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白痴,所以無所謂上當與否。
我主張投廢票的理由,已陳述過一次,見下文。其次,我不認為兩個爛貨中,民進黨的候選人一定是更爛的。所以,如果一定要選「比較不爛的人」,國民黨的候選人未必會拿到這類選票。
基本上「投廢票」的人是以長期的影響為考量。所以,「投廢票」是一種意思表達,也是一種有意義政治行為。談不上「親痛仇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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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廢票如何?》
1. 我實在投不下去,現在兩組人馬中,誰當選都會把國家搞垮,至少到時候可以說:「我可沒選這個王八蛋!」
2. 萬一國家沒垮,2004有一、兩百萬廢票,到了2008,是否兩黨中有一黨願意下功夫爭取這一、兩百萬張中間、理性、有自主性、要拿得出牛肉才投得下去的票?
3. 是否可鼓勵第三者出來?先凝聚"中間"選票,再談條件,爭取個別政策交換。如果食言,則聯合另一黨罷免之。
投廢票如何?
(原載:http://www.fokas.com.tw/news1/newslist.php?id=290:200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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