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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黨如何取得多數席位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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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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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峰健保免費公投
Xuser
輕塵
likolalo
Robin ~
早早安(顏俊家)

以單一選區來選民意代表,第一個要遇到的問題就是如何劃分選區。第一,在單一選區民代選舉,每個選區的人口數(或是公民數,看法律如何定決定)必須要相當,至少不能差太多。第二,因為人口數會隨時間變化,增加或減少,因此選區必須定期重劃。

每一次劃分選區時,就是各方政治勢力角力的時候。為什麼呢?因為選區的劃分,可以創造未選先勝(或先敗)的結果。最普遍的方法是,事先做好人口的調查和分析(最方便的方法是拿過去幾次投票各投開票所的統計和開票結果),然後很巧妙的把同質高的選民所住的地區故意劃分成同一個選區,集中在一起,以造成本黨的候選人的「低票」當選,或者是造成敵黨候選人的「超高票」當選,反正贏一票也是贏,省下來的票可以用在別的選區去,或者是故意浪費敵黨的票,讓敵黨在別的選區的票就減少了。也可以反向操作,故意把這個同質高選民高度集中的地區,切割成幾塊,分配到不同的選區去,這要看選民的分佈情況和地區的形狀,以及如何棄保來決定。尤其是少數黨,最好玩的就是故意讓多數黨在少數幾個選區超級大勝,然後在其它多數的每個選區都小輸。這麼說不容易了解,以一個假設的例子說明:

假設台北縣要選出十席立委,那麼必須劃成十個選區。再假設在台北縣總共有一百萬人會去投票,而國民黨和民進黨的實力是五十萬票比四十萬票(還有十萬票投給別人或廢票),每個選區總共有十萬人會去投票。如果選區的人口結構劃分得非常平均,那麼每一個選區都是五萬對四萬票對一萬票,國民黨將囊括全部十席,民進黨一席也不會有。當然事實的數字不會這麼湊巧,但類似的情形確實會發生,而且絕對是可以設計的,美國就發生過整個南方幾乎都是共和黨議員當選的情況;新加坡採用變種的單一選區(一選區內有多個名額,勝利的某黨,所有議席全包),反對黨得了四成票,國會卻佔不到一成。

但是如能善用選區劃分的學問,少數黨也可能反而佔得多數席位,這種事加拿大、美國、英國都不時發生,很多時候是人為操縱的。以上面的假設台北縣為例,有很多種劃分的方法可以使少數黨反而取得較多的席次。舉例而言,一樣假設每個選區都有十萬人投票,總共有十個選區,假設在一選區給國民黨九萬票,二選區給國民黨八萬票,如此一來,國民黨只剩三十三萬票給其它八個選區,如果平均分配,每個選區國民黨可得四萬一千二百五十張票。民進黨可以在這八個選區各分四萬七千五百張票,如此共用掉三十八萬張票,剩下的二萬票算犧牲打,分到另外二個選區去。如此一來,民進黨犧牲二席,卻可以換來八席,以少數黨穩居多數。

真實的劃分當然不可能如此精確和剛好,而且支持人口的分佈不一定能完全如願,因為選區的形狀,總不能太過奇怪。但是這種學問並不難,只要會一些基本的人口調查統計,根據的資料可靠,細心的分析前幾次選舉裏每一個投票箱的開票結果,再加上一點推理,就不難選出最有利的方案。花個一個月收集資料和分析,操作選區的劃分往往比你天天選舉選的要死要活,做多少選民服務,參加多少紅白宴會還要有效。要知道,單一選區,贏一票就是贏全部,沒有比例代表這回事,輸的人不管得了幾票,都等於零。這是我沒有辦法贊同用單一選區來選民代的原因。不管怎麼選,都是不公平。這也是為什麼單一選區選出的行政官,必須要有連任的限制,不能讓他有直接立法的權利,而必須接受民意部門的監督的原因。

