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前言
我把政治定義為:
「政治是爭奪資源分配權的活動。」(胡卜凱 2005a)。
這個定義或詮釋有兩個前提:
1. 「因為社會資源有限,所以資源不夠分配。」
2. 「因為資源不夠分配,所以資源無法公平分配。」
「資源」在此當然不是指包含人力、時間、原料、土地等等一般的自然資源。在政治活動的脈絡,資源指的是:任命政府官員、制定財經政策、動用國家財政、改變都市設計/劃分、及行使其它可牟利之行政措施等等行為的「權力」或「位置」(1)。大家只要想想高捷案、高鐵案、和其他工程弊案就可了解資源在這裏的用法(意思)。
曾經有位網友質疑:
「因為人需要的資源也有限,所以『資源有限』並不蘊含『(資源)不夠分配』。」
這是合理的質疑。當時我雖然有一個模糊的答案,但無法清楚的表達出來,所以我沒有立即回覆。最近有時間讀一些馬克思和馬克思主義學者的著作(Marx 1976;Hilton 1984),對「使用價值」(2)、「豐裕價值」(或「豐裕收益」) (3)、和「交換價值」又有進一步的了解(4)。現在試圖用它們來分析「資源有限」和「資源分配」之間的關係(5)。
1. 使用價值、豐裕價值、和交換價值
1.1 使用價值
讓我們暫時想像一下原始社會的生活。
最早的原始人,可能用整天的時間和所有的能量(精力)來棌集和狩獵,才勉強混個溫飽。後來由於(棌集和狩獵)技巧的改良,和相關工具的發明,於是混個溫飽不再是高難度的活動。當人類取得的「生產成果」,正好足以維持所需的生活資料時,我們把這種人們工作(生產成果)對人的價值,叫做「使用價值」。在這個階段,我們說「資源」透過生產後,只能轉變成使用價值。
1.2 理性和文化
有一天張三運氣好,抓到一隻肥羊,一家人一天內吃不完。到了第二天,他不用出去找食物,可以留在家裏和老婆炒飯。或者,第二天剛好狂風暴雨,張三不能出去狩獵或棌集,但他因為有昨天剩下來的小半隻羊,他不出去找食物,也不會挨餓。這種情形發生一、兩次,他也許不以為意。但因為人有記憶,這類事件多發生許多次以後,不論有沒有抓到肥羊,張三都會開始留下一點生產成果。這是「屯積」和「積蓄」的開始。人類這類由記憶形成行為模式(如屯積和積蓄)的能力(6),就是「理性」。
我們可以說:「理性」是「根據過去(有效益)經驗來規劃未來行為的能力」。
因為人有語言,張三會將自己的經驗橫向的和朋友分享(傳播);也會縱向的教給子女(傳遞)。這種累積下來的經驗就是「文化」。
1.3 豐裕價值
當狩獵和棌集的技巧和工具繼續發展和改良,一些比較聰明或力氣比較大的人,他/她們每天所獲得的「生產成果」,超過當天維持生活所需的資料。這些(在維持生活之外)多出來的「生產成果」,不再(需要)被用來維持生活,而有了其他的用途。它們在「使用價值」之外或之上,轉變成生產者所擁有的「豐裕價值」(「豐裕收益」)。在這個階段,我們說「資源」在轉變成「生產成果」後,產生兩種「價值」:「使用價值」和「豐裕價值」。
「豐裕價值」是馬克思理論中的關鍵概念。就我的了解,馬克思認為「豐裕價值」是勞動者所擁有或創造。這個觀點當然有爭議性,但這不在本文的討論範圍。
1.4 豐裕價值的表現形式
a. 封建制度
在(西方)封建制度時代,農民(農奴)也許只需工作半天就能生產維持自己生活所需的農作物,另外半天他/她必須替封建領主工作。因此,領主以「勞役」方式,剝削或掠奪農民(農奴)直接勞力所可能產生的「豐裕價值」。
或者,農民(農奴)只能保留自己(所有)直接勞力所生產農作物的一部份來維持生活,在武力或法律的威脅下,農民(農奴)被迫把維持生活以外的收成(農作物),以「地租」方式(實物或現金)交給領主。這些地租就是農民(農奴)生產成果的「豐裕價值」。
b. 資本主義制度
在資本主義制度下,勞工以勞力生產商品。勞工所得到的工資,只是他/她們所生產商品價值中很少的一小部分,只足以維持他/她們(和家人)的最低生活。資本家剝削或掠奪了工人所生產商品價值中的大部分,也就是工人勞動力所創造的「豐裕價值」。這些豐裕價值是(資本家)「利潤」、「資本」、或「財富」的來源,也是商品「交換價值」的基礎。
在馬克思的理論中,「豐裕價值」是使資本主義生產關係產生內在矛盾的主要因素。這個生產關係中的內在矛盾,就是馬克思認為資本主義終究會過渡到社會主義的動力(7)。
豐裕價值也是馬克思主義「疏離理論」中的關鍵概念。「疏離理論」雖不是馬克思第一個提出來的,但是它通過馬克思和馬克思主義者的著作,成為當下文學批評和文化批判(尤其是「後『現代』主義」)的主流論述之一。
1.5 交換價值
如第1.3節所說,當資源轉變成生產成果後,後者可能在使用價值外產生豐裕價值。我們也可以把豐裕價值詮釋為:
生產(勞動)成果在維持生活外,具有「其他的用途」。
這些「用途」包括「交換」(8)。所以,擁有多餘生產(勞動)成果的人,可以把它們轉變成「交換價值」。換句話說,生產(勞動)成果在經濟體系中,有「使用價值」、「豐裕價值」、和「交換價值」三種形式。
以下我舉三個具體的例子說明豐裕價值轉變為交換價值的方式。
a. 戰國時代的孟嘗君、呂不韋等以及中世紀的領主,因為他們擁有豐裕價值,所以可以養「士」或「武士」,豐裕價值是前者「權力」的來源。
b. 富商和台商由於擁有豐裕價值,所以能夠有三妻四妾和包二奶,也就是說,豐裕價值是前者擁有「性」工具或「性」樂趣的來源。
c. 任何擁有豐裕價值的人(也就是富人或有錢人),可以「買」奢侈品(如鑽石、三頭鮑),或「雇」工人和買材料來蓋庭園水榭或高樓大廈。豐裕價值是前者「生活享受」的來源。
1.6 本節總結
a. 採集、漁、獵、和農耕社會(時代),人的勞力直接得到「生產成果」;工廠勞工使用機器間接得到生產成果(「商品」)。
b. 人自己(和家人)使用本身勞力所產生的「生產成果」時,這些「生產成果」的價值稱為「使用價值」。
c. 當一個人不能得到她/他所產生「生產成果」的全部時,馬克思將此人沒有得到的(豐裕)「生產成果」稱為「豐裕價值」。
d. 豐裕價值可用來「交換」其他人(如二奶、三奶)或其他人的「生產成果」,所以具有「交換價值」。
d-1 馬克思認為商品的交換價值來自勞工所創造,但被資本家「剝削」(掠奪),(因而) 勞工自己無法保有的「豐裕價值」。
e. 在貨幣經濟或交換經濟的時代,以上三種「價值」,都可用金錢來衡量或轉換成金錢形式。我們可以說,交換價值就是日常生活語言中說的:金錢、財富、或購買力這些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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