋒隊」不是被人民推翻,就是在走入黃昏。如果有所謂的歷史法則,則政治上「為民者昌,虐民者亡。」是我所知道的唯一歷史法則。
胡、溫體制在當下已完全掌握了中國黨、政、軍的實權。在21世紀的初年,中國共產黨是帶領中國邁進另一個國力蓬勃發展的高峰,還是將自己帶進歷史的墳場,連帶的把中國帶進另一個動蕩,我想是中南海諸君在躊躇滿志,高歌「和平崛起」於國際場合的同時,私下要剴切深思,廣泛討論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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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嚴打維權 高智晟判3年
【聯合報/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經常為窮人打官司、被封為大陸「十佳」律師的高智晟,昨天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中共以這罪名判處高智晟,顯示中共將嚴厲繼續打擊維權人士。
新華社報導,法院經公開審理查明:二○○五年十二月至二○○六年五月,高智晟撰寫並在「大紀元」、「看中國」等網站上發表「高智晟三致胡錦濤、溫家寶公開信」、「這個政權從來沒有停止過殺人」等九篇文章。
報導稱,在文章中,高智晟採用造謠、誹謗等方式詆毀現行國家政權和社會制度,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其間,高智晟還在其家中等地,先後十次接受境外媒體「自由亞洲」、「希望之聲」等的採訪,其具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內容的談話錄音,被境外媒體製作成音頻資料登載在這些媒體的網站上,供他人收聽或下載。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高智晟已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四十二歲的高智晟在大陸被譽為「全國十佳律師」,出身清苦,只有小學學歷,後來自學在一九九五年考上大陸律師執照,經常免費為窮人、弱者打官司。
高智晟最近聲援龐大無助的被拆遷戶,得罪當地政府。BBC還報導,高智晟為法輪功追隨者辯護,觸犯中共大忌,據信是被捕主因之一。
【2006/12/23 聯合報】@ http://udn.com/
本文於 2006/12/25 10:54 修改第 2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