附記:
很多人老愛拿美國的選舉和台灣比較,說台灣人對政治太狂熱,每次選舉都選得要死要活的樣子,不像美國,連選州長或是國會議員都可能冷冷清清,地方首長或民意代表那更是少人關心了,開車開半天,路上看不到幾個競選牌子,投票率低到百分之二十甚至十以下都不是新聞。台灣人或許對政治關心多一些,但我不認為台灣人對政治會比美國人狂熱多少,主要是美國的選舉實在太多了,每年年底一定有選舉,而且種類常常高達十幾種,他們地方法官用民選的,教育委員用民選的,連公路局長、甚至水管理局長都用民選的,大部份民眾根本搞不清楚在選什麼,很多去投票的人,往往是在選那一個候選人的名字他聽過或看過(聽來誇張,卻是千真萬確的事實)。另一個重要的原因是絕大部份的選舉,尤其是職位較高的選舉,都是單一選區,而選區的劃分,在絕大多數地方,卻由現任當權的人在決定,沒有所謂利益迴避的規定,在選區劃分操縱的結果下,大部份選舉,還沒投票,都已可以很準確的預知結果,實在沒什麼好投的。選民愈是這樣想,選區劃分的手法愈有效,選區劃分的手法愈有效,選民就愈不願去投票,惡性循環。台灣立委單一選區不改,早晚也要走上這條路,到時候就會有人開始叫,台灣人真是對政治太冷感了!

本文於 修改第 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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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黨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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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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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回應《於今仍在!》。受氣包網友的原文以引號加藍色字體表示。

要參政,卻說不必在國會有席位,這種說法,是非常不合常理的,大概也不會有那個政黨會同意(同意了,就不叫做政黨了)。

我並沒有說:「不必在國會有席位。」

我的意思是:

聲音能不能被聽到,在國會有沒有席次要靠各自的努力,聲音被聽到或國會有席次不是理所當然,也不是上天給的

其次,理論上一個政黨代表某一個群體利益理念,才有存在的理由或條件。第三黨所代表的群體,如果沒有一定數目的成員,自然沒有在政治界立足的能力空間。台灣如此(如新黨、建國黨),英、美也是如此。

如果美國有第三黨,你認為她的政策政綱是什麼?她代表那一個群體利益理念

未來親民黨是否泡沫化,要看該黨給自己的定位定性能不能吸引足夠的支持者。如果親民黨繼續存在,你認為她的政策政綱是什麼?她代表那一個群體利益理念

***************

但是像美英加三國的單一選區,第三黨再如何努力,也註定是泡沫,選不上就是選不上。

美國人宣稱自己政黨屬性的人數(以政黨註冊為準),最多的是民主黨黨員。其次,共和黨黨員數目和無黨籍人員數目在過去20年互有領先。州長和參、眾兩院議員都有無黨籍人士當選。這就是我所說的,選不選得上靠的是根據號召力而來的實力。

***************

我不知你說英美的第三黨在社會的聲音蠻大的是根據什麼。

我已舉出自由黨曾經(7080年代)在英國居於關鍵少數地位。在美國,公民自由權黨在高級知識份子中有相當的影響力(「高級」指教育程度及收入額度,不指人格或社會階層)。該黨有自己的機關雜誌,黨員中不少有崇高社會地位,多數支持者也都有發表意見的地盤。和該黨某些主張相近的ACLU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是一個非常活躍和影響力極大的團體。(公民自由權黨:The Libertarian Party)

美國是多元社會,有沒有聲音,不以總統大選為判斷標準。即使如此,以2000年的選舉為例,有評論者認為奈德(消費者權益鼓吹者)影響了高爾的得票數,造成布希當選。我沒有去做細部分析,無法證實或反證這個說法。但這個說法可以反證:第三個候選人受到相當的支持,在兩大對決的情況下,也決不是沒有聲音。

***************

美國有第三黨嗎?

美國其實有第三黨,她有兩個型態。

一是民主黨中的自由派,她代表勞工、黑人、和激進知識份子的結合。這一派中曾有麥高文被提名為總統候選人,愛德華。甘迺迪曾長年擔任參議院民主黨黨鞭,波拉西則為現任眾議院民主黨領袖。

二是共和黨中的()溫和派,她代表小商人、小地主(農民)和中間偏左知識份子及中、下階層白領階級的結合。這一派中曾有林賽(前紐約市市長),洛克菲勒(紐約州州長和副總統),和福特(眾議院共和黨領袖和總統)

目前共和黨中的溫和派大概已消聲匿跡,民主黨中的自由派也逐漸式微。美國政壇現在只有兩大政黨,有其歷史淵源。但決定這個情況的因素,是美國的社會經濟結構。我沒有能力深入探討這個議題,這方面的書籍很多,有興趣的網友可以找幾本來參考。我只是想指出:

