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的說,貪污有大有小。騙、馬兩人的操守當然不能同日而語。但他們的形象以及人民對他們的期待也不一樣。所以兩人的行為也不應同日而語。就像應召女郎和黃花閨女的打扮及舉止不應相提並論一樣。
但是馬英九的確有1,500萬特支費在他的私人帳戶(捐出來以前),也許可說他手腳不乾淨吧,或單據不清,手續不全,屬下偷懶,瓜田李下,... 之類。
這個事件其實是馬英九的領導能力、危機處理、和處世智慧等等的檢驗。而他顯然沒有高分通過。舉例而言,當初他如果不說:
6,000多位行政首長都是如此這般。
這種屁話,乖乖的把1,500萬特支費捐出來,今天就不是這個被叮得滿頭疱的局面。
我再說難聽一點。兩個夫妻檔公務員能在30年存新台幣6,000多萬元,恐怕也只有他的超級粉絲或算術白痴會相信。
具體的說,馬英九捐出的這1,500萬特支費是他擔任市長的部分。20年來他先後幹局長、副主委、部長等等的特支費,是否要比照辦理一起捐出來呢?不是説:
6,000多位行政首長都是如此這般嗎?
然後,這才是馬英九30年來所打造的,人民心目中的小馬哥,他帳戶裏應該結餘的存款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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