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承渝
自從戰國封建制度崩潰,私有土地出現,儒家就有了均田的思想。很多朝代也曾推行均田制度,但沒有真正成功的。大致說來,每個朝代初期,經歷大亂之後,人口大減,加上政治較為清明,多數農民能擁有自己的土地。末期則因人口增多,兼併盛行,佃農就會多過自耕農。
但是國家有空地讓農民耕種,農民不一定成為自耕農。三國時魏國的屯田,農民「與官中分」。政府抽 50% ,已不能算是田賦(漢朝田稅從 1/30 到 1/15 ,另外有人頭稅 —— 算賦及更賦,約與田稅量相當),而等於地主所收的田租。雖沒有私人地主,政府變成地主。晉朝有占田和課田,有的歷史學家認為課田就是曹魏屯田的延續。
唐朝初年,均田制推行得較好,但中期以後,田制破壞,「開元之季,天寶以來,法令弛寬,兼并之弊,有踰於漢成、哀之閒。」導致稅法從租庸調改為兩稅制。土地兼併除了因政府縱容官僚豪族外,徭役和稅過重也是一個原因。因官僚及其私屬免除徭役,當農民覺得寧願付田租給地主,不願從事徭役時,就會自動把田地歸於官僚名下,以求蔭庇。
隋唐廢除九品中正,士族逐漸解體;宋朝更廢止官員及貴族按品級授永業田的做法,政府也放棄了均田的政策。田地通過買賣而轉手,於是出現了庶民地主。一方面打開了自耕農上升到地主的管道,另一方面使得土地兼併增劇,也使得很多自耕農下降到佃農。
當北方游牧民族進入中原建立政權時,常會掠奪民田做為官田和貴族、官僚的私有田,農民甚至淪為奴隸。如遼的「頭下」,金的「拘刷」,元的「驅奴」,清的「圈地」。非少數民族的明朝,也常奪取民田作為皇莊和勳貴莊田。
自耕農和佃農的比率是多少,中國傳統史書都不記載。清聖祖(康熙)曾說﹕「田畝多歸縉紳豪富之家」,「約計小民有恒業者十之三、四耳」。清初佃農就比自耕農和地主多,照歷朝的傾向,以後不會變得更少。
民國時, 1936 年的 22 省調查統計,自耕農、半佃農、佃農的比率為 46 、 24 、 30 ,另外還有雇農占農村人口的 10% 。所以自耕農不到農民的一半。
不同地區也不一樣。明清以來,總是北方自耕農多,南方佃農多。顧炎武說﹕「吳中之民,有田者十一,為人佃者十九。」 1918 年北洋政府的調查,南方八省自耕農占 39% ,半佃農和佃農占 26% 及 36% 。北方八省自耕農占 63% ,半佃農和佃農則為 17% 和 20% 。
中共土地改革時,四川地主占有土地 70% 至 80% ;華中及華南地主占土地的 30%—50% ,佃農不可能只是少數。台灣實施耕者有其田以前,自耕農只占農戶的 26% ,比大陸更低。
地主當然不都是南霸天或黃世仁,但不勞動而收取佃農一半的勞動成果是否合理?何況傳統上,除交租外,佃農還要對地主貢獻禮物和服勞役。 70 年代看過一位父親是地主的台灣作家(不記得是誰)的文章,他回憶年幼時,過年過節,佃農婦女到他家送禮,晚上要睡在他父親房間。好像那還是當時的慣例。難以想象二十世紀還有這樣的社會規則。
參考資料﹕
《漢書》﹕《食貨志上》,《高帝紀上》,《昭帝紀》
《晉書》﹕《食貨志》,《傅玄傳》
《通典》﹕《食貨.田制上、下》
顧炎武﹕《日知錄.蘇松二府田賦之重》
馮爾康﹕《中國古代農民的構成及其變化》
蔡美彪﹕《略談宋元時期農民地位的演變》
郭松義﹕《 18 、 19 世紀的中國農業生產和農民》
蒙文通﹕《中國歷代農產量的擴大和賦役制度及學術思想的演變》
劉克祥﹕《簡明中國經濟史》
王金香﹕《國史紀事本末》第一卷
黃嘉樹﹕《國民黨在台灣》 農民結構 - 自耕農與佃農
俞力工
比較相信 49 年前社會學家如李景漢之類所做的社會調查,至於個別人士的考察、 觀察、主張,我多不敢盡信。西南、華北平原、江南之間有差異是顯然的。西南的 政治干預(如軍閥)、江南的工商發達、華北平原的樸實傳統,都可能對社會結構 產生影響,但 “ 全國範圍自耕農佔多數 ” 卻是較普遍的學術性調查結果。北方,自耕 農佔 90 以上的地區甚至也非少見。我曾提及土改後農民新分得的土地,僅佔耕地 10% 左右,或可説明: 1 。自耕農的數目原就不小; 2 。武斷划為 ” 地主 “ 的土地原就 小得可憐,人數也少得可憐。
兩千年前中國與西方分道揚鑣後,還有的顯著特點在於,西方採取長子繼承的封建 制度;中國則是兒子均分(不一定分家)。西方長期以徭役要求佃農履行義務;而 中國早就以地租和稅(無論是實物租或貨幣稅)取代 “ 助 ” (即典型封建社會的徭 役)。在一個土地可以自由買賣的商業資本社會,再加上歷代政府的 “ 限田 ” 、 “ 抑 商 ” 政策,很難想象 “ 南霸天 ” 會遍地開花。過度地誇張 * 歷史殘餘 * (如徭役,賣身 契,包括你提及的 “ 臺灣地主的過夜權 ” ),對分析、比較中、西社會發展的異同是 毫無助益的。另据觀察,中國 200 年一亂(有人稱 “ 循環 ” ),其中原因之一便是土 地繼承制度造成的自然分化(越分越小)。我以爲即便討論周期性的社會動亂,也 不應當把極端時期短暫現象,當作普遍現象,並引以爲根據,否定中國數千年的自 由經濟本質。
你提及地主不勞而獲是否公平?這不是我們的分歧點,我們討論的問題是:生活剛 剛獲得穩定的廣大農民是否會掀起共產高潮?我不否定局部地區(如大寨)因爲條 件太差,而願意推行某种程度的合作,但把這極端落後地區的 “ 自發性 ” 自救舉措, 作爲雷厲風行推廣全國的典範,究竟是否公平,是否明智或瘋狂?
環顧世界,所有的農民都是保守黨的天然盟友。包括今天歐盟最嚴重的農業補助問 題,也是各國保守黨爭取農民選票取得的結果。爲何唯獨中國的農民願意共產?爲 何唯獨中國的知識分子會相信這種神話?如果最基本的出發點是錯誤的,合作化運 動對農民公平嗎?如果合作化已經觸礁、破產,而土地仍舊在官僚掌握中,這公平 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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