第三黨」本身沒有優越性非有不可性。個人主觀願望更無法決定她是否在某一個社會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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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今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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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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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聲音,聽不到,沒人理,等於沒有聲音。

 成立政黨的目的,就是要以參政的手般,達成政治的主張,換句話說,不管理論或法則有沒有認定,政黨當然一定要在政府機構,尤其是國會取得席位。要參政,卻說不必在國會有席位,這種說法,是非常不合常理的,大概也不會有那個政黨會同意(同意了,就不叫做政黨了)。

德國國會選舉,採的是比例代表制,國會席次的分配,完全依照各政黨的得票比例,他雖然也有單一選區的區域選舉,但區域選舉的結果,不能決定各政黨在國會的總席次。因此德國綠黨雖然是小黨,只要肯努力,還是可以得到一定的認同,得到選票,在國會擁有席次。但是像美英加三國的單一選區,第三黨再如何努力,也註定是泡沫,選不上就是選不上。

我不知你說英美的第三黨在社會的聲音蠻大的是根據什麼。美國每次總統選舉候選人至少有幾百個,絕大部份「主要的」第三黨都推出一個候選人,這數百人的得票率,除了幾次意外以外(如裴洛得了百分之二十一?),全部加起來不到百分之五,在報紙和電視新聞報導的版面上,佔不到千分之一,甚至不到萬分之一,說不定不到十萬分之一(以報導的字數來算)。如果你認為這樣聲音就算很大,那我不知道要怎麼說下去。現在美國最大的第三黨是綠黨,在美國從中央到地方大大小小民選公職中,佔不到千分之一的席位,他們的活動,電視報紙都不報,這樣叫做有聲音嗎?

新黨和親民黨到現在仍然還是有相當力量(席位)的第三黨。新黨是被親民黨和國民黨吸收了,親民黨席次雖然比上次少,還是相當可觀的(好像還有23席還是32席不是嗎?)。親民黨和其它第三黨的泡沫化是下次立委選舉才會發生的事(單一選區!)。你的「而今安在,」好像感歎的太早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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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音和國會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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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卜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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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的民主社會中節,任何個人或團體都聲音,只是聲音的大小不同而已。

聲音不表示在國會中席位。爭取國會席位是一個選舉組織爭取認同的過程,沒有任何理論或先天法則說:

第三黨一定要在國會中有席位。

德國的綠黨慘澹經營了30多年後,如今成為國會中的關鍵少數和聯合內閣的成員。以色列的Likud黨也是由小黨成為關鍵少數和聯合內閣的成員。有為者亦若是。

自由黨和公民自由權黨分別是英、美社會中的第三黨。70(80?)年代自由黨曾一度短暫崛起,隨即泡沫化。公民自由權黨只能在州以下的地方選舉中有些微斬獲。但他/她們在英、美社會中,聲音都蠻大的。

新黨和親民黨都曾經是有相當力量(席位)的第三黨,而今安在?孰令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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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黨沒有聲音的社會,不是民主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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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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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心
輕塵

我了解你所為什麼支持兩黨政治的原因,問題是你所的二個說法基本上都不能成立。

第一,你把親民黨,新黨和台聯等所謂的關鍵少數的影響力太過份膨脹了。你眼中只看到了配角,卻忽略了真正的戲還是主角在演的。第三黨之所以叫做第三黨就是因為他們是小黨,只能依靠在二大黨的矛盾中間求生存,看能不能掉下一塊肉來給他們吃。大部份的提案都是兩大黨提的,兩大黨提的案當然是對他們有利或是他們想要的,經常是不顧弱勢的需要或利益的,為了尋求小黨的支持,他們於是做一點修正,以免傷害弱勢太多,或是幫他們通過幾個無傷大黨利益的法案,給一點小甜頭給弱勢,如此而已。

小黨為了求生存,有兩個作法:

其一是提出特定主張,迎合特定群眾,這些特定群眾往往就是那些被兩大黨所忽略的人,如此第三黨雖然成不了大黨,但是仍然可以得到選票。按你的說法,只因第三黨不是社會主流,他們所代表的人就沒有資格有聲音,這叫做什麼民主。而且你怎麼知道,你,你的朋友,親人,後代等等,永遠都會是屬於兩大黨其中的一黨?美國國會選舉搞單一選區,經常不投票的人比投票的人多了三、四倍,兩大黨實質上都不代表主流民意(不投票也是一種投票方式,代表都不支持),可是政治卻給兩大黨壟斷,民主在那裏?

其二是批評兩大黨,提出比兩大黨更進步,更清新更有遠見的主張。這樣作的第三黨,往往直接威脅到兩大黨的地位,有時甚至有取而代之的情形,兩大黨為了要維持他們的地位,只有修正改變自己。第三黨的存在,事實上給了社會和政治清新進步的動力。

第二,你說選區重劃不太可能亂來,不會有嚴重不公的現象。現在的問題是,不管選區怎麼劃,都是不公平的。為了公平,反而必須要在選區劃分中做手腳。曾經美國黑人佔百分之十二(現在已經百分之十六了),但在國會中(眾議院)的比例卻不足百分之二,為了所謂的「公平」,有一些州就在選區劃分上動手腳,讓某些選區裏的白人幾乎沒有當選的可能。在喬治亞州附近就曾有一個選區,成狹長形,綿延長達八百公里,這個選區每次一定是黑人當選。這種不公平,反而成了公平,你說離不離譜!

我已經舉了一個假設例子給你看了,假設選區劃的「很公平」,結果就是第二黨一席也拿不到,公平反而變成了不公平。想要公平,選區劃分一定要設計,結果是未選先勝(或先敗),這還是不公平。假如不設計,那就只有大家碰運氣了,碰運氣仍然是不公平。假設此次縣市長選舉是立法選舉,國民黨和民進黨的得票率是51比42,結果國民黨得了14席,民進黨得了6席,國民黨大勝8席,一倍還有餘,這叫做那門子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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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掉意識型態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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鈴鈴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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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只所以支持兩黨制的原因,就如同我所解釋的,在台灣相對於國民、民進黨之外的少數政黨都是極端主義者,我受夠的這群集端主義者以意識型態掛帥,不談實際面,只為了意識型態就反對某些法案,或主張某些法案。

結果政黨政治不能專注於民生建設而總是在為統獨問題爭吵,所以我偏好單一選出來除掉極端政黨,讓兩大黨可以不受干擾的,全憑是否做事來爭取選票,向中間溫和的移動來吸引中間選民。

這裡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我覺得台灣民主的素質還有正黨的素質還十分差勁,沒有能力接受多黨制度還能處理得宜,只容易造成意見不合,更別談互相妥協,國會只會更亂,更別想做事。

其實單一選區政黨得票數過5%的還是可以分到不分區立委,但是少了點,應該至少跟分區立委同名額才好,至於政客劃分選區,就看執政黨可否公然為之,反正越多人關心,他也越不敢這麼亂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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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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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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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塵

我覺得太多的台灣人被當權政客和一些盲目祟美的政治學者洗腦洗得太成功了,把所謂的兩黨政治當成了宗教在迷信。少數人難道不是人嗎?少數人就沒有資格在國會有代表嗎?如果少數人的比例高達百分之十甚至百分之二十,是不是他們依然不應該有代表呢?我相信這絕不是健康的民主觀念!

所謂兩黨政治的本質,就是只要不是支持兩黨的人就不是人,就沒有資格參與政治,所謂兩黨輪替,事實上就是其中一黨專政,即使只是贏一票或一席,也是全部拿走,整個政府就是他們的。你說這叫做什麼民主?

所謂關鍵少數,仍然只是在兩大黨之間的夾縫求生存罷了。只是利用兩大黨的矛盾和對立,請他們在某些法案上或政策上高抬貴手,也注意到一下弱勢的需要,不要只考慮到他們自己的利益而已,請問這有什麼不對?不合理在那裏?

一個民主的政治,國會要能代表民意,選舉的辦法就該儘量設計讓各種不同的利益或主張,得到相對的代表性,尤其重要的是要有第三黨的存在,社會既然不是非藍即綠,我們講民主政治,當然也不該是非藍即綠。

兩黨政治,一黨專政,這是民主的逆流!就算台灣社會只有兩種意見,只有兩個政黨,那麼國會也應該依他們的民意支持度比例來組成,但在單一選區制度下,一樣達不到這樣的民主,更何況政客們一定會操弄選區的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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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莉冗員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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鈴鈴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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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莉冗員現象,即使如此,單一選區制還是會讓小黨消失,當然會讓少數人意見消失,但是也砍掉占關鍵少數的政黨可以利用其關鍵人數來左右立院決議的不合理現象,正也是立院癱瘓與造成極端派出線